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盛明年6月底前将关10个小煤矿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矿产资源无证采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矿产资源无证采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10•【字号】南川府办〔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矿产资源无证采矿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打击矿产资源无证采矿专项行动的通知》(渝规资发〔2020〕5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打击矿产资源无证采矿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高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厉打击矿产资源无证采矿违法行为,切实防范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风险,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确保矿产资源无证采矿违法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有效避免无证采矿引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矿产资源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矿产资源无证采矿专项整治行动。
三、工作重点(一)关闭及出让矿山无证采矿。
排查已关闭的煤矿、石灰石矿山和炸封的非法小煤窑(名单附后)“死灰复燃”情况,建立台账清单。
排查正在履行出让程序(包括已缴纳采矿价款、已签订土地租用协议等)但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以各种名义进行开采活动的情况,凡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进行矿产资源开采活动,一律认定为无证采矿。
(二)生态修复矿山无证采矿。
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的生态修复方案为评判唯一标准,对正在开展生态修复的矿山逐一开展排查。
无批准的生态修复方案或虽有方案但未按照方案实施,以生态修复的名义进行采矿活动的,认定为无证采矿行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21•【字号】渝办发[2009]286号•【施行日期】2009.08.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09〕286号)各产煤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重庆市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市煤炭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现煤炭产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按照国务院关于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的决定》(渝府发〔2009〕81号)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下大决心,抓大排查,动大手术”的工作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规划,总体部署,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进一步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减少小煤矿数量,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全市煤炭工业安全、清洁、节约、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2012年7月底以前,全市共关闭小煤矿300个,小煤矿总数控制保留在700个以内。
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底,关闭100个;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底,关闭100个;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底,关闭100个。
通过实施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促进煤矿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大幅度下降,全市煤矿质量达标准,管理上台阶,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原则(一)科学关闭原则。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关闭工作,科学合理制定任务、数量、标准、条件、政策、措施等。
一座矿业城的嬗变——重庆市万盛区矿业结构转型纪实

矿 ;1 5 9 5年 ,经 国 务院批 复 ,分 别从 四川 省南 川 I I
县 、綦 江 县 和 贵州 省 桐 梓 县各 划 出一 块地 ,组 建 成 立 南 桐矿 区 ,主 要 为 南桐 煤 矿 服 务 。 1 9 9 3年 4
月 .经 国务 院批 准 ,南 桐矿 更 名 为 重庆 市万 盛
测 2 后全 区 煤炭 资源 濒 临枯 竭 。面 对煤 炭 资源 0年
形势 , 区委 、区 政 府提 出 转 问 题 ,并 积 极 向 市委 、市 政 府 及 有关 部 门反 映 ,建 议把 万 盛 区 资 重 庆国土 房产.0 l § 一 2的 晕
政 收 入 从 3 .1万 元 增 长 到 33 6 4 . 4亿 元 :G P从 D 3o 6 0万 元 增 长 到 3 .6亿 元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从 23
统 计 ,万 盛从 设 区之 后 的 1 5 9 6年 到 2 0 0 8年 ,财
区政 府 根 据 万 盛地 处 四川 地 与 云 贵 高原 过 渡 地 带 旅 游 资 源特 点 ,提 出 了 “ 游带 动 ”战 略 ,相 旅
继建 成 _ r石林 、黑 山 旅 游景 区 。
为 客 观 分 析 煤 炭 资源 形 势 ,有 关 部 门进 一 步 摸 清煤 炭 资源 家 底 ,根据 现 有 开采 生 产 能 力 ,预
~
可达 2亿 元 ,创 税
l0 0 0万 元
万 盛 地 ,旅
转 被提 高到 …家层 呵足 万 燃冉 次腾 飞 的机遇 .但 . 资源 城 市转 , 足 项 长期艰 } 的系统 工 程 、必须 l
游资 源独 特 ,被誉
为 “ 林 之 祖 ” 的 石 万 盛 矿业 结构 转 型纪 实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21.12.07•【字号】万盛经开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污染事故与应急管理正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21〕2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21年12月7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十四五”时期,是万盛深入推进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建设,“綦江—万盛一体化同城化融合化发展,构建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支点”建设的关键时期,是万盛转型发展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
制定区“十四五”应急管理规划,是加快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有效防范化解全区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的重要支撑,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助推全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应急管理的现状与形势(一)“十三五”应急管理工作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以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为契机,构建工作框架,健全体制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强化应急治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调整万盛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调整万盛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6.09.30•【字号】万盛经开发〔2016〕57号•【施行日期】201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调整万盛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6〕57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建立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地产管理法》《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渝府发〔2008〕119号),按照《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部署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6〕395号)和万盛经开区管委会第117次主任办公会要求,现就我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制约土地税费、核算土地资产收益的主要依据,各镇街、部门及有关单位务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国土房管局要切实做好地价动态监测、地价指数定期测算发布工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实时更新土地级别。
三、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公示地价和土地级别的通知》(万府发〔2001〕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万盛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2.万盛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3.万盛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说明4.万盛经开区土地收益系数万盛经开区管委会2016年9月30日附件1万盛经开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备注:1.基准地价是城镇土地不同级别、不同用途、设定容积率和土地开发程度下,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
(完整版)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

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任务的由来 (1)1.2编制依据 (2)1.2.1任务依据 (2)1.2.2相关法律法规 (3)1.2.3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与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4)1.2.4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 (4)1.2.5投资估算依据 (4)1.3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5)1.3.1指导思想 (5)1.3.2基本原则 (5)1.4方案范围与规划时限 (6)1.5方案技术路线 (6)第二章矿区概况 (8)2.1区域自然条件 (8)2.1.1地理位置与交通 (8)2.1.2气象气候 (8)2.1.3地表水 (9)2.1.4地下水 (9)2.2区域地质环境条件 (9)2.2.1地形地貌 (9)2.2.2矿区水文地质条件 (10)2.2.3矿区工程技术条件 (10)2.2.4矿区地质构造 (10)2.2.5区域地层 (12)2.2.6矿带及矿床特征 (15)2.3区域社会环境简况 (18)2.3.1人口及行政区划 (18)2.3.2社会经济概况 (18)2.3.3风景文物保护区划 (18)2.3.4环境功能区划 (19)第三章企业生产及工程概况 (20)3.1历史沿革 (20)3.2项目组成 (20)3.2.1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 (20)3.2.2环保工程 (20)3.3生产现状 (22)3.3.1井田境界 (22)3.3.2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 (22)3.3.3总平面布置 (23)3.3.4生产工艺 (23)3.3.5剥离废弃土石排放系统 (25)3.3.6采场防、排水及供水系统 (26)第四章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调查及规划期生态破坏预测 (27)4.1调查方法概述 (27)4.1.1调查范围 (27)4.1.2调查内容 (27)4.1.3调查方法 (27)4.2矿区生态破坏情况调查及评价 (28)4.2.1矿区生态系统类型与植被分布 (28)4.2.2矿区动物资源 (29)4.2.3土地利用与土壤侵蚀现状及评价 (29)4.2.4尾矿库、废石场对生态的破坏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1)4.2.5临时性不稳定边坡 (32)4.2.6铁矿生产造成的主要生态问题及需要优先解决的生态问题 (33)4.3矿区环境污染调查及评价 (34)4.3.1矿区环保装备及运行状况 (34)4.3.2矿区环境空气质量及评价 (34)4.3.3矿区水环境现状及评价 (35)4.3.4固体废弃物现状及评价 (36)4.3.5矿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需要优先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 (36)4.4规划期生态破坏预测分析 (36)4.4.1矿山开采对矿区地表植被的影响预测 (37)4.4.2矿山开采对土壤侵蚀的影响预测 (38)第五章目标与指标体系 (40)5.1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总体目标 (40)5.2阶段性目标 (40)5.2.1近期目标 (40)5.2.2中期目标 (40)第六章主要任务 (42)6.1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主要任务 (42)6.2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任务汇总 (42)第七章重点治理工程及投资估算 (43)7.1采掘区植被恢复工程 (43)7.1.1工程背景 (43)7.1.2采掘区土地复垦工艺 (44)7.1.3整地 (44)7.1.4林地复垦技术措施 (49)7.1.5修筑简易道路 (52)7.1.6林地种植的生态安全性分析 (52)7.1.7投资估算 (53)7.1.8预期目标与可达性分析 (54)7.2选矿工业场地绿化工程 (54)7.2.1工程背景 (54)7.2.2工程方案设计 (54)7.2.3投资估算 (55)7.2.4预期目标与可达性分析 (56)7.3临时性边坡治理工程 (56)7.3.1工程背景 (56)7.3.2工程方案设计 (56)7.3.3投资估算 (57)7.3.4预期目标与可达性分析 (58)7.4开采区防风抑尘工程 (58)7.4.1工程背景 (58)7.4.2防护林的作用 (58)7.4.3防护林工程方案设计 (59)7.4.4废石场撒播草籽工程方案设计 (60)7.4.5投资估算 (60)7.4.6预期目标与可达性分析 (60)7.5运输道路硬化、绿化工程 (60)7.5.1工程背景 (61)7.5.2硬化工程方案设计 (61)7.5.3绿化工程方案设计 (61)7.5.4投资估算 (61)7.5.5预期目标和可达性分析 (62)7.6废石场、尾矿库治理工程 (62)7.6.1工程背景 (62)7.6.2工程方案设计 (62)7.6.3投资估算 (64)7.6.4预期目标和可达性分析 (64)7.7矿区生态环境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64)7.7.1矿区生态环境监控机构建设 (64)7.7.2矿区生态环境年审、季报制度建设 (66)7.8矿区生态安全应急系统建设工程 (67)7.8.1矿区生态安全应急系统的建设背景 (67)7.8.2矿区生态安全应急系统建设内容 (68)第八章方案实施效益分析与评价 (70)8.1生态环境效益 (70)8.2经济效益 (72)8.3社会效益 (72)8.3.1有助于增强企业实力,促进企业整体良性循环 (72)8.3.2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73)8.3.3安排在籍人员劳动就业,为社会安定做贡献 (73)第九章保障措施 (73)9.1领导保证 (73)9.2矿区生态环境监督体系建设 (74)9.2.1县政府监督 (74)9.2.2乡村级政府监督 (74)9.2.3矿区自身监督 (75)9.3资金保障 (75)附图1区域地理位置与交通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重庆建工集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重庆建工集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重庆建工集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有关部门:6月3日17时40分,重庆万盛经开区南桐矿业公司砚石台煤矿井下4406S2回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瓦斯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22人死亡。
市政府于6月4日下午17:00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万盛经开区“6.3”煤矿瓦斯重大安全事故情况,传达贯彻了国家有关领导和市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举一反三,部署了全市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集团6月5日召开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紧急会议,传达了市政府6月4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集团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安排,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作如下紧急通知:一、检查方式此次安全检查采取以项目自查、各子公司全面排查、集团督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1.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是否完善; 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3.重大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5.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执行情况;6.特种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情况;7.同时抓好以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监控(1)外架(包括整体提升脚手架、吊篮脚手架等)及模板支撑体系;(2)隧道工程通风、地质超前预报、钻爆设计和爆破器材的管理、围岩变形监控量测及初期支护、二次砌衬、防水堵漏等;(3)桥梁工程;(4)深基坑、高切(边)坡支护情况;(5)爆破工程;(6)临时用电工程;(7)临时建(构)筑物结构、消防及周边环境安全;(8)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扬尘、噪声控制;(9)非生产型其他单位应结合各自特点抓好经营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
三、工作要求1.集团及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检查要求,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深度及执法力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与罚款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务必要求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对整改不力或导致事故发生的,将按照集团问责办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将检查情况在集团二季度安全工作会上进行通报。
【最新文档】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良洪犯玩忽职守罪一案-实用word文档 (6页)

【最新文档】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良洪犯玩忽职守罪一案-实用word文档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良洪犯玩忽职守罪一案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良洪犯玩忽职守罪一案刑事裁定书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1X)渝五中刑终字第78号抗诉机关(原公诉机关)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王良洪,男,1949年9月18日出生于重庆市万盛区,汉族,初中文化,原系重庆市万盛区青年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监员,住(略)。
201X年11月5日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201X年11月4日经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辩护人蓝世其,重庆市万盛区青年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法院审理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王良洪犯玩忽职守罪一案,于201X年11月24日作出(201X)万刑初字第197号刑事判决。
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检察院不服,提出抗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侯渝、张毅出庭履行职务,原审被告人王良洪及其辩护人蓝世其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重庆市万盛区人民法院认定:201X年2月18日,竹林湾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
次日,綦江办事处对该矿作出停产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年3月11日,綦江办事处对该矿进行现场复查验收后,作出书面复查意见:1、同意该矿从即日起恢复试生产;2、K3煤层工作面不得再掘进;3、K3煤层监控系统突出损坏限一周内整改完毕(全面复产前矿井监控系统必须正常使用,否则不得复产)。
3月22日,被告人王良洪参加重庆市万盛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以下简称:区安监站)与重庆市万盛区青年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安监办)共同对该矿进行的安全检查,被告人王良洪和刘明勇(镇安监办安监员)被安排在地面检查,周乐江(区安监站副站长)、曹向东(青年镇分管安全副镇长)、陈兵(区安监站安监员)、敖世全(镇安监办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特派员)到井下检查,并发现该矿仍在从井下K3煤层15号眼向上山方向三至六楼掘进以及清理“2.18”事故突出孔洞,但没有编制相关的安全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立志当早,存高远
重庆万盛明年6 月底前将关10 个小煤矿
煤矿数量减少到28 个,以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全区煤炭工业安全、清洁、节约、可持续发展近日,万盛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高危行业生产小企业整顿关闭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提出,在2010 年6 月30
日以前,万盛区将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10 个煤矿关闭任务.具体工作目标
是:2009 年12 月底前关闭3 个;2010 年3 月底前关闭3 个;2010 年6 月底前全面完成整顿关闭目标任务.
《通知》还明确了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步骤.具体实施步骤为:由
万盛区有关部门和有关镇政府按照职能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对煤矿关闭的有关规定,针对全区38 个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经营管理绩效等方面的内容,分行业和管辖范畴制定评分标准,逐矿进行打分,开展优劣评判.万盛区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和相关镇对各煤矿的评分情况,按权重比例折算汇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分值排序情况并综合其他关闭条件和要求, 向该区政府提出不少于10 个的分期分批关闭矿井名单的建议,经该区政府审定
通过后责成相关部门在媒体上公示关闭名单,公示结束后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实施关闭.
关闭程序依法实施完成后,由该区小煤矿整顿关闭验收小组负责对关闭矿
井闭坑情况进行验收.然后,由该区小煤矿整顿关闭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手续, 由关闭煤矿所属镇政府出具应由煤矿企业业主承担的关闭前的职工生活福利、
伤残鉴定、周边农赔等责任完清手续,经该区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相关补助和奖励一次性发放给关闭企业.
《通知》要求,有关镇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驻区市属有关单位要坚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