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工厂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工厂交通安全、生产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部所有车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辆、公务车辆、外来车辆等。
三、管理部门1. 工厂保卫部门负责车辆出入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2. 生产部门负责车辆使用的审批和调度;3.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安全检查、维护和保养。
四、管理制度1. 车辆登记制度(1)所有进入工厂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2)车辆管理部门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3)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车辆类型、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车辆用途、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2. 车辆通行制度(1)车辆进入工厂时,需在门口岗亭接受检查,出示相关证件,如驾驶证、行驶证等;(2)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由接待部门审批,并办理临时通行证;(3)生产车辆进入工厂,需按照生产部门调度安排,办理相关手续;(4)车辆在工厂内部行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等;(5)车辆出入工厂时,需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出示相关证件。
3. 车辆停放制度(1)车辆应在指定的停车场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2)外来车辆应在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3)生产车辆停放时,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4)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停车场进行定期清理,确保车辆停放有序。
4.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熟悉车辆操作规程;(2)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3)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4)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5)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车辆事故处理制度(1)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部门;(2)保卫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3)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赔偿等;(4)事故处理后,驾驶员应接受相关责任追究。
车辆人员出入厂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车辆和人员管理,确保厂区安全、有序,保障生产、生活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和人员。
第三条厂区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厂区内车辆分为厂内车辆和外来车辆。
第五条厂内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第六条厂内车辆驾驶员应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经厂区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八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逾期需重新办理。
第九条外来车辆进入厂区时,应减速慢行,遵守厂区交通规则。
第十条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对车辆出入进行登记、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厂区人员分为厂内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十二条厂内人员凭厂牌出入厂区,不得借出、转借或冒用他人厂牌。
第十三条厂内人员应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经厂区保卫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通行证。
第十五条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不超过3天,逾期需重新办理。
第十六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应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厂区保卫部门负责对人员出入进行登记、检查,确保人员安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厂区保卫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扣留厂牌等处罚。
第十九条对在车辆和人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厂区保卫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与本厂实际情况不符,以实际情况为准。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厂区内的车辆出入,确保生产、办公和安全的有序进行,公司制定了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以规范和管理厂区内所有车辆的出入。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包括员工车辆、供应商车辆、客户车辆等。
本制度的执行要求详细规定,必须严格依照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背该制度。
一、管理范围1. 所有进出厂区的车辆,包括公司员工车辆、供应商车辆、客户车辆等,必须遵守该管理制度的规定。
2. 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厂区门卫进行登记和检查,未经登记和检查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3. 厂区内的停车场、货车车辆、货车业务员车辆、私家车辆等,都必须按照规定的区域和时间进行停车。
4. 厂区内的车辆不得违章停放、乱停乱放,必须遵守停车规定,否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二、管理要求1. 所有车辆必须经过厂区门卫的登记和检查,携带有效准入证明方可进入厂区。
2. 厂区门卫必须认真核对车辆的准入证明,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厂区内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行车安全、不得超速等。
4. 厂区内的车辆不得擅自进入禁止通行区域,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5. 厂区内的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按照指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占用他人停车位。
6. 厂区内的车辆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如酒驾、超载、超速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处理。
7. 厂区内的车辆如需临时停放,必须事先向厂区安全部门申请,经批准方可临时停放。
8. 所有车辆进出厂区必须携带有效的准入证明,否则不得进入厂区。
9. 厂区内的车辆如需长期停放,必须向厂区安全部门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长期停放。
10. 厂区内的车辆必须遵守厂区安全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必须接受相应的处理。
三、管理制度1.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 公司将加强对厂区门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门卫人员的素质与工作效率。
3. 公司将定期检查和评估车辆出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车辆出入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车辆管理,确保工厂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工厂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车辆,包括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临时停放车辆。
第三条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车辆进入工厂,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信息登记、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等。
第五条车辆信息登记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联系方式、车辆所有人单位等。
第六条车辆进入工厂需经工厂安保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车辆信息变更时,车主应及时向安保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临时停放车辆,需提前向安保部门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停放。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九条车辆出入工厂,需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出入工厂时,应主动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出示相关证件。
(二)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逆行、违章停车。
(三)非厂区内车辆不得随意驶入厂区,特殊情况需经安保部门批准。
(四)厂区内车辆行驶,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道、占用应急车道。
第十条车辆停放规定:(一)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
(二)车辆停放时,应确保车辆停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三)外来车辆需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厂内员工停车位。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维护第十一条车辆所有者应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二条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稳定。
第十三条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确保车辆安全。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车辆及车主,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车辆及车主,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工厂安保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进出入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工厂车辆管理,确保工厂生产、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顺利进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进出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货车、客车、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车辆进出流程,保障工厂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管理第四条车辆登记1. 凡进入本工厂的车辆,须在保安部门进行登记,填写《车辆登记表》,并接受检查。
2. 车辆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车辆类型、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行驶路线、装载物品、预计到达时间、预计离开时间等。
3. 驾驶员需出示有效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
第五条车辆管理1. 车辆进入工厂时,驾驶员需遵守以下规定:a. 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行驶路线;b. 不得在工厂内鸣喇叭、超速行驶;c. 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d. 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服从保安人员指挥。
2. 车辆在工厂内停放时,须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 车辆离开工厂时,需在保安部门办理离厂手续,并签字确认。
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第六条安全检查1. 保安部门对进入工厂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外观、灯光、制动、轮胎等方面。
2. 如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保安部门有权拒绝车辆进入工厂。
第七条违规处理1. 驾驶员违反本制度规定,保安部门有权制止并要求改正。
2. 驾驶员拒绝改正或情节严重的,保安部门可报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车辆环保管理第八条环保要求1. 车辆排放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2. 车辆不得在工厂内随意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工厂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以下为部分条款的详细说明:一、车辆登记与管理车辆登记是确保车辆进出有序、安全的重要环节。
通过登记,可以了解车辆的基本信息,便于管理。
厂内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车辆管理,保障生产、生活和消防安全,维护厂区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车辆,包括厂内自用车辆、外来车辆以及临时停放车辆。
第三条厂内车辆管理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登记与审批第四条厂内自用车辆:1.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厂内自用车辆的登记、编号、车牌发放及管理工作。
2. 新购或调入的车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合格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经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后,办理登记手续。
3.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厂内自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五条外来车辆:1.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提前向门卫室提出申请,填写《外来车辆通行证》。
2. 门卫室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外来车辆通行证》。
3. 外来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应遵守厂区交通规则,不得驶入禁行区域。
4. 外来车辆离开厂区时,需将《外来车辆通行证》交还门卫室。
第六条临时停放车辆:1. 临时停放车辆需在门卫室登记,填写《临时车辆停放申请表》。
2. 门卫室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允许车辆停放。
3. 临时停放车辆应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等。
4. 临时停放车辆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厂区,否则需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
第三章车辆通行与停放第七条厂区交通规则:1. 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严禁超速行驶。
2. 车辆行驶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逆向行驶、强行超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3.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确保行车安全。
4. 车辆进入厂区后,应按照指示牌或工作人员的引导,驶入指定区域。
第八条车辆停放:1. 车辆停放应按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2. 车辆停放时,应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确保安全。
3. 长期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并定期维护。
4. 厂区内禁止随意停放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
第四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九条驾驶员:1. 驾驶员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且身体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4篇)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以下是厂区车辆出入管理的一般规定:1. 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在入口处接受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离开厂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出厂证明。
2. 厂区内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车道行驶,严禁逆行、乱停车等行为。
3. 在厂区内临时停车时,必须选择指定的停车位,并注意不要妨碍其他车辆的行驶。
4. 不得在厂区内进行非法营运或私人交易活动,包括非授权车辆出租、代驾等行为。
5. 厂区内禁止超速行驶、危险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严禁逾越道路中心线或擅自变换车道。
6. 不得在厂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等行为,如有需要,应到指定区域或车辆维修点进行。
7. 厂区内禁止随意丢弃垃圾、污染环境,必须遵守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
8. 厂区内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包括红绿灯、停车标识等。
如遇突发情况须按疏导员指挥行驶。
9. 厂区内鸣喇叭的情况应该遵循指定的规定,禁止无故鸣喇叭或滥用喇叭。
10. 厂区内必须注重安全,遵循优先让行、礼让行人等基本交通规则。
11. 厂区内严禁擅自使用非法或私人改装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及规定。
以上仅为一般规定,具体的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可能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车辆出入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和厂区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应遵循便民、快捷、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厂区车辆出入申请第四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提前向厂区管理部门提交出入申请。
第五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携带有效的厂区通行证,并向门岗出示,并主动配合门岗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第六条:临时进入厂区的非工作车辆,必须提前向厂区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许可。
第三章厂区车辆通行证第七条:本厂区负责发放厂区车辆通行证,并进行管理。
第八条:厂区车辆通行证由独立的标识号码以及驾驶员的基本信息组成。
厂区车辆管理规定(5篇)

厂区车辆管理规定一、车辆出入管理1、本公司生产用车辆一律凭粘贴或悬挂机运公司标识牌进出厂区。
车辆标识牌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私家车出入厂区时须将“通行证”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
2、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____公里/小时),按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
遵守厂区内各项交通警示,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车下客、等客。
3、外协、外雇车辆需进入厂区,请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掌握情况及时放行。
4、运送货物、备品备件进出厂区必须符合管理规定,并经保卫处同意,开具物资进出通知单,方可放行。
5、持证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上访人员、推销人员带入厂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1、厂区内所有路段严禁停放各种车辆,各种车辆应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或指定车位居中有序停放,保持车头朝向一致。
2、厂区内通行的车辆一律按厂区内交通标志行驶,严禁逆向行驶。
人员上、下车后立即驶离,不得在通道上滞留。
3、公司大院内楼前位置为轿车专用停车位原则上只供科室职工私家车停放车辆,具体的车位由综合科掌握和协调,其它部门和人员的车辆不得占位停放,需要停车的可到公司后院所画停车区域进行有序停放。
4、外单位工作人员公务来公司大院办公的一律到东区停车场,停放时不得阻塞通道,按线有序停放,严禁跨线停车,线外停车。
5、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车内不存放贵重物品,停车后及时关锁门窗。
停车时避免与其它车辆发生碰擦,如有碰擦,应主动与车主或门卫人员联系,妥善处理。
三、违章处理所有车辆(包括私家车、外协外雇车辆)进入厂区后,驾驶人员应自觉遵守厂区管理规定,文明行驶,文明停车。
对不遵守停车、行驶管理规定、不配合工作、不服从指挥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厂区内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和行驶的,被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查处的或被公司武保处查处的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给与____元罚款;个人车辆如违规三次以上将通知车主予以警告;并在下一轮更换通行证时将不予核发单位厂区汽车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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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
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
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