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各个朝代选官制度
1、秦代选官制度:实行郡县制和三公九卿制,郡县官由郡守、县令任命,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由皇帝直接任命,九卿由三公任用推荐。
2、汉代选官制度:设立太尉、三公、九卿,并设置尚书、侍中、中书令等官职,官员除皇帝委任外,也有由考试选拔的制度。
此外,汉武帝初创的乡试制度也开始运用,即开设乡试,选拔有才华的人才。
3、唐代选官制度:唐代的科举制度得到了发展,分为三级:进士、举人、解元。
由于考试选拔的官员不易被贿赂,科举成为了唐代选官制度的核心和主要手段。
4、宋代选官制度:设立了制科、殿试、诸科等考试,选拔人才进行官员任用。
初唐时政府还设立了制置三司,由三个宰相负责掌管,掌握重权,起到了振兴秦朝朝廷的作用。
5、明代选官制度:实行科举制,设立了乡试、会试、殿试等考试,并设立了理学、经学、经义等科目,从而综合考察官员的文化素质、政治素养和实际表现。
6、清代选官制度:在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八股文、四书五经等文化考试,考试中要求考生要有良好的品行,符合礼仪、廉洁和谦虚的基本要求。
此外,清代还建立了一系列特殊的补贴制度,如文官补贴、官员财物阳历补贴等。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特点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特点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策举制度: 古代中国选官以策举为主要方式,即通过选拔优
秀的人才来担任官职。
策举方式包括举荐、推荐、考试等。
2. 文官武官并重: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将文官和武官并重,既重
视文化素养,又注重军事技能和经验。
文官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和文化教育,而武官则负责军事指挥和维护国家安全。
3. 定期选拔: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定期进行选拔,以保证官员的
能力和廉洁度。
例如科举制度中,通过定期的考试,选拔出合适的人才担任官职。
4. 社会地位升迁: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往往将官员的地位和职位
与其家族背景和功绩挂钩。
官员的地位可以通过表现和功绩的提升而得到晋升。
5. 考试选拔: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中,考试选拔是一种重要的方式。
科举制度是最典型的例子,通过举行考试选拔出优秀的人才担任官职。
6. 贤能治国: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注重选用贤能之人来治国理政。
官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才能和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国家和民众服务。
总之,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强调选拔优秀人才,重视官员的才干和品德,尊重知识和能力,以实现良好的政治管理和社会发展。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综述1、商周时期,采用“世卿世禄制”(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这种世卿世禄制,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在“世卿世禄制”下,也有“选贤任能”的现象,比如商汤重用伊尹,文王起用姜尚等等。
但这种选贤任能未能打破世卿世禄制的基本原则,只是较为个别的“破格”现象。
2、春秋时期(公元前770—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
齐桓公纳鲍叔牙之谏,重用同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委以军国要务,奠定了东方大国的基础。
秦穆公在用人上不拘一格,把来自敌国的丕豹、少数民族的由余、五张羊皮换来的奴隶百里奚,统统网罗在自己麾下,成为西方霸主。
还有如楚庄王任用“鄙人”孙叔敖,问鼎中原,饮马黄河;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几乎灭了楚国;越王勾践重用范蠡和文种,卧薪尝胆,灭吴复仇。
整个春秋时期,选拔优秀人才的故事不绝于书。
但是,这时的选贤任能,属于一种“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只是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新制度。
3、战国时期(公元前475一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
军功制就是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
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规定“食有劳而禄有功”(《说苑•政理》)。
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明确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史记•商君列传》)真正做到了如同商鞅所说的那样:“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
”(《商君书•赏罚》)养士制就是由执政的高级官员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为己所用。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论析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论析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严格的制度,它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特色。
在中国古代,政府招募官员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考试选拔,另一种是通过推荐选拔。
在考试选拔方面,最初的考试是由当时的皇帝自行命题,并由官员和学者共同阅卷,选出成绩优秀者担任官职。
唐代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即通过一系列考试选拔优秀的人才进入官场。
科举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末期。
在推荐选拔方面,官员和学者可以推荐其亲戚和门下弟子等人才入官,这种方式也叫做举荐制度。
这种制度在中国古代非常普遍,有时还会通过名士推荐、民间组织推举等方式选拔官员。
无论是考试选拔还是推荐选拔,官员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如品德高尚、学识渊博、有才干等等。
此外,官员还需要进行严格的官场考核,并且要在官场中不断地表现出自己的才干和能力,才能得到升迁和提拔的机会。
总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在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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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四种选官制度

古代四种选官制度古代四种选官制度包括:世卿世禄制、察举制度、九品中正制、科举制一、世卿世禄制,“卿”:是古代的高级官吏,“禄”是古代官员的俸禄,世卿世禄制即指的是西周初期的周王室和各个诸侯国的卿大夫等官吏可以父死传子,世袭此职,世代享有该职俸禄。
世卿世禄制是一种古代早期的官员更替制度,到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华后,立郡县,废分封制后,这种制度基本被废除。
二、察举制度,是流行于汉代的一种人才选拔制度。
秦朝建立后,商周时期的官员世袭制彻底废除,但是秦朝还未建立系统的人才选拔制度便被汉朝取代。
汉代时,建立了察举制,察举,即由诸侯王、公卿、郡守等推荐人才给朝廷,作为官员的来源。
察举对象既可以是平民,也可以是官吏。
这种制度基本保证了朝廷对行政官员的需求。
察举制度在西汉时比较严格,到东汉后期,由于政治腐败,权贵舞弊,察举制度失去效用。
后来鉴于察举制的弊端,三国时的曹魏政权建立了新的人才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
但是在整个魏晋南北朝,察举制度仍然存在,直到隋朝科举制度的建立,才告终结。
三、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种选拔人才官员的制度,最早由曹魏政权所创。
曹操为了加强政府对人才的选拔控制力,采取了下派官员到各处评定选拔人才的方法。
后来曹丕为拉拢士族,将这种办法定为制度,即九品中正制。
这种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是政府在各州郡派驻名为中正的官员,中正依据家世、道德、才能三个角度评议各州郡中的人物,具体分为九品,分别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中正把这评议的结果上报朝廷,朝廷根据结果来对这些人才委以官职。
但是到魏国晚期及晋朝,由于门阀的兴起,中正们评议人才逐渐忽略才德,而仅以家世为标志,所以人才基本为世家大族了,以至于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直到隋朝建立科举制,九品中正制彻底被废除。
四,科举制,自隋朝到清朝1300多年间实行的一种选官制度,科举制是我们大家都熟悉的一种选拔人才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分析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分析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中央政府选拔和任命官员的一种规范程序。
这种制度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持续了数千年,并且影响深远。
通过对选官制度的分析,可以看出其特点、演变和影响。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封建制度下的等级体系。
古代中国的官员分为九品官员和十八司的等级系统。
九品官员是指官员的职位被分为九个等级,按照等级高低决定官员的权力和地位。
而十八司则是指九品官员所属的职能部门,每个部门有专门的职责和权力。
这种等级制度使得官员之间有明确的职级关系,促进了官员的晋升和选拔。
其次,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具有家族传承的特点。
由于古代中国强调家族和血缘的重要性,所以在选官制度中,家族成员通常能够获得优先考虑。
这种家族传承的现象在隋唐时期特别明显,许多世族家族通过世袭方式将自己的家族成员任命为官员。
这种家族传承的选官制度导致了官员职位和财富的不平等分配,使得部分家族一族独大。
另外,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注重官员的素质与能力。
官员一般需要通过考试和任职资格的审核才能担任职位。
尤其是在秦汉时期,考试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其依据主要是文学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这样的选拔方式使得官员不再只靠家族背景,更多地是获得职位的能力和知识。
这种选拔方式为贤才上台提供了可能,并提高了国家治理的质量。
然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首先是腐败问题。
由于官员的天下和独揽权力的机会,一些官员贪图财富和权力,通过贿赂、买官卖官等手段获得职位。
这些官员往往不具备良好的才干和廉洁的品质,导致了国家行政的低效和腐败。
其次是地方权力过于强大。
在古代中国,地方官员往往对地方事务有决定性的权力,这使得中央政府难以完全掌控地方行政,并容易导致腐败和不公平的现象。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一种具有丰富特点和复杂性的制度。
它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贤才的上台和官员的能力提升。
然而,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兴衰

浅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兴衰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一种在政治上起到重要作用的制度,它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兴盛和衰落的过程。
本文将从秦朝的推行、汉朝的、唐宋时期的繁荣以及明清时期的衰落几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兴起可追溯到秦朝。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将封建制度废除,实行郡县制,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推行了选官制度。
他废除了封建贵族血统的选拔标准,改为以才能和贤德作为选拔依据。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破除了旧有的封建秩序,使得政府官员得以根据自身的才能、能力和道德品质来选拔,有利于国家充分利用人才,提高政治系统的运行效率。
然而,随着秦朝的灭亡,选官制度陷入了停滞状态。
在西汉时期,由于官员的世袭和贵族的影响,选拔官员的标准逐渐退回到了血统和家族背景,而非能力和道德。
这导致了官员品质的下降,问政的效果不佳,社会上普遍出现了腐败和贪污等问题。
随后,唐宋时期的政治制度逐渐趋于完善,选官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的与发展。
唐朝首先实行了科举制度,通过文、武、经、史等不同科目的考试选拔官员,这种制度有效地提高了官员的学识水平和政治素养。
并且唐朝还建立了三省六部制度,确保了清晰的职能分工和权力制衡,使得选官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了更为科学的方法。
宋朝进一步完善了唐朝的制度,创立了科举考试的科举制度,通过举人、进士和状元等级别的选拔,使得选官制度更加公平和合理,也促进了社会的流动性。
宋朝时期的选官制度为后来明清时期的政治体系铺平了道路。
然而,明清时期的选官制度逐渐走向了衰落阶段。
明朝初年,虽然仍然实行科举制度,但是由于朝廷的腐败和官员的世袭,使得选官制度失去了原有的公正和公平。
官员品质的下降和腐败的普遍存在导致了社会的动荡和治理能力的下降。
清朝时期,选官制度进一步衰落。
清朝一开始延续了明朝的科举制度,但随着满族统治者的强势地位的确立,选官制度逐渐形成了特权世袭的制度,官员的选拔更多地依赖于出身和血统,而非能力和品德。
这导致了官僚主义、腐败和贪污现象的普遍存在,使得政府的治理能力持续下降,对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古今中外选官制度

古今中外选官制度从古至今,选官制度一直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种通过人才选拔与管理机制的行政管理形式,选官制度对于政权稳定、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古代到现代,从中外选官制度的发展演变、其特点与优缺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古代选官制度1. 中国古代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拥有悠久的历史,并对后来的选官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早期的中国,官员主要由贵族世袭,地方豪强和农村精英担任。
而随着周朝的崛起,中国开始实行分封制度,以选择“贤能”为官的原则。
这意味着,根据个人的德行、才能和能力,作为合格的人才能够进入政府行政体系。
唐朝时期,科举制度的实施真正推动了选官制度的发展。
科举制度以考试形式来选拔人才,进一步确保了政府官员的素质和能力。
科举考试分为三个阶段:乡试、省试和殿试。
只有通过殿试的考生才有机会成为官员。
这种方式确保了选拔官员的公正与严肃性,使得得天下英才皆可入仕成为可能。
2. 古希腊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其选官制度也颇有特色。
古希腊早期由贵族担任政治职务,但随着城邦的扩展和民主意识的崛起,选官制度得以实施。
在希腊城邦中,政府官员由所有合法成年公民选举产生。
被选中的官员担任一定时间后,由于限制任期,有能力的公民可以重新竞选。
此外,古希腊的选官制度还注重官员的公平性和监督机制的建立。
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不同,古希腊的选官制度更倾向于民主,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
通过实施公开的选举和监督制度,确保政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维护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利益。
二、现代选官制度1. 美国美国的选官制度以选举为基础,体现了自由民主的核心价值观。
从总统到各级政府官员,都是通过普选得来的。
选举过程中,候选人需要进行竞选活动,以争取选民的支持。
选民则通过投票来决定最终的选举结果。
美国的选官制度注重公平公正,选拔和选举的过程都受到法律的严格监管。
此外,层层民主机构以及相应的监督机构共同维护着政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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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
它与我们今天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
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
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
苏东坡说: “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
”这段话, 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
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
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客”, 据史家解释, 就是“宾客”。
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 仍以秦国最为典型。
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
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
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 国祚长久, 自然需要大批官吏。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 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
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
考汉代选官, 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
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
此制选官,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
大体说来,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其后则是此制的规范发展时期。
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
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作为授官的依据,并对已评定的品级定期予以升降。
九品中正制初行时虽有选贤用意,但不久即被门阀势力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隋唐之间发生了祸及天下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在战争中士族主度和门阀势力衰落,中小地主逐渐兴起,九品中正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
科举制在中国古代实行了1300 多年, 其形式和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598 年) “诏京官五品以上, 总管刺史, 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隋炀帝大业二年(606 年) ,又在众多的科目中首开“进士”一科, 标志着科举制的创立。
所谓科举制,是一种按照不同的科目通过考试而选取人才的制度。
李唐王朝建立后, 继续开科取士, 并使之定型化。
唐初, 科举考试分常举与制举两大类。
常举设的科目非常多, 如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等; 制举,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祥明政术可以理人等。
两种举制共设有90 多科。
常举每年一次, 由礼部主持; 制举是皇帝据临时需要, 不定期举行, 取士也较少, 故被视为“非正途”。
常举众科中, 有的是偶尔设置, 有的很快停止, 只有明经和进士经常举行。
明经考试主要考背诵,易中; 进士考诗赋, 须构思, 故难考。
进士虽难考,但考中后容易飞黄腾达, 故时人有“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的认识, 说明人们比较推重。
后来进士科独盛, 士子更是趋之若鹜。
两宋时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辽、夏、金,以及宋之后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也都无一例外地延用了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达到了极盛,完全臻于成熟,科举与学校教育的完全合流,是其成熟的重要标志。
选用官吏包含着学校育才、科举选才、铨叙用才三个完整的环节。
这种培养选拔人才的模式,从当时世界范围来看,无疑是十分先进的。
但随着封建中央集权政治的高度发展,明清的科举完全笼罩在封建文化专制主义之下,尤其是内容空虚、形成呆板的八股文,牢牢主宰着当时的科举考试,造成社会空前的大悲剧。
所以科举制极盛之日,也是它走向没落、衰亡之时。
1904年,清政府举行了最后一次科举考试。
从此,实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宣告终结。
从上述不难看出,世官制时代与奴隶社会、察举制时代与封建社会前半段、科举制时代与封建社会后半段,基本相若。
因此可以这样说,世官制是奴隶社会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和科举制分别是封建社会前期和中期与后期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
当然,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并不等于唯一的选官制度,特别是随着国家机器的日益复杂,官僚机构的日益完善,统治者总是采取多种途径来选用官吏,以达到政治上的平衡。
在世官制时代,大夫以上的高级官员实行世族世官,而大夫以下的低级官吏皆出自“乡兴贤能”即“乡举里选”。
在察举制时代,察举固然是选官制度的主体,但除此之外,比较典型的仕途还有征辟、太学生、任子等。
科举制时代,科举无疑是最重要的选官途径,但科举之外,还有多种选官途径,如学校试、封荫、吏道、荐擢等。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可借鉴的经验和原理通过回顾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可知自三代到明清,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从世界的范围来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显然独具特色,其系统、完整、严密与历史悠久,堪称世界之最。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中有一些基本原理可供今人借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考选这里所说的“考选”,就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之意,其与西方人事行政学中“考选”概念大体相同。
以考试来选用人才,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探求之后做出的最佳选择。
考选制度,应该是也必须是包含着这几种基本精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量才使用、内行管理。
我国科举时代的考试,基本上体现了这些原则——尽管存在着极大的不彻底性。
由此带来的重大社会效应之一,便是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流动———主要指社会下层人物进入统治阶级。
这种社会流动有利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有利于扩大封建统治基础,从而给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活力和生机。
同时,科举制时代的考试又是多层次的,多层次的考试,不仅对于保证选取人才的可靠性、正确性与客观性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对于“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也有一种抑制作用。
此外,实行考选,对提高封建官员的素质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总之,考选制度天然具有一种强大的约束力,它制约应试者只有具备良好的素质方能胜利通过此门。
(二)多渠道选拔我国古代选拔官吏,无论是察举制时代,抑或是科举制时代,其选用人才的途径都是多种多样的。
即使在世官制时代,亦有乡举里选制度作为世官的补充。
古代选官之所以要多渠道,目的在于保持社会各种势力的政治平衡。
每一个时代的各种仕途,又有主次之分,有一种仕途居主导地位,是该时代具有标志的意义的仕途,其它多种仕途与主导仕途共同构成该时代选官制度的总体。
具体地说,世官制时代,主导仕途为世官,其它仕途主要是乡举里选;察举制时代,主导仕途为察举,其它仕途有任子、军功、辟除、荐举、征召、太学生、吏道等;科举制时代,主导仕途为科举,其它仕途有学校试、荐举、补荫、吏道等。
这种多渠道、分主次的选官模式,有利于调动社会各层次的能动因素,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德才兼备历史上曾经存在各种选用人才的标准———或以血统、或以军功、或以赀财、或以德行、或以才干,等等,不过,从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来看,其总趋势则是倾向于德才兼备。
就以表面上看起来纯粹以才学取人的科举而言,实际上德行的因素无处不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举制度对应试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凡娼、优、隶皂、罪户子弟,均不得参加考试。
换言之,只有封建统治者认为符合德行条件的人才能参加考试。
二是科举考试全被封建道德说教所充斥,它制约应试者不能不就范于封建统治者的德行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说的“德才兼备”,是指古代社会而言,它有其特定的时代内涵,与今天所讲的德才兼备有着本质的区别。
但如果从原则上着眼,古今之理相通,似应无疑义。
(四)回避回避是选官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产生的关于选任官吏的限制规定。
今史籍中能够见到的较早的回避制度,是东汉制定的“三互法”。
《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载:“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
”历史上选任官的回避制度,可以归结为两种类型:一曰籍贯回避,即本籍人不任本籍官。
三互法中便有籍贯回避内容。
越到封建社会后期,这种回避就越复杂,如明代不仅郡县守令要回避乡邦,而且有时还限制同一籍贯者不许在同一机关中任职,甚至有某些官不由某些籍的人担任的特殊规定。
二曰亲属回避。
东汉时关于婚姻之家不得交互为官的规定,即为亲属回避的一种形式;而北宋时确立的“别试”制度,则是科举考试方面亲属回避的典型制度。
回避原理有着广泛的实用价值,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即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