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投资的重要概念解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八大区别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八大区别一、定义和目标非营利性医院是指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要目标,非盈利性质的医疗机构。
其主要目标是为了公众福利和社会福利,而非追求经济利润。
营利性医院则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其主要目标是为了经济利益。
二、所有权和经营方式非营利性医院通常由政府、慈悲机构或者非盈利组织拥有和经营。
而营利性医院通常由私人投资者、医疗集团或者公司拥有和经营。
三、资金来源和利润分配非营利性医院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捐赠和慈悲捐款等,其利润通常会用于医院的发展和改善设施。
而营利性医院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患者的医疗费用和保险报销,其利润则归医院所有或者分配给投资者。
四、服务对象和费用非营利性医院通常更关注公众福利,提供医疗服务给泛博群众,包括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
其费用相对较低,甚至可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医疗服务。
而营利性医院则更注重经济利益,服务对象主要是有支付能力的患者,其费用相对较高。
五、医疗质量和设施条件非营利性医院通常注重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但由于资金有限,设施条件可能相对较差。
营利性医院则倾向于提供更高档次的医疗设施和服务,但医疗质量可能因追求经济利益而有所偏差。
六、医疗科研和教育非营利性医院通常积极参预医疗科研和教育,注重培养医疗人材和推动医学进步。
营利性医院则更注重经济效益,可能在科研和教育方面投入较少。
七、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非营利性医院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如参预灾难救援、社区健康服务等。
营利性医院则更注重经济利益,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可能相对较少。
八、监管和审计机制非营利性医院通常受到政府和社会的监管和审计,确保其资金使用和医疗服务符合规范和标准。
营利性医院则更多受市场竞争和投资者监管,但监管力度可能相对较弱。
综上所述,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在所有权、资金来源、服务对象、费用、医疗质量、设施条件、医疗科研与教育、社会责任和监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公众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医疗机构,并对医疗服务提供者有更全面的认识。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它们在运营模式、目标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存在差异。
本文将详细介绍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定义、特点、运营模式以及各自的优缺点。
一、非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医院是指以提供医疗服务为目的,但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医疗机构。
它们通常由政府、慈善组织、宗教机构、学术机构等组织或个人创办和运营。
以下是非营利性医院的特点和运营模式:1. 目标:非营利性医院的主要目标是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患者提供最佳的医疗护理,改善公共健康状况。
它们通常将社会效益置于经济效益之上。
2. 资金来源:非营利性医院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慈善捐赠、医疗保险和患者费用等。
它们依靠社会资源的支持,以保证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3. 经营模式:非营利性医院通常以公益为导向,注重社会责任和公共利益。
它们的经营决策通常由董事会或管理层负责,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公正性和质量。
4. 利润分配:非营利性医院的盈余通常用于改善医疗设施、购买先进的医疗设备、提高员工福利和培训等。
它们将利润重新投入到医疗服务中,以提升医疗质量。
5. 社会影响力:非营利性医院在社会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由于其公益性质,它们通常能够吸引更多的慈善捐赠和社会支持。
二、营利性医院营利性医院是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医疗机构,它们通常由私营企业、投资者或股东创办和运营。
以下是营利性医院的特点和运营模式:1. 目标:营利性医院的主要目标是获取经济利益,实现投资回报。
它们通常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手段,吸引患者并获得经济收益。
2. 资金来源:营利性医院的资金主要来自私人投资、贷款和患者费用等。
它们依靠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益来维持运营。
3. 经营模式:营利性医院通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经营效益和利润最大化。
它们的经营决策通常由管理层或所有者负责,以确保医疗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4. 利润分配:营利性医院的盈余通常用于股东分红、扩大业务规模、投资新的医疗技术和设备等。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八大区别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八大区别一、性质差异:非营利性医院是指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要目的,并追求社会效益的医疗机构,其赢余主要用于医疗事业发展;而营利性医院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其赢余主要用于分配给投资者或者股东。
二、所有权和经营方式:非营利性医院的所有权通常属于政府、慈悲机构或者非盈利组织,由其负责经营管理;而营利性医院的所有权通常属于个人、企业或者股东,由其负责经营管理。
三、经济目标:非营利性医院的经济目标主要是为了满足社会的医疗需求,追求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而营利性医院的经济目标主要是追求经济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
四、资金来源:非营利性医院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慈悲捐赠、社会保险等非商业性渠道;而营利性医院的资金主要来自投资者投入、医疗服务收费等商业性渠道。
五、医疗服务定位:非营利性医院的服务定位通常是面向全社会,注重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和救助贫困人群;而营利性医院的服务定位通常是面向市场,注重提供高端医疗服务和盈利性医疗项目。
六、价格和费用:非营利性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通常由政府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定价,费用相对较低;而营利性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费用相对较高。
七、人员管理:非营利性医院的人员管理通常遵循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的人事管理制度,工资待遇相对较低;而营利性医院的人员管理通常遵循市场规律,工资待遇相对较高。
八、社会责任:非营利性医院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如承担救灾任务、公共卫生服务等;而营利性医院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社会责任相对较轻。
总结: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在性质、所有权、经营方式、经济目标、资金来源、医疗服务定位、价格和费用、人员管理以及社会责任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非营利性医院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要目的,追求社会效益;而营利性医院以盈利为目的,追求经济效益。
非营利性医院的所有权通常属于政府或者非盈利组织,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和慈悲捐赠;而营利性医院的所有权通常属于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主要来自投资者投入和医疗服务收费。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一、非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医院是指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要目的,但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医疗机构。
其运营模式和经营理念与营利性医院有所不同。
1. 组织形式和所有权非营利性医院可以是由政府、慈悲组织、宗教组织或者社区组织等建立和管理的。
它们通常以非营利机构的形式存在,例如基金会、协会、社会福利机构等。
2. 资金来源非营利性医院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社会捐赠、慈悲基金、医保支付等。
由于不以盈利为目标,非营利性医院通常会将收入用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设施和设备、培训医务人员等方面。
3. 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非营利性医院的服务对象通常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如贫困人口、老年人、儿童等。
它们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广泛,包括基本医疗、急救、康复护理、慢性病管理等。
4. 价格和费用非营利性医院通常会根据患者的经济状况和医疗需求制定收费标准。
对于经济难点的患者,他们可能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医疗服务。
此外,非营利性医院通常不会追求利润最大化,因此其价格相对较低。
5. 社会责任和公益性非营利性医院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使命。
它们致力于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关注社会公益事业,推动医疗技术的进步,并积极参预社区公共卫生活动和健康教育。
二、营利性医院营利性医院是以盈利为目标的医疗机构,其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与非营利性医院有所不同。
1. 所有权和经营方式营利性医院可以由个人、集团、公司等私人所有,也可以是上市公司。
它们通常以营利性企业的形式存在,追求经济效益和投资回报。
2. 资金来源营利性医院的资金主要来自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医保支付、商业保险支付等。
它们通常会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来吸引患者,从而获取收入。
3. 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营利性医院的服务对象广泛,包括社会各个阶层的人群。
它们提供的医疗服务范围广泛,涵盖基本医疗、专科医疗、高端医疗等。
由于追求经济效益,营利性医院通常会提供更多的医疗选择和高端服务。
4. 价格和费用营利性医院的价格通常较高,因为它们需要覆盖高昂的设备、药品和人员成本。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1. 引言医院是社会不可或者缺的重要组成部份,为人们提供医疗服务和健康保障。
在医疗服务领域中,存在两种主要类型的医院,即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两种类型的医院,包括其定义、目标、经营模式、服务范围、融资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2. 非营利性医院2.1 定义非营利性医院是指以提供医疗服务和改善公众健康为目标,而非以盈利为主要动机的医疗机构。
这些医院通常由政府、慈悲机构、宗教组织或者非政府组织管理和运营。
2.2 目标非营利性医院的主要目标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改善人民的健康水平,减轻疾病负担,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
这些医院通常以公益为宗旨,致力于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2.3 经营模式非营利性医院的经营模式与营利性医院有所不同。
它们通常依靠政府拨款、慈悲捐赠、社会保险和医疗费用等多种渠道来筹集资金。
这些医院的赢余通常被重新投资于医疗设施和服务的改善,而不是用于股东的分红或者个人利益。
2.4 服务范围非营利性医院通常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基础医疗、急诊救治、住院治疗、手术手段、康复护理、医学检验等。
它们也承担着社会责任,为贫困人群和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医疗服务。
2.5 融资方式非营利性医院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政府拨款、慈悲捐赠、社会保险和医疗费用等。
政府拨款是非营利性医院主要的资金来源之一,用于支持医院的日常运营和基础设施建设。
慈悲捐赠是另一个重要的融资方式,通过向社会募集捐款来支持医院的发展和改善。
3. 营利性医院3.1 定义营利性医院是指以盈利为主要目标的医疗机构。
这些医院通常由私人投资者、医疗集团或者公司所有和管理。
3.2 目标营利性医院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经济利益,为投资者创造财富和回报。
它们通常以市场需求和盈利能力为导向,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3.3 经营模式营利性医院的经营模式与非营利性医院有所不同。
它们通常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注重医疗服务的效率和竞争力。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一、背景介绍医院是社会医疗保健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经营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
非营利性医院是指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要目的,不以盈利为目标的医疗机构;而营利性医院则以盈利为目标,通过提供医疗服务获取经济利益。
二、非营利性医院的特点1. 宗旨:非营利性医院的宗旨是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的健康和福祉。
2. 盈利目标:非营利性医院不以盈利为目标,而是通过提供医疗服务来满足公众的医疗需求,所获得的收入主要用于医疗设备更新、人员培训和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3. 经费来源:非营利性医院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补助、社会捐赠和医疗保险报销等渠道,以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4. 服务对象:非营利性医院主要服务于社会大众,无论贫富、地位高低,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医疗服务。
5. 社会责任:非营利性医院承担着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注社会健康问题,推动社会医疗保健事业的发展。
三、营利性医院的特点1. 经营目的:营利性医院以盈利为目标,通过提供医疗服务来获取经济利益,追求经济效益和发展规模。
2. 投资回报:营利性医院需要投资大量资金购买先进的医疗设备、吸引优秀的医疗人才,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从而吸引更多患者,获得投资回报。
3. 经费来源:营利性医院的经费主要来自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也可以通过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4. 服务对象:营利性医院主要面向有支付能力的患者,追求高品质的医疗服务和个性化的医疗体验。
5. 市场竞争:营利性医院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需要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吸引更多的患者。
四、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比较1. 经营目标:非营利性医院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要目标,关注患者的健康和福祉;而营利性医院以盈利为目标,追求经济效益和发展规模。
2. 经费来源:非营利性医院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补助、社会捐赠和医疗保险报销等渠道;而营利性医院的经费主要来自患者的医疗费用支付。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一、背景介绍医院是为了提供医疗服务而设立的机构,根据经营目的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两种类型。
非营利性医院主要以提供医疗服务为宗旨,其盈余主要用于医疗设备更新、人员培训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
而营利性医院则以盈利为目的,其盈余主要用于股东分红或再投资。
二、非营利性医院1. 定义和特点非营利性医院是指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要目标,而非以盈利为目的的医疗机构。
其特点包括:(1) 公益性质:非营利性医院主要服务于公众,以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为宗旨。
(2) 盈余再投资:非营利性医院的盈余主要用于医疗设备更新、人员培训、社会福利事业等方面,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覆盖面。
(3) 公益事业支持:非营利性医院通常会与社会福利机构合作,开展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2. 组织结构非营利性医院的组织结构通常包括董事会、医务委员会、行政部门、医疗部门等。
董事会负责制定医院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医务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事务的决策,行政部门负责医院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医疗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提供。
3. 资金来源和管理非营利性医院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补助、社会捐赠、医疗费用收入等。
为了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非营利性医院通常会建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进行资金的核算和管理。
4. 服务范围和特色非营利性医院通常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多个专科。
其特色在于:(1) 公益性质:非营利性医院致力于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注重医疗质量和患者体验。
(2) 专科特色:非营利性医院通常会在某些专科领域有较高的专长和声誉,如心脏病专科医院、肿瘤医院等。
5. 社会责任非营利性医院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包括:(1) 提供公益医疗服务:非营利性医院致力于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包括贫困患者的救治和健康教育等。
(2) 参与公益活动:非营利性医院通常会与社会福利机构合作,开展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八大区别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八大区别一、法律地位不同非营利性医院是指由政府、社会团体或慈善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设立和管理的医疗机构。
营利性医院则是指由个人或企业以盈利为目的设立和经营的医疗机构。
二、所有权和经营方式不同非营利性医院的所有权归于设立机构或组织,经营方式通常由公立医院或慈善机构负责。
而营利性医院的所有权归于个人或企业,经营方式通常由私立医院或医疗集团负责。
三、经营目的不同非营利性医院的经营目的是为了提供公益性的医疗服务,以满足社会的医疗需求。
而营利性医院的经营目的是为了盈利,以满足市场的医疗需求。
四、利润分配方式不同非营利性医院的盈余通常用于医疗设备的更新、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福利待遇的提高等,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而营利性医院的盈余通常用于股东的分红和企业的发展。
五、医疗费用标准不同非营利性医院的医疗费用通常较为低廉,以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需求。
而营利性医院的医疗费用通常较高,以获取更多的利润。
六、服务对象不同非营利性医院主要面向社会的弱势群体,如贫困人口、农民工等,以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
而营利性医院主要面向中高收入人群,以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七、医疗技术水平不同非营利性医院通常拥有较为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力量,以提供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而营利性医院的设备和技术水平相对较低,以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润。
八、社会责任感不同非营利性医院更注重社会责任感,致力于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医疗服务,关注弱势群体的健康需求。
而营利性医院更注重经济效益,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
总结: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在法律地位、所有权和经营方式、经营目的、利润分配方式、医疗费用标准、服务对象、医疗技术水平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医疗机构的性质和运作模式,为我们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提供参考。
同时,也提醒我们在追求利润的同时,要注重社会责任,关注弱势群体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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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投资的重要概念解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近年来,国家下发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医疗机构。
医院投资也成为近期投资热点之一。
本周,环球律所合伙人博嘉为大家带来“医院投资的重要概念解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详细介绍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概念、差别以及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营利性医疗机构转变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博嘉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于2004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自2004年1月起从事证券、并购相关工作,从业时间已逾10年。
律师近期在医疗健康领域,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泰康之家、鼎晖、中民国际、红杉资本、康桥、首都医疗集团等机构,以及为众多医院集团、医生集团、移动医疗公司、基因检测公司、医疗器械耗材公司等,提供投融资、并购、上市等相关法律服务。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概念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在2000年联合制定了《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卫医发[2000]233号),明确将医疗机构分为两大类: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
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其运营的结余不向举办人进行分配,只能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以及自身的发展。
这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向公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最基本医疗需求,只提供少量的非基本医疗服务(例如公立医院中的特需门诊)。
常见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几种:(1)公立医院。
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主管部门。
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口支援、交流培训等,政府也会给补贴)。
公立医院一般以事业单位的形式存在。
(2)国有企业举办的企业医院。
这些医院设立的初衷,主要为国有企业的职工提供医疗服务,比如石油、石化系统的企业医院。
国有企业医院,一般以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存在,也有个别企业医院,没有独立的运营实体,仅为企业以自身名义领取了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民营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多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存在。
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为何民营资本会选择开办不能进行利润分配的非营利性医院呢?这主要是因为,非营利性医院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下面我们会详细介绍。
2、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就是所谓的可以向股东分红。
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
营利性医疗机构通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
医疗机构的性质是如何确定的呢?当一家医疗机构申请设立时,由接受其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医疗机构投资来源(国家投入或是民营投入)、经营性质等有关分类界定的规定予以核定,并在执业登记中注明“非营利性”或“营利性”。
3、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等规性文件的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存在以下区别:(1)关于非营利性医院的结余分配早期规定:结余不得分配给举办人《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非营利性医院的运营的结余不向举办人进行分配,只能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以及自身的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中也有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得收入除规定的合理支出外,只能用于医疗机构的继续发展。
对违反经营目的、收支结余用于分红或变相分红的,卫生部门要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责令停止执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现阶段规定:可给予举办人一定奖励自国务院于2013年9月28日颁布《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以来,各地先后出台奖励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举办者的政策。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国办发[2015]45号)(以下简称“45号文”)第五条更是明确规定:“鼓励地方探索建立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举办者的激励机制。
”根据上述国务院的政策,一些省市先后出台地方性法规,同意非营利性医院给予举办人一定的回报。
例如:省:根据省于2014年开始实施的《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其他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医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市:根据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14〕29号)的规定,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扣除运行成本、提取其他有关费用后的结余部分,按60%预留医疗机构发展基金,40%用于奖励举办者。
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办医支持政策的意见》(豫政[2014]54号)规定,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医疗机构发展基金以及提留其他有关费用后,可以从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举办者,年奖励总额不超过以举办者累积出资额为基数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1.2倍的利息额。
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17 号)规定,各级政府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医疗机构发展基金以及提留其它有关费用后,可以从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举办者,年奖励总额不超过以举办者累积出资额为基数的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2倍的利息额;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经依法清算后,可对举办者给予不超过资产增值部分10%的一次性奖励。
省:《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冀卫规医政〔2014〕5号)规定,社会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其他必需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医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赣卫体改字〔2014〕3号)规定,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要费用后,出资人可从办医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96号)规定,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医疗机构发展基金以及提留其他有关费用后,可以从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举办者。
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56号)规定,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扣除办医成本、预留医疗机构发展基金以及提留其他有关费用后,可以从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举办者,具体政策由各市、县(市、区)依据有关法规制定。
当然,部分地区仍不允许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举办人进行结余的分配。
相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组织形式通常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向股东进行分红的。
(2)税收政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6号)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非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医疗服务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器具、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
这也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税收政策最大的区别之一。
(3)土地使用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
即,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是可以使用划拨地的。
而营利性医疗机构只可以出让方式使用土地。
但即使如此,很多地方的医疗用地基准地价,要远远低于其他性质的土地,因此,也有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选择以出让方式使用土地。
(4)抵押贷款政策对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层面的法规明确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医疗设施(包括非营利性医院用于医疗用途的土地、房产),不可用于抵押。
探索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用于非医疗用途的土地,以及使用权和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中华人民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抵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其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 2015年6月11日颁布、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第二条第(七)款提出:“探索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用于非医疗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
”对于营利性医疗机构:为鼓励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地方出台一些规定,允许民营医疗机构可以使用有偿取得土地、房产抵押。
《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74号)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申请抵押贷款。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成府发[2010]26号)规定,民营医疗机构可以用其固定资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医院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是指医院持有的预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1、《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4]74号)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申请抵押贷款。
实践操作可能与法规规定有出入: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一些办理了出让手续、使用出让性质土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成功使用土地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并为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