五种情况增值税发票将被纳入异常凭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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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与应对阅读笔记

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与应对阅读笔记

《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与应对》阅读笔记一、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虚假发票风险:这是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中最常见的一种。

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逃避税收,会开具虚假的增值税发票。

这不仅违反了税收法规,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虚假发票的行为一旦被查实,将面临着法律处罚和信誉损失。

发票开具不当风险:有些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可能会出现品名、数量、金额等填写错误,或者发票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不当行为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抵扣税款,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

违规使用发票风险:一些企业可能存在将普通发票用于应税项目、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行为。

这些违规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发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未能及时开具发票风险:按照税收法规,企业在提供应税服务或销售商品时,应及时开具发票。

未能及时开具发票的企业,可能会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和稽查。

未能妥善保管发票风险: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也是一项重要的税务风险点。

未能妥善保管发票可能导致发票丢失、损坏或被盗,这将给企业的税务管理带来极大的麻烦和损失。

1. 增值税发票概述及其重要性增值税发票是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它记录了商品或服务的购买和销售信息,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增值税发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增值税发票是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的基础,企业需要根据发票上的信息进行增值税的计算和申报。

增值税发票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证明,通过开具和接收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确保其商业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增值税发票还是企业间相互结算货款的重要工具,有助于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了解和掌握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知识,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阅读笔记概述了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后,我们还将深入解析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的常见类型和应对方法。

我们将深入探讨如何识别和处理各种税务风险,包括发票的开具、接收、管理以及纳税申报等环节的风险。

我们还将探讨如何通过合理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来降低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以保护企业的财务安全和合法经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9.11.14•【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施行日期】2020.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增值税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现将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异常凭证,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一)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占同期全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70%(含)以上的;(二)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累计超过5万元的。

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凭证,其涉及的进项税额不计入异常凭证进项税额的计算。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

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发票实施细则

发票实施细则

发票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发票实施细则是指对发票的具体操作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细化的文件,旨在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发票实施细则的五个部分,包括发票种类、开票要求、报销流程、发票管理和违规处理。

一、发票种类1.1 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是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开具的一种税务凭证。

根据税法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

普通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适用于特定行业或特殊情况下的纳税人。

1.2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指采用电子形式开具的普通发票。

它具有与纸质普通发票同等的法律效力,可以通过电子方式进行传输和保存。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用于特定行业或特殊情况下的纳税人开具的发票。

它在金额、税率、税额等方面具有更为详细的信息,适用于涉及大额交易或需要进行发票验真的情况。

二、开票要求2.1 发票内容要求发票内容要求包括发票抬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商品或劳务信息、金额、税率、税额等。

发票内容应准确无误,符合税法和财务规定。

2.2 开票申请流程开票申请流程一般包括填写开票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审核开票资格、系统录入开票信息、打印发票等环节。

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但整个流程一般都是有序进行的。

2.3 发票防伪措施为了防止发票被伪造和篡改,发票实施细则规定了一系列防伪措施,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的规范,发票的水印、防伪标识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保障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报销流程3.1 报销凭证要求报销凭证要求包括发票的有效性、符合财务规定、与报销事项一致等。

报销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发票信息,确保符合相关规定,以免造成报销纠纷或违规行为。

3.2 报销审核程序报销审核程序一般包括报销单填写、报销单审核、发票审核、报销单复核等环节。

审核程序的目的是确保报销的合规性和准确性,防止虚假报销和滥用发票。

3.3 报销流程优化为了提高报销效率和减少人力成本,一些企业采用了电子化报销流程。

发票管理存在的风险与措施

发票管理存在的风险与措施

发票管理存在的风险与措施
发票管理涉及到财务和会计等方面,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

以下是一些与发票管理相关的风险以及可能采取的措施:
一、虚假发票:
风险:可能存在制作或伪造虚假发票的风险,这可能导致公司财务损失。

措施:引入有效的发票验证和审批流程,使用数字化系统记录和存储发票信息,以及与供应商建立信任关系。

二、错误发票:
风险:发票上的错误,如数量、价格、税率等错误,可能导致支付错误的金额。

措施:实施仔细的审查程序,使用自动化系统进行核对,培训财务团队以提高发现错误的能力。

三、滞后发票:
风险:延迟收到或处理发票可能导致账务不准确,影响财务决策。

措施:确立清晰的发票接收和处理流程,定期监控未处理的发票,使用自动提醒系统。

四、发票丢失:
风险:丢失发票可能导致无法提供对账、报销或税务要求的证明。

措施:使用电子化的发票管理系统,实行备份和存储政策,确
保发票得到妥善保存。

五、合规性问题:
风险:发票未符合法规和税收要求可能导致罚款或法律问题。

措施:确保发票符合当地法规和税收法规,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

六、信息安全:
风险:纸质或电子发票的信息可能受到未经授权的访问或窃取。

措施:引入加密技术,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敏感信息,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审计。

通过采取适当的内部控制措施、使用技术工具和加强员工培训,组织可以降低与发票管理相关的风险,确保财务和会计过程的准确性、合规性和安全性。

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常见问题

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常见问题

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常见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增值税已经成为了我国最重要的税收之一,而增值税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其开具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常见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常见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增值税发票开具过程中的错误在增值税发票开具过程中,常见的错误包括填写错误、错开发票序列号、开具重复发票等。

这些错误会导致开具的发票无效,给企业造成损失。

为了避免这些错误的发生,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仔细核对发票信息:在填写增值税发票时,企业应当仔细核对发票的开票信息,包括购方纳税人识别号、商品名称、金额等。

确保发票上的信息准确无误。

2.合理安排发票序列号:企业在开具发票时,要合理安排发票的序列号,避免出现序列号错开或重复开票的情况。

可以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确保每张发票都有唯一的序列号。

3.建立稽核机制:企业应建立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对已开具的发票进行稽核,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对于出现错误的发票,及时进行整改和补救。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问题在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中,常常存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选择问题。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并且有一定差异,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正确的选择。

1.选择适用发票种类:企业应根据自身纳税人身份,选择适用的发票种类。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切不可盲目选择,以免造成纳税申报错误。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的差异: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在票据格式、税率计算等方面存在差异。

企业在选择发票种类后,应了解相关的操作流程和税率计算方法,以确保开具的发票合规且符合税法要求。

三、增值税发票开具后的管理问题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企业还需要进行相关的管理工作,包括发票的保存、报账核销等。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问题和解决方法:1.发票的保存与归档:企业在开具发票后,需要将发票妥善保存,以备税务机关的审查和核对。

涉税实务客观题汇总 (带答案)

涉税实务客观题汇总 (带答案)

2024 涉税实务客观题汇总【知识点1】涉税专业服务的特点【习题1 ·单选题】下列不属于涉税专业服务特点的是()。

A.独立性B.公益性C.公正性D. 自愿性【答案】B【解析】涉税专业服务的特点包括:公正性、自愿性、有偿性、独立性、专业性。

【知识点2】涉税专业服务范围【习题1 ·单选题】以下业务税务代理公司可以从事的是()。

A.纳税申报代理B.专业税务顾问C.涉税鉴证业务D. 纳税情况审查【答案】A【解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査业务,只能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税务代理公司等其他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不能从事。

【习题2 ·单选题】关于税务师权利和义务及职业道德的说法,错误的是()。

A. 税务师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受法律保护,不受区域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B. 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C. 税务师可以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向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和修改建议D. 税务师从事涉税鉴证业务须从形式上保持独立【答案】D【解析】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从事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査业务,必须从实质上保持独立性。

【知识点3】涉税专业服务行政监管【习题1 ·多选题】下列关于涉税专业服务行政监管,说法正确的有()。

A.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机构实名信息B.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的次月底前办理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C.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难以区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和“税收策划”三类业务的,可按“一般税务咨询”填报D.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由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汇总报送分支机构涉税专业服务信息E.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应于每年3 月31 日前,以年度报告形式,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涉税专业服务总体情况表》,报送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总体情况【答案】ACE【解析】选项B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当于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次年3 月31 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专项业务报告要素信息采集表》。

税务风险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税务风险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

税务风险管理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在当今复杂的商业环境中,税务风险管理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营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许多企业在税务管理方面常常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可能给企业带来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税务风险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一、税务政策理解不准确税务政策复杂多变,企业如果不能及时、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就容易出现税务风险。

例如,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期限和范围理解有误,可能导致企业错误地享受优惠,从而面临税务处罚。

又如,对于新出台的税收法规没有及时跟进学习,在税务处理上依然沿用旧的规定,也会引发税务问题。

二、税务筹划不当税务筹划是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以降低税负的一种手段。

然而,如果筹划方案不合理、不合法,就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逃税款。

比如,有些企业为了降低税负,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发票等手段进行所谓的“筹划”,这无疑是触碰了法律红线。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核算是税务管理的基础,如果会计核算不准确、不规范,就会影响税务申报的准确性。

比如,收入确认的时间和金额不准确,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不合理,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不符合税法规定等,都可能导致税务申报出现差错。

四、发票管理不善发票是税务管理的重要凭证,发票管理不善也是企业常见的税务风险之一。

例如,开具虚假发票、接受不合规发票、发票丢失或损毁等,都可能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和检查。

此外,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抵扣等环节,如果操作不当,也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

五、税务申报错误税务申报是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环节,如果申报数据错误、不完整或者逾期申报,都可能引发税务风险。

比如,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出现错误,或者漏报、少报某些税种,都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

六、税务沟通不畅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不畅也是导致税务风险的一个因素。

有些企业在遇到税务问题时,不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或者在沟通时不能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况,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激化矛盾。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一、“一站式”的发票用途确认服务。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可以对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使用用途进行“一站式”确认,有效提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精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控水平。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33号)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符合条件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也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二、“集成化”的发票风险提示服务。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可以对发票的开具、申报、缴税、用途确认等流转状态以及作废、红冲、异常等管理状态进行查询统计。

根据查询到的风险提示信息,纳税人可以及时开展风险应对处理,有效规避因税企之间和购销双方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涉税风险和财务管理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三、“全票种”的发票信息下载服务。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可以批量下载所取得的发票明细信息,并可据此开展批量查验、统计分析等工作,能够帮助纳税人有效提升发票电子化管理水平。

目前,可以批量下载发票信息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四、取消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认证确认期限自2020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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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情况增值税发票将被纳入异常凭证管理
一、走逃(失联)企业的异常凭证
税务机关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履行规定的手续后,依法判定为走逃(失联)的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1.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政策依据:《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
二、税收风险分析评估中发现的异常凭证
发生下列第二种情形,导致税务机关无法实施约谈的,在纳税人主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暂停该纳税人开具发票,并将其取得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录入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存在购进、销售货物(服务)品名明显背离,虚假填列纳税申报表特定项目以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等。

2.电话、地址等税务登记信息虚假无法联系或两次约谈不到。

政策依据:《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通知》(税总发〔2015〕148号)
三、发票开具和纳税申报数据监控发现的异常凭证
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开票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分析预警中发现下列第一种情形的,或者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的监控中发现下列第二种情形的,作为异常情形,应及时约谈纳税人。

因下列第三种情形,导致无法约谈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通过升级版暂停该纳税人开具发票,同时暂停其网上申报业务,将其近60天内(自纳税人最后一次开票日期算起)取得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列入异常发票范围,并应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开展异常发票委托核查。

1.纳税人存在购销不匹配、有销项无进项、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后大量作废、发票开具金额突增等异常情形。

2.纳税人当期申报存在未开具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栏次填报负数;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金额较大;进项税额转出填报负数;当期农产品抵扣进项占总进项比例较大且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等栏填报数额异常等情形。

3.地址、电话等税务登记信息虚假无法联系或者经税务机关两次约谈不到的。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发票数据应用防范税收风险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5〕122号)
四、非正常户的失控发票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发生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情形的,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仍然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施实地检查程序。

对于履行核查手续后,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认定其为非正常户。

对于非正常户所持有的增值税发票,税务机关按照失控发票采集标准,将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防伪税控系统,实施失控发票管理。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
五、稽核比对结果的异常抵扣凭证
在增值税稽核比对中,通过全国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产生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属于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抵扣凭证管理。

对于这些异常凭证的判断和处理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

1.“不符”发票
(1)抵扣联票面信息与抵扣联电子信息相符的,传递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检查;
(2)抵扣联票面信息与抵扣联电子信息不相符、与存根联电子信息相符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抵扣联票面信息与抵扣联、存根联电子信息均不相符的,根据抵扣联票面信息修改抵扣联电子信息,传递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检查。

2.“缺联”发票
(1)抵扣联票面信息与抵扣联电子信息相符的,传递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检查;
(2)抵扣联的票面信息与抵扣联电子信息不相符的,根据抵扣联票面信息修改抵扣联电子信息,传递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检查。

3.“属于作废”发票
(1)纳税人未申报抵扣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2)纳税人已申报抵扣,传递给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检查。

政策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检查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8〕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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