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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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人员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车辆人员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车辆和人员管理,确保厂区安全、有序,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和人员。

第三条厂区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厂区内车辆分为厂内车辆和外来车辆。

第五条厂内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第六条厂内车辆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经厂区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八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逾期需重新办理。

第九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时,应减速慢行,遵守厂区交通规则。

第十条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对车辆出入进行登记、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厂区人员分为厂内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十二条厂内人员凭厂牌出入厂区,不得借出、转借或冒用他人厂牌。

第十三条厂内人员应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经厂区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十五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逾期需重新办理。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应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对人员出入进行登记、检查,确保人员安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厂区保卫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扣留厂牌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车辆和人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厂区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本厂实际情况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厂区内的车辆出入,确保生产、办公和安全的有序进行,公司制定了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以规范和管理厂区内所有车辆的出入。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包括员工车辆、供应商车辆、客户车辆等。

本制度的执行要求详细规定,必须严格依照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背该制度。

一、管理范围1. 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包括公司员工车辆、供应商车辆、客户车辆等,必须遵守该管理制度的规定。

2. 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厂区门卫进行登记和检查,未经登记和检查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3. 厂区内的停车场、货车车辆、货车业务员车辆、私家车辆等,都必须按照规定的区域和时间进行停车。

4. 厂区内的车辆不得违章停放、乱停乱放,必须遵守停车规定,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二、管理要求1. 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厂区门卫的登记和检查,携带有效准入证明方可进入厂区。

2. 厂区门卫必须认真核对车辆的准入证明,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厂区内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行车安全、不得超速等。

4. 厂区内的车辆不得擅自进入禁止通行区域,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5. 厂区内的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按照指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占用他人停车位。

6. 厂区内的车辆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如酒驾、超载、超速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处理。

7. 厂区内的车辆如需临时停放,必须事先向厂区安全部门申请,经批准方可临时停放。

8. 所有车辆进出厂区必须携带有效的准入证明,否则不得进入厂区。

9. 厂区内的车辆如需长期停放,必须向厂区安全部门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长期停放。

10. 厂区内的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安全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理。

三、管理制度1.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公司将加强对厂区门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门卫人员的素质与工作效率。

3. 公司将定期检查和评估车辆出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车辆出入工厂管理制度

车辆出入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工厂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工厂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临时停放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车辆进入工厂,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信息登记、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

第五条车辆信息登记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车辆所有人单位等。

第六条车辆进入工厂需经工厂安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车辆信息变更时,车主应及时向安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临时停放车辆,需提前向安保部门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停放。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九条车辆出入工厂,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出入工厂时,应主动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出示相关证件。

(二)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

(三)非厂区内车辆不得随意驶入厂区,特殊情况需经安保部门批准。

(四)厂区内车辆行驶,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

第十条车辆停放规定:(一)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

(二)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三)外来车辆需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厂内员工停车位。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维护第十一条车辆所有者应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十三条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车辆及车主,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车辆及车主,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保证我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意外生产安全事故、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生产区域文明、有序、安全、正常,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所有出入厂区外来人员和车辆及公司内部车辆适用本规定。

2.2集团公司保卫部所辖的分公司门卫负责对出入厂区的各机动车辆的上报审批、登记、停放管理等制度的执行。

2.3通行的范围3.1经公司批准的友好单位来公司参观、考察、对标时,或业务单位人员来公司办理业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办公区规定的位置。

3.2公安、消防、急救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期间可以不受限制通行,非执行任务期间也要履行相关手续和规定。

3.3任何车辆都必须遵循''不随意停放、有利于通行〃的原则,交叉路口、要害岗位、库房、安全或消防疏散通道等处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4普通机动车辆管理规定4.1凡来公司访客及联系业务的车辆,必须首先在门卫处登记车号、事由、人数,由门卫保安员电话联系被访人员或单位后,方能在保安员的指引下进入厂区。

4.2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后,小型车辆一律进入停车场;提送货车辆应按指定装卸车位置停放,不得随意乱停放,以免影响厂区内车辆的正常流通。

4.3进入厂区车辆行驶限速5公里。

4.4任何车辆不准停放在人行道、绿化带上,严禁损坏厂内公共设施、交通标志、路、路桩等。

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停放在车棚内。

外来出租车禁止进入厂区。

4.5任何车辆的随车人员,不准在厂区内乱扔木块、饭盒、汽水瓶等杂物垃圾,不得在道路上修理车辆,污染地面及绿化4+¼ητo4.6外来临时施工人员必须到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厂区出入凭证,凭证出入厂区。

5原辅料、产成品运输车辆管理规定5」原辅料车辆管理规定1)车辆进厂前保卫部人员首先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客户供货手续和数量,开具原辅料入库单。

2)车辆进入厂前各单位生产安全科岗检员检查车辆的相关资质证件并做好相关资质车辆的办理登记,禁止接收无资质证件的经营单位、及车辆提供的材料。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篇1: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员工车辆2.1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2.2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公司的货车、班车、公务车辆3.1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3.2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外来车辆4.1 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4.2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4.3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4.4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篇2:车辆出入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门卫出入车辆秩序管理,避免无关闲散人员随意进入厂区影响正常的生产、办公秩序,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稳定和谐、健康文明的发展环境,制订本管理规定:一、加强各级领导检查车辆管理。

集团公司及各级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办公室要提前电话通知门卫值勤人员做好接待勤务工作,没有接到通知的门卫值勤人员要问明情况,及时与公司办公室联系确认,并告知来检领导及随行车辆到公司办公楼前停放。

二、加强业务客户来访车辆管理。

对于商谈业务来访需要进厂的客户,门卫值勤人员告知其联系部门电话号码,让客人用门卫室座机电话联系接待部门,同意接待的部门人员电话回复门卫值勤人员,按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准许进入,所随行车辆到供应部门及料场的停放在南门外停车场,到公司其它部门的一律停放在西门外或护卫大队门前停车场。

三、加强供应采购物资运输车辆管理。

对于到公司供应部门运送采购物资的车辆,供应部门负责告知供货单位提供物资名称、数量清单存放门卫室备查,并提前将卸货地点等有关事宜通知门卫值勤人员,送货人员进行登记后放可进厂卸货。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精选5篇)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篇1随着工厂的迅猛进展, 入厂车辆日益增多, 为创建"平安厂区', 维护厂区内的生产、生活秩序, 保障员工安全, 特制定以下车辆入厂管理规定:一、外来车辆管理:1、凡外单位来厂联系业务、办公的车辆(轿车、面包车等), 入厂后必须按门卫人员指定的位置停放, 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特殊情况必须有厂办或厂领导批准, 才可驶入厂区)2、物流车辆(含直送工位车辆)入厂必须按规定路线停放在卸货区域或指定地点, 一律不准随意停放在卸货区域以外的场所。

二、私家车辆管理:1、凡员工个人购买的私家车辆, 需入厂者必须到保卫室办理登记, 入厂后必须按厂划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 一律不准驶入厂区内。

2、工作时间内, 员工需驾车外出, 必须按厂"人员出入管理规定'要求, 打卡后, 方可驾车出厂。

3、私家车出厂时, 门卫人员有权对其车辆进行检查,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阻扰门卫人员的检查。

三、处罚规定:1、反上述规定的不听从管理者, 给予50200元罚款。

2、员工违反上述规定情节恶劣的, 给予下岗一至三个月处罚。

四、以上规定由党群工作部保卫室负责日常检查监督执行。

五、以上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党群工作部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_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篇2为进一步规范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 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制定本办法。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一)人员管理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 应在门卫室登记, 门卫经核实身份后, 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

上班期间员工外出, 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 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 强行外出者, 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 进行通报, 并做出相应处罚。

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一、为了保证厂区内秩序,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提高厂区工作效率,特制定此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厂区的车辆,包括员工车辆、访客车辆、供应商车辆等。

三、进厂登记:所有进入公司厂区的车辆必须在厂区门口的登记处进行登记,登记时需要提供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经登记处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厂区。

四、出厂登记:所有离开公司厂区的车辆必须在厂区门口的登记处进行登记,出厂时需要提供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相关资料,经登记处审核确认后方可出厂。

五、车辆停放:所有进入公司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管理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放在通道或消防通道上,不得影响其他车辆或人员通行。

六、驾驶员行为:驾驶员在厂区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七、禁止携带危险物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公司厂区,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八、临时停留:如果有车辆需要在公司厂区内临时停留,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停留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九、访客车辆:访客车辆需提前向公司员工申请准入厂区,进入厂区后需停车在指定位置,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

十、供应商车辆:供应商车辆需提前向公司采购部门申请准入厂区,进入厂区后需按规定的地点和时间交货,不得私自进入其他区域。

十一、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车辆和驾驶员,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暂停进入厂区、限制进入厂区等处罚措施。

十二、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为车辆出入厂区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和访客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厂区内的安全和秩序。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车辆管理,确保厂区交通安全,维护厂区秩序,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包括员工私家车、外来车辆、运输车辆等。

第三条厂区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确保厂区交通顺畅。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员工私家车进出厂区:1. 员工需持有厂区行政部核发的《车辆通行证》;2. 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3. 通行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

第五条外来车辆进出厂区:1.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提前向厂区保安部申请,并取得《临时通行证》;2. 《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天,过期需重新申请;3. 外来车辆进出厂区需遵守厂区相关规定,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第六条运输车辆进出厂区:1. 运输车辆需持有厂区行政部核发的《运输车辆通行证》;2. 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3. 运输车辆进出厂区需遵守厂区相关规定,服从保安人员的指挥。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七条厂区车辆管理职责:1. 厂区行政部负责车辆通行证的核发、更换、注销等工作;2. 厂区保安部负责厂区车辆进出管理,确保厂区交通安全;3. 厂区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第八条车辆通行证管理:1. 员工、外来车辆、运输车辆均需办理相应的通行证;2. 通行证信息应准确无误,包括车牌号、车主姓名、联系方式等;3. 通行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补办。

第四章交通秩序第九条厂区交通规则:1. 车辆进出厂区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违章停车;2. 车辆行驶速度不得高于厂区规定的限速;3.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碰撞;4. 厂区内禁止鸣喇叭,以免影响他人。

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保安部;2. 保安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协助处理;3. 事故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赔偿受损车辆及人员损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厂区行政部负责解释。

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保障厂区内交通的安全有序,提高机动车辆进入厂区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

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的要求1.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和登记。

2.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通过年检合格。

3.机动车辆必须悬挂有效的牌照,并保持车辆清洁、整洁。

4.机动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5.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关闭发动机并拉紧手刹。

禁止在厂区内启动发动机。

6.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车辆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四、机动车辆进入厂区的管理程序1.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驾驶员将机动车驶向门口的安全检查站,进行下列检查:a.检查机动车辆是否符合要求,包括车辆的牌照、年检标志、保险证等。

b.对机动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底盘、轮胎、刹车系统等。

c.验证驾驶员的相关证件和身份。

2.安全检查合格后,驾驶员将机动车辆移至登记处进行登记,包括车辆牌照、驾驶员信息、进入厂区的目的等。

3.工作人员核对登记信息,并发放进入厂区的通行证,驾驶员收到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厂区。

五、机动车辆在厂区内的安全管理1.驾驶员在厂区内必须按照交通指示行驶,并遵守交通规则。

2.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内的速度限制,尤其是在行人密集区域。

3.机动车辆禁止在厂区内停放、加油和维修,必须按照厂区规定的停车场进行停车。

4.机动车辆禁止随意变换行驶路线,尤其是在厂区内存在施工、封闭道路等情况下。

六、机动车辆进入厂区的安全事故处理1.在厂区内发生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处理。

2.机动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应包括事故责任的判定、伤亡人员的救治和安全的疏导等。

七、机动车辆进入厂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1.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机动车辆进入厂区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公司厂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厂区车辆管理,确保厂区交通安全、有序,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区内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厂区车辆进出管理遵循“安全第一、服务至上、规范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核第四条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车辆用途等信息。

第五条车辆登记时,驾驶员应提供有效证件,如驾驶证、行驶证等,由安保部门进行审核。

第六条新购置或临时借用车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登记。

第七条禁止未登记或未经过审核的车辆进入厂区。

第三章车辆进出规定第八条车辆进出厂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安保人员的指挥,按指定路线行驶;2. 不得逆行、超速、酒后驾驶;3. 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行驶路线或停车,应提前向安保人员报告;4. 停车时,应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5. 驾驶员应确保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安全,不得随意鸣笛、追逐、争道。

第九条厂区内禁止以下车辆通行:1. 超过公司规定吨位的车辆;2. 未进行年度检验的车辆;3. 车况不良、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4. 禁止在厂区内试车、试驾;5. 禁止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进入厂区。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维护第十条驾驶员应爱护厂区车辆,不得随意损坏、偷盗车辆及配件。

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二条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维修。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罚。

第十四条驾驶员如有以下行为,公司将给予表扬或奖励:1. 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表现突出;2. 在车辆维护、保养方面成绩显著;3. 在公司活动中,发挥车辆使用优势,为公司创造效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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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出入厂区的机动车辆。

3 职责及权限
3.1 综合管理部门卫负责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和登记,有权拒绝不执行规定的车辆出入厂区。

3.2 市场营销部负责与运输车辆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负责向运输车辆传达公司规定和进行安全教育。

3.3 生产管理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有权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4 正文
4.1 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
4.1.1 未经批准,任何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2 安全防火设施不齐全的车辆不准进入装卸区;
4.1.3 手机、香烟、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不准带入装卸区;
4.1.4 穿易产生静电服装或带钉鞋的人员不准进入装卸区;
4.1.5 未经批准,与生产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去装卸区;
4.1.6 不准在装卸禁火区内使用电器、音响设施或修理机动车辆;
4.1.7 无《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在装卸区内动火作业;
4.1.8 未经批准,不准在装卸区内施工作业;
4.1.9 不准用汽油、溶剂油等易燃溶剂擦拭设备、工具、衣物及地面等;
4.1.10 不准损坏、圈占或挪用安全消防设施。

4.2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有公司相关人员带领,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门卫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进入厂区。

4.3 进入厂区(包括装卸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公司“十大禁令”和“进入化工装卸区十不准”规定,对不遵守规定、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者,门卫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

4.4 运输车辆依此排队登记,服从门卫管理和指引,严禁堵塞大门道路。

4.5 进入装卸区或装置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阻火器,危险品车辆需自备灭火器,驾驶员应持危险品准运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登记后按指定路线行驶。

4.6 车辆装卸作业时,驾驶员必须在车旁监督。

4.7 拖拉机、摩托车、电瓶车等不得进入装卸区和装置区。

4.8 车辆出门时,门卫人员要按照出库单查验货物,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确属私人物品或特殊情况,驾驶员应主动说明,由门卫负责验看。

4.9 凡车辆违规进出厂区,每车次罚驾驶员和门卫各100元;车辆在厂区内违反规定的,每次罚驾驶员200元;因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或车主赔偿全部损失,公司带车人员负连带责任。

5 相关文件
无。

6 相关记录
无。

7 其它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起草,并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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