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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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一、背景概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诊治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质量安全问题的事件。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及时、全面、真实地报告和处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的重要环节。

因此,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于医疗机构的发展和患者的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内容1.报告范围2.报告义务医疗机构的相关人员在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医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提供完整的事件基本信息和相关证据材料。

报告人不得隐瞒、掩盖或故意夸大事件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向患者或家属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

3.报告程序4.报告奖惩对于及时、全面、真实地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相关人员,医疗机构应进行表扬和奖励,鼓励其积极参与和推动医疗质量安全的改进。

对于故意隐瞒或掩盖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相关人员,医疗机构应采取适当的纪律和法律措施进行惩处,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5.报告结果通知医疗机构应及时向报告人通报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措施,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适时公布相关信息,以提升医疗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对于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受害者或其家属,医疗机构还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赔偿。

三、制度意义1.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可以使医疗机构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质量安全问题,从而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2.保障患者权益3.建立监督与管理机制4.强化责任追究四、结语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是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医疗机构能够更好地应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安全、可靠的医疗环境。

同时,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也应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及流程一、制度设计:1.目标和原则:确保医疗安全事件的及时上报,促进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2.管理机构:建立医疗安全委员会,负责医疗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上报制度和流程,提供政策支持和培训等。

3.设立责任部门:明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责任部门,如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负责接收、登记和处理上报事件。

4.信息库建设:建立医疗安全事件信息系统,包括事件登记、溯源追责、统计分析和风险评估等功能,为事件处理和事故预防提供数据支持。

5.奖惩机制: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对积极上报和质量改进有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故意瞒报或不配合处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

二、流程建立:1.发现事件: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任何医疗安全风险或不良事件时,应立即向责任部门报告,责任部门应设立专人接收上报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2.事件登记:责任部门接收到上报后,应及时进行事件登记,记录事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患者情况以及事件的性质和后果等。

3.事件调查:责任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详细的事实调查,收集证据,了解事件的发生原因和责任主体,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4.事件处理:医疗机构根据调查报告,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对责任人的处罚和整改措施的落实,以及对受伤患者的赔偿和善后工作等。

5.信息反馈:医疗机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并向相关医务人员和患者家属进行信息反馈,做到阳光透明。

三、案例分析:假设医院发生了一起手术中发生器械残留的不良事件。

按照上报制度和流程,事件发生后,手术人员及时将事件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医疗质量管理部门登记案件,并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通过核查手术室的手术记录、手术器械日志和医疗废物处理等资料,发现事件是由于手术室护士在手术结束后未及时清点手术器械导致的。

调查小组撰写了调查报告,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包括加强手术室器械清点培训和定期进行手术室巡查等。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程序,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医院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和管理。

三、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患者伤害、死亡或医疗资源浪费的事件,包括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医疗设备故障、医疗环境问题等。

四、报告原则1. 及时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报告,不得拖延。

2. 真实性: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不得隐瞒、篡改或虚报。

3. 保密性:对报告人及其报告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

4. 非处罚性:对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或单位,不进行责任追究。

五、报告程序1. 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3.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

4. 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应当在48小时内向医院领导报告。

5. 医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在72小时内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六、报告内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及患者的基本情况。

2. 事件的具体经过、原因分析及初步判断。

3. 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已采取的防范措施。

4. 事件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

七、管理措施1. 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数据库,对报告的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分析,为医院决策提供依据。

2. 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范文一、引言医疗安全是保障患者生命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而及时、准确地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工作,提高事故上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建立科学的医疗安全管理机制,特编制本制度。

二、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建立的针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上报的规范性制度。

该制度规定了医务人员在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应如何进行上报,以确保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和风险控制。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四、上报程序1. 任何医疗机构内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均应由目击者或相关责任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并予以上报。

2. 上报人员应通过内部上报平台或向医疗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书面报告,提供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时间、地点、当时参与人员、伤害情况等。

3. 医疗安全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后,应立即进行初步核实,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进行事故处理。

4. 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应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上报要求1. 上报人员应按照真实性原则提供准确、详尽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2. 上报人员应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进行事件描述,不得夸大或缩小事故的影响。

3. 医疗安全管理部门应主动与上报人员沟通,及时获取并确认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六、保密与保护1.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信息属于保密范畴,上报人员有义务保守相关信息,并不得随意泄露给外部人员。

2. 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确保上报信息不被非法获取或窃取。

3. 医疗机构应对于上报人员给予必要的保护与激励,鼓励医务人员主动上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共同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七、监督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针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工作的专项检查和评估,以确保上报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医疗机构应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向上报人员及时通报上报事故的处理情况和改进措施的实施进展。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及时处理、分析与不断改进医疗质量,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临床科室、辅助科室。

第二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以及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影响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第三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根据性质分为强制报告事件和普通报告事件两类。

(一)强制报告事件:(1)患者自杀;(2)新生儿遗失;(3)输血溶血反应;(4)手术患者或部位错误;(5)手术后异物残留;(6)放射线过量以及核泄漏;(7)过失导致患者非正常死亡、严重功能障碍或住院时间延长;(8)规范诊疗过程中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或死亡;(9)严重药物不良反应;(10)严重院内感染事件;(11)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的群体性事件。

(二)普通报告事件:(1)不适当或过失诊疗措施,包括医嘱、诊疗操作、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

(2)不适当或过失服务措施,包括医患沟通不良、优质服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3)可能导致医疗隐患事件发生的设备、药物及器械问题。

(4)不规范的医疗文书记录,包括申请单、报告单、病历记录、知情同意书等问题。

(5)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诊疗护理规范等问题。

(6)其他可能造成患者身心健康损害或不满意的问题。

第四条报告程序:(1)紧急报告程序:发生强制报告事件后,当事人可立即采取电话等一切可利用的形式,将不良事件的情况通知医疗科或医务部值班室,由接报人员做好记录并立即处理,事后由报告人通过电子政务系统补填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2)普通报告程序:当事人可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填报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第五条处理程序:(1)紧急处理程序:医疗科或医务部值班人员在接到强制报告事件后,立即向上逐级报告,同时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研究解决办法,避免不良事件的进一步升级,最大程度的减少损失,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完整版)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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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良事件的全面报告可以使相关人员能从他人的过失 中汲取经验教训,有利于发现医院安全系统存在的不足,提高医 院系统安全水平,促进医院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断提高对错误 的识别能力,从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 4 个等级,I、II 级不良事件实行强制 性报告管理,Ⅲ、Ⅳ级事件实行鼓励性上报管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 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 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国家卫健委提出的病人安 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 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增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意识,及时发现医疗 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 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 改进。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机构运行和医疗活动中对 患者安全、医务人员安全和医疗机构医疗安全造成或即将造成不 良影响的事件。 三、不良事件报告的意义 (一)通过报告不良事件,及时发现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 故隐患,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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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核查 ................................................. 8 九、奖罚机制 ..................................................................................... 8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 ................................................................. 3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类 ..................................................... 4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6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6篇)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制度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____类:1、病房诊治问题。

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

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

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

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1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

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或者有发生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处。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者上报院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一)书面报告。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2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和流程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患者安全目标》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疗设备、药品、操作技术、医务人员行为等原因,导致患者出现意外伤害、病情恶化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为以下几类:1. 医疗技术类:包括手术、输血、药物治疗、检验检查等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

2. 医疗管理类:包括医疗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导致的不良事件。

3. 医疗设备类:包括医疗设备故障、医疗设备使用不当等导致的不良事件。

4. 药品类:包括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使用不当等导致的不良事件。

5. 环境类:包括医院环境不整洁、医疗废物处理不当等导致的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流程1. 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 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 科室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上报医务科。

4. 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 医务科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上报院领导。

6. 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7. 院领导应在72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处理1. 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明确事件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医疗安全意识。

3. 对患者进行及时的治疗和赔偿,保障其合法权益。

4. 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保密和保护1. 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人和知情人员实行保密和保护措施,防止其受到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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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以及我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报告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2、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

报告人可通过网络、信件等多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

4、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和公示,分享医疗安全信息及其分析结果,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公开的内容仅限于事例的本身信息,不涉及报告人和被报告人的个人信息。

五、职责
(一)医务人员和相关科室:
1、识别与报告各类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提出初步的质量改进建议。

2、相关科室负责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持续质量改进措施的实施。

(二)护理部: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护理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于每月8日前将上月所有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汇总,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汇总表》后上交医务科。

2、对全院上报的护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3、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三)医务科:
1、指派专人负责收集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对事件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

2、对有关诊疗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了解和沟通,作出初步分析,并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科室,提出改进建议。

3、每个季度将发生频率较高(每月或数月发生一次)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汇总,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上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或院长书记会)讨论。

4、负责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知识培训。

(四)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1、每季度讨论医务科提交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并制定相关事件的质量持续改进措施或建议。

2、根据事件的性质、是否主动报告、报告的先后顺序以及事件是否得到持续质量改进等方面,给予报告的个人或科室一定的奖惩建议。

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上报
(一)发生或者发现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务部门、护理部或质量控制科报告。

(二)Ⅰ、Ⅱ级事件报告流程
1、主管医护人员或值班人员在发生或发现Ⅰ、Ⅱ级事件时,应按我院《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进行上报。

2、当事科室需在2个工作日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交护理部或医务科。

(三)Ⅲ、Ⅳ级事件报告流程
报告人在5个工作日内填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至护理部或医务科。

七、奖惩
(一)以下所有奖惩意见,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形成建议,并以院长书记会决议为准。

(二)对于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个人,根据报告的先后顺序、事件是否能促进质量获得重大改进,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每个季度以科室为单位评定并颁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贡献奖。

评定标准:
1、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达到3例以上,并且上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对流程再造有显着帮助,实现流程再造达到3项以上的科室;
2、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未主动报告的科室取消评选资格。

(四)当事人或科室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上报导致事件进一步发展的;
质量控制科从其它途径获知的,虽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但给患者造成一定痛苦、延长了治疗时间或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的予当事人或科室相应的处理。

(五)已构成医疗事故和差错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医疗缺陷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六)对于已经进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医疗缺陷,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况酌情减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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