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
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原理

辩证法质量互变规律原理辩证法是哲学的重要分支,它是指通过对事物的矛盾运动进行深入研究,揭示事物内部的矛盾冲突以及矛盾的解决过程。
辩证法的核心原理之一就是质量互变规律原理,它是指事物质量的增减变化是通过量的积累达到质的飞跃。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解析质量互变规律原理,并探讨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一、质量互变规律原理的含义质量互变规律原理是辩证法的重要原理之一,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简单来说,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的质量变化是通过数量的积累逐步达到的。
当数量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质的变化。
这种变化往往是突然的、不可逆转的,而且往往伴随着全新的特征和性质的出现。
二、质量互变规律原理的实例为了更好地理解质量互变规律原理,我们可以举几个实例来说明。
1. 水的沸腾:当水的温度升高到100摄氏度时,水的质量就会发生突变,由液体变为气体状态,形成水蒸气。
这个过程中,水的质量发生了质的飞跃。
2. 学习的积累:当一个人不断学习、积累知识时,他的知识质量会逐渐提高。
当他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产生新的见解和创新,这是知识质量发生质变的表现。
3. 经济发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也符合质量互变规律原理。
当一个国家的经济持续增长,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出现经济结构的转型和产业的升级,这是经济质量发生质变的体现。
三、质量互变规律原理的应用质量互变规律原理在现实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应用场景:1. 教育领域:在教育过程中,学生的学习质量是通过不断的积累和努力才能达到的。
只有通过量的积累,他们才能逐渐提高自己的学习水平,最终达到质的飞跃。
2. 经济管理:在经济管理中,企业的发展也是通过不断积累和努力实现的。
只有通过数量的增长,企业才能逐步积累经验和资源,最终引发质的飞跃,实现更高水平的发展。
3. 个人成长:在个人成长过程中,个人的素质也是通过不断积累和努力实现的。
只有通过数量的增加,个人才能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能力,最终达到质的飞跃,实现个人的自我突破。
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相互影响
质量互变规律为否定之否定规律提供 了量的基础,而否定之否定规律则深 化了事物发展的质变内涵,两者相互 补充、相互渗透,共同推动事物的发 展。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量变与质变的相 互转化往往伴随着肯定、否定、否定 之否定的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 两者共同作用,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 展。
04
质量互变规律与否定之否定 规律的哲学思考
对质量互变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深入理解
质量互变规律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量变是事 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飞跃。
否定之否定规律
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周期性,即事物发展的一个周期由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等阶段构 成。在肯定阶段,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在否定阶段,事物打破原有质的稳定性, 向新的质变转化;在否定之否定阶段,事物经过自我扬弃,重新回到原有质的稳定状态,
质量互变规律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实践应用
在实践中,应遵循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注重量 的积累,抓住时机促成质的飞跃,同时不断自我革新、自我 完善,推动事物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
在个人成长和社会发展中,应善于抓住机遇实现质的飞跃, 同时保持谦虚谨慎、不断进取的精神状态,在自我肯定与自 我否定的辩证统一中实现个人和社会的共同进步。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式
事物发展的总方向和总趋势是 前进和上升的,但发展的道路
却是迂回曲折的。
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 而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
进。
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 的统一,在实施一项重大决策 时,既要有信心又要有勇气面
对困难和挫折。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意义
质量互变原理

质量互变原理
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
是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三个基本规律之一。
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在古代就有了。
中国战国时的《战国策》中有:“积羽沉舟,群轻折轴。
”《荀子》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河。
”古希腊善于诡辩的麦加拉学派曾提出一些有趣的辩题,如:多一粒谷子能否变成谷堆?少一根头发能否变成秃头?在这些貌似玩笑的例子里,包含有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火花。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第一次系统地论述了质量互变规律,但是以唯心主义为基础阐述的,视绝对精神为这一规律的主体,而且只集中讲了如何由量变引起质变。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质量互变规律奠定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对它的地位、作用等作了全面科学的阐述。
这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是由于内部矛盾运动引起发展的。
量变是事物数量上的增减,是一种不显著的、非根本性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突变、飞跃。
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必然引起质变,使旧质变为新质,然后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新的量变超过一定限度又引起新的质变,如此往复不已,推动事物不断向前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PPT课件

科技发展中的质量互变规律
总结词
科技发展中的质量互变规律是指科技领域的创新和突破往往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探索,最终实现 质的飞跃。
详细描述
在科技领域,新的理论、技术和产品的出现往往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探索。在这个过程中,科研 人员通过对现有知识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渐形成新的理论体系和技术路线。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 新的理论和技术逐渐成熟,最终实现质的飞跃,成为引领科技发展的新动力。
质量互变规律在企业战略管理中的应用
制定长期发展战略
企业应制定长期发展战略,明 确发展方向和目标,逐步实现
。
创新管理方式
创新管理方式,提高企业效率 和竞争力。
优化产品和服务
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提高产 品质量和用户体验。
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
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员 工凝聚力和归属感。
质量互变规律在个人能力提升中的应用
生物学中的质量互变规律
总结词
影响生物体的生长和演化
详细描述
在生物学中,质量互变规律对生物体的生长和演化产生重要影响,如生物体的生长、繁殖和进化等过程,都遵循 了质量互变规律。
04
质量互变规律在社会发展 中的影响
社会变革中的量变与质变
要点一
总结词
社会变革中的量变与质变是指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 量的积累引发质的改变,推动社会形态的更替。
质量互变规律的概念
事物的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必然 会引起质的变化,即数量的变化会引 发质的变化。
质量互变规律的意义
01
02
03
指导实践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 发展的基本规律,对于指 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重 要的意义。
预测未来
通过对事物量变的观察和 分析,可以预测事物发展 的趋势和未来状态,从而 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质量互变规律生活例子

质量互变规律生活例子(一)质量互变规律的普遍性无论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遵循着质量互变规律。
(二)质变、量变的多样性。
1、量变两种基本形式第一、事物构成因素的数量增减,到了一定程度会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
第二、结构的变更,即事物构成因素在空间上排列顺序和结构上的不同,也会引起事物性质的变化。
2、质变的两种基本形式第一、爆发式飞跃指质变具有激烈的外部冲突形式,新旧力量互不相让,只有用激烈的冲突、你死我活的方式解决矛盾。
第二、非爆发式飞跃是非对抗性矛盾的解决方式。
由于对立双方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所以可能通过和平方式使矛盾得到解决。
3、量变质变的互相渗透第一、量变部分包含着质变。
一事物在未发生质变前总的说处于量变过程,但由于事物矛盾发展不平衡,有些部分和局部已经发生了质变。
另一种是阶段性部分质变。
一事物总体上处于量变过程,其不同阶段有一定的质的区别。
第二、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质变是渐进性中断,但也有一个过程,有一个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的过程。
上课的时间逃课应该得到的知识变成了逃课时间获取的信息(取决于你逃课去干嘛)去社会实践就换来社会经验,去打DOTA~就换来DOTA水平和心情的放松.心情的放松换来愉悦.反过来~课余时间~你继续学习,换来的是你学到的知识,去社会实践换来的是社会经验,去打DOTA~就换来DOTA水平和心情的放松. 因此~先对大学四年想要达到的目标定下一个计划,然后运用质量互变~寻找一个平衡.4年的时间是固定的.合理安排.过多的学习让人疲惫.适当的休息换来更好的学习心情.在寻求平衡的过程中如何达到目标值,在于你如何利用质量互变规律~~因此该规律十分重要,可以运用到的地方很多.最后一句话,是拍老师马屁.。
质量互变规律

二、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之一。
它主要揭示的是事物的发展形式和过程,指出事物由于自身内部的矛盾,在其发展过程中表现为从量变到质变,又从质变到量变的辨证发展过程。
在深入探讨质量互变规律之前,首先需要理解这一规律的三个基本范畴——质、量、度。
一般的概念叫概念,基本的概念叫范畴。
1、质、量、度(1)质质是事物本身固有的区别于它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事物的质是多方面的,并且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严格地说,从逻辑学角度,质、量都是人们思维的起点,是不能下定义的。
比如“内在规定性”是一个更难让人理解的词。
这里“内在”理解为“事物固有的”;“规定性”理解为“属性,一种客观的规定,而不是人为的规定”。
质,就是这样一个哲学范畴:它决定着一事物是它自身而不是其它事物,把它和其他事物区别开来,所以也可以说,质是把事物区别开来的一种界限,是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区别性或差别性。
但是,要对质有一个全面而辨证的理解,还应掌握这样几点:A、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
这种同一,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第一,“凡物必有质”。
第二,“凡质必属物”。
B、质与属性的关系质存在于事物之内,又表现于事物之外。
一个事物的质,是在和其他事物相互作用、相互比较中存在的,因此,也只有在和其他事物发生联系时,一个事物的质才会显示出来。
事物之间的关系往往是复杂的,因此事物的质往往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属性或特性。
要通过属性正确把握事物的质,就要注意区分事物的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
本质属性才决定事物的质,非根本属性不决定事物的质。
C、事物的质是多方面的任何事物的质都具有许多不同的方面。
D、把握事物的质的意义。
正确认识事物的质,在实际工作和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事物的质是我们区别各种事物的根据,也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
第二,不同质的事物要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这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典型的表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简述质量互变规律

简述质量互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一切社会事物的发展都以“质变”的方式实现的。
它的核心
哲理就是:将困难视为机会,将挑战当成发展,将过程当作峰值,将发展当成质变,将变局当成趋势。
也就是说,质量互变是事物发展中不断产生的力量之间的变化关系,这是物理性质的。
高等教育领域中,质量互变规律的运用也表现得非常明显。
这种规律的思想被
用来指导如何改进现有的教学模式以实现教育效率的提升,例如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更快地获取知识。
此外,教师也能够在教学的过程中将质量互变规律作为准绳,不断地检验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成果,从而实现教师本身的质量变革。
质量互变规律作为一种思维模式,是高等教育领域持续改进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它也是我国高校“发展更加开放,质量更加精益”的实现过程中的重要手段和工具之一。
质量的改进通过借鉴和创新的思路及方法,探索过去的历史,挑战未来的课题,将对整个高校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因此,高校要想实现质量的持续改进,就必须把质量互变规律作为指导思想,
而把“高质量,高效率”作为发展的目标,从而实现统一的标准、灵活有效地运行、内外融通和发展。
才能使高校更好地融入企业和社会发展的脉络,使命、发展、价值、贡献融为一体,坚定不移地走向现代化。
如何理解质量互变规律

如何理解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是一种物质特性,它表示物质在一系列的反复变化中保持其总量不变。
质量互变规律也被成为质量守恒规律,是一种经典物理学定律,由于它的优越性,被称为物理学的第四定律。
它解释了物质在一定环境中,其质量保持不变。
这一规律被证实在许多实验中,在化学研究和生物学研究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质量互变的特征】质量互变规律的特征表示,在物质互相变化过程中,总质量不会改变,但物质的组成可以发生变化。
换言之,当物质经历了反应,总质量不会改变,而物质的组成和种类却会发生变化。
例如,电解水时,水中的氢和氧的比例不会变化,但物质的物理性质却发生变化,形成氢氧分子。
【质量互变规律与能量守恒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与能量守恒规律密切相关,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物理学的第四定律,即爱因斯坦的能量守恒定律。
该定律表明,在宏观尺度上,物质的总能量保持不变,即质量与能量的总和保持不变,物质的总质量在反应过程中不会改变,但能量可以从一种形式转换到另一种形式。
【质量互变规律的重要性】质量互变规律对于理解物质变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作为一种经典物理学定律,提供了重要的物理学数据,而且它在化学研究和生物学研究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比如,学习人体的物质代谢,即除去多余的物质,新的分子和元素可以被组合,形成新的分子,但总质量就不会发生变化,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的重要性所在。
另外,质量互变规律也可以帮助人们深入理解物理定律,像物理学的第四定律,它揭示了质量与能量之间的关系,表明物质和能量之间存在着一种可以转换的关系,即能量可以从一种形式转换到另一种形式,而质量则保持不变。
【总结】总之,质量互变规律是经典物理学定律,它表明在一定环境中,物质的总质量不会改变,而物质的组成可以发生变化。
质量互变规律不仅是一种经典物理学定律,它在化学研究和生物学研究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它也可以帮助人们深入理解物理定律,包括爱因斯坦的能量守恒定律,这一定律表明物质和能量之间存在着一种可以转换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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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互变规律mutual change of quality and quantity,law of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
又称量变质变规律。
这一规律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为事物及其特性在数量上的增加或减少,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
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事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旧质事物就变成了新质事物。
这是量变向质变的转化。
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
这是质变向量变的转化。
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
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
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质,量,度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于另一事物的内在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时直接同一的。
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其一,事物总是具有一定质的事物,不具有一定质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其二,质总是一定事物的质,脱离了一定事物的质也是不存在的。
事物的质的规律性是多样的。
质和属性不可分。
质通过属性表现出来;属性则是一物与他物在相互联系中表现出来的质。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登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质和量是事物固有的两种不同的规定性。
质和事物是直接同一的,而量与事物的存在并不直接同一,相同事物可以有量的不同。
度是指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
度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体,成为另一事物。
编辑本段理论发展在古代,一些思想家已经注意到了量变引起质变的现象。
《老子》提出“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
《战国策》中说“积羽沉舟,群轻折轴”等,包含着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
古希腊哲学提出了某种元素的“凝聚化”和“稀薄化”导致形成不同质的事物的思想,在“谷堆论证”、“秃头论证”中讨论了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近代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质量互变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在概括大量自然科学成果的基础上,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唯心辩证法中的合理因素,对于质量互变规律进行了科学阐释。
编辑本段应用实例质量互变规律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要求人们要重视量的积累,注意事物细小的变化,不可揠苗助长急于求成,对于消极因素,要防微杜渐;同时又要根据事物的发展进程,不失时机地促使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与飞跃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目录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的进程由心灵“正、反、合”的“对反、重复、超越”原则支配,这是辩证法;费尔巴哈则提出“唯物质才是真实”的世界观,这是唯物主义。
马克思结合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学说而创造出“唯物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
编辑本段两个基本特征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普遍联系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认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1.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2.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
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3.联系的多样性:从大的方面说,联系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4.联系的条件性:所谓的条件是指同某一事物相联系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作用的诸要素的总和。
每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依赖于周围的其他事物,都同其他事物有联系,这些事物就是这一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条件问题上坚持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统一。
第一在条件问题上坚持有条件论和条件的客观性,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受各种条件的制约,任何事物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产生,存在和发展,也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会灭亡。
第二,在条件问题上坚持辩证法,就是承认条件的复杂性和可变性。
唯物辩证法承认条件的可变性,首先,条件是复杂的。
其次,条件是可变的。
并不是说人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和创造条件,改变和创造条件必须遵循事物本身的发展规律。
并且也要依赖一定的条件。
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恩格斯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
”毛泽东更强调: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
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
从一定意义上说,事物就是矛盾,世界就是矛盾的集合体;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的发展。
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唯物辩证法认为: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
编辑本段唯物辩证法认为: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规律具有客观性、稳定性、可重复性和普遍性。
换言之,规律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既不能被人创造,也不能被人消灭,只要条件具备就一定要发生作用,所以必须尊重规律。
但辩证法也强调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其一,在认识世界时,由于规律隐藏在事物的内部,只有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透过现象、把握规律;其二,在改造世界时,也要依靠主观能动性,根据实践的目的、因势利导地改变规律赖以起作用的条件,从而引导规律起作用的具体方式。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有三条,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关于这三条基本规律的内在关系,一般认为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很多人主张最基本规律只有一条,即对立统一规律;毛泽东曾指出:“应该是一元论,不应该是三元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但也有的人不赞成这个观点,而主张把三大规律并列化和立体化——即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综合规律;量变、序变、质变规律;肯定、否定、再肯定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存在的事物都由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一对矛盾组合而成(例如, 有光就有影,有正就有负,有生就有死,有得就有失,电现象中包含有正电荷和负电荷,等等)。
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从而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因此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对立统一思想来自黑格尔。
质量互变规律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属性具有质和量两个属性。
量是指衡量事物处在的某种状态的数量或具体形式;质是指事物的性质或本质。
量变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的变化,是一种飞跃,往往表现为突变。
质量互变规律,即从量变到质变,是说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的事物,在其每次由一种性质变化到另一种性质的过程中,总是由微小的变化(即量变)慢慢积累开始,当这种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导致事物由一个性质变化到另一个性质(即质变)。
量变是质变的准备,没有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经过质变,在新质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推动事物无限地发展下去。
因此说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
例如,冰、水、水蒸气之间的随温度变化而相互转化的过程,可以看成量变到质变的例子。
再例如,经螺旋形楼梯向上,在坐标不断转化后,平面坐标回到原点(0,0)而本身也就更上一层楼,在三维世界的坐标即变为(0,0,1),其中平面坐标的变化即伴随三位坐标整体改变,是量变过程,设坐标为(a,b,z),(a,b)为量变,z为质变,量变也伴随质变,是质变的积累,积累到z=1自然质变,二维即变为三维,若设(a,b,z,n)为四维,即空间abz和时间n,n随abz改变而改变,当n改变单位1时,假设这个单位是年,你在同一地点站一年,地球绕一周,空间abz(只考虑太阳系为不动体)回到原来位置,你却不是一年前n时的你了,n+1即为n的质变,而随不动体的改变,单位亦随之变化,则abz改变充斥不动体的每个二维位面时,质变发生。
而每个质变又是新量变的基础,循环往复。
就像原子到夸克的盒子关系的反向发展,没有尽头,不断发展进化。
反映到人的主观意识就是理想或者追求一类的东西了。
辩证否定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否定之否定原理来自黑格尔的“正-反-合”三阶段论:“正”态事物由于内部矛盾的发展,会过渡到反面,成为“反”阶段,这是第一个否定;由反阶段再过渡到它的反面,是为否定之否定。
经过否定之否定后,事物显然回到“正”态。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连着一个过程的,过程的更替要通过否定来实现。
在事物发展的长链条中,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就表现为一个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