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讲座
劳动法案例讲座

(三)劳动者如何对待规章制度?
1、入职后应当认真了解和学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于其中不适 当的部分,应当及时通过单位工会或者自己与单位协商修改。
2、对单位要求签字的规章制度应当慎重对待。 3、仔细核对劳动合同是否有规章制度作为附件,并予以学习。 4、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给自己造成的损害,有权
❖ 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停薪留职、下岗、待岗、离岗不离职等造成的双重 劳动关系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行将得以解决。
4
双重劳动关系
❖ 改革过程中形成的停薪留职、下岗、待岗、离岗不离职等造成的双重 劳动关系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行将得以解决。
❖ 1、停薪留职期间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的工作的,要 与原单位协商并征得其同意;停薪留职期满,本人继续在其他单位工 作的,应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原单位应 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 劳动关系。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 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 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13
案例评析:
应届毕业生小王在智联招聘网站看到甲公司的招聘广告,投递简历, 通过面试之后于2009年7月1日起到甲公司工作,任印制助理。小王上班 之后,甲公司未与小王签订劳动合同,而是要求其在一份固定格式的 《实习申请》上签字。并说明按照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新进员工要经 过2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满签订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 2009年8月底,小王因不满公司周末加班且不支付加班工资而向甲公司提 出离职。甲公司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并说明当月工资未 支付。2009年9月15日,甲公司财务人员通知小王,因其负责的书籍出现 印制错误,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扣除其300元工资。
劳动法规培训领导发言稿(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劳动法规培训,旨在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公司,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健全。
作为企业,我们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此次培训,我们将对劳动法的基本内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希望通过本次培训,大家能够对劳动法规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
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民族平等原则、劳动合同自由原则、集体合同原则、劳动保护原则、职业培训原则、劳动争议处理原则等。
1.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者是劳动关系的主体,享有平等就业、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合法权益。
2.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3. 民族平等原则:各民族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4. 劳动合同自由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
5. 集体合同原则:劳动者依法组织工会,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6. 劳动保护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7. 职业培训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8. 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1. 劳动者的权利(1)平等就业权: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的限制。
(2)劳动报酬权: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劳动成果相适应的劳动报酬。
(3)休息休假权:劳动者有权依法享有休息休假。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宣传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必要举措。
为了提高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他们的权益意识和法律素养,企业需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本文将介绍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目的、方法和效果。
一、活动目的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目的在于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促进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和谐发展。
通过宣传教育,职工能够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应尽的义务以及遵循的规范,进而增强对法律法规的遵从和维护,以免受到违法违规行为的侵害。
二、活动方法1.组织讲座与培训:企业可邀请劳动专家、律师等相关人士进行专题讲座和培训,以普及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解读。
讲座内容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以便职工能够轻松理解并将其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2.制作宣传资料:企业可以设计制作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海报、宣传册等,以便职工随时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并能够在工作中合理运用。
这些宣传资料应直观生动、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明了,以吸引职工的阅读和理解。
3.开展学习活动:可以组织职工学习小组,定期安排学习活动,让职工们互相交流与学习。
通过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加深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三、活动效果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的效果与企业实施的方式和方法直接相关。
有效的宣传教育能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确保他们的权益受到保护,从而增强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关系。
同时,宣传教育也能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并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发展。
总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是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的重要环节。
通过组织讲座与培训、制作宣传资料、开展学习活动等方式,企业可以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权益保护意识,达到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目的。
这样的活动不仅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保障,更为企业和职工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劳动安全与法规讲座

劳动安全与法规讲座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劳动安全与法规的讲座,希望通过本次讲座,增强大家对劳动安全的认识,提高自身的劳动保护意识。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安全的概念。
劳动安全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少事故伤害的一系列措施。
劳动安全不仅是雇主的责任,也是每个劳动者应当自觉遵守的法律法规。
劳动安全与法规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保障劳动安全呢?我们要了解并遵守劳动安全法规。
劳动安全法规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安全法规,雇主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劳动者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只有通过遵守劳动安全法规,我们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安全。
我们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劳动者劳动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
雇主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向劳动者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劳动者也要自觉学习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我们要积极参与劳动安全管理。
劳动安全管理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
雇主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而劳动者也要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我们要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良好的劳动习惯是预防事故的重要保证。
劳动者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工具和设备,避免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
同时,劳动者还应注意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态,增强身体素质和抵抗力。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能够有效地保障劳动安全。
但是,我们要明确一点,劳动安全事关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我们需要始终保持警惕,时刻关注工作环境中的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心中有责,行动有序。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它的方式和内容需要全面覆盖劳动者的需求和关切。
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方式主要包括宣传教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材料两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知识、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方面。
本文将详细探讨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方式和内容。
一、宣传教育活动的方式1. 举办讲座和培训班讲座和培训班是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之一。
可以邀请劳动法律专家、劳动争议仲裁人员、工会代表等专业人士进行讲解,针对性地介绍相关法律法规,并解答劳动者的问题。
此外,还可以邀请成功案例分享,让劳动者亲身感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障作用。
2. 发放宣传材料发放宣传材料是一种简单易行的宣传方式。
可以制作劳动法律法规手册、宣传单页、海报等宣传材料,并广泛发放到工厂、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公共场所。
宣传材料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案例和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引起劳动者的关注和共鸣。
3. 制作宣传视频制作宣传视频是一种生动形象的宣传方式。
可以制作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短片,通过生动的图像和音频,讲解劳动法律法规的知识和应用,使劳动者更加直观地理解和记忆相关内容。
宣传视频可以在各大视频网站、企业内部平台等渠道发布,也可以在小区、工厂等公共场所播放。
4. 建立咨询热线和网站建立咨询热线和网站是一种便捷高效的宣传方式。
可以设立劳动法律法规咨询电话,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和解答服务。
同时,还可以创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网站,提供在线解答、法律法规查询和案例分享等功能,让劳动者随时随地获取相关信息。
二、宣传教育的内容1. 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的首要内容是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讲解和宣传材料,介绍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基本权益和保障机制,引导劳动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行动意识。
2.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宣传教育要重点介绍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相关规定,宣传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和保障作用,引导劳动者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题讲座

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题讲座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本次关于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题讲座。
我将为大家介绍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以及一些实用的方法和途径。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含义。
劳动者合法权益指的是在劳动过程中,以及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假期、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等。
这些权益是劳动者基本的法律保障,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核心内容。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关法律规定,这样才能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劳动者要学会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如果遇到工资拖欠、加班不给报酬、工作时间超过法定限制等问题,劳动者首先应当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和要求。
如果沟通无果,劳动者可以尝试通过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途径,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争取自身权益。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通过沟通和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如果调解失败,劳动者可以将争议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来维护自身权益。
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可以增加自身的竞争力,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地位和待遇。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仅仅是为了自身,也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只有当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才能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热情和创造力,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总结一下,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劳动者了解法律法规、学会有效的沟通和协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等。
只有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意识到自己的权益与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密切相关。
劳动保护知识系列讲座

劳动保护知识系列讲座劳动保护知识问答1、什么是劳动保护?答:“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综合性、跨门类的边缘科学。
2、劳动保护科学由哪些部份组成?答:劳动保护科学由劳动保护科学管理、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三个部份组成。
3、什么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答:“劳动保护科学管理”是指从立法和组织管理措施的角度来研究如何处理好生产(经营)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组织关系,实现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
4、什么是“安全技术”?答:“安全技术”是指为防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学的观点、方法,分析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而在技术上、设备上、个人防护上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
5、什么是“职业卫生”?答:“职业卫生”(又称劳动卫生、工业卫生)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防治职业病和职业性多发病等职业性危害,在技术上、设备上、医疗卫生上所采取的一整套措施。
6、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经历了哪三个阶段?答: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经历了建立和发展、停顿和倒退、恢复和提高三个阶段。
7、当前我国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体制是什么?答:当前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相结合的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体制。
8、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答:当前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9、什么是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答:“三不放过原则”是指发生职工伤亡事故以后,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小学劳技《电工》讲座提纲一、设计教学简易《开关》(一)功能、名称与意义开关——用于隔离电源或接通、分断电路或改变电路的连接一种控制电器。
开关,从民用到军用,从玩具到航天器;小似芝麻大小的电子手表上的按键,大到一幢房似的高压控制柜;可以说:《开关》普遍存在,与人类的生活生产同步发展。
工伤赔偿讲座

工伤赔偿讲座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者患职业病,导致劳动者受伤或者患病的情况。
对于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来说,工伤赔偿是一项重要的保障措施,能够帮助受害者得到应有的赔偿和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本次工伤赔偿讲座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工伤赔偿的相关政策、程序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指导。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工伤赔偿的相关政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医疗费、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生活护理费等待遇。
此外,对于工伤造成的丧失劳动能力,还应当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工伤赔偿的标准和程序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时需要仔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
其次,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时需要注意一些程序和要点。
首先,劳动者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并在医院进行诊治和鉴定。
劳动者需要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以便后续的赔偿申请。
同时,劳动者还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工会进行申报,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文件。
在整个申请过程中,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医院和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申请进展和处理结果。
最后,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赔偿时需要注意一些注意事项。
首先,劳动者要保持诚实守信,提供真实的工伤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
其次,劳动者要积极配合医院和鉴定机构的诊治和鉴定工作,确保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同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待遇标准,不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劳动者在申请过程中要保持耐心和理性,遇到问题要及时寻求帮助和咨询,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之,工伤赔偿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在发生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积极申请工伤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伤赔偿的及时足额支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
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
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关于加班时间、加班费的规定
• (一)关于加班时间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
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
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
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关于社会保险规定
•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
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 位和劳动者
四、关于年休假的规定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
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
的年休假:
•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六、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
• (一)范围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
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
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
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
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
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
十四个月。
•
《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
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
•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
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
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加班时间、加班费的规定
• (二)加班费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
• (二)办法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
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
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
排。
•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
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
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关于医疗期、医疗期工资的规定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
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 单位应当自成立
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 险登记。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 日内予以审核,
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
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
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
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
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
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日。
•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
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
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
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
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劳动保障知识讲座,,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
•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合同的,应
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 ,劳动
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 工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