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主要房地产政策盘点
2011年中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

2011年中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作者:来源:《中国房地产》2012年第01期事件一:新国八条限购限贷·房价涨势明显遏制事件二:千万套保障房开工·住房体系趋于完善事件三:房产税沪渝先试点·推进长期制度建设事件四:10月房价拐点确立·房价进入下行通道事件五:资金引发绿城危机·现金为王已成趋势事件六:民间借贷危机频现·房企融资亟待创新事件七:婚姻法新解引热议·夫妻房产证加名热事件八:佛山松购朝令夕改·地方松绑需求强烈事件九:小产权房严禁发证·农村土地需要确权事件十:首家房产EJU上线·创新传统营销模式事件一:新国八条限购限贷·房价涨势明显遏制事件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推出8条房地产调控措施,被称为“新国八条”。
其主要内容:一是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二是强化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是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必须出台限购政策,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强调要继续加强调控工作,并推出了“新国五条”,其核心精神就是“限购扩面”,限购城市由一、二线城市扩及二、三线城市。
自此,全国共有46个城市实施了限购政策。
评析自2010年4月“国十条”开始,国务院提出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并建议地方进行临时性限购,拉开了本轮房地产行政调控的序幕。
2011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2011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2011年北京市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出台了京十五条,综合采取了限购、加大保障房开工建设、土地税收等手段,提出了稳中有降的目标:一是以直接调控房价为基础的政策,主要目的是稳定市场,遏制房价上涨过快,表现为短期性的政策,包括限购及间接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金融货币政策;二是在土地供应上,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三是在税收调控市场方面,会同市财政局、地税局引导合理住房消费,运用房地产评估技术,调整了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四是定期通报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及时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展情况。
通过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进一步加强完善房地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以短期抑制住房价上涨结合长期制度性变革的全方位调控,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中央层面,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于4月、7月、10月、11月在多次会议或活动公开强调坚定不移地把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见到实效,表明了高层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决态度,2012年房地产调控的总体基调是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政策调控主要在三个方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土地政策、金融财政政策。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包括“新八条”、最新“国五条”、正式试点征收房产税等。
从市场供给方面到银行贷款方面再到成交环节层层布控,决心和力度前所未有,可以称为“最严厉政策年”。
政策调控主要从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商、商业银行、以及购房者四个方面加强了调控。
土地政策方面加大土地供应、规范土地供应体制、加强保障房用地供给。
政策的出台一是针对开发商,打击囤地行为,加快闲置土地开工建设进度;二是针对地方政府,控制土地成交价格,加大保障房用地供应,满足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需求。
金融财政政策主要是以调控经济通胀、资本流动性过剩为主,包括六次提升准备金率、三次加息和三次上调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来控制经济过热及房地产市场过热的问题,通过紧缩性货币政策解决通胀及流动性过剩等经济情况,同样对房地产行业影响巨大,一方面银行无钱可贷造成开发商融资困难,另一方面是购房者购房成本增加,影响刚需人群的买房预期。
历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3年(1项政策)2003年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简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2004年(2项政策)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
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6项政策)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央行决定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今后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
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是严格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2005年5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转发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等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5年9月,银监会212号文件收紧房产信托2005年10月,国税总局重申二手房缴纳个税——2005年10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文件正式明确个人买卖二手房,须缴纳个人税。
2011成都房产政策回顾

意见的部分主要内容
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 格执行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 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 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 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诚信
服务
专业
创新
四、成都市房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 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 2011-02-15
主要内容:1、明确了全年保障房、 廉租房的建设目标;2、公布了新建住 房价格控制目标;3、暂时限定居民家 庭购房套数;4、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 理。
影响:该政策对于限购的时间、范围、对象等作出了明确 的规定,极大的抑制了市场需求,对平抑商品住宅价格以 及推进保障房建设均有较大的影响。
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 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 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报送价格, 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开销售。报 送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3个月后需要调 整价格的必须重新报送并按规定重新公示。
诚信 服务 专业 创新
主要内容:1、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 任;2、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3、加强税收征管;4、强化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5、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6、合理引导住房需求;7、落实住房保 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影响:该政策表明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对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有较大作用,对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有积极的意义。
四、建立住房价格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房产管理部门定期将商品住房销售异动监测中的相关信息抄送价格主管部门,由价格主 管部门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 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11房地产10大事件

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业十大事件事件一:新国八条限购限贷,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进入2011年以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行政性干预色彩继续加重,限购、限贷政策逐步细化升级。
1月26日,中央出台了“新国八条”,除了继续收紧信贷政策外,首次明确了限购的范围和标准,同时明确要求各地政府制定房价调控目标。
随后,共有46个城市出台并实施了限购政策。
事件二:千万套保障房开工,提前一个月完成目标2011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
6月,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确保保障房融资途径畅通。
截至10月底,全国开工建设保障房已经超过1000万套,比原计划提前1个月完成目标任务。
事件三:10月房价拐点确立,房地产业全面入冬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下降的有34个城市,上涨的有16个城市,价格下降城市个数首次超过上涨城市个数。
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9月份下降了0.14%,年内首次出现环比下降,房价拐点正式确立,标志着房地产行业全面入冬。
事件四:婚姻法新解引热议,掀起房产证加名潮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若干问题做出解释,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首次明确要对参与还贷的配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另外,婚后父母赠房,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属该子女个人财产。
解释公布后,在全国掀起了房产证加名潮,对于婚前房产证加上伴侣名字需缴纳契税也引发争议。
事件五:佛山松绑朝令夕改,限购政策仍会延续10月佛山住建局下发通知,提出放松限购措施,这是全国第一个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为限购松绑,但这个通知仅出台了一天,当晚就宣布暂缓执行该政策。
无独有偶,11月成都市放松限购政策,将核查购房人资格下放,本市居民购房限制放宽,不过这项措施也只维持了一周。
可见,地方政府放松调控政策的意图明显。
北京房地产历年政策梳理

北京房地产历年政策梳理
北京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一直以来都受到高度关注。
下面是近年来北京房地产的一些重要政策的梳理:
1. 限购政策:自2011年起,北京实施了限购政策。
该政策规
定非北京户籍居民购买北京商品住房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限制购房数量和面积。
2. 限贷政策:为了控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和房价过快上涨,北京实行了限制房屋贷款政策。
2016年,购买首套房的首付
款比例提高到35%,二套房则提高到50%。
3. 特大城市供地政策:2017年,北京提出了“特大城市供地制
度改革”,放开了一些闲置土地用于住宅建设,并优化了供地
结构。
4. 限价政策:为了控制房价过快上涨,北京实施了限价政策。
2019年,北京出台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价不得高于核准预售价格。
5. 限售政策:为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北京实行了限售政策。
2011年起,购买非首套住房的业主需满足一定的时间
限制,才能出售房产。
6. 租赁市场发展政策:为了推动租赁市场发展,北京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包括加大土地供应、优化租赁环境、推动租房补贴、加强租赁市场监管等。
7. 人才引进政策:为了吸引人才落户北京,北京市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落户便利化、购房优惠、购房补贴等。
8. 限制企事业单位买房政策:为了遏制企事业单位购房投资行为,北京出台了政策,限制企事业单位购房。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政策只是北京房地产市场中的一部分,随着市场的变化,政策也会不断调整。
因此,房地产投资者需要及时关注最新政策动态。
2011年重庆房地产市场总结与2012年重庆房地产市场展望

2011年重庆房地产市场总结及2012年重庆房地产市场展望1、2011年影响重庆房地产市场的主要政策2011年已落下帷幕,纷沓而至的调控政策让2011成为名副其实的“调控年”,更使楼市风云莫测,而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在这一年中也都无不随市场变化唏嘘感叹。
1.1央行年内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央行宣布,从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期间多次上调,到6月20日的再次上调为止,央行年内已六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大中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已达到了21.5%的高位。
1.2国务院出台“新国八条”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新国八条”调控楼市,强调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此次“新国八条”明确提出了“限购政策”,而且将“限购”扩大到了二线、甚至三线城市。
政策明确要求,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此外,“新国八条”还提出了“制定房价年度上涨目标”以及“增加保障房供应”等楼市调控措施。
1.3重庆上海启动房产税改革试点重庆和上海作为国家首批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1月27日分别发布了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定于1月28日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
两地房产税除了税率有差异,征收标准也各不相同,上海侧重人均住房面积,重庆侧重在住房的市场价格,上海房产税以人均60平方米以上住房纳入征税围,重庆则主要针对高档住房进行征税。
1.4各地连下“猛药”调控细则陆续出台2月底,重庆“国八条”调控细则出台。
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售房,外地人购房须提供1年纳税证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1996年至2011年房地产政策年表

1996年至2011年房地产政策年表1996年,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租金改革和公有住房出售有了新的进展;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开始建立;安居工程顺利推进。
1998年,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同时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房,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1999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启动住房消费,深化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免个人所得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
2001年,对住房消费采取扶持政策,积极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力度,拉动经济增长。
2002年3月,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8月,恢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03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
7月,出售的房屋开始征收房产税。
8月,大幅提高拿地“门槛”。
2004年4月,存款准备利率上调,从7%提高到7.5%。
10月,加息,金融机构一年期基准利率将上调0.27个百分点。
12月,严禁非法压低地价招商,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抑制通过土地招商带来的土地流失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
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
5月,七部委意见《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
6月,个人购房不足2年即转手交易,全额征收营业税开始实施。
2006年4月,央行全面上调房贷利率。
5月,“国六条”出台,开启新一轮调控大幕,十五条意见细则,“国六条”进一步细化,购房不足5年销售征收全额营业税,明确个人住房营业税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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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主要房地产政策盘点2011年是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最为严厉的一年,中央政府多次重申要“坚持调控决心不动摇、政策方向不改变、调控力度不放松”。
自年初开始,“新国八条”、房产税、限购令等调控政策接踵而来,保障房建设规模空前,货币政策逐步收紧,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巨大冲击,投资和投机性需求得到有效抑制,房价快速上涨的趋势得到扭转,年末楼市预期开始明朗,部分城市房价出现明显的回调趋势,调控效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本文拟从以下八个方面对2011年的主要政策进行分类盘点:制定房价控制目标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八条”),要求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
通知明确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中有608个按要求公布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占比达九成以上。
其中,北京市公布的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普通住房价格与2010年相比稳中有降。
根据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显示,2011年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增速逐月回落,进入下半年后房价开始走稳,四季度以来则出现环比下降态势;同比增速也由1月份的9.1%降至12月份的1.3%,下调幅度达7.8个百分点,离房价“稳中有降”的目标逐步接近。
住房限购限购相关政策一览表1月26日出台的国八条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响应这一政策号召,北京市于2月中旬颁布了住房限购实施细则,提高了住宅市场的购房门槛,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供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被称为最严的楼市“限购令”。
“限购令”从购房资格着手进行直接的需求控制,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不仅有效抑制了投资、投机性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超前需求。
而且,由于北京商品住宅购买群体中有三分之一是外省人士,这使得符合购房条件且有购房能力的外省人士大幅减少,短期内住宅市场有效需求迅速减少,市场交易量迅速下滑,房价上涨势头得到控制。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相关政策一览表为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国家发改委制定并颁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从5月1日起在商品房销售中实行明码标价,即一套一标价。
北京市发改委随后公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内容、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和相应补充。
该规定的出台标志着商品房销售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明码标价,可以有效增强商品房售价的透明度,初步实现价格信息对称,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还可借助公众的监督力量进行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最终形成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
此外,由于增强了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行政及法律效力,限制了商品房销售价格变动的随意性,挤压了开发商的价格操纵空间,对开发商的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促使开发商提高对市场变动情况判断的准确度,更为科学、合理、谨慎地制定价格策略。
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房地产经纪相关政策一览表为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年初联合出台了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北京市也陆续发布多项通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明确经纪服务项目及内容,统一收费标准,对经纪机构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并于11月份集中力量开展了一次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
经纪管理新规下,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并重,通过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列明各项禁止行为、建立信用档案、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措施,增强了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监控和管理,对吃差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也有利于全面提升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建立良好的经纪市场秩序。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出台,以及此番经纪行业监管、整治力度的加强,表明政府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日益重视,我国房产中介行业管理体制建设逐渐起步。
保障房建设与管理保障房建设与管理相关政策一览表为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2011年,我国保障房建设政策支持力度空前加大,管理制度也开始逐步完善。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加大,供地方式逐步明确。
在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了计划单列,计划供应量达7.74万公顷,比2010年实际供地(3.24万公顷)增加138.9%。
北京市2011年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则达到1330公顷,占住宅用地52%。
在供地方式上,保障性住房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以出让方式供地建公租房的,实行“定套型面积、竞租金标准、竞地价”的供地政策,土地供应环节的操作方式进一步明确,为后续的开工建设提供了保障。
第二,多方动员扩大融资渠道、落实保障房建设任务。
发改委、财政、住建等部门连续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预算投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从各级补助资金、政府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地方政府债券等多个渠道筹措公租房项目资本金,使得保障房建设面临的资金压力有所缓解。
第三,保障房质量控制加强,住建部要求把质量管理摆在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首位,将保障房质量相关责任落实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各参建主体及相关监管部门,有效提高了各方对保障房质量的重视度。
第四,保障房管理制度开始完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国务院要求合理确定住房保障范围、方式和标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将保障房运营和管理机制建设提上日程。
在此推动下,北京市出台了公租房建设和管理相关规定,确立了公租房申请、审核及配租中的操作方式和相关标准,将房源筹集渠道拓宽至新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降低准入标准,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外来人员,并对配置规则进行细化,提升了公租房在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地位,预计未来公租房建设规模将逐步扩大,成为北京住房保障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供地、融资等多项政策支持及社会各界的参与下,今年保障房建设任务已按期完成,1000万套保障房全面开工,将促使未来住宅供应量大幅增加,解决大部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也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价格和预期。
土地供应与市场监管土地市场相关政策一览表2011年,我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量大幅增加,占到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的35.5%,保障性住房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供应占比达到78.6%,土地供应进一步向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倾斜。
土地出让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供地方式有所创新(如“限房价竞地价”),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得到落实,在“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安居住房”的运用更加普遍。
土地出让方式的灵活调整也使得出现高地价的概率大为减少,初步实现“控价格、防‘地王’”的土地调控目标,土地市场价格开始趋于稳定,给房地产市场传达了稳定的价格预期,有助于未来房价的合理回调。
同期,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明显降低,土地流拍现象大幅增多,也影响到全年土地供应计划的按期完成。
土地市场监管和治理力度逐步加强,土地用途管制进一步落实,对利用集体土地进行违法违规建设的查处力度加大。
通过严禁企业租赁农地后擅自改变用途进行非农业建设、严查利用集体土地违法建设销售住宅等措施,减少了经济粗放式发展过程中对农村集体土地的违规占用、侵蚀。
而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出台也进入倒计时,《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开始征求意见,处置流程、标准更加明确,处理手段和保障措施也趋于严格,有望有效改善当前的土地闲置状况。
房产税改革1月28日,上海、重庆作为全国首批城市启动了针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的试点。
上海市主要针对居民新购住房征收,以人均住房面积60平方米为起征点,按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征收,税率根据房价高低分为0.4%、0.6%两档;重庆市主要针对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征收,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扣除,按房产交易价计算征收,税率根据房价高低分为0.5%、1%和1.2%三档。
此次房产税改革的主要作用在于:一是调节居民收入分配,有效配置住房资源;二是完善我国税制体系,填补个人财产税收领域的空白,为地方增加稳定的税收来源;三是调节住房需求,合理引导居民住房消费,平抑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在限购、限贷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下,2011年我国楼市普遍低迷,试点城市的房产税并没有取得即刻效果。
不过,从长远意义上来说,房产税改革势在必行。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2012年要继续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
预计将有更多的一二线城市要开始征收房产税,未来房产税有望成为地方的主要税种之一,并逐步取代限购等行政手段成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要工具。
货币政策年内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基准利率,货币政策呈收紧态势。
从1月20日到6月20日,五个月间中国人民银行共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六次,每次上调0.5个百分点,自2010年以来总计上调了十二次,将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提高至21.5%的历史高位。
同期,利率水平也稳步提高,2月、4月和7月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连续三次上调,一年期存贷款基准利率分别上调至3.5%、6.56%,货币政策快速趋紧。
北京市还将二套房贷首付上调至6成,贷款利率定为同期首套住房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
货币政策的收紧使得市场流动性大幅减少,资金使用成本逐步增加,这一方面收窄了贷款购房资金来源渠道,提高了贷款购房成本,增加了炒房者资金成本,抑制了部分超前需求和投资投机购房需求;另一方面,加大了房企资金链的紧张度,促使其开始降价促销以回笼资金。
货币政策收紧也对市场预期产生了深刻影响,房价回落预期逐步明朗,购房需求进一步减少,促使房价趋稳并开始回调。
展望20122011年12月中旬,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确定了2012年中国宏观调控的总基调,即“稳中求进”。
在房地产领域,2012年将继续推进保障房建设和房产税改革试点,同时坚持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
未来一年,保障房依然是住房市场发展的重点,但新开工量将低于2011年的1000万套,其重心将由前期的开工量逐步向投融资、建设和后期运营管理转移;房产税改革也提上日程,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已成定局,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全面实施房产税的障碍尚未扫除,房地产领域的税费改革还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