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清缴后如何进行调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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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调整账户会计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调整账户会计处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缴纳税金时账户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三、由于多列费用等涉及上年度损益类科目的处理 如列支基建借款的利息、资本性支出在费用中列支、补 交的税费及附加、已在费用中列支的个人自理费用、多结转 存货等的账户处理。按照错在哪里,纠正在哪里的原则,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归集。然后计提应补交所得 税,再将其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科目。 1、借:在建工程(基建利息)
点 3500 元的七级累进税率。此次是工资薪金所得税变动幅
假设一个纳税人全年工资奖金所得是固定的,根据税率
度比较大的一次,如何在新税收环境下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的 表上公式及条件函数求极值,工资和奖金存在一个合适的比
工资薪金,在合法情况下为员工合理节税,具有现实的意 例使得纳税人缴纳应纳税额最少。根据个人所得税纳税优
——应交所得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例二:将自产的货物用于捐赠、赞助、集体福利或个人消 费。 企业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或应付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账务调整会计分录: 1、借:营业外支出(或应付福利费)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利润在以后年度又极容易出 现继续征税等情况,造成所

得税重复计征,使企业增加 不必要的负担,还会使企业

财务状况和反映的会计信息

失真,对这一问题如何处理


呢?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中的

一些体会,在此作一探讨。

一、几个常见的少计收 入的账务调整

例一:将边脚料、废料收 入计入往来账户。

企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企业所得税年报后的调账告诉你个方法会计都用得上

企业所得税年报后的调账告诉你个方法会计都用得上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是企业对全年度的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报税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往往会遇到各种问题和调整项,需要对财务数据进行相应的调账。

本文将介绍一种通用的调账方法,供会计人员参考使用。

首先,调账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税务义务,并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在进行调账前,首先需要了解调整的原则和方法。

一般来说,调账的原则是实事求是、符合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的要求。

调账的方法可以采用直接调整法、间接调整法和差异调整法等。

直接调整法是指直接对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一般适用于业务性质变更等明确的调整事项。

例如,企业完成年度报表后,发现有一项成本计算错误,导致企业报税时多申报了一定金额的成本,可以通过调整所得税费用和成本项目进行直接调整。

间接调整法是指通过调整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进行调整,适用于调整事项没有明确计算对象的情况。

例如,企业在年度报表完成后,发现遗漏了一项利润分配事项,为了纠正这个错误,可以通过调整利润分配项目来间接调整。

差异调整法是指对税务和会计利润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适用于税务和会计准则之间存在差异的情况。

例如,企业在填报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发现税务部门要求的折旧方法与会计准则不一样,可以通过调整折旧费用来纠正差异。

在具体操作上,调账需要分清楚分类调整和总账调整两个层次。

分类调整是指在企业会计科目中,根据需要进行的调整,例如调整成本、费用、收入等。

总账调整是对企业的总账科目进行调整,例如调整固定资产净值、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

调整的具体步骤如下:1.明确调整事项:根据调整事项的性质和需要,明确调整的科目和金额。

2.编制调整凭证:根据明确的调整事项,编制调整凭证,包括借方和贷方科目的确定和金额的计算。

3.调整总账:将调整凭证录入到总账中,对应的科目进行调整。

4.调整明细账:根据总账的调整结果,对应更新明细账上的科目余额。

5.调整报表:根据总账和明细账的调整结果,调整财务报表的数据,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
2、经检查,2008年12月份发生装修费17万 元,全额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根据税法规定 ,不得一次性税前扣除。应调账,借记:“固 定资产”,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税务检查不用调帐举例
1、经检查,2007年度支付税收罚款 、滞纳金共计20 000元,计入“营业外 支出”科目,企业未作纳税调整。
2、经检查,2007年度超标准支付的 业务招待费50 000元,在“管理费用” 科目列支,企业未作纳税调整。
பைடு நூலகம்
会计处理前后的节税窍门
某企业2008年8月开业,本年无收入,发 生费用80万元。
帐务处理1:80万元全额计入本年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亏损额为80万元。
帐务处理2:80万元计入开办费,结转以 后年度亏损额为0万元。
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涉税 账务调整
中瑞达税务师事务所所长
研讨会背景
每年1月~5月, 是企业所得税汇 算清缴期。一个 突出的问题就是 财务人员不清楚 在什么情况下需 要调账,什么情 况需要作纳税调 整。纳税调整何 种情况需同时调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调整
账务调整:针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 所做账务处理的调整
成功源于不懈的努力,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怯懦

2、
。0 2:42:55 02:42:5 502:428 /31/20 20 2:42:55 AM
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

3、
。20.8 .3102:4 2:5502: 42Aug-2031-A ug-20
举例:
1、2008年度支付工商局罚款10 000元,按 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 但税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 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应调 增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年报后的调账!

所得税年报后的调账!

所得税年报后的调账!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除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外,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或应退税款。

由于在上年末,对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简单调整后计提的,其结果与汇算结果可能存在不一致。

因此,汇算清缴后企业多数情况下是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一、账务调整前先分清自己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进行账务调整,我们必须先分清楚自己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是什么,否则就会出现“张冠李戴”的笑话。

目前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有三类,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必须在《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选择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截图如下:根据该表的填报说明,107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如下:107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类型代码表本文主要讨论企业的账务处理,对于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暂不涉及。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既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又不进行追溯调整。

因此,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相对简单。

无论是汇算结果应该是补税还是退税,调整时科目都全部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就行:1、需要补税时,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需要退税或原计提多了的,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记“所得税费用”。

实际补税或退税时,一方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一方记“银行存款”。

由于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简单,不是本文重点,后续内容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内容为准(企业会计制度的账务基本类似,可参考)。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可能存在的情况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延后至次年的5月31日前,企业年终账务处理是不可能等到汇算清缴完成后才进行,一般都是在年终时根据企业利润情况和初步的税会差异纳税调整情况,先预计企业所得税应交数计入“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然后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共22页文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共22页文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企业按照账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计算口径或时间上的不同会产生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且影响这些差异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因此,部分企业在年度会计决算已报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报送之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经自查或税务机关审查,仍存在漏缴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一、自查自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01年度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前)-550 000元,企业自行调增纳税所得额60 000元,自行调减纳税所得额10 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500 000元。

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免税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0 000元。

经注册税务师代理审查,下列事项还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共计1 500 000元:(一)调表不调账。

凡当期不能税前扣除,以后各期均不得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永久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无须调账:1、2001年度支付工商局罚款20 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

但税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2001年度该企业员工20人。

按计税工资月均800元计算,可税前扣除192 000元。

企业实际发放工资252 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

但超标准支付的60 000元(252 000-192 000),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2001年补缴1999-2000年度的职工养老金20 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列支。

根据税法“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该三项共计100 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可能存在的情况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进行汇算清缴,汇算结果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企业应交数与计提数刚好相等,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为0;第二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小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大于0;第三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大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小于0。

除第一种情况似乎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外,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

但是第一种情况也可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

二、账务调整前先分清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在进行会计处理前要区分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目前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有三类:(一)企业会计准则;(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三)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在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时就要求必须勾选。

如图:《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部分截图因此,在账务调整时要注意区分,包括看以下文章也要区分前提条件,千万不要张冠李戴,因为三种准则(制度)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甚至连会计科目都有差异。

三、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为什么现在讲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因为它最简单!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对“5801所得税费用”有明确说明,且也没有“递延税款”或“所得税递延资产”、“所得税递延负债”等科目。

《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处理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

因此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应该是:(一)账面上计提金额为大于实际缴纳金额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大于0。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企业没有考虑到税收优惠政策等,比如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所得税费用(二)账面上计提金额小于实际缴纳金额也就是说,上年底结账的时候可以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少了。

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涉税账务调整

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涉税账务调整

税务检查应调帐举例:
n 1、经检查“库存商品”明细账,其中有20项 期末数量为零,而金额为红字的商品共计20 000元,为多转的成本,减少了当期利润。应 调账,借记:“库存商品”,贷记:“以前年 度损益调整”。
n 2、经检查,2008年12月份发生装修费17万 元,全额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根据税法规 定,不得一次性税前扣除。应调账,借记: “固定资产”,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涉税账务调整
税务检查不用调帐举例
n 1、经检查,2007年度支付税收罚款、 滞纳金共计20 000元,计入“营业外 支出”科目,企业未作纳税调整。
n 2、经检查,2007年度超标准支付的 业务招待费50 000元,在“管理费用” 科目列支,企业未作纳税调整。
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涉税账务调整
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涉税账务调整
针对差异企业应有的几种台帐
n D:\My Documents\所得税台帐1.xls n 收入税法与会计时间性差异台帐 n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差异台帐 n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分期税前扣除台帐 n 开办费分期税前扣除台帐 n 预提费用、预计负债差异台帐 n 金额较大分期支出台帐 n 职工教育经费台帐 n 存货差异台帐 n 企业所得税减免台帐 n 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受赠非货币资所得税产汇算时清缴间相关涉差税账异务调台整
2020/11/19
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涉税账务调整
n 账务调整:针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 所做账务处理的调整
n 纳税调整:针对会计与税法差异的 调整。
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涉税账务调整
账务调整
日常审核中发现 错账的调整方法
年终结账前查出 错误的调整方法
以前年度影响损益 项目的调账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补缴税额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1、通过汇算清缴,用全年应交所得税减去已预交税额,得到的数额如果是正数,代表企业应补缴税额,分录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2、缴纳此汇算清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调整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如果是负数,代表企业多缴税额借:应交税费一应交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经税务局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调整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正确步骤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账账、账表;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最后,将审核结果与企业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可分为: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20XX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是按年计征,按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的期限是年后5个月内,这是给企业一个全面自蛰自核的机会,也最后一次的调整机会,该提的提足,不该进成本费用的全部剔除,确保不缴冤枉税(多缴),减少少缴税的风险(偷税)。

做汇算清缴要从几个方面考虑: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2、成本:核蛰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争取提取并缴纳;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5年内);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特别注意:(1)在纳税问题上,会计服从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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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后如何进行调帐处理汇算清缴后如何进行账务调整?2006年,新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发布,对公司和财务人员产生了极大影响。

而实务中许多企业对汇算清缴后的调账更是五花八门,纰漏较多,为以后年度的财税检查留下隐患。

为此,在贯彻新准则的同时,应关注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一、对上年度错误科目的调账处理1、对涉及损益类科目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特别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

例如,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和退回的所得税都属于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由于该所得税费用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就已存在,日后得到证实的事项,另外对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

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或退回的所得税,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借记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贷记或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对于不影响上年损益的错账,可直接调整。

3、对于上一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损益,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项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的账项。

例如某企业会计报表结账后,经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检查,发现2005年12月多账材料成本差异30000元(借方超支),而耗用该材料的产品已完工入库,该产品2006年已售出。

这一错项虚增了2005年12月产品的生产成本,由于产品未售出,不需结转成本,未对2005年损益产生影响,但该产品于2006年售出,此时虚增的生产成本会转化为销售成本,从而影响2006年度的利润。

由于该检查在报表编制后发现的,上年账已结平,调账分录如下:借:材料成本差异30000贷:产成品300004、对不能直接按审查出的错误金额调整损益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摊。

在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是"按比例分摊法",分摊率:审查出的错误金额/期末材料结存成本+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期末产品成本结存成本。

例如税务机关2006年审查某企业2005年汇算清缴情况时,发现其将基建用原材料3万元记入生产成本,经核实,期末在产品15万元、产成品1 5万元、销售成本30万元。

则按比例计算确定各部分相应的错误额,并调整各有关账户。

分摊率=3/(15+15+30)=0.05在产品应分摊=15×0.05=0.75(万元)产成品应分摊=15×0.05=0.75(万元)销售成本应分摊=30×0.05=1.5(万元)借:在建工程35100贷:生产成本7500产成品7500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00二、暂时性差异的纳税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要求,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得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并引入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科目,并将按照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收法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存在着内容和时间的差异,统称为"暂时性差异".例如,对于国债利息收入、滞纳金、罚款、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工资超支、超标利息、赞助费支出等项目形成的差异,只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进行纳税调整,而在账务上不作调整,即所谓的"调表不调账";对固定资产折旧额、广告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等暂时性差异,则采用"调表又调账"的方法。

一般企业汇算清缴后主要错误就是对以上调整事项未作正确处理。

三、报告年度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收入、成本等,但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缴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

例如某上市公司2008年3月10日企业收到退回的2007年9 月已确认销售的一批商品收入,其中,价款100万元,增值税17万元,并结转成本80万元,货款到年未尚未收到,按应收账款的4%计提了坏账准备4.68 万元。

按税法规定,经税务机关批准在应收款项余额5%。

的范围内计提的坏账准备可以在税前扣除,本年度除该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为33%,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2008年3月9日完成了200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该公司2005年财务会计报告在2006年3月31日经批准报出。

2008年3月10日①调整销售收入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000应史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0贷:应收账款1170000②调整销售成本借:库存商品8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00③调整坏账准备余额借:坏账准备468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6800④调整所得税费用(此为在2006年调减应缴所得税的金额,产生的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缴所得税,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64069.5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4069.50[(1000000-800000-1170000×5‰)×33%]⑤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513.50贷:递延所得税资产13513.50[(46800-5850)×33%]⑥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2644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2644(1000000-800000-46800-64069.50+135 13.50)延伸到报告年度汇算清缴前的账务调整。

假设2008年3月11日完成了200 5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税法规定在此期间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缴所得税,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只将第④步的借方"递延所得税费产"科目,变为"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即可,其余未变。

四、企业虚报亏损的账务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 005]190号),进一步明确企业虚报亏损的税务处理问题分两种情况处罚:一是对企业故意虚报亏损,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可定性为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对企业依法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度或处于亏损年度发生虚报亏损行为,在行为当年或相关年度未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面,笔者分情况举例说明:1、虚报亏损调整后仍为亏损的企业。

某企业2007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为借方余额200万元,企业自行申报的2007年度的亏损数亦为20 0万元,2008年5月份经税务机关检查发现:企业将80万元租赁收入计入其它应付款中。

税务部门的处理结果是:企业调减亏损,并按《税收征管法》的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处以4万元罚款。

根据检查及处理结果,该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1)调减亏损:借"其它应付款"800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00 (2)交纳罚款:借"营业外支出——税收罚款"40000,贷"银行存款"40000 (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800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00002、虚报亏损调整后为盈利的企业。

某企业2007年末"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为借方余额70万元,企业自行申报2007年度的亏损70万元, 2008年5月份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超过计税工资标准部分及提取的三项附加费均未作纳税调整处理,共计影响纳税所得100万元。

税务机关处理结果是: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除追缴企业所得税,并处偷税款额50%的罚款。

根据检查及处理结果,该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1)补缴所得税9.9万元[(100-70)×33%](注: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9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9000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9000贷:银行存款99000(2)交纳罚款4.95万元(9.9×50%)借:营业外支出——税收罚款49500贷:银行存款49500(3)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9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99000汇算清缴后的调帐处理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同时,《条例》、《细则》确立了“纳税调整体系”,即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规定的,按税法执行;没有规定的,一般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不一致的,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必须按税法规定对企业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

企业应关注税法与合计规定之间的差异。

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只须调整纳税申报表而不信帐务调整,但汇算清缴后,要将税务人员检查出来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所作的帐务处理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

否则,合出现会计资料失真造成企业重复缴税或逃税。

一般情况下,由于企业会计处理违反财务制度规定而影响以前年度损益的,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

该科目借方调整减少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增加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贷方调整增加以前年度收益或调整减少以前年度亏损的事项,以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内容一、涉及以前年度的损益。

以前年度虚增利润,包括少计成本、费用,多计收益;以前年度虚减利润,包括多计成本、费用,少计收益。

二、涉及其他非损益类。

资产性投资,包括资产性支出列入住来款,往来款列入资产性支出;长期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列往来,长期投资与其他资产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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