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docx

合集下载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1.1 为确保出租屋消防安全,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出租屋,包括住宅和商业用途出租屋。

1.3 出租屋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应严格执行本细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责任与义务2.1 出租屋所有人的责任与义务2.1.1 确保出租屋建筑、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维修和检验。

2.1.2 提供必要的消防安全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

2.1.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2.1.4 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5 定期对租赁对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2 承租人的责任与义务2.2.1 遵守有关火灾预防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正确使用和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

2.2.2 定期检查和清理出租屋内的消防通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确保其畅通有效。

2.2.3 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及时报告出租屋所有人或管理人,并配合整改工作。

2.2.4 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培训,掌握正确的自救和逃生技能。

2.3 管理人的责任与义务2.3.1 检查和监督出租屋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运行情况,及时修复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2.3.2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居民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3.3 协助出租屋所有人,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3.4 维护出租屋内外消防通道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或存放杂物。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与维护3.1 室内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3.1.1 根据出租屋的使用性质和面积,设置合适的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和消防应急照明设施。

3.1.2 室内公共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3.1.3 每个租赁单位内应至少设置一台灭火器,并定期检查和充实灭火剂。

3.2 室外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设置3.2.1 在出租屋建筑物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消防通道指示标志。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 背景介绍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是为了保障租赁房屋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为此,制定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目标和原则•目标:确保出租屋内的消防设施完备,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原则:科学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4. 基本要求4.1 出租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 - 所有出租屋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确保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报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网,方便及时接收火灾报警信息。

4.2 出租屋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设置: - 出租屋内应有明确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2米,通道内不得摆放障碍物。

- 楼梯间、走廊等消防疏散通道应保持通畅,不得用于堆放杂物。

4.3 出租屋消防设施的配备: - 出租屋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 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使用方便,且易于被人员找到和操作。

4.4 出租屋电器安全管理: - 出租屋内电器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 特殊电器设备(如电饭煲、电热毯等)应经过合格机构的安全测试合格方可使用。

4.5 出租屋防火安全宣传: - 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员应定期向租户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租户的火灾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

5. 管理措施5.1 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部门应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的完好性、运行情况等方面。

- 对于安全隐患较大的出租屋,应进行更加频繁的检查。

5.2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 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员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灭火、疏散、报警等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提高租户和相关人员的应急能力。

5.3 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测和维护: - 消防部门应定期对火灾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

佛山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word参考模板

佛山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word参考模板

佛山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佛府[2006]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辖区范围内,除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的出租于他人居住或其他使用的房屋,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公安消防机构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和《广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实施出租屋消防监督检查,接受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镇(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对协管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对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配合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二)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处理善后工作。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识,懂得灭火的基本技能和懂得逃生的基本方法。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及时向上级提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意见。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细记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备案。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责令其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篇)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3篇)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佛府[____]____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辖区范围内,除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的出租于他人居住或其他使用的房屋,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公安消防机构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____号)和《广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实施出租屋消防监督检查,接受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门,要明确____名领导分管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镇(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 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对协管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 对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配合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二)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处理善后工作。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识,懂得灭火的基本技能和懂得逃生的基本方法。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及时向上级提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意见。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细记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备案。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前言本文将重点介绍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租赁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完善,保障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接下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阐述消防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责任分工1.房东责任房东应确保出租屋内的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包括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在每个房间内设置独立的烟雾探测器,并定期更换电池;定期清理出租屋内的易燃物品,保持通道畅通,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住户可以及时疏散。

2.租户责任租户应遵守消防安全的基本规定。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乱用明火等,避免火灾的发生;租户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了解火灾逃生知识,学会使用灭火器等基本的消防设备;租户应自觉遵守禁烟规定,严禁在房间内吸烟;租户应保持房间的整洁,并定期清理易燃垃圾,减少火灾的隐患。

三、消防设备配置1.灭火器配置根据出租屋的面积和层数,合理配置灭火器。

一般情况下,每层至少配置1个2kg的干粉灭火器,放置在易燃物品存放区域,保证住户在火灾初期可以及时使用。

2.烟雾探测器配置每个房间内都应配置独立的烟雾探测器,以及连接到中心控制室的主控感应器。

烟雾探测器应定期检测,并更换电池。

主控感应器应能够及时报警并自动启动喷淋系统。

3.自动喷淋系统配置在出租屋内设置自动喷淋系统,根据房屋的面积和结构进行合理配置。

自动喷淋系统应连接到中心控制室,以确保火灾时能够及时启动喷淋系统进行灭火。

四、消防演练1.组织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让租户学会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熟悉火灾逃生通道,提高应急应对能力。

2.消防演练内容消防演练应包括火灾发生时的紧急撤离、使用灭火器进行初期灭火、报警求助等内容。

演练要真实模拟火灾情况,提高租户的实际操作能力。

五、执法与监督1.消防监督部门由相关消防部门负责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执法。

并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2.制度建设相关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为房东、租户等提供相关的指导和培训。

2023年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3年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佛府[]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辖区范围内,除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的出租于他人居住或其他使用的房屋,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三条公安消防机构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和《广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实施出租屋消防监督检查,接受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镇(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对协管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对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配合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二)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处理善后工作。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识,懂得灭火的基本技能和懂得逃生的基本方法。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及时向上级提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意见。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细记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备案。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出租屋的火灾安全,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谁主管、谁负责、源头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应当由屋主或经营单位负责实施。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第四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等各方的主体作用,形成社会共治、居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建议出租屋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屋主、租户代表、房屋管理方、居民委员会、消防机构等组成。

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三章出租屋消防设施第七条出租屋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八条出租屋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可用。

第九条出租屋应当配备有效的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测试。

第十条出租屋应当配备灭火器、灭火器箱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明确标示其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四章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出租屋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

第十二条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防火巡查制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出租屋的防火巡查,确保消防设施、电气设备和火灾隐患等是否存在问题,并及时整改;(二)火灾演练制度:每半年组织一次火灾演练,培训和提高居民的火灾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三)设立安全逃生通道:确保出租屋的楼道、门厅、走廊、安全通道等未被堵塞或占用,确保居民能够迅速安全地逃生;(四)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居民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和电线;(五)明确禁止吸烟区域:在公共场所明确标示禁止吸烟区域,杜绝火源,防止火灾发生;(六)制定保火责任制:屋主、租户和房屋管理方应明确各自的保火责任,履行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是指针对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和要求,旨在确保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出租屋消防设施和设备的要求:明确出租屋应具备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并规定其使用和维护要求。

2. 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求:规定出租屋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留下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3. 紧急疏散和应急照明要求:规定出租屋应设置适当的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以保障居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

4. 火灾警报系统和报警要求:规定出租屋应配备可靠的火灾警报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同时要求居民在发现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

5. 出租屋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要求:要求出租屋的业主或管理单位组织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出租屋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要求:规定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和整改,提高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水平。

7. 处罚和问责制度:明确对违反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建立相应的问责制度,确保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佛府[2006]1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辖区范围内,除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
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的出租于他人居住或其他使用的房屋,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公安消防机构对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业务监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和《广东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公安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下,依法实施出租屋消防监督检查,接受所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机构是出租屋消防安全的管理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镇(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对协管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对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的消
防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配合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消防机构对辖区内的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二)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协助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处理善后工作。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群众懂得防火的基本知识,懂得灭火的基本技能和懂得逃生的基本方法。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及时向上级提出出租屋消防安全工作意见。

(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详细记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管理情况,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备案。

第八条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出租屋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有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应责令其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村(居)委会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

第三章租赁当事人职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