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厂区管理规定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5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各车间及外来人员出入车间、厂区的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0范围: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3.0职责:3.1行政部:员工出入厂区打卡方法的宣传;负责员工出入车间、厂区的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宣导;监督员工出入厂区的打卡行为;对员工打卡时的不规范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对相关违纪行为作出处罚。
3.2各部门:严格执行本制度。
4.0厂区出入程序4.1总则:4.1.1工厂主管及以下级员工出入厂区均须打卡;所有公司人员出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来宾佩戴贵宾卡。
4.1.2任何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请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4.2工作时间:4.2.1生产一线员工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由各部门主管提出,经主管/厂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一般情况下,员工工作时间为白班上午上班时间为7:45,下班时间为11:45;白班下午上班时间为13:15,下班时间为17:15;夜班上班时间为19:45,下班时间为7:45(中间半小时吃饭时间,其它时间计加班)。
4.2.2办公室人员上午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2:0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下班时间为17:30,如有调整,以公司通告为准。
4.3加班:各部门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而须于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的,由各部门相关人员提出加班申请,部门主管批准(详见____MS-0030/00《员工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时间出入厂区,同样必须打卡。
4.4因公外出: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时,需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
离厂时,外出申请单交保安室由当值保安员确认外出时间并加以保管;员工回厂时,由当值保安员填写入厂时间后交行政部。
员工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部长批准;主管级(含副主管及享受副主管级待遇人员)人员,因公外出须经主管副总、厂长或总经理批准。
4.5因私外出:员工因个人原因外出并于当日返回公司者,需填写《请假单》,如外出时间和(或)返回时间在上班时间,出入厂区均须打卡,并需当值保安员签名确认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由保安员直接交行政部。
厂区出入口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出入口管理,确保厂区安全、有序、高效运行,维护厂区正常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出入口的管理工作,包括厂区大门、侧门、临时出入口等。
第三条厂区出入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三)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四)方便生产,服务至上。
第二章出入口管理职责第四条厂区出入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厂长对本厂出入口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厂保卫部门负责出入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组织人员培训、监督执行等。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应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出入口管理工作,确保出入口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出入口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出入口管理制度,掌握安全检查技能;(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出入口管理制度第九条出入口通行规定(一)厂区出入口实行凭证通行制度,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检查。
(二)员工凭工作证、外来人员凭通行证或邀请函进入厂区。
(三)临时参观、学习、洽谈等人员,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由接待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
(四)禁止无证人员、车辆进入厂区。
第十条出入口检查内容(一)对进入厂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身份核实,检查通行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
(二)对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违禁品、危险品进入厂区。
(三)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环保、符合厂区规定。
第十一条出入口管理措施(一)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识,明确通行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
(二)设置专人负责出入口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如X光机、金属探测器等。
(四)对违反出入口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出入口突发事件处理(一)遇有紧急情况,出入口管理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公司出入管理规定模版(3篇)

公司出入管理规定模版为强化企业安全工作管理,维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人员和物资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员工出入管理规定1、禁止随身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厂。
2、员工需持有公司统一发放的“一卡通”出入厂区。
员工未办理一卡通时,需持有由办公室发放的“临时出入证”出入厂区。
因患急病、工伤等特殊情况需出门者除外。
3、员工外出办事、请假等情况,需凭“出门条”出厂。
4、本厂大门,每天上下班时间开启,其余时间关闭。
二、来宾出入管理规定1、凡是来宾来访时,需在门卫处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说明来访事由,经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后,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换取“来宾出入证”。
2、团体来宾参观时,需填写“参观申请表”,须由有关接待部门陪同才准进入。
3、员工家属、亲友因私事来访时,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
4、外包或合作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向办公室申请“临时出入证”,凭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临时出入证”的厂商亦按照来宾来访出入厂手续登记后,方可进入。
5、以上所有来宾来访,必须由受访人带领进入厂区。
若宾客未指定受访人,必须说明来访事由,由相关部门指派专人带领入厂。
6、若来宾进入车间参观,必须由受访人带领,并且在未经办公室许可的情况下禁止拍照、录像。
三、车辆出入管理规定1、车辆入厂时,以司乘人员的驾驶证换取“车辆通行证”,并进行车辆登记后方能入厂。
除特殊情况,轿车不允许入厂。
2、载有物品的车辆出入厂区时,需对所载物品进行检查,具体检查细节参照本规定第四条“物品出入管理规定”中第____条。
四、物品出入规定1、业务上往来的厂商或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厂时先行登记,出厂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出厂。
2、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废料、员工的大件私人物品和工具等)出厂时均需办理“物料出门证”,门卫需仔细核对“物料出门证”记载的物品,是否与实物相符,检查无误后放行。
3、门卫定期需将“物料出门证”按日期汇总整理,以便备查。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4篇)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是指对厂区内人员和车辆的出入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常见的厂区出入管理制度范例:1. 职工出入管理:a) 所有职工在进入厂区前必须佩戴有效的工作证,并通过门禁系统或保安人员登记进入。
b) 新聘用员工需在入职前经过背景调查和资格审查,并获得厂区入职许可。
c) 所有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的门禁时间进出厂区,不得随意离开或进入厂区。
d) 离职员工必须立即归还工作证,并在离职前经过相应手续办理出厂手续。
2. 访客管理:a) 所有访客必须在到达前预约并获得访客许可。
b) 访客必须与被访者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闲逛或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c) 访客进入厂区时必须佩戴访客证,并同样通过门禁系统或保安人员登记进出。
3. 车辆管理:a) 所有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经过登记并获得许可。
b)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厂区内的规定速度,不得超速行驶。
c) 大型车辆必须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 物品管理:a) 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b) 出厂时,所有职工和访客的物品必须经过检查,并与登记的物品一致。
5. 违规处理:a) 对于不遵守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的人员,将给予相应的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b) 严重违规者将被暂停进入厂区的权限或取消职工资格。
这只是一个范例,实际的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可能会根据不同厂区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的调整和补充。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区的出入管理工作,维护厂区的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厂区所有人员(包括职工、访客、供应商等)进入厂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包括车辆出入管理和人员出入管理。
第二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四条厂区车辆出入必须符合以下规定:1.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检查包括车辆的合法性以及是否携带危险物品等。
2. 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三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请注意以下规定仅供参考,并非无误之译文,具体规定要参照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
)1. 出入厂区必须凭借有效的身份证件或特定的出入通行证。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2. 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包括行李、包裹等物品的检查。
禁止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其他未经授权的物品进入厂区。
3. 厂区内不得吸烟,除特定区域外。
4.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凭借有效的车辆通行证。
未经授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5. 进出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交通规则行驶,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指引。
6. 厂区内不得随意停放私家车辆,只能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停放。
7. 厂区内禁止携带或消耗非厂区食品饮料。
8. 厂区内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摄影、录像或录音等活动。
9. 厂区内禁止携带或使用未经授权的电子设备,如手机、相机等。
10. 厂区内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商业活动、宣传活动或任何其他违反企业规定的活动。
以上是对厂区出入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的规定和细节可能因企业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并告知所有员工和访客遵守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厂区秩序和安全环境。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厂区安全、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该厂区内所有人员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厂区,指的是该厂区内的办公区域、生产区域以及其他相关区域。
第四条厂区出入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五条厂区出入管理工作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工作由保安部门进行。
第六条厂区内所有人员,包括员工、访客等,在进入厂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厂区出入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厂区的安全稳定。
第八条厂区内的人员必须服从厂区管理部门的管理,配合厂区出入管理工作。
第二章厂区出入管理流程第九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提前向厂区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领取相应的出入证件。
人员进出厂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人员进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秩序井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人员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出入规定第四条员工出入厂区:1. 员工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厂区。
2. 员工应遵守厂区规定,佩戴厂牌,保持仪表整洁。
3. 员工进入厂区需经过安全检查,携带的物品应接受检查。
4.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5. 员工因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五条临时工出入厂区:1. 临时工凭本人身份证、临时工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厂区。
2. 临时工应遵守厂区规定,佩戴厂牌,保持仪表整洁。
3. 临时工进入厂区需经过安全检查,携带的物品应接受检查。
4. 临时工应遵守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5. 临时工因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外来人员出入厂区:1. 外来人员凭邀请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厂区。
2. 外来人员应遵守厂区规定,佩戴厂牌,保持仪表整洁。
3.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经过安全检查,携带的物品应接受检查。
4. 外来人员应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得随意走动、逗留。
5. 外来人员因事外出,需经接待部门批准。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保卫第七条厂区设有安全检查站,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身份证件检查;2. 携带物品检查;3. 着装检查;4. 行为举止检查。
第九条保卫部门负责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1. 维护厂区秩序,保障生产安全;2. 监督执行本规定;3. 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以下处理:1. 警告;2. 记过;3. 离职;4. 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厂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进出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进出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人员进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员工进出厂区应佩戴厂牌,并主动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2. 临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出示有效证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3. 禁止以下人员进入厂区:(1)精神病患者、醉酒者、携带危险品者;(2)未经批准的推销员、调查员等;(3)厂内禁止吸烟、饮酒者。
第五条人员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流程:1. 员工凭厂牌在门卫处登记,经确认后放行。
2. 临时外来人员需在门卫处填写来访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放行。
3. 需要进入厂区内部的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放行。
第六条人员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不得在厂区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 不得在厂区内吸烟、乱扔垃圾。
3. 不得擅自翻越厂区围墙、栏杆等设施。
第三章车辆进出管理第七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厂内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速、闯红灯。
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在门卫处登记,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3. 禁止以下车辆进入厂区:(1)无牌无证车辆;(2)改装、报废车辆;(3)携带危险品的车辆。
第八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流程:1. 厂内车辆凭厂牌在门卫处登记,经确认后放行。
2. 外来车辆需在门卫处填写车辆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放行。
3. 需要进入厂区内部车辆,应主动出示证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放行。
第九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2.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3. 禁止在厂区内鸣笛、追逐打闹。
第四章物品进出管理第十条物品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物品进出厂区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厂区出入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厂区出入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出入管理范围1.厂区出入管理适用于全体员工和来访人员。
2.厂区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区等。
三、出入管理措施1.进出厂区的员工和来访人员必须携带员工工作证或来访证件,便于安保人员核对身份。
2.外来车辆必须在厂区门口停车,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在门卫处登记身份并办理入厂手续。
3.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经过安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
4.员工离开厂区需携带工作证离场,门卫处进行登记。
5.凡外来人员需进入车间等敏感区域,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在工作证上贴上相应的准入章。
四、安保措施1.厂区内设置安保巡逻岗,保障厂区内的安全。
2.厂区内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全天候监控厂区的各个角落,以防止不法分子的入侵行为。
3.厂区内设置安全门禁系统,对进出厂区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控制。
4.厂区内各个车间、办公室都安装有门禁系统,仅有获取权限的人员可以进入。
5.厂区内安排专人负责安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五、违章处罚1.未携带工作证或来访证件进入厂区的人员,停工处理,扣发相应的工资。
2.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的人员,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3.未经批准进入敏感区域的人员,停工处理,扣发相应的工资。
4.不服从安保人员指挥或妨碍安保工作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辞退等处理。
六、责任追究1.厂区内发生的各类违规行为,由安保部门进行调查,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安保工作中的疏漏或失职行为,相关责任人应负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对于不遵守出入管理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与现有规章制度有冲突的部分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厂区出入管理规定的范文,供参考。
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内容的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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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目的: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厂区治安和公司财产安全。
二、范围:河北御捷车业有限公司
三、内容:
1、保安负责对出入厂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疏导和检查,所有出入厂区人员和车辆须遵守本规定,主动予以配合。
2、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出入厂区必须下车,不听劝阻者每次罚款20元;外来车辆未经总经办允许不得驶入厂区。
3、内部员工凭员工证进入厂区。
对未戴员工证者,保安应予以纠正,对违纪且态度恶劣者,保安应记下其姓名、部门,交总经办处理;新工人或因其它原因未办理上岗证的,凭临时员工证入厂。
4、工作时间,上班员工不得随意出厂,如有特殊情况,凭综总经办核准的出门条(部门经理核准的请假条)方可出厂,无出门条(请假条)时,保安有权限制其外出。
5、被公司除名及离职人员,保安应凭总经办核准后的出门条给予放行,并严格检查其行李物品。
6、外部人员进入厂区须在保安室登记,将所访部门、人员、事由、联系电话、进厂时间等一一登记清楚,由保安与所访部门人员联系,经允许后,发放接待证:
(1)找办公楼职能部门办理业务的,由前台负责接送、联系责任部门人员。
(2)找四大生产车间办理业务的,由责任部门负责接送工作。
(3)出厂时,保安负责收回接待证。
7、严禁外来人员私自进入生产区。
8、外来应聘人员,定期由保安通知前台,前台负责将其带到办公楼,办理报名登记、面试等
相关事宜;事后由前台负责把应聘人员送至保安室。
9、前台负责办理特快传递,签收信函、邮件等业务;禁止邮递公司进入生产区。
10、货运(送货、退货、换货、提货)车辆凭司机驾驶证或车辆行驶证在保安室登记,并将证件暂押在保安室,方可驶入厂区:
(1)原则上货运(送货、退货、换货)车辆只能停在二道门外面,不得进入生产区;所有外来车辆禁止进入生产车间。
(2)因物品装卸困难须进入生产区的,应由责任部门派人全程陪同;装卸完毕后须及时驶出生产区,办理出厂手续;保安有权利对卸货车辆进行检查。
(3)货运(送货、退货、换货)车辆,出厂时车上携带物资的,必须由责任部门人员陪同。
陪同人员须协助货主或司机办理出厂手续;出门时,由保安检查车载货物和票据(送货清单/退货清单/换货清单、出门条),如果货票相符,留下出门条,将证件还给货主或司机放行,如果货票不符,则要核对送货清单/退货清单/换货清单,在未核实清楚以前,不得放其出厂。
(4)销售公司(包括进出口公司、客户自行提货)提货出厂时,提货司机必须持财务部签发的提货单,以及总经办核准出门条,由销售公司(进出口公司)人员陪同办理出厂手续。
保安检查车载货物和票据(提货清单、出门条),如果货票相符,留下出门条,将证件还给货主或司机放行,如果货票不符,则要核对提货清单,在未核实清楚以前,不得放其出厂。
(5)食堂送货的进厂须在保安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
(6)公司送水的进厂须在保安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
出厂时须凭前台签字的收据办理出门手续;如果车上携带其他物资,必须由前台签字(附有货物清单),保安检查车载货物和票据(货物清单),如果货票相符,放行,如果货票不符,则要核对货物清单,在未核实清楚以前,不得放其出厂。
11、严禁私自将公司物品带出厂外,如有违犯,以盗窃论处。
如有携带与厂内物品类同的情况,应于进厂时在保安室登记清楚,或暂存于保安室;如有公关、质检送样等需要物品出厂的情况,需有总经办出门条方可出厂。
凡出入厂区人员和车辆,要自觉接受保安的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检查。
12、未经允许所有生产车辆、销售成品车、路试车辆、仓储部物流车辆等车辆不得驶出生产区,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罚款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除销售公司提车、公司配备车辆外,需出厂区,必须经总经理签字,违者罚款500元,罚款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公司配备车辆(包括电动车、机动车),未经总经办允许不得驶入生产区,违者罚款200元,罚款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
13、所有人员和车辆均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入厂区,一经发现,保安要立即扣留,并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处罚。
14、在上下班人员相对集中时,出入厂区人员和车辆要循序而行,不得拥挤或拒不服从保安的疏导,所有车辆须在指定区域停放,如果不听劝阻,视情节予以10-50元处罚。
四、附则:
1、本办法由总经办提出。
2、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起草。
3、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