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电力企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电力企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电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常会使用到易燃易爆物质,如液态气体、汽油、柴油等。
这些物质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将造成极大的损失和人员伤亡。
因此,电力企业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企业应成立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防火、防爆安全培训和演练,检查和监督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2. 防火、防爆措施(1)明确防火、防爆区域,设置明显的防火、防爆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确保电气安全,防止电气火花引起火灾、爆炸。
(3)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碰撞,禁止携带火种进入。
(4)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吸烟,禁止使用打火机、火柴等火源。
(5)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手机、无线电等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
(6)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8)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爆炸的能力。
3. 防火、防爆培训和演练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爆培训,使员工了解防火、防爆知识,掌握防火、防爆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同时,应定期组织防火、防爆应急演练,检验防火、防爆措施的实施效果,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4. 防火、防爆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对防火、防爆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
三、结论电力企业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企业应高度重视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
同时,企业应不断改进防火、防爆措施,提高防火、防爆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是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了加强这几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个防火、防爆、防中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工作环境,防止火灾、爆炸、中毒和粉尘危害的发生,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粉尘较多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明确各类危害的防范措施,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主体是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并由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二章防火管理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详细的防火安全管理计划并加以实施,确保各项防火措施有效。
第六条建筑物和生产设备应按照国家建筑防火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维护,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九条火灾风险较大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专人进行巡查和监控,确保隐患及时发现和排除。
第三章防爆管理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对易燃易爆场所和设备进行专门管理和防范。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和有爆炸风险的工作场所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分区划定,并设置防爆设备和防爆措施。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配备专门的防爆工具、设备和防爆仪器,并对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第十三条防爆工作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四章防中毒管理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防中毒管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对易产生有毒气体、易导致中毒的场所进行监控和防范。
第十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员工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第十七条中毒风险大的工作场所应配备相应的防毒器材,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防火、防爆、防中毒管理制度(5篇)

防火、防爆、防中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防止在正常生产过程、作业活动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制度。
1.2 范围在蚌埠杭氧气体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区域内的所有作业员工与外来施工人员及车辆均应遵守此规定。
第二章内容2.1 生产装置2.1.1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泄漏、火灾和爆炸的部位,应设置安全联锁装置设施。
2.1.2 在有可燃气体、惰性气体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氧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2.1.3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进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2.1.4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联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2.1.5 应在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
2.1.6 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2.1.7 有突然超压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安全阀和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
2.1.8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2.1.9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和惰性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____米以上。
2.2 消防组织与设施2.2.1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科学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2.2.2 公司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人员领导参加的安全委员会;公司相应设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2.2.3 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四篇)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是企业工作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对于安全生产和防止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健康,在企业中建立并落实相应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就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力求使企业能够更好地进行安全管理。
一、防火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企业财产的安全和正常生产秩序。
(二)制度要求1. 加强火灾宣传和教育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火灾应急演练,并全体员工必须参与。
2. 定期组织对公司内部各种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保护设施的维护工作,保障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严禁在办公室和工厂中使用明火,严禁吸烟和乱丢烟蒂。
5. 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确保存放安全可靠。
6. 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记录并上报。
(三)管理措施1. 公司设立专门的防火组织,负责制定和审核公司的防火方案,并定期进行评估,确保其有效性。
2. 配备专业的消防队伍和设施,保障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和灭火工作。
3. 建立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防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有效防止因爆炸事故而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制度要求1. 加强爆炸危险行业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2.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对于可能引发爆炸事故的设备和设施,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 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爆炸事故。
(三)管理措施1. 建立专门的爆炸事故预案,明确指导员工在发生爆炸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2024年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①、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②、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控制参数”及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修,非岗位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乱动该岗位任何设备和仪器。
③、加强生产区和储罐区的明火管理:在防火、防爆区内,严禁使用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碰撞,绝热压缩等火源,并预防自动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的发生,避免雷击和光热射线等等。
④、在防火、防爆区必须在显眼的位置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⑤、在防火防爆区域内闲人谢绝进入,禁止穿拖鞋及鞋底有铁钉的鞋类,禁止带入火种。
⑥、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
⑦、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防火花的设备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工作性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⑧、防火防爆区内严禁动火,如确需动火,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并按照动火的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才准在动火。
2、防毒安全管理①、原料粉碎车间产生的粉尘应采用密闭、通风、除尘系统,生产工人必须配用防尘罩。
②、生产过程产生噪声,振动应采用消声设施或个人带防护耳机。
③、生产过程中的毒物产生于设备、扩散于环境,作用于接触工人,对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控制就应从设备、环境、人三个方面考虑,生产过程应尽量做到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
④、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对空气污染,对有害物质产生源的封闭、阻断、屏蔽、通风(局部与全部通风),加强个人防护措施,缩短接触时间及提供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具等。
⑤员工在正式上岗前必须经培训,使员工认识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
⑥有毒物品必须具有标签、标识、安全使用说明书及其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⑦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⑧有毒作业场所的卫生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进行维护、检修和定期检测,使之保持完好状态。
2024年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4篇)

企业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企业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极其重要。
它涉及到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的保护,是确保生产运营正常进行,防止事故发生的关键措施。
下面将对企业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1.防火安全管理制度1.1制定防火预案每个企业应当制定防火预案,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和应急措施,保证员工熟知运用。
预案要详细规定火灾防控流程、报警电话、疏散通道、灭火器材的摆放位置等。
1.2定期进行防火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要定期进行疏散演练,检验防火预案的实施效果。
1.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企业应建立电线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员工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线路安全可靠。
工地上的电缆应有阻燃、耐火等性能,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稳定供电。
1.4定期检查用电设施企业应定期对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性。
2.防爆安全管理制度2.1分类管理可燃物企业应根据可燃物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
要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专门的储存,如要求使用专用柜、仓库等。
2.2规范作业人员行为企业应制定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确保作业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避免产生火花引发爆炸。
2.3检测和保养设备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测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特别是易燃易爆的设备,要加强保养和检修,防止发生设备爆炸事故。
2.4设置防爆设备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投入防爆设备,如防爆灯具、防爆电气设备等,确保在爆炸环境下正常使用。
同时,要定期检查防爆设备的工作状态,保证其有效性。
3.防毒安全管理制度3.1制定化学品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化学品管理制度,明确化学品的采购、存放、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的规范和要求。
要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品进行专门存放和管理。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所有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活动,并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确保操作安全、合法和有效。
第二章防火、防爆作业管理第四条本单位应制定防火、防爆工作方案,明确防火、防爆基本要求和措施。
第五条面对突发火灾或爆炸事故,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快速高效地处置事故。
第六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防爆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第七条本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爆设施和器材,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防火、防爆演练、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防爆意识和知识。
第九条进入本单位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防爆规定,配合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防火、防爆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加强对火灾、爆炸事故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第三章动火作业管理第十二条动火前,必须事先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并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交底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讲解。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监督,确保事故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禁止在禁燃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风险评估,确定作业方案和所需防护措施。
第四章罚则和附则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以上是《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之用。
2024年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3篇)

2024年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维护社会秩序,防范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单位、社区、住宅小区等场所,并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第三条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工作应当贯穿日常管理中,增强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加强火灾隐患排查,确保火灾防控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制度,自觉履行禁烟、禁火、防火、防爆的义务,积极参与安全工作,提高自身防范能力。
第二章禁烟管理第五条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禁烟规定,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
第六条公共场所应当明确划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并设置明显的标识和提示语,提醒人员遵守禁烟规定,并配备烟蒂桶。
第七条禁止在室内排烟系统范围内吸烟,禁止在禁烟区域内设置吸烟室。
第八条在居民区内,未经居民同意,禁止在公共区域吸烟,包括电梯间、楼道、垃圾箱附近等。
第九条违反禁烟规定的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单位将被罚款。
第十条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给未成年人,并设置明显的禁止销售烟草制品给未成年人的标识。
第三章禁火管理第十一条在公共场所、单位、住宅小区等场所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违法使用火种。
第十二条所有场所应当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具等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功能正常。
第十三条火灾防控设施应当保持畅通,安全出口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第十四条各个场所应当制定消防预案,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火灾发生时,各个场所应当立即启动火灾报警设施,组织人员疏散,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
第四章防火管理第十六条公共场所、单位、住宅小区等场所应当配备防火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带、消防箱等。
第十七条防火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功能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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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一般要求: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
电瓶车禁止入内。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
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
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
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
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
禁止擅自代用。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
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
厂区内的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
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厂内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
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4 防火、防爆的主要措施。
A、防爆泄压。
(1)定期对设备进行无损探伤检验和测厚工作。
(2)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安设止逆阀等安全措施。
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及设备,应安装必要的自控监测仪表、自动调节报警装置、自动和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3)所有放空管均应引至室外,并高出厂房建筑物、构筑物2米以上。
若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米以上。
(4)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应有向管内加氮气或蒸汽的措施,同时应有良好的静电接地设施。
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5)安全阀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按照安全阀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6)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装爆破板。
如装导爆筒,应朝向安全方向。
(7)凡是装有触媒的高温设备,必须泄压降温后方可打开。
(触
媒需要惰化的,应进行惰化。
)
(8)压缩气体钢瓶的充装、使用、贮运严格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B、控温、控压。
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压力,不得超温、超压。
温度计、压力表及仪表装置必须定期校验,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准确。
重要的设备和部位,应装设自动调节、温度。
压力的声光报警装置。
C、防止氧含量超标。
(1)氧和可燃气体混合是发生火灾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化工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
不准超过规定。
(2)管道系统和设备在检修前,一定要将可燃气体置换干净;检修后一定要将空气置换合格后,方可通入易燃气体。
(3)装设必要的氧含量报警器和事故联锁装置的安全设施。
D、防火措施。
(1)在工序之间,各设备的进出口管道应设置切断阀或安全水封。
主要设备上应设单独放空管。
(2)氧气、空气、氮气、可燃气体或液体彼此之间不得直接连通,必须设置止逆阀,安全水封或装设两关一开阀门(两阀间设放空阀),也可加上盲板或拆掉一段管子。
(3)在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管道系统,应有惰性气体置换的设施。
惰性气体可与灭火设施共用。
E、防静电放电。
(1)下列设备及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a、生产、贮运、运输和装卸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
b、空气分离装置保冷箱及箱内设备管道;
c、用空气干燥、掺合、输送可燃的粉状或粒状的塑料,树脂及其它易产生静电的固体物料所用的设备及管道;
d、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近,对地绝缘的金属、导体等都应有专门接地。
e、在装油或装其它易燃液体作业时,禁止进行取样和检测工作,检测或取样工作应在装料完毕,静止1~2分钟以后进行。
f、禁止使用喷射蒸汽的办法加热易燃液体。
g、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工作。
h、易产生静电的危险场所,应装设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接地扶栏、接地的门把手、装卸站台的接地金属棒等。
i、易燃易爆和助燃介质的流速应控制在安全流速以下。
j、禁止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尼龙等化纤衣服,在易产生静电及存有易燃、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工作。
F、贮运设施
易燃液体贮罐应设液位计、呼吸阀、消防泡沫管枪。
如无呼吸阀时,应设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
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38℃的易燃液体常压贮罐,应设冷却降温等安全设施。
闪点低于28℃,而沸点在38℃至85℃之间的地上易燃液体贮罐,应设冷却喷淋等设施。
气体贮罐应设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
液氨贮罐上应装设液位计,压力表和安全阀。
充装液氨前,必须对钢瓶进行认真检查,不合格的禁止充装。
贮存易燃易爆液体的设备,宜装有高低限位报警器及自动调节装
置。
严禁使用塑料容器盛装易燃、可燃液体。
G、物料排放。
含有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回收或处理后,方可通过水封并排入下水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250毫米。
几种能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易引起火灾或爆炸危险的污水,不准直接混合排入下水道。
含油(非水溶性易燃和可燃液体)污水应设置隔油池或污油回收设施。
严格设备计划检修制度和验收手续,确保设备检修质量,保证设备、管道、阀门严密不漏。
加强检查,及时消除泄漏。
5 防火防爆等级划分。
A、厂房的防火防爆等级,应严格按石油化工企业防火防爆标准设计。
B、新建项目对电气设备的选型,应严格按危险场所防火防爆的等级规定执行。
老厂在防火防爆厂房中使用的非防火防爆电气设备,应有计划地在短时间内逐步进行更换。
C、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和“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执行。
6 消防设施。
A、厂内的消防设施,应根据工厂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有关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综合考虑。
B、室外消火栓,应根据需要沿道路设置,且宜靠近路边;其间距和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米;消防给水压力应满足最大用水量时,水枪的射程不低于15米的要求。
油罐区、装卸区站台等处,消火栓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