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质量抽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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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五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五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____年中考冲刺综合复习指导北京地区试题广东地区试题江苏地区试题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工程质量自检及抽检制度

工程质量自检及抽检制度

工程质量自检及抽检制度一、前言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要素之一,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建设过程中,质量自检和抽检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文将围绕工程质量自检及抽检制度展开讨论,从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等方面探讨如何提高工程质量。

二、制度的建立1. 立法依据:制定工程质量自检及抽检制度应有明确的法规依据,可以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制度的制定。

2. 制度内容:工程质量自检及抽检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首先是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工程项目需要执行该制度;其次是执行主体,即谁来执行质量自检和抽检工作;再次是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如何进行自检和抽检,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要求;最后是制度的监督、评估和改进机制,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3. 制度的公示和宣传:要使工程质量自检及抽检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必须将制度公示,并进行全员培训和宣传,确保每个执行主体都了解并愿意遵守该制度。

三、实施情况1. 自检工作:质量自检是指由施工单位自行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工程质量的合格。

自检工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检查周期和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场地、质量材料、技术资料等各个方面。

自检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整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 抽检工作:质量抽检是指由专业机构对已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检,验证自检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抽检工作应具有随机性和全面性,对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抽检,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和整改,对未通过抽检的工程要进行重检。

3. 质量数据管理:质量自检和抽检产生的大量数据应进行科学管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趋势,为改进提供依据。

建立质量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监督评估1. 监督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部门对工程质量自检及抽检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审核评估:定期对工程质量自检和抽检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制度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制度

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

3. 质量抽查工作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通过随机或定期的方式对工程实体进行抽检。

二、组织结构1. 成立质量抽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抽查计划,组织实施抽查工作。

2. 设立专门的质量抽查执行团队,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

3. 明确各参建单位配合质量抽查工作的职责与义务。

三、抽查内容与方法1. 抽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质量、施工工艺、结构安全、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关键部位和工序。

2. 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核、实测实量、技术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抽查。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

四、抽查频次与时机1. 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合理的抽查频次。

2. 关键节点、重要工序完成后立即进行抽查。

3. 定期抽查应结合工程实际进度安排,避免影响正常施工。

五、问题处理与整改1.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分类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

2. 责任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备质量抽查领导小组。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必要时可采取停工、罚款等措施。

六、记录与报告1. 抽查过程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抽查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2. 定期编制质量抽查报告,向项目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通报抽查结果。

3. 建立完整的质量抽查档案,作为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质量抽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参建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提升。

总结:。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公司自我完善、自我改进机制,确保项目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及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二级及以上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第三条质量监督检查是指公司派职能管理部门工程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承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施工情况以及工程实体质量情况进行的抽查活动以下简称监督检查.第四条监督检查的目的1、发现和纠正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2、为综合评价工程参建单位的工作提供客观依据;3、部分检查资料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第五条监督检查的依据1、公路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2、工程合同文件;3、其它有关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第六条监督检查实行监督责任人负责制监督责任人是指公司委派对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的人或组织,应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第七条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责任人应根据受监项目工程特点和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完成后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台帐.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是每次监督检查的时间、主要内容、存在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效果的汇总记录.第二章监督检查内容第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行为、规范化施工、工程实体质量三个方面.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检查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质量管理行为检查的主要内容:项目部合同履行情况、执行质量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转情况,人员素质,工程自检、抽检资料等.规范化施工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实施过程中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规范化操作程度等.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及已完工程的外观质量等.第九条结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所列的关键项目应进行重点抽查.各抽查项目的检测数量应相对平衡,权值为3的抽查项目的抽查点数应不少于每次抽查总点数的15%.第三章监督检查方式第十条对项目部的检查,检查频次为每季度检查一次.监督检查的方式分为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巡视检查三种.全面检查是通过巡视、查阅资料、对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样检测试验等措施检查受监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化施工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掌握全面质量状况.专项检查是通过查阅资料和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样检测对受监项目某建设环节、特定工序或工程部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深入检查.专项检查可分为对项目部履行合同情况、内业资料、、原材料、施工工艺、工序或部位的检查.巡视检查是查看施工现场,检查规范化施工情况、工程外观质量及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第十一条全面检查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受检项目部.如有特殊要求,可不予通知.第四章监督检查资料分析与反馈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完成后,应按抽查项目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整理数据,向分管经理反馈.第十三条抽查项目实测值评价标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第十四条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在工程现场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下发现场审核检查单、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质量、安全、环境检查记录等相关文件.第十五条工程经营部要求受监项目部对质量、安全、环境检查记录中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落实,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第十六条每次监督检查完成后按项目单次检查数据汇进行汇总.并可定期将有关抽查数据汇总,作为分析动态质量状况的依据.第十七条受监项目完工后,宜将部分监督检查数据汇总、整理,作为工程质量鉴定的依据之一.第五章监督检查资料管理第十八条工程经营部对每个受监项目应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工程开工后至竣工验收前所有监督检查资料由监督责任人负责收集、管理、保管.监督检查资料包括检查计划、检查工作台帐、检查通知、检查数据汇总表等资料和必要的声像资料.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不适用于工程质量鉴定检测.第二十条质量监督人员须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监督检查中须坚持科学、公正的工作原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工程经营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点工程实体质量抽查项目及权值观质量检查内容执行.2.表中未列的抽查项目,可视情况增加,权值参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确定.监督检查工作台帐。

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巡查、抽查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巡查、抽查制度

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巡查、抽查制度
1、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监督小组应对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施工安全设施和工程技术资料采取巡查、抽查方式予以监督检查,。

2、监督巡查、抽查应根据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的监督内容、监督重点、监督频率和监督控制点组织实施。

如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或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关键部位存在非正常情况或有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安全时,监督工程师应及时调整监督方案,并告知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3、监督工程师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巡查、抽查时,不应少于两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其他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应有代表参加。

监督工程师应将巡查、抽查的结果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将检查情况录入工程监督档案。

4、在巡查、抽查中,监督工程师、监督组应严格按照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安全规范规程、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查验,必要时可采取监督抽样检测等手段,准确掌握被检工程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

如发现违法、违规、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时,应根据相关监督程序及时签发工程整改、停工(暂停)通知等书面文件,在限定的期限内,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并依据整改情况作进一步的监督处理。

5、监督组应将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监督巡查、抽查情况及时向分管的站领导汇报。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三篇)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三篇)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通过定期巡查和抽查方式,对施工现场以及施工材料、技术和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1. 巡查范围:制度明确巡查范围,包括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质量管理措施、材料选用和验收等方面。

2. 巡查周期:制度规定巡查周期,如每周、每月等,确保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检查。

3. 巡查人员:制度确定巡查人员,一般由工程质量监督员、项目经理等专业人员组成,确保巡查人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技能。

4. 巡查程序:制度明确巡查程序,包括巡查计划的制定、巡查内容的确定、巡查记录的填写和巡查结果的反馈等。

5. 抽查制度:制度明确抽查频次和抽查比例,如每周抽查一处工地、抽查比例为10%等,确保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6. 抽查方式:制度规定抽查方式,一般包括现场抽查、材料验收抽检等方式,通过实地勘察和抽样检验等手段查验施工现场和材料的合规性。

7. 抽查结果处理:制度明确抽查结果处理流程,包括问题整改的时限和责任人的确定,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

通过建立和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可以有效监控工程质量,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二)是指根据工程质量监督的需要,通过巡查和抽查的方式,对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巡查范围和巡查频次:制定巡查的范围和频次,根据工程的重要性、复杂程度和工期等因素确定巡查的重点和次数。

2. 巡查内容:明确巡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工艺、施工现场管理、材料使用、施工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3. 巡查方式和方法:确定巡查的方式和方法,可以采用现场巡查、图纸复核、材料验收、施工记录审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工程抽样送检制度内容

工程抽样送检制度内容一、目的和依据工程抽样送检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检活动,确保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构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监督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执行,以提升整体工程质量。

该制度依据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和行业指导意见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以及其他土木工程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等。

三、基本原则1. 随机性原则:抽样应保证随机性,避免可预测性,确保样本能够真实反映总体情况。

2. 代表性原则:所抽取的样品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覆盖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和工序。

3. 保密性原则:抽样计划和结果应对外保密,防止影响抽样的公正性。

4. 独立性原则:负责抽样的个人或团队应独立于施工单位,避免利益冲突。

四、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抽样送检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该小组负责制定抽样计划、执行抽样活动、记录抽样结果以及处理不合格事项。

五、抽样流程1. 制定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方法、频率等。

2. 执行抽样:按照计划进行现场抽样,确保样品的采集过程规范、有效。

3. 样品标识:对每个样品进行明确的标识,记录其详细信息,以保证样品追溯性。

4. 送检分析:将样品送至合格的检测机构进行分析检测。

5. 结果反馈: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后,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

6. 处理不合格项:对于检测不合格的样品,应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六、记录与报告每次抽样送检的过程和结果都应当详细记录,并形成书面报告。

这些记录和报告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和管理。

七、责任追究若发现有故意规避抽样送检、伪造检测结果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及时更新并通知各相关方。

工程项目部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工程项目部工程质量三检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和减少质量风险,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工程质量三检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的所有施工项目。

三、定义和职责1.工程质量三检是指工程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开展的首检、中检和终检工作。

2.首检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主要是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和验证。

3.中检由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进行,主要是对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施工工艺和材料进行检查和验证。

4.终检由工程项目部的质量专员进行,主要是对施工完成后的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范要求。

四、工程质量三检内容1.首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施工图纸和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b.施工设备和材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c.施工组织和管理是否合理;d.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安全、环保要求。

2.中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是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查和验证;b.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c.工序间的协调配合是否达到规范要求;d.施工现场是否有隐患和质量安全问题。

3.终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是否符合质量验收标准;b.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是否得到解决;c.施工图纸和施工记录是否完整准确;d.施工设备和材料是否按要求验收。

五、工程质量三检程序1.首检程序:a.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首检工作;b.首检工作由工程项目部的质量专员进行监督和审核;c.首检结果应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和备案。

2.中检程序:a.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进行中检工作;b.中检工作由工程项目部的质量专员进行监督和审核;c.中检结果应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和备案。

3.终检程序:a.工程项目部的质量专员进行终检工作;b.终检工作结果应由质量专员编制终检报告;c.终检报告应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和确认。

六、质量整改措施1.首检、中检或终检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2.质量问题整改由责任人负责,整改措施应经审核确认;3.质量问题整改完成后,应进行复检,确保整改质量达到要求。

建设项目抽查验收与评价制度

建设项目抽查验收与评价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的建设项目涌现出来。

这些项目的建设对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工程质量不稳定、项目进度延误、安全隐患等。

为了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落实项目建设的责任,提高整体效益,需要建设项目抽查验收与评价制度,对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估。

二、制度目的1.保证工程质量:通过抽查和验收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保证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2.确保项目进度:抽查和验收制度可以帮助及时发现项目进度延误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按时完成,避免经济损失。

3.完善项目管理:通过项目抽查和验收,可以发现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项目管理提供改进意见和方向,提高管理水平。

4.提高工作效率:抽查和评价制度可以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三、制度内容1.抽查制度:规定建设项目的抽查频率、抽查对象和抽查方式,确保对项目全面覆盖,抽查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

2.验收制度:规定建设项目的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验收评定,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评价制度:建立建设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为项目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监督机制:建立建设项目的监督机制,明确项目监督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监督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5.处罚措施:对于不合格项目和未按照规定进行抽查验收的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制度的执行和效果。

四、实施步骤1.制定制度:组织编制建设项目抽查验收与评价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培训和宣传:通过培训和宣传,向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介绍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求,确保全体人员能够正确理解和执行制度。

3.实施抽查:按照抽查制度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抽查工作,并及时记录抽查结果。

工程质量抽检复查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抽检复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工程质量的稳定和提高,依据《建筑法》、《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安装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抽检与复查工作。

二、质量抽检1. 抽检范围:包括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过程、工程实体等。

2. 抽检频率:根据工程规模、重要性、施工质量控制情况等因素确定。

一般工程项目应按照施工进度的20%进行抽检,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应增加抽检频率。

3. 抽检方法:采用随机抽检、巡回抽检、专项抽检等方式。

抽检数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4. 抽检主体: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均有抽检职责。

其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建设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施工单位负责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自检和抽检。

5. 抽检结果处理:抽检结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对于严重质量问题,应依法予以查处。

三、质量复查1. 复查范围:包括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工程安全性、功能性等方面。

2. 复查时间:整改措施完成后,应进行复查。

复查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3. 复查主体: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复查工作。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配合进行复查。

4. 复查方法: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试验检测等方式。

5. 复查结果处理:复查合格的,应出具复查报告,并对工程进行验收。

复查不合格的,应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整改,并重新进行复查。

四、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的,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予以查处。

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进行质量抽检、复查的,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未按照本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法予以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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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质量抽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针对各项目工程的施工特点,质检科对各项目工程的工序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抽检,具体内容如下:1、由质检科不定期对各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如果发现有不符
合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第一次予以警告,项目部对于抽检不合格
项目,必须进行整改达到技术规范要求。

自第二次开始,每出现一
次抽检项目不合格,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

自第六次开始,
每出现一次抽检不合格,对项目部处以2000元罚款。

以上罚款直
接责任人占30%,项目负责人占20%,其他相关责任人占20%。

2、每月由质检科统计汇总各项目部的日报表,各关健质量控制点月度
合格率为95%以上,为正常,月度合格率为85%~95%,对项目
部处以3000元罚款,月度合格率低于85%的,对项目部处以5000
元罚款,以上罚款每月从项目计量款中扣除,到年终一并扣除,以
上罚款项目负责人占20%,其他质量责任人占15%。

项目部连续
两个月出现合格率低于85%,将按质量事故处理规定中的内部一般
质量事故行政处罚进行处理,并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予以公司内
部通报批评;项目部连续3个月出现合格率低于85%,将按质量事
故处理规定中的重大质量事故行政处罚进行处理,并上报公司对项
目经理、项目总工进行处理。

3、质检科室每月统计抽检合格率,作为项目部月度质量考核的依据,
并上报公司领导。

质检科
2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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