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1、秦代选官制度:实行郡县制和三公九卿制,郡县官由郡守、县令任命,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由皇帝直接任命,九卿由三公任用推荐。
2、汉代选官制度:设立太尉、三公、九卿,并设置尚书、侍中、中书令等官职,官员除皇帝委任外,也有由考试选拔的制度。
此外,汉武帝初创的乡试制度也开始运用,即开设乡试,选拔有才华的人才。
3、唐代选官制度:唐代的科举制度得到了发展,分为三级:进士、举人、解元。
由于考试选拔的官员不易被贿赂,科举成为了唐代选官制度的核心和主要手段。
4、宋代选官制度:设立了制科、殿试、诸科等考试,选拔人才进行官员任用。
初唐时政府还设立了制置三司,由三个宰相负责掌管,掌握重权,起到了振兴秦朝朝廷的作用。
5、明代选官制度:实行科举制,设立了乡试、会试、殿试等考试,并设立了理学、经学、经义等科目,从而综合考察官员的文化素质、政治素养和实际表现。
6、清代选官制度:在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八股文、四书五经等文化考试,考试中要求考生要有良好的品行,符合礼仪、廉洁和谦虚的基本要求。
此外,清代还建立了一系列特殊的补贴制度,如文官补贴、官员财物阳历补贴等。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有许多不同的选官制度,这些制度各有特点,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将介绍四种较为重要的选官制度。
第一种是乡试制度。
乡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第一次考试,从唐
代开始逐渐发展并成为明清两代的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
乡试的参加者是
通过各地县级考试选拔出来的士人,主要考察他们的文化水平和考试成绩。
乡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有文化素养和才干的人才,以培养能够为国家服务
的官员。
第三种是殿试制度。
殿试是科举制度中最后一次的考试,也是最高级
别的选拔考试。
殿试是在皇帝的面前进行的,目的是让皇帝亲自考察选中
的士人,以确认他们是否有资格成为朝廷官员。
殿试主要考察士人的思想
水平、忠诚度和为官的操守。
殿试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考试形式,如作文、答辩和辨论等,以评价候选人的综合能力。
第四种是举荐制度。
举荐制度是在唐代开始出现的一种选官方式,通
过地方官或知名士人推荐他们认为有才能的人担任官职。
举荐制度可以充
分发挥士人自己的判断力和推荐能力,减少了科举制度的局限性。
举荐制
度通过各级官员之间的关系网络,推动了官员选拔的广度和深度。
这四种选官制度在我国古代的历史上非常重要,它们各自具有特点,
不仅推动了官员的选拔制度发展,也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
了重要贡献。
这些制度的存在和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政权的巩固。
中国历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历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历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
1. 周代的世卿制:周代实行的是封建制度,国家的政权被统一的君主所掌握,君主任命贵族作为世卿,管理地方事务。
2. 秦汉的郡县制: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郡县制,将全国分为若干郡和县,设置官员进行管理。
这些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政府官员选拔更加重视能力。
3. 隋唐的科举制:隋朝实行了科举制度,即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唐朝时期科举制度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和完善,分为殿试、会试和礼部试三个阶段,考试的内容相对繁杂。
科举制度强调文化艺术的学问和教化的作用,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
4. 宋代的制度创新:北宋时期官僚主义进一步加强,贵族阶层逐渐失去了政治影响力。
同时,宋朝也引入了新的选官制度,如均输法、检校职方制等,以提高官员的素质和执行力。
5. 元明清的经世致用:元、明、清三代的政治制度相对稳定,继续延续科举制,但逐渐加强了对士人的思想控制,严格限制士人的权力。
尤其是明代开始,选官制度更加以经世致用为标准,注重选拔实干能吏。
总体来说,中国历代选官制度的演变体现出了一种趋势,即从以血缘关系和财产作为选拔标准,逐渐转向以能力和学问为主要考量,这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

制度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朝代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选官方法 地方举荐
中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荐
选官标准
德、才——德—— 门第族望
才——门第
科举制
隋炀帝至清朝 (1905)
自由报考
考试成绩(才)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的趋势:(1)、选官标准由世家门第逐渐 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由推选逐渐发展到公开考试;(2)、人才 选拔逐渐趋向制度化,体现出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1、产生原因:
①、经济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庶族地主的经济势力也得 以增强,形成了一种社会力量,要求在政治上得到应有地位。
②、政治条件:士族势力虽然渐趋衰落,但他们由于在政治经济 上的特权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隋唐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隋 唐统治者为了进一步抑制士族势力,削弱地主割据势力而采取科举 制,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
3、全面认识科举制
实质:维护封建专制统治。 积极作用:A、提高官员文化素养和行政效率,促进封建社会的发 展。B、为下层人士参政提供了机会,扩大统治基础。C、促成了 普遍持久的读书风尚。D、考试体现了一定的公平公正性。 消极作用:八股取士,选拔的人多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阻 碍社会进步。 三种选官制度的比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 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 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 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 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 第一名称状元(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第二名称榜眼, 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 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lú] ,一、二、 三甲统称进士。
中国古代选官演变规律

中国古代选官演变规律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规律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阶段:
1. 世卿世禄制:在先秦时期,选官主要采取世卿世禄制,即根据血缘关系来选拔官员。
这种制度下,官员的职位是世袭的,后代可以继承父辈的官职。
2. 军功爵制:到了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变法,实行军功爵制,即根据军功的大小来选拔官员。
这种制度在秦国得到了最好的实施,商鞅变法明确规定了按军功爵制选官的制度。
3. 察举制与征辟制:汉代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即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同时,皇帝也可以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
4. 九品中正制:三国时期,曹丕实行了九品中正制,即根据中正官的品评来选拔官员。
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
5. 科举制:隋朝开始实行科举制,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变革,它以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官员的主要依据,加强了皇帝在选官中的权力。
科举制一直持续到清末,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规律是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世袭制逐渐转变为以才能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选拔制。
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的发展和皇权集中的趋势,也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和标准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和标准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和标准是非常严格和复杂的。
根据不同的朝代和政权,选官的方式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选官制度和标准:
1. 考试选拔:中国古代的选官通常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
最著名的考试制度是科举制度,它从隋唐开始正式实行,直到清朝废止。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考察候选人的文化素养、才智和治理能力。
2. 举荐推选:除了考试选拔外,古代还存在举荐推选的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有资格的人可以向上级官员推荐合适的候选人。
这些人通常是有声望或者有特殊才能的人,他们的推荐可以被视为一种重要参考。
3. 资历和经验:在一些特定职位中,官员的资历和经验也是选取的重要标准。
比如,高级官员通常需要在地方任职并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晋升到更高的职位。
4. 人才选拔:古代的选官制度注重选拔人才,而不拘泥于出身和家族背景。
一些朝代的官员选拔制度中,会有一定比例的名额留给民间人士,以保证人才的多样性和广泛性。
5. 品德和廉洁:在选官过程中,候选人的品德和廉洁也是重要考量因素。
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廉洁的人更容易被选中,并且在任职期间需要保持高尚的操守。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注重选拔人才,并且在选
取过程中考虑多种因素,包括考试成绩、举荐推选、资历经验、品德廉洁等。
这样的选官制度旨在确保政府官员的能力和道德符合治理国家的要求。
古代四种选官制度

古代四种选官制度古代四种选官制度包括:世卿世禄制、察举制度、九品中正制、科举制一、世卿世禄制,“卿”:是古代的高级官吏,“禄”是古代官员的俸禄,世卿世禄制即指的是西周初期的周王室和各个诸侯国的卿大夫等官吏可以父死传子,世袭此职,世代享有该职俸禄。
世卿世禄制是一种古代早期的官员更替制度,到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华后,立郡县,废分封制后,这种制度基本被废除。
二、察举制度,是流行于汉代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
秦朝建立后,商周时期的官员世袭制彻底废除,但是秦朝还未建立系统的人才选拔制度便被汉朝取代。
汉代时,建立了察举制,察举,即由诸侯王、公卿、郡守等推荐人才给朝廷,作为官员的来源。
察举对象既可以是平民,也可以是官吏。
这种制度基本保证了朝廷对行政官员的需求。
察举制度在西汉时比较严格,到东汉后期,由于政治腐败,权贵舞弊,察举制度失去效用。
后来鉴于察举制的弊端,三国时的曹魏政权建立了新的人才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
但是在整个魏晋南北朝,察举制度仍然存在,直到隋朝科举制度的建立,才告终结。
三、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种选拔人才官员的制度,最早由曹魏政权所创。
曹操为了加强政府对人才的选拔控制力,采取了下派官员到各处评定选拔人才的方法。
后来曹丕为拉拢士族,将这种办法定为制度,即九品中正制。
这种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是政府在各州郡派驻名为中正的官员,中正依据家世、道德、才能三个角度评议各州郡中的人物,具体分为九品,分别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中正把这评议的结果上报朝廷,朝廷根据结果来对这些人才委以官职。
但是到魏国晚期及晋朝,由于门阀的兴起,中正们评议人才逐渐忽略才德,而仅以家世为标志,所以人才基本为世家大族了,以至于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直到隋朝建立科举制,九品中正制彻底被废除。
四,科举制,自隋朝到清朝1300多年间实行的一种选官制度,科举制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一种选拔人才制度。
列举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制度。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选官制度:
1. 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
2. 军功爵制:秦国实行这一制度,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3. 察举制: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有察举和征辟两种方式。
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
4. 九品中正制:魏晋时期,尚书令陈群向曹丕推荐九品中正制,后被采纳,选拔官员采用九品中正制(即九品官人法),由中央设立中正官,按家世、才华、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将人才分为九品,上报吏部,按品授官。
5. 科举制度:隋唐至清末,科举制度被采纳为选官的主要方式。
通过考试选拔官员,依据考试成绩决定是否录用。
这种制度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使得有才能的人也有机会进入官场。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早的世袭制到后来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以及科举制度,这些制度都是为了选取出适合的官员来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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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浅谈
摘要: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从先秦时期的发展萌芽,到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确立,直至隋唐时期的逐渐完备,以及宋元明清时期进一步的发展到晚清时候的衰亡的历史过程,形成了一个十分完整的发展序列。
选拔制度的组织形式不仅影响到古代官吏的基本组成结构,同样也会影响一个王朝的政治统治模式。
了解中国古代官吏制度的基本形式及其发展变化,对了解中国古代的政治法律文化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选官;科举;反思
一、以”世袭”为根本特征的世卿世禄制时期
夏商以后,中国古代逐渐形成了”家天下”和”王权统一”的思想。
这种官吏”世及”的制度,即世官制,也被称作世卿世禄制。
这一制度的根本特点即是”世袭”,其本质上属于”任人唯亲”的原则。
这一制度起源于夏朝,其标志是夏启夺权,改变了原始社会后期”公天下”的”禅让制”,而开始了父死子继”家天下”的世袭制度。
世卿世禄制是一种主要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选拔官员的制度。
也就是说,从最高统治者到各级贵族,权位都是由其后代世袭继承的,世世代代占据政治权位,享受各种特权。
所谓”公门有公,卿门有卿”,遵循的是先”亲亲”、后”尊贤”的制度。
选贤任能大多只在卿、大夫以下的低级官员中实行。
从夏、商到周,世卿世禄制度实行了大约1800年;秦汉以后的恩荫制度(又称任子、门荫、荫补等)则是世卿世禄制度的变种或残余[1]。
考试选拔制度
在这一时期也已出现,但只是作为世卿世禄制的辅助[2]。
这种世卿世禄制有三个要素:一是卿和禄联系到了一起,当官相对于”禅让制”时期来说,不仅仅意味着管理和责任,而且还有了禄,意味着在待遇上有了特权,这也是官本位意识的最初萌芽。
二是一经当官万世食禄。
分封制,正是这种选官制度的又一基础性条件。
三是这种世卿世禄的法定基础是”传子不传贤”。
以周王为首,根据宗法制度的宗支原则与分封制度相结合,将他们的既得利益按照等级分配给各个姬氏家族。
因分封制与宗法制相结合,所有受封者都是宗法贵族,也有的学者把它称为”宗法贵族分封制”,这是西周的主要的国家制度,也是地方的主要行政制度。
二、以举荐为主、考察为辅的察举制时期
到春秋战国时期,社会面临重大变革。
世卿世禄制度逐渐衰微,荐举、养士、对策或献策、军功入仕等选拔官吏的制度相继出现,体现出”任人唯贤,因功受禄”的新趋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到秦汉时期,靠军功、养士选拔官员已经不能够再继续适应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了,这一时期的官吏选拔主要有察举、征辟、任子等几种形式。
察举制是中国古代史上非常重要的一种选官制度。
它盛行于两汉,中衰于魏晋,其存在时间长达七八百年之久。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
为了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统治者在选官方面创立了察举制度。
它沿用古代”乡举里选”的形式,一般先由皇帝决定察举的范围和科目,然后由公卿、列侯、州郡等长官在
各自的统辖区域内实行考察、推荐朝廷所需要的人才。
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7年),刘邦下诏命令全国各地的公卿、诸侯、郡守等长官向朝廷推荐人才,登记其年龄与体貌特征,并用车马送其入京,这即是第一次全国性的人才选拔,也是察举制度的雏形。
在高祖之后的文帝、惠帝、景帝统治时,这种全国性的人才选拔方式逐渐为士人接受,成为汉代政府选人的重要形式,晁错等人就是通过这种举荐的形式受到皇帝重用的。
察举制度是中国古代第一个较为完备的官吏选拔体制,它提供了一条平民百姓参与政治、走向仕途之路。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也从一种”血而优则仕”向着”学而优则仕”的模式过渡,知识分子以从政为主要的人生目标成为了一种普遍的选择,对中国古代选官体制的成熟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后世的九品中正制度、科举制度或多或少都与这种举荐人才的模式有着一定的联系。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的选官制度。
由三国时期魏国的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实行,从曹操”唯才是举”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开始萌芽,到延康元年春被魏武帝曹丕采纳实施。
九品中正制的直接作用就是朝廷重新掌握了选官的权力。
在其实行初期,按照”唯才是举”的原则,确实起到了抑制豪强、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选拔了一批贤人能仕,即所谓”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3],”曹魏因此制度,而用人渐上轨道”。
但随着世家大族势力的日益膨胀,九品中正制的消极作用也逐渐显现出来。
主持地方人物品评的大小中正一职逐渐被世家大族把持,品评标准也由原来的
德行才能转移到家世渊源、门第高低上来,九品中正制度被世家大族所利用,成为他们把持朝政的工具。
三、以考试作为选官唯一标准的科举制时期
隋统一天下后,也曾一度实行过九品中正制。
但这时世家大族的势力日趋没落,寒门地主力量上升,为适应这种社会形势的新变化,到隋文帝开皇年间,便以分科举人代替了九品中正制。
科举,即是”开科取士”之意,是指国家按照科目定期举行的人才选拔考试。
科举制度在我国整整存在了1300年,产生了七百多名状元,十万多名进士,百万多名举人,更为历代封建王朝选取了难以计数的官吏,对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统治、法律制度、官吏素质、社会时尚、思想文化以及教育制度等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4]。
科举制式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创举,它一方面使寒门地主可以获得更多从政的机会,打破世家大族的垄断局面,促进社会公平;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巩固,促进社会稳定。
因此,科举制度自唐代以后得到了历代封建王朝的认可和进一步强化。
四、对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反思与评价
科举制度作为中国古代的一项考试选官制度在持续达一千三百
多年,对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从一定程度上来讲,科举制度的产生是我历史上的一大进步,因为它至少树立并坚持了一种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我国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尤其是对汉代的察举制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一个直接的替代与否定,为广大中下阶
层士人和平民通过科举而入仕,改变自己的命运境遇,提供了一个相对比较公平的途径,比较有效地克服了人才选拔过程中结党营私的弊端。
统治阶层利用科举制度吸纳大批的人才进入统治体制,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其专制统治,为其统治方针提供新的血液;另一方面更有利于扩大其统治的基础,促进政治的清明和社会的稳定。
因此,可以说,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世界历史上最具开创性和平等性的官吏人才选拔制度。
另一方面来说,科举制度发展到明清以后,内容以僵化保守的入股文为其主要模式,逐步演变成为严重束缚读书人思想的枷锁,暴露出其种种弊端。
一方面,读书人在功名的诱惑下,只知反复揣摩八股文这块”敲门砖”,不关心天下大事、社会现实,耗费了一生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真正成为百无一用的书生。
另一方面,由于科举考试由于科举考试形式与内容的僵化与狭隘,造成文人知识偏狭,思想僵化,固步自封,也间接强化了对科学技术的漠视,本来应该是通过科举选拔英才,但选拔的却大多是文不能治国、武不能安邦的庸才,这一弊端明清以后愈发明显[5]。
第三,科举考试越来越功利化的趋势,消蚀士气,败坏世风,士人的精神境界越来越卑下,他们耽习空洞的时文,不究学业之根本,文风、学风越来越浮薄。
科场弊案禁而不绝,冬烘学究遍布朝野。
到清朝末年,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堂,建立新式官吏选拔制度,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参考文献:
[1]陈壁耀. 《点读中国传统文化之皇帝与官制》. 宁夏人民出版社 , 2009.
[2]綦晓芹.《科举》. 重庆出版社 , 2007
[3]李晓东.《略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魅力中国,2010年第23期
[4]王子今.《宫吏选任制度及其历史文化影响--读》.理论前沿.1991年第九期
[5]刘后滨.《古代选官机制的当前借鉴》.人民论坛.2011年第七期
作者简介:蓝茜(1987-),女,贵州省贵定县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0级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