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工厂版.doc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为了保证厂区安全、稳定和有序,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规范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
三、人员出入管理1. 厂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服务商等)出入厂区,需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访客证等)进行登记,并佩戴有效身份证明(工作证、访客证等)。
2. 出入厂区时,人员需要接受安全检查。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违禁物品进入厂区。
3. 厂区内人员应遵守工作规定,不得擅自进入非工作区域,严禁闲逛、堵塞道路、争吵斗殴等不良行为。
4. 禁止未经许可擅自随意停放私人车辆在厂区内,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5. 厂区内所有人员须遵循厂区的安全规定,配合安保人员的工作。
四、车辆出入管理1.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前需提前申请,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领取厂区内部车辆通行证。
2. 进入厂区的车辆在门岗处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查验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以确保车辆及人员的合法性。
3. 进入厂区的车辆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驾驶。
禁止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4. 禁止私自改装车辆,如需改装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许可。
5. 厂区内严禁私家车无序停放,必须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阻碍车辆和行人通行。
6. 出厂区时,车辆需凭厂区内部车辆通行证进行登记。
禁止携带厂区内物品私自带出。
7. 禁止将车辆租借或转借给未经许可的人员开车,违者将撤销车辆通行证,并受到相关处罚。
五、安全管理1. 厂区门岗设置安全巡逻岗,定期巡查厂区内的安全状况,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2. 厂区内安装监控设备,定期检查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 各部门需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4. 厂区内设有紧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5. 禁止在厂区内进行违法活动,如赌博、吸毒等,如发现将及时报警。
六、处罚措施1. 违反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禁止出入厂区等处罚。
公司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
三、车辆出入管理1. 车辆出入证办理(1)车辆出入证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2)办理车辆出入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车辆使用申请表;- 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2. 车辆出入规定(1)车辆进入公司园区,需出示车辆出入证,并接受门卫人员的登记。
(2)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园区,需出示车辆出入证、驾驶证、行驶证,并登记来访事由。
(3)车辆进出园区时,应减速慢行,注意安全,不得鸣喇叭。
(4)禁止车辆在公司园区内乱停乱放,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车辆出入时间(1)公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8:00。
(2)特殊情况需延长或缩短工作时间,需经公司行政部门批准。
四、人员出入管理1. 人员出入证办理(1)员工出入证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办理。
(2)办理员工出入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入职证明;- 公司相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2. 人员出入规定(1)员工进入公司园区,需出示员工出入证,并接受门卫人员的登记。
(2)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园区,需出示身份证、邀请函或相关证明,并登记来访事由。
(3)员工出入园区时,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携带危险物品。
(4)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公司园区。
3. 人员出入时间(1)公司上班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8:00。
(2)特殊情况需延长或缩短工作时间,需经公司行政部门批准。
五、违规处理1. 车辆违规:违反车辆出入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禁止进入园区等。
2. 人员违规:违反人员出入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车辆人员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车辆和人员管理,确保厂区安全、有序,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和人员。
第三条厂区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厂区内车辆分为厂内车辆和外来车辆。
第五条厂内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第六条厂内车辆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经厂区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八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逾期需重新办理。
第九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时,应减速慢行,遵守厂区交通规则。
第十条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对车辆出入进行登记、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厂区人员分为厂内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十二条厂内人员凭厂牌出入厂区,不得借出、转借或冒用他人厂牌。
第十三条厂内人员应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经厂区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十五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逾期需重新办理。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应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对人员出入进行登记、检查,确保人员安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厂区保卫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扣留厂牌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车辆和人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厂区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本厂实际情况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车辆出入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工厂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工厂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临时停放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车辆进入工厂,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信息登记、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
第五条车辆信息登记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车辆所有人单位等。
第六条车辆进入工厂需经工厂安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车辆信息变更时,车主应及时向安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临时停放车辆,需提前向安保部门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停放。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九条车辆出入工厂,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出入工厂时,应主动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出示相关证件。
(二)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
(三)非厂区内车辆不得随意驶入厂区,特殊情况需经安保部门批准。
(四)厂区内车辆行驶,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
第十条车辆停放规定:(一)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
(二)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三)外来车辆需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厂内员工停车位。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维护第十一条车辆所有者应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十三条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车辆及车主,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车辆及车主,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进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进出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厂内生产车辆、外来车辆、员工车辆、访客车辆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实行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第二章车辆进出规定第四条车辆进出工厂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凡进入工厂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通行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厂区。
2. 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提前向门卫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员工车辆进出工厂,需遵守门卫规定,出示员工证或临时通行证。
4. 厂内生产车辆进出,需遵守厂内交通规定,保持行车安全。
5. 严禁无证、无牌、假牌、套牌车辆进入工厂。
6. 严禁车辆在厂区内超速行驶、违章停放、乱鸣喇叭。
7. 车辆进入厂区后,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
8. 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保持车速适中,注意避让行人,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第九条厂区车辆停放应符合以下要求:1. 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2. 员工车辆应停放在员工停车场,外来车辆应停放在外来车辆停车场。
3. 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车头朝外,方便其他车辆进出。
4. 车辆停放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不得随意调整车辆位置。
5. 停车场内禁止吸烟、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第十条厂内车辆维修保养应遵守以下规定:1. 厂内车辆维修保养,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
2. 维修保养期间,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3. 维修保养完成后,车辆应立即驶离维修区域,不得占用维修场地。
4. 车辆维修保养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不得造成环境污染。
第五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厂内车辆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厂内车辆使用,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 员工使用厂内车辆,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遵守相关规定。
3. 厂内车辆不得用于非法营运、私用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人员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厂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
二、管理组织与职责1. 公司设立保卫科,负责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出入厂区的管理,确保本部门人员遵守本制度。
3. 门卫负责厂区出入人员的登记、检查和放行,维护厂区秩序。
4. 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厂区时,应主动配合门卫进行检查和登记。
三、人员出入管理1. 员工出入厂区:(1)员工上班、下班应按规定时间出入厂区,佩戴工作证。
(2)员工因事外出,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由门卫登记放行。
(3)员工上班期间,非工作时间不得随意出入厂区,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出,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并经部门主管审批。
2. 外来人员出入厂区:(1)外来人员来访,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门卫登记、核对后领取访客证。
(2)外来人员参观、考察、洽谈业务等,需提前预约,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入厂。
(3)外来人员入厂后,应遵守厂区规章制度,服从门卫管理。
四、车辆出入管理1. 车辆入厂:(1)公司内部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入厂。
(2)外来车辆,需提前预约,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入厂。
2. 车辆出厂:(1)公司内部车辆出厂,需填写《车辆出厂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门卫登记放行。
(2)外来车辆出厂,需出示有效证件,由门卫登记放行。
3. 车辆停放:(1)车辆应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
(2)车辆停放时,应关闭引擎,拉紧手刹。
五、物品出入管理1. 物品出入厂区,需办理相关手续,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门卫登记放行。
2. 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禁止带入厂区。
3. 员工个人物品出入厂区,需主动配合门卫检查。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保卫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厂员工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生产、办公秩序,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部所有员工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三、管理制度1. 车辆登记(1)所有进入工厂的员工车辆必须向厂内安保部门进行登记,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2)新购入的车辆或新入职员工自有的车辆,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2. 车辆通行证(1)登记后的车辆,需领取通行证,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重新登记。
(2)通行证遗失或损坏,需在24小时内向安保部门报告,并重新办理。
3. 出入管理(1)车辆进入工厂时,需出示通行证,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
(2)外来车辆需凭来访邀请函或临时通行证进入,并登记相关信息。
(3)夜间出入工厂的车辆,需关闭车灯,缓慢行驶,遵守夜间出入规定。
4. 车辆停放(1)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或车位,不得随意停放。
(2)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公共区域停车。
(3)不得在车间、办公室等生产、办公区域停放车辆。
5. 车辆使用(1)车辆使用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2)不得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
(3)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四、违规处理1. 未按规定登记车辆或未领取通行证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2. 违反车辆停放规定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
3. 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经营活动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未经允许,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将予以警告,并处以100元罚款。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工厂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厂区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和厂区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车辆进出管理。
三、管理职责1. 保安部负责厂区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督实施,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审批和管理,确保本部门人员、车辆按照规定进出厂区。
四、人员进出管理1. 员工出入厂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厂牌,凭厂牌出入。
2. 员工上下班期间,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爬门等违规行为。
3. 非工作时间,员工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保安部同意后方可进入厂区。
4. 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身份证件和厂牌进入厂区,并接受保安部检查。
5.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需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
五、车辆进出管理1. 车辆进出厂区需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需悬挂有效行驶证和厂牌,驾驶员需携带驾驶证。
(2)车辆进出厂区时,需接受保安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3)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
(4)厂区内禁止鸣喇叭、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违规行为。
2. 特种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等)需在执行任务时,按照规定使用警报器,确保安全前提下,可适当超速行驶。
3. 非生产车辆进入厂区,需提前向保安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六、特殊情况处理1. 遇有紧急情况,如突发事故、火灾等,车辆、人员需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进出厂区。
2. 保安部负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严重违规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保安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各部门、员工应认真学习并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厂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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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工厂版1
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0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车辆及人员进入公司的登记、证件质押、接洽、放行等要求和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车辆及人员管理。
2.0目的
为加强进入公司的车辆、人员管理,有效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3.0引用标准和文件
无
4.0管理职责
4.1综合办负责进入公司的车辆及人员归口管理工作;及其制度执行的监督及奖罚通报工作;
4.2财务部负责奖惩通报的兑现工作;
5.0管理内容和要求
5.1人员出、入管理
5.1.1内部员工出入公司应着工装,主动佩戴工作证,并遵循《考勤休假管
理制度》刷卡上班;员工未按规定佩戴工作证、着工装者,且无法证明其身份的不予放行,特殊情况需由该员工所属的部门经理前往门岗进行当面确认,方可进入;
5.1.2政府机关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等)如需进入公司时,公司领导应提前通知保卫,并指派专人前往门岗接待,否则按5.1.3执行。
5.1.3一般人员(洽谈业务、应聘求职、媒体记者、探亲访友等)进入公司时,必须在保卫处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质押代表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手续齐全后,由门岗值勤保卫,发放《访客出入登记表》,予以放行。
5.1.4外来人员携带不易确认属性的物品(手包、手提袋、衣物等明显私人物资除外),应在入司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予以登记。
5.1.5项目工程承包商及其雇佣人员进入公司时,应及时向综合办申请办理相关的《外协人员出入证》、《员工临时工作证》等证件,凭证件出入公司,工程(或合同)到期后及时将证件上交公司;
5.1.6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没有公司统一发放出入证人员)需通知受访部门派专人予以接待,否则不得让行;因业务需要在公司参观的,需由内部员工陪同,否则对当事人及接待部门(人员)进行每次20元的处罚;
5.1.7进入公司的所有人员不得流动吸烟,不得到处乱逛。
务必注重文明礼节,醉酒失态、穿拖鞋、短裤、赤膊者等仪容不整者禁止进入。
携带危险品、身份不明、推销产品、收购废品、拒绝检查者以及不能说明受访部门和受访人员者,同样禁止进入公司。
5.1.8外来人员出公司时,将经接待人员签字的《访客出入登记表》交值班
保卫,值班保卫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记录出厂时间。
5.1.9内部员工及外来人员需携带物资外出时,应办理相关的外出手续(如:出门证、证明等),否则一律扣留门岗,并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5.1.10公司人员上班期间需外出时(公差、请假等),必须出示由本部门出示相关证明(车间计件员工必须主动出示工作证,或部门领导批示证明),否则不予放行。
5.2车辆出、入管理
5.2.1政府机关、参观车队或社会团体车队如需进入公司区域,必须经由公司领导提前通知保卫科,并指派专人进行接待方可予以放行;
5.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一般情况下可参照 5.1.2条执行,紧急时则可直接进入;
5.2.3前来公司商谈业务、装卸物资、工程建设、快递物流等工作业务车辆,凭有效证件在保卫处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质押代表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手续齐全后,由门岗值勤保卫,发放《访客出入登记表》,予以放行,并在规定位置泊停车辆;
5.2.4一般性非工作来访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未经保卫科许可一律不得入内;
5.2.6员工私用小型车辆(商务车、轿车、面包车等)、工程建筑车、清洁车等车辆出入公司须到保卫科登记备案,办理《外协人员出入证》之后,严格按规定停放于停车区;
5.2.7出入公司的车辆经过门岗时,必须自觉接受保卫的检查,对不服从检查的车辆,保卫有权禁止入内,不服从劝导且强行冲闯门岗的车辆,保卫有权视情况给予处罚、扣留、报警;
5.2.8进入公司的所有车辆外出时,必须接受保卫的检查,车辆驾驶员应自觉提交《发货清单》、《出门证》等有效单据放行联交保卫,保卫按《发货清单》、《出门证》填写的内容核对物资数量、名称、型号与票据相符后予以登记、放行;
5.2.9 公司内部员工骑车(两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经过门岗时必须推行,并主动出示工作证(或临时工作证);
5.2.10公司内部员工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出入公司时,保卫有权进行必要的抽查,被抽查对象应积极主动进行配合。
5.2.11以下车辆严禁出厂:拒绝接受检查者;承载的货物与放行票据不符
者,未办理出门手续或手续不齐者。
1
5.3其它相关管理
5.3.1项目工程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需办理《外协人员出入证》、《员工临时工作证》的,采用办证押金制,办证时按20元/个,将押金交财务部,遗失补证每个50元,押金不再退还。
5.3.2办理《外协人员出入证》、《员工临时工作证》的,项目结束,人员离厂时,需将《外协人员出入证》、《员工临时工作证》退回综合办,相关部门检查无误后,出具证明,消除备案后,由财务部退回押金。
证件丢失,押金不再退回。
5.3.3常驻外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员工临时工作证》自觉接受保卫值勤人员的检查,《员工临时工作证》不得转借、涂改,丢失要及时补办。
5.3.4外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吸烟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不得流动吸烟,不准在公司随意参观、拍照,接待部门负有告知义务。
5.3.5在公司厂区内,发现常驻外来人员不带《员工临时工作证》,或转借、涂改、丢失不补办等现象,对其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
5.3.6外来人员应根据业务需要,在公司指定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生产现场及重点部位,不得随意动用、损坏、偷拿各类物资、器材、原料、配件等公司物品,一经发现,对其处以1000—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3.7所有进入公司内部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内部的治安稳定,发现违法违纪等恶性事件时应及时联系保卫科或管理部;
6.0相关表格
01 《外协人员出入证》
02 《访客出入登记表》
03 《员工临时工作证》
04 《外来人员登记表》
05 《发货清单》
06 《出门证》
07 《工作证》
7.0相关说明
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办。
综合办
2015年03月09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