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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

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合同法律顾问专业分析: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一、合同法的成功之处合同法作为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工具,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以下是合同法成功的几个方面:1. 确立了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法确立了合同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自由协商合同条款,有效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
2. 保障了交易安全合同法通过规定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各个环节,保障了交易的安全。
同时,通过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等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促进了诚信原则的实施合同法强调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保持诚实、守信,有效遏制了市场活动中的欺诈行为。
二、合同法的不足之处尽管合同法取得了显著的成功,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以下是合同法的不足之处:1. 对电子合同的规范不够完善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合同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现有合同法对电子合同的规范不够完善,无法有效应对电子合同带来的新问题。
2. 对格式条款的规范不够细致现实中存在大量格式条款,如合同条款的标准化、制式化等。
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规范不够细致,可能导致不公平条款的产生,损害消费者权益。
三、合同法协议(草案)为弥补现有合同法的不足,特制定以下合同法协议:第一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范围内自由协商合同条款,订立合同。
第二条(电子合同的规范)电子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当事人应当确保电子签名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对于电子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格式条款的规范)对于格式条款,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对于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法院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和认定。
第四条(诚信原则的实施)当事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保持诚实、守信。
对于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制裁。
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

再如:针对建设工程合同所作的规定 A、规定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 ( 《合同法》第271条) B、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限制 ( 《合同法》第272条) C、推行监理制度 ( 《合同法》第276条) D、明确承包人的赔偿责任 ( 《合同法》第282条)
三、合同法的不足
事变更原则。其中,比较成熟的是1999
年1月22日“四次审议稿”第76条的规定:
“由于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化,致使 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 造成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 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的,
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
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立法程序的进步:“行政机 关立法”到“专家立法”
一、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1、从中国实际出发 2、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3、要有一定的超前性或前瞻性 4、以经济效率和社会正义为价 值取向 5、要有可操作性
二、合同法的成功 1、实现了交易规则的统一和完善 原来的合同立法状况--“一马当先, 三足鼎立”: (1)调整的社会关系不一样。 (2)法律主体不统一。 (3)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不统一。 (4)基本原则表述不一致。 (5)合同形式不一致。 (6)结构风格不一致。
情事变更是致使履行合同显失公平,规
定情事变更制度有利于贯彻公平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已作出过 有关情事变更的判决和规定。
3)最终的审议结论。 最后,情势变更制度,被认为“这是一个 很复杂的问题,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就有不 同意见。这次大会审议,不少代表提出,根据 现有的经验,对情势变更难以作出科学的界定, 而且和商业风险也难以划清,执行时更难以操 作,实际上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 情势变更制度,现在在合同法中作出规定条件 尚不成熟。法律委员会经过反复研究,建议对 此不作规定”。
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上

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上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上报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甲方身份:___________权利:_______________义务:_______________履行方式: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__乙方身份:___________权利:_______________义务:_______________履行方式:___________期限: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__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二)》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权利:A、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C、_____________。
2、甲方义务:A、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C、_____________。
3、乙方权利:A、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C、_____________。
4、乙方义务:A、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C、_____________。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审阅、确认,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持违约方受到的损失、维权费用等相关费用。
六、其他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变更或撤回,必须双方共同同意后方可进行。
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7篇

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7篇篇1合同法成功与不足分析合同协议合同双方:甲方:[甲方名称],一个基于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实体组织;乙方:[乙方名称],与甲方有商业合作的实体组织或个人。
一、合同法成功之处分析:1. 法律规范的明确性:合同法规定了明确的要约和承诺制度,对于双方商业行为的开展具有清晰的指引作用。
清晰的合同条款使得合同双方能够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效避免争议的发生。
2. 合同自由原则的实现:合同法充分尊重合同双方的意愿,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和交易效率的提升。
这一原则有效地平衡了双方的利益诉求,保障了公平交易的实现。
3. 履行责任的强制力:合同法对违约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制,一旦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种强制力确保了合同的履行,提高了商业合作的诚信度。
二、合同法不足之处分析:1. 条款模糊性: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法的部分条款表述较为模糊,可能引发理解上的歧义和执行上的困难。
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合同法的实际效用,给某些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2. 合同履行监管不足:虽然合同法规定了违约行为的法律责任,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监管力度仍有待加强。
部分合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的情况,影响了合同的实际执行效果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合同法虽然规定了双方的信息披露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部分合同一方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损害另一方利益,导致合同的不公平现象发生。
三、改进措施和建议:1. 完善合同条款:对合同法中的模糊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其明确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产生歧义和争议。
2. 加强合同履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管机制,加强对合同履行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约行为,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市场秩序的稳定。
3. 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双方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信息对称性和交易公平性。
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

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合同法成功与不足分析报告合同协议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根据双方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现就合同法在本领域内的成功与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和探讨,以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的签订旨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并寻求合同法在实际应用中的完善方向。
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法的成功之处(一)合同法促进了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发展,明确了各方权益保护原则。
在过去的实施过程中,合同法有效推动了各类商业活动的规范进行,强化了交易的合法性基础,从而大大提升了市场经济的竞争秩序。
(二)合同法确立了合同订立、履行、修改和终止的基本规则,保障了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的实施有效避免了因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履行不当引发的纠纷,降低了交易风险,增强了商业活动中的信任度。
(三)合同法强化了违约责任的追究,有效维护了合同严肃性。
通过法律手段对违约行为进行制裁,保障了合同法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提高了合同的履行率。
二、合同法的不足之处(一)合同法的某些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具体操作的指导性。
在实际应用中,部分合同条款的内容过于原则化,缺乏针对具体问题的明确指导,导致在某些复杂情境下难以准确适用法律。
(二)合同法的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尽管法律规定了违约责任的追究,但在实际操作中,执法力度和效率仍有待提高,部分违约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
(三)合同法对于电子合同的规范不够完善。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合同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现有合同法对电子合同的规范尚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
三、协议内容(一)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法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严肃性。
在合同签订、履行、修改和终止过程中,应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二)双方应共同推动合同法的完善和发展。
针对合同法存在的不足之处,双方应积极提出改进建议,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
(三)双方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通过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履行性,降低交易风险。
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3篇

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3篇篇1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对合同法相关议题具有共同关注,为深入探讨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共同提升合同法理论与实践水平,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背景分析合同法作为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工具,在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法在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合同自由、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随着社会实践的不断变化,现行合同法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行完善与调整。
二、合同法的成功之处1. 保障交易安全:合同法通过明确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为市场交易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有效保障了交易安全。
2. 维护合同自由:合同法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允许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自主协商合同条款,有效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3. 促进经济发展:合同法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推动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合同法的不足之处1. 违约成本较低:现行合同法对违约行为的制裁力度相对较轻,导致违约成本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度。
2. 合同解释权不明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权缺乏明确的规定,可能导致双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纷争。
3. 争议解决机制不够完善:现行合同法中的争议解决机制尚不够完善,对于一些复杂合同纠纷的解决效率有待提高。
四、改进措施与建议1. 提高违约成本:建议加大对违约行为的制裁力度,提高违约成本,增强合同履行的诚信度。
2. 明确合同解释权:建议在立法中明确合同条款解释权的归属,避免双方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的纷争。
3. 完善争议解决机制:建议完善合同纠纷的解决机制,提高解决效率,降低解决成本。
五、双方共同责任与义务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内容,积极参与合同法的完善工作。
2. 双方应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合同法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3. 双方应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提高合同法方面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学习合同法的收获和困惑2000字
学习合同法的收获和困惑2000字一、收获篇。
(一)合同意识的觉醒。
学了合同法之后,我感觉自己就像突然被点亮了一盏小灯一样。
以前吧,对合同的概念那是相当模糊,就觉得是几张纸,上面写着些条款,好像离自己的生活特别遥远。
但是现在可不一样啦!我发现合同其实无处不在。
比如说,我们去租房子,和房东签的那个租房协议就是合同;在网上买个东西,确认订单的时候那一系列的条款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呢。
这让我意识到,生活中的很多行为其实都和合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合同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对待的东西,它就像一把双刃剑,既能保护我们的权益,也可能因为一个不小心就给我们带来麻烦。
(二)对权利和义务的清晰认识。
合同法可真是个好东西,它让我把权利和义务这两个概念搞得明明白白的。
以前老是听人说什么权利义务对等,但是真不理解啥意思。
现在我知道了,在合同里,每一方的权利都是建立在履行相应义务的基础上的。
就拿我之前做的一个小组作业项目来说吧,我们小组几个人其实就相当于签订了一个“合同”,我们每个人都有完成自己那部分任务的义务,这样我们才能共同享有这个项目成果的权利。
要是有人不履行义务,就像违反了合同一样,那整个小组的利益都会受到影响。
这就好比在商业合同里,如果一方不按时交货,另一方就有权要求赔偿,因为交货是一方的义务,按时收到货物就是另一方的权利。
这种对权利和义务的深刻理解,让我在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和事务的时候,都更加谨慎和有条理了。
(三)合同订立与履行的要点。
(四)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
还有啊,合同法让我知道了如果发生合同纠纷该怎么办。
以前遇到这种事儿,我可能就会干着急,不知道从哪儿下手。
现在我知道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几种途径呢。
协商就是大家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调解呢,就像是找个中间人来帮忙调和一下矛盾。
仲裁和诉讼就比较正式啦,不过仲裁相对来说更灵活一些,而且仲裁裁决是一裁终局的。
诉讼就比较复杂,但是它有一套很严谨的程序。
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
内容摘要: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新中国历史上条款最多的一部法律,共428条,内容非常丰富。
短时间把它作一个冷静客观的评价,指出其成功与不足是有难度的。
说句实在话,这部法律从最开始的设计、第一个草案的统稿、各次草案的产生、专家会的讨论等等,我都亲自经历、亲自参加,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四个审议稿,我参加了定稿。
但现在看来,合同法中的好多条文、概念我自己觉得莫名其妙,觉得没法解释。
所以说现在就来说价这部法律优点、成功、缺点、不足,很难说得那么准确。
一、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从立法指导思想入手,然后分析这部法律,对我们每一个法官、律师、学校教员来说,掌握这部法律可能更深入。
立法指导思想是在立法方案中明文规定的。
这部合同法的制定与别的法律制定不一样。
新中国历史上每一部法律的制定基本上都是这样的:由一个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一个班子,大家一来就列提纲、设计章节、拟条文,反反覆覆地修改。
而这部合同法的制定却是首先设计立法方案,而立法方案的设计委托给八位专家来完成。
八位专家中有两位法官,一位是最高院的李凡(音)副庭长和北京高院的何新,当时是研究室主任,现在是告申庭的庭长,两位庭长都是四十岁刚出头。
其他六位同志,年龄最大的是江平教授,他当时六十多岁。
其次就是我,当时五十岁刚出头。
接下来就是三、四十岁的,如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最年轻的,大概三十多岁〕;吉林大学的崔建远教授;烟台大学的郭明瑞教授;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法学研究》副主编张广新研究员。
我们不是一开始设计合同法的章节,而是大家先来漫谈合同法发展的情况,即务虚。
大家讨论本世纪以来合同法有哪些发展趋势,其精神实质发生了哪些变化,有些什么新的制度。
在大陆法国家的德国、法国、日本,英美法国家的英国、美国等的合同法中以及在国际公约中比如联合国的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中有些什么新的制度、新的创新、新的原则。
讨论后先拟定制定本法的指导思想。
共五个指导思想。
1.制定本法要从中国实际出发。
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8篇
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8篇篇1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一、引言合同法作为规范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旨在分析有关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以期对完善合同法提供有益参考。
二、合同法的成功之处1. 确立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法确立了合同自由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鼓励交易自由。
在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2. 确立公平原则合同法强调合同的公平性,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3. 完善的违约责任制度合同法建立了完善的违约责任制度,对违约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有效地保护了守约方的权益,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
4. 灵活的合同解除制度合同法规定了灵活的合同解除制度,允许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合同,有效平衡了各方利益,降低了合同风险。
三、合同法的不足之处1. 合同自由原则的滥用在实践中,部分当事人滥用合同自由原则,利用合同条款损害他人利益。
合同法虽尊重意思自治,但对滥用合同自由的行为缺乏有效规制。
2. 条款不够明确部分合同条款表述不够明确,导致在实践中产生歧义。
这增加了合同争议解决的不确定性,削弱了法律的可预测性。
3. 违约成本较低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成本相对较低,部分违约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较轻。
这导致部分当事人选择违约以获得更多利益,损害了市场经济的诚信基础。
4. 信息化时代的挑战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电子合同等新型合同形式不断涌现,现有合同法在规范这些新型合同方面存在不足。
缺乏针对电子合同的特殊规定,难以有效保障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四、完善建议1. 加强监管,防止合同自由原则的滥用。
2. 细化合同条款,提高法律的可预测性。
3. 提高违约成本,加大对违约行为的惩戒力度。
4. 应对信息化时代的挑战,完善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定。
五、结语合同法作为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法律,在促进市场经济繁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下
三、合同法的不足1986年我们颁布的民法通则,当时曾被外国的学者、专家认为是中国的人权宣言、权利宣言,评价非常高。
现在等着看评价合同法。
曾经在若干年前,日本一个有名的教授在中国社科院作讲座的时候,他看到了合同法的第一个草案(专家起草的草案),他说,19世纪最优秀的法典是法国民法典,20世纪最优秀的法典是德国民法典,按照他的预见21世纪最优秀的法典是应该中国的合同法。
当然,这是法律起草人、立法机关、参加讨论的法官、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但至今还毕竟只是纸面上的操作,这种纸面上的东西需要靠法官去实施它。
能否产生当初设计时预期的效果,恐怕要十年甚至二十年,才能客观评价。
法律在这个时候制定有它有利的条件,最有利的条件是市场经济的确立,市场经济体制被我们国家和党确立为我们改革开放的目标之前,谈不到合同法的制定。
1987年就开始修改经济合同法,一直到93年经济合同法修改公布,很长时间的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改掉一点有关计划经济和行政干预的规定都非常困难。
困难来自于多方面:(1)首先来自于强烈的反对,一方面是经济法学教授们的反对,第二方面是经济部门的同志的反对,第三方面是法院经济庭法官们的反对。
(2)法律的目的是明确的,不敢修改法律目的。
经济合同法第1条规定,法律的目的之一是“保障国家计划的执行”,谁敢提修改法律的目的,好多修改稿当中都不敢说“把这拿掉”这几个字。
(3)还有合同管理机关的权力强大,不敢触动。
一直从1987年开始,经过87、88、89、90、91、92六年的时间,对于计划性的、行政干预的条文,没有人敢明确提出异议。
1992年下半年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传达以后,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在党的文件、国家文件中确定了下来,恰好《经济合同法》修改到最后一个草案,在国务院法制局主持下召开了最后一次讨论会。
我们分别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应删掉合同计划性、删掉行政部门主动确认无效的制度。
这两个根本性的东西删掉之后,其他具体的制度就根据此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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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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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导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新中国历史上条款最多的一部法律,共428条,内容非常丰富。
短时间把它作一个冷静客观的评价,指出其成功与不足是有难度的。
说句实在话,这部法律从最开始的设计、第一个草案的统稿、各次草案的产生、专家会的讨论等等,我都亲自经历、亲自参加,直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四个审议稿,我参加了定稿。
但现在看来,合同法中的好多条文、概念我自己觉得莫名其妙,觉得没法解释。
所以说现在就来说价这部法律优点、成功、缺点、不足,彳艮难说得那么准确。
一、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
从立法指导思想入手,然后分析这部法律,对我们每一个法官、律师、学校教员来说,掌握这部法律可能更深入。
立法指导思想是在立法方案中明文规定的。
这部合同法的制定与别的法律制定不一样。
新中国历史上每一部法律的制定基本上都是这样的:一个行政部门牵头,组织一个班子,大家一来就列提纲、设计章节、拟条文,反反覆覆地修改。
而这部合同法的制定却是首先设计立法方案,而立法方案的设计委托给八位专家来完成。
八位专家中有两位法官,一位是最高院的李凡(音)副庭长和xx高院的何新,当时是研究室主任,现在是告申庭的庭长,两位庭长都是四十岁刚出头。
其他六位同志,年龄最大的是7工平教授,他当时六十多岁。
其次就是我,当时五十岁刚出头。
接下来就是三、四十岁的,如人民大学的王利明教授〔最年轻的,大概三十多岁〕;吉林大学的崔建远教授;烟台大学的郭明瑞教授;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的《法学研究》副主编张广新研究员。
我们不是一开始设计合同法的意节,而是大家先来漫谈合同法发展的情况,即务虚。
大家讨论本世纪以来合同法有哪些发展趋势,其精神实质发生了哪些变化,有些什么新的制度。
在大陆法国家的德国、法国、日本,英美法国家的英国、美国等的合同法中以及在国际公约中比如联合国的国际货物销售公约中有些什么新的制度、新的创新、新的原则。
讨论后先拟定制定本法的指导思想。
共五个指导思想。
1.制定本法要从中国实际出发。
什么是中国的实际,经大家讨论斟酌,最后定下来四个要点。
第一个要点是改革开放;第二个要点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三个要点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大市场;第四个要点是与国际市场接轨。
只有这四点是中国的实际,其他任何的特征都不是中国的实际。
确定了中国实际以后,紧接着是要总结我们的合同立法和合同司法的经验。
这就
是要总结我们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民法通则》、三个合同法以及各个合同条例和
一系列实施条例中的经验和不足。
还有更重要的就是法院的经验,尤其表现在最高法院关于《民法通则》的意见、关于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涉外合同法的意见,最高法院平时的解答、批复。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就是最高法院公报,公报自
19xx年创刊以来,陆续刊登了一些判决,这些判决当中有一些是有非常典型的意义,创设了一些新的规则。
这些都要进行斟酌、分析,凡是成功的、符合中国实际的、符合法理的,我们都要采纳。
然后还要广泛地参考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的立法经验和判例、学说,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战后以来在立法上通过修改法律、修订法律、制定法律创立了很多新的东西以及很多新的经验,一些重要的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在战后都有一些修订,还有一些单行立法和他们的法院、法官创设的规则,都需要斟酌借鉴。
战后以来发达国家法院同样面临着社会关系极度动荡、极度复杂,社会环境极度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新的案件、奇怪的案件在战前没有,在法律上没有相应的规定。
而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法官面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创设了一些新的规则,新的制度,我们都要尽可能地采纳、吸收。
除了国外先进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外,不能忽略我国的台湾。
台湾的法律是我们国家在19xx—19xx年制定的,他们的民法典是我们中国当时的民法典,虽然现在叫台湾民法典,但它是我们自己的东西。
并且台湾后来的经济生活有极大的发展,当我们在经历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的动荡、动乱时,台湾抓住这个机会发展其经济。
经济一发展,就产生很多新的问题,因此它的法院和法官也创设了很多新的规则,这些我们当然都要参考借鉴。
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合同立法和司法经验,要达到的目的,就是使我们的合同法成为反映现代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共同规则。
这是在第一个指导思想当中就提出来的目的。
我们的法律不能够关起门来,不能只是我们的学者、立法者、法官看得懂,外国人看不懂。
我们的市场需要和国际沟通,我们的法律不仅要我们自己能够理解、能够掌握,也要使国外的企业、企业家、法官、律师能够掌握。
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我们采纳共同规则才能做到。
我们平常说的和国际接轨,它的前提是要法律规则接轨,法律规则不接轨,经济无法接轨。
所以在第一个指导思想上我觉得很重要的是要尽量采纳反映现代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共同规则,并与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协调一致。
这里没有说和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完全一致,说的是协调
一致。
就是说我们并不是照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因为我们国家对一些国际公约有保留条款,还有些惯例不见得和我们合适。
所以我们提的是协调一致。
这是第一个立法指导思想,是非常重要的。
2.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保障当事人享有充分的合同自。
合同法不过就是两个独立、平等、自的当事人在一起共同协商决定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两个当事人应该是独立的、自的、平等的,如果他们不平等,一个人隶届于另一个人,合同内容无法决定,如果他们没有自,不能支配自己的行动,不能支配自己的
思想,也不可能签订合同。
所以说合同自是现代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要求,没有
合同自就没有市场经济,这一点非常重要。
试想一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我们的企业是不是平等的、独立的、自的?不是,我们的企业是处在一个对层次的上下隶届关系当中,从中央经济主管部门,比如一机部、二机部、三机部、四机部,一直到七机部、八机部,然后到省一级经济管理部门,比如机械厅,再到地区一级的经济管理部门,比如机械局,还有县、市区的工业局、机械局,等等,都是行政主管机关,最下面一级才是企业。
这样企业处在上到下的行政隶届关系的最下一个环节,它上面全是一级一级的行政主管机关,我们叫做多层次的行政管理环节、行政层次或行政机关,企业成为这样一个行政关系中的最低层。
这时,它已经不成其为企业了。
八十年代初期我们曾经用一些教材、著作介绍苏联的法学,苏联的经济法把企业叫做经济机关,正是针对这种层层行政管理体系而言的,有一定的道理。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再是独立的生产者,而是一个垂直关系中的一个环节,它的全部活动是严格按照从上到下的指令性计划,还包括上级机关的字条、xxxx、批示等等,来安排它的生产、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