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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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一、前言随着城市的发展,轨道交通在现代城市交通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轨道交通系统的复杂性和运营环境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面临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如火灾、列车故障、恐怖袭击、自然灾害等。

这些突发事件不仅会影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还可能威胁到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完善、有效的轨道交通综合应急预案,对于提高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众的出行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轨道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中心成员包括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负责人、相关部门的主管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等。

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

3、突发事件发生时,负责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4、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应急信息。

(二)现场应急指挥部在突发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包括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现场负责人、救援队伍的负责人等。

其主要职责包括:1、执行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2、组织实施现场救援和抢险工作。

3、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现场情况。

(三)各应急救援小组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以下应急救援小组:1、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如灭火、救援被困人员等。

2、医疗救护组: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3、交通疏导组:负责疏导现场交通,保障救援车辆和人员的通行。

4、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设备。

5、技术专家组:负责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

三、预防与预警(一)预防措施1、加强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营过程的安全监控。

(二)预警机制1、建立完善的预警信息收集和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和分析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信息。

【应急办法】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办法】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应急办法】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市范围内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印发、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等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五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可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预案构成种类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实际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完善。

第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其部门或派出机构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一)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制定并管理。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有关职能机构或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印发实施。

(三)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突发事件报警与启动应急措施:
对于发生在列车上的突发事件,驾驶员应立即通过无线通信
系统向驻站工作人员报告,并采取紧急制动、自动停车等措施。

驻站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计划,通知相关部门的应
急队伍前往现场,并启动车内紧急广播系统,向乘客发布紧急信息。

2. 乘客疏散与救援:
乘客疏散是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关键环节。

驻站工作人
员应根据现场情况,指导乘客有序疏散,避免拥堵和踩踏事件。

,应急队伍应及时赶到现场,为乘客提供安全保护、医疗救
护等支持。

3. 事故处置与恢复:
事故处置包括现场勘查、证据保护、责任追究等工作。

相关
部门应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赶往现场,展开调查与处理。

事故恢复工作主要包括车辆修复、轨道疏通等。

相关部门应
迅速安排人力、物力进行恢复工作,尽快恢复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4. 群众安抚与信息发布:
应急工作中,及时向乘客和群众发布信息,告知突发事件的
情况,避免谣言传播,稳定舆论。

,应建立与媒体的联络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供真实、准确的情报。

5. 事故调查与:
事故调查是为了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应急机构应迅速展开调查工作,对事故展开全面、深入的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针对突发事件的预先规划,以保障乘客安全、迅速疏散、高效恢复交通运营,并对事故进行调
查和,以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城轨应急预案

城轨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确保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城轨”)运营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城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城轨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一)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本城轨突发事件应对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应急响应组、处置救援组、信息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

(二)应急响应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确保应急措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

(三)处置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设施抢修等工作。

(四)信息保障组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五)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供应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期间的物资供应、人员饮食、住宿、交通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一)预警1. 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信息的严重程度,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二)响应1.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2. 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三)处置1. 处置救援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 信息保障组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3. 物资保障组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

4. 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恢复1. 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2.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运营。

五、应急保障措施(一)物资保障1.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救援设备、医疗救护用品、防护用品等。

2. 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渠道畅通。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8.02•【字号】•【施行日期】201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2日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市范围内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印发、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等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五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可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预案构成种类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实际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完善。

第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其部门或派出机构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一)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制定并管理。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有关职能机构或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印发实施。

深圳地铁集团应急预案

深圳地铁集团应急预案

深圳地铁集团应急预案一、引言1.1 背景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深圳地铁系统正在变得日益复杂。

为确保广大乘客的安全,深圳地铁集团必须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和灾难事件。

1.2 目的本文档旨在提供深圳地铁集团应急预案的详细指导,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地铁系统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乘客和员工的安全。

二、应急预案流程2.1 应急响应等级划分深圳地铁集团将突发事件等级划分为以下五个等级:•一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二级(重大突发事件)•三级(较大突发事件)•四级(一般突发事件)•五级(一般事故事件)2.2 应急响应步骤2.2.1 突发事件报告在发生突发事件后,任何乘客或员工都可以向地铁集团报告该事件。

报告方式包括直接拨打应急电话、通过地铁系统应用程序或通过工作人员。

2.2.2 事件确认与信息收集地铁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接到报告后,核实事件并收集相关信息,包括事件的性质、地点、规模和可能的影响等。

2.2.3 应急响应等级评估基于报告和信息收集的结果,应急指挥中心将评估事件的严重性,并根据事先制定的等级划分,确定事件的应急响应等级。

2.2.4 措施调动和人员安排根据应急响应等级的评估结果,应急指挥中心将安排相应的人员和资源,包括事故处理人员、医疗人员、消防人员等,并调动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2.2.5 紧急通知和信息发布地铁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将发布紧急通知,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播事件信息,包括地铁广播、短信通知、社交媒体和官方网站等,以便乘客和员工了解当前情况和采取适当措施。

2.2.6 事故处理和恢复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地铁集团应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现场事故处理和灾后恢复工作,包括伤员救治、车辆修复和安全检查等。

2.2.7 事件记录和总结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记录和总结事件的应对过程和效果,以供未来改进和经验积累之用。

三、应急资源与装备3.1 事故处理人员地铁集团应建立一支专业的事故处理队伍,包括应急指挥人员、工作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

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

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

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市范围内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印发、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监督和检查等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五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可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预案构成种类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实际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完善。

第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其部门或派出机构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一)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制定并管理。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有关职能机构或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印发实施。

(三)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

轨道交通疏散应急预案

轨道交通疏散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制定本轨道交通疏散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规范》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如火灾、地震、恐怖袭击、设施设备故障等,导致人员被困或需紧急疏散的情况。

四、应急预案组织体系1. 成立轨道交通疏散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2. 设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信息收集、物资调配等。

3. 设立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

五、应急处置程序1. 紧急情况报告: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应急处置:现场指挥小组根据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交通管制:现场指挥小组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周边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

4. 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调派消防、医疗等救援力量进行支援。

5. 人员疏散:按照疏散路线,引导乘客有序撤离,确保不发生踩踏等次生事故。

6. 后期处置:应急指挥部对事件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六、疏散路线及方法1. 疏散路线:根据现场情况,设置多条疏散路线,确保乘客迅速撤离。

2. 疏散方法:a. 优先疏散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b. 引导乘客按照疏散指示标志,有序撤离;c. 对于行动不便的乘客,提供搀扶、轮椅等帮助;d. 遇到拥堵时,及时调整疏散路线,避免拥堵。

七、应急物资及设备1. 应急物资: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要求,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救生圈、急救包、便携式广播等。

2. 应急设备:确保应急广播、监控设备、消防器材等设备完好,随时待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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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保证及时、高效、有序、妥善地处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防止事件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深圳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国家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处置城市地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评估与考核等活动。

对于国铁或城际铁路在深圳市范围内发生的、涉及深圳地方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的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工作可参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轨道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运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1.4.2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在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军队、武警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权限.明确专职人员.落实应急处置的责任。

1.4.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轨道交通应急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保证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以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1.4.4平战结合.常备不懈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平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临战的标准要求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坚持应急处置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确保需要时用之能战.战之能胜。

2分类和分级2.1分类根据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将深圳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强台风、龙卷、冰雹、雷雨、水灾、地震、山体崩塌、滑坡等造成或可能造成轨道交通浸水、脱轨或倾覆等严重影响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灾害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爆炸、行车、工程等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大面积停电、突发性大客流和其他可能造成轨道交通发生一条线路全线停运或两条以上线路同时停运的事故灾难。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生化、毒气和放射性污染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乘客等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在轨道交通车站内发生聚众闹事、劫持人质等突发事件。

2.2分级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轨道交通在遭受人为破坏、大规模劫持人质等恐怖袭击事件时.应急处置依据有关反恐怖预案执行。

2.2.1一般轨道交通突发事件(Ⅳ级)事态比较简单.事件后果仅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30—60分钟、客流大量滞留的。

(3)事件由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可以处理和控制.无需其他部门和单位或仅需调动个别部门和单位资源能够处置的事件。

2.2.2较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Ⅲ级)事态较为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区域内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造成3—9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者10—49人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2)造成轨道交通运营中断60分钟以上、客流严重滞留的。

(3)市政府认为需要由市级应急机构响应的其他事件。

2.2.3重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Ⅱ级)事态复杂.事件后果在全市或周边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造成10—29人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30—49人生命安全.或者50—99人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2)超出深圳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3)跨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4)省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其他事件。

2.2.4特别重大轨道交通突发事件(Ⅰ级)事态非常复杂.事件后果已明显超出全市区域.对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特别严重危害或威胁.具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

(3)超出省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

(4)跨省级行政区域、跨领域(行业和部门)的。

(5)国务院认为需要国务院或其相关职能部门响应的其他事件。

3组织机构与职责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全市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办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在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3.1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是深圳市应对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单位组成。

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办相关领导、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市公安局分管领导、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港铁轨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担任。

成员单位由市交通运输委、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财政委、规划国土委、人居环境委、卫生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公安消防支队、监察局、民政局、国资局、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口岸办、外办、台办、建筑工务署、政府新闻办、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圳警备区、武警深圳市支队、广东电网深圳供电局、市通信管理局、气象局、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相关客运企业等组成。

各成员单位须分别指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络员。

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轨道交通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

(2)落实上级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

(3)统一领导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抢险救援、恢复运营等应急工作。

(4)组织制定全市轨道交通应急预案。

(5)决定启动和结束本预案。

(6)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随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3.2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日常监管和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是:(1)落实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轨道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各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之间以及其他成员单位与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6)负责建立轨道交通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7)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8)组织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9)组织编制全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10)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3.3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专家组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由轨道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特种设备、卫生防疫、防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是:(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3.4现场指挥部一般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由现场主导救援单位负责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

较大及以上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启动后.成立由市轨道交通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官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上级下达的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协调拟定并报批有关新闻材料。

(5)当轨道交通突发事件达到重大及以上时.根据事件的发展情况.启动《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12个基本应急组(以下简称“基本应急组”).参与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3.5相关成员单位职责(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制定地面公交接驳及应急人员、物资运输专项预案;指定或协调应急救援运输单位;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及滞留乘客的疏运。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科工贸信委:负责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协助轨道交通发生大面积停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等。

(4)市财政委:负责轨道交通应急经费的保障工作。

(5)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消除危害.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6)市卫生人口计生委: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专项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救治伤员的伤亡情况。

(7)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

(8)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轨道交通突发事件消防工作相关专项预案;负责组织指挥轨道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轨道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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