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

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一、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公司物资的出入厂管理,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提高物资的管理效率和减少损耗,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为公司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资(包括工装设备、原材料、货物等)的出入厂管理。
三、主要内容1.出入厂手续1.1物资出入厂前,必须填写物资出入厂申请表,申请表应包含物资名称、数量、出入厂日期等信息。
1.3出入厂物资必须携带有效的出入厂凭证,方可通过物资管理部门安全通道。
2.出入厂检查2.1出入厂物资经过物资管理部门的检查,确保与申请表上的信息一致,且没有缺损。
2.2物资管理部门有权进行随机的抽查,确保物资出入厂手续符合要求。
3.物资交接3.1物资的接收人员必须核对物资名称、数量等信息,与物资申请表和实际出入厂物资保持一致,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物资管理部门。
3.2物资的领用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填写物资出入厂使用清单,并在封装完好的情况下签字确认。
4.财产安全4.1所有物资出入厂必须经过物资管理部门的登记和记录,确保物资的安全可追溯。
4.2对于高值、易损、易失的物资,物资管理部门需要进行专门的安全保护措施,如视频监控、安全门禁等。
4.3物资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防火、防盗等。
5.异常情况处理5.1物资管理部门发现出入厂物资与申请表不符或者有问题时,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5.2发生物资丢失、损坏等情况时,物资管理部门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调查处理。
5.3发生紧急情况或意外情况时,物资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保证人员的安全。
6.规范与纪律6.1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要求,不能私自带物资出入厂。
6.2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制度执行1.本制度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物资管理部门的工作。
2.物资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完善,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公司领导。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及物资出门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1、凡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必须服从保卫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出入门程序,按保卫人员要求办理出入手续。
2、销售客户、供应客户、外来参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公司接待人员陪同。
外来人员不经允许,一律不准进入生产车间。
3、到公司处(科)室联系业务的外来人员,必须经保卫人员联系,由处(科)室负责人批准,登记后按保卫人员指定路线入厂,严禁外来人员在接待区域以外走动。
4、凡外来人员必须从指定门口出入。
进入厂区,有效证件必须随身佩戴在明显位置。
5、保卫部门要严格物资出门检查,杜绝物资流失。
二、工作程序1、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大门工作程序1.1 凡外来人员出入公司,必须从指定大门出入。
1.2 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门卫与接待单位要作好衔接,经接待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1.3 登记程序:→填写《外来人员车外来人员入公司→出示有效证件→联系部门(人)并经同意后辆检查登记表》→办理临时出入证(暂扣有效证件或收取10元押金)→出公司检查、登记→收回临时出入证(返还有效证件或押金)、填写离公司时间。
1.4 凡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必须由接待部门安排专人带领或按指定路线行走,并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由公司接待人员陪同。
1.5 政府部门或上级相关重要业务部门来公司时,公司各对口部门要事先通知门卫,说明车辆号码和人员情况等具体事项,必要时到大门口迎接;重要客户、上级领导来公司参观、访问时,综合办要指定专人到大门迎接,或由综合办通知门卫予以放行。
1.6 上级主管领导或重要业务部门来公司时,综合办或对口部门事先未接到通知的,由值班门卫立即联系综合办或责任部门,并做好导向工作。
1.7 凡外来联系公司领导者,门卫要先联系综合办,由综合办联系公司领导。
综合办将联系公司领导情况及时告知门卫,门卫根据综合办意见做好接待。
仓库出入口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管理,确保物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的出入口管理。
二、管理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本仓库的出入口管理,确保物资出入库的安全、有序。
2. 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仓库出入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出入口管理制度1. 人员出入管理(1)所有进入仓库的人员必须凭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工作证等)登记,并接受仓库管理员的询问。
(2)非公司员工进入仓库,需经仓库管理员审批,并做好登记。
(3)外来人员进入仓库,需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并做好登记。
2. 物资出入管理(1)物资出入仓库需填写《仓库物资出入库登记表》,由仓库管理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物资出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检查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确保与出入库登记表一致。
(3)物资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检查物资的包装、数量、质量等,确保与入库单一致。
3. 出入口安全(1)仓库出入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2)仓库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出入情况。
(3)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奖惩措施1. 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仓库安全、有序,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违反本制度,造成物资丢失、损坏或其他安全问题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具体规定1. 仓库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出入库登记表进行物资出入库,不得擅自更改或隐瞒。
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出入库登记表进行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3. 仓库管理员应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冻等安全措施,确保仓库安全。
4. 仓库管理员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物资出入库工作的顺利进行。
5. 仓库管理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仓库的物资安全,提高出入库效率,为公司的正常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

厂区人员、车辆、物资出入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规范人员、车辆及物资的出入,确保厂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车辆及物资。
三、人员出入管理1. 员工出入- 员工应佩戴厂牌,凭厂牌出入厂区。
厂牌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补办。
- 员工上下班应按规定时间通过指定的出入口,不得迟到早退。
- 员工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厂区,如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
2. 访客出入- 访客须在门卫处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注明来访事由、来访时间、被访人等信息。
- 访客经被访人同意后,由被访人到门卫处带领访客进入厂区。
- 访客在厂区内应遵守厂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区域。
- 访客离开时,应由被访人陪同至门卫处登记离开时间。
四、车辆出入管理1. 员工车辆- 员工车辆应凭车辆通行证出入厂区,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 员工车辆不得在厂区内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得影响厂区交通秩序。
2. 访客车辆- 访客车辆须在门卫处登记,领取《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厂区。
- 访客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 访客车辆离开时,应将《临时车辆通行证》交还门卫处。
3. 运输车辆- 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注明车辆类型、货物名称、数量等信息。
- 运输车辆在门卫处接受检查,核对货物信息无误后,方可进入厂区。
- 运输车辆在厂区内应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超速、超载,不得随意倾倒货物。
- 运输车辆离开厂区时,应再次接受检查,确保货物与进入时一致。
五、物资出入管理1. 物资进入- 物资进入厂区时,应在门卫处登记,注明物资名称、数量、来源等信息。
- 贵重物资、危险化学品等特殊物资进入厂区,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 物资进入厂区后,应及时送达指定地点,不得在厂区内随意堆放。
2. 物资带出- 物资带出厂区时,应凭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
仓库进出管理规定(三篇)

仓库进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仓库的进出管理工作,确保物资的安全、有序进出,并提高仓库管理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仓库的进出管理工作。
第三条仓库的进出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进库管理第四条进库操作应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并按照仓库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第五条进库时应核对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确保货物进入仓库符合规定。
第六条货物进入仓库后,应制作进库单,并将进库单及货物移交给仓库管理员。
第七条仓库管理员应及时将进库单、货物存储位置信息录入仓库管理系统,并做好进库单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对于质量存在疑问的货物,应立即通知供货方进行核实,并在核实之前暂停入库操作。
第九条进库日期应按照实际入库时间计算,并及时更新仓库管理系统。
第十条进库货物的再次移动应按照仓库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并记录移动的原因及移动后的存储位置。
第三章出库管理第十一条出库操作应由仓库管理员负责,并按照仓库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出库时应核对出库货物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确保出库货物符合规定。
第十三条出库单应由领料人填写,并交给仓库管理员。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员应核对出库单信息,核实货物数量及质量,并在系统中登记相关出库信息。
第十五条对于出库货物质量存在疑问的,应立即通知领料人进行核实,并在核实之前暂停出库操作。
第十六条出库货物的移动应按照仓库管理制度进行操作,并记录移动的原因及移动后的存储位置。
第十七条出库货物应按照出库单的要求、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分拣、装箱和装车,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第十八条车辆的选择和安排应合理,确保货物的及时、安全运输。
第四章仓库安全管理第十九条仓库的进出门禁应进行严格管控,确保仓库的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应设立监控设备,保障货物和人员安全。
第二十一条定期进行货物盘点,确保仓库内没有遗漏或损坏的货物。
第二十二条仓库内的货物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分区、标记,确保货物的易找易取。
公司物资出入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确保物资出入厂流程规范、高效,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资的出入厂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备品备件等。
第三条公司物资出入厂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物资出入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入库、出库、盘点和保养工作。
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物资的采购、验收和供应商管理。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物资的领用、使用和报废工作。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
第三章物资出入厂流程第九条物资入库流程1. 采购部门收到供应商送货单和货物后,进行初步验收,确认货物符合合同要求。
2. 仓库管理部门对货物进行详细验收,包括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并填写入库单。
3. 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部门将货物入库,并更新库存信息。
4. 入库单经采购部门、仓库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备查。
第十条物资出库流程1. 使用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物料需求,填写出库单,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 仓库管理部门根据出库单进行出库,并核对出库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3. 出库物资经使用部门确认无误后,由仓库管理部门开具出库单,并签字确认。
4. 出库单经采购部门、仓库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备查。
第十一条物资盘点流程1. 仓库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数量相符。
2. 盘点过程中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3. 盘点结果经仓库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物资管理部门。
第四章纪律与考核第十二条物资出入厂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十三条物资出入厂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对物资出入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工厂人员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厂人员及物资出入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生产秩序和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人员及物资的出入管理。
三、人员出入管理1. 人员出入证(1)员工需持有效出入证进入工厂,出入证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放和管理。
(2)出入证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办理补办手续。
2. 人员出入登记(1)员工进入工厂时,需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填写《人员出入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工厂,需出示身份证件,由门卫登记并经相关人员审批后方可进入。
3. 人员外出管理(1)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门卫登记放行。
(2)员工因私外出,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由门卫登记放行。
四、物资出入管理1. 物资出入证(1)物资出入证由仓库管理部门统一发放和管理。
(2)物资出入证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仓库管理部门报告,办理补办手续。
2. 物资出入登记(1)物资出入需在仓库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填写《物资出入登记表》。
(2)外来物资进入工厂,需经相关部门审批,由仓库管理部门登记放行。
3. 物资验收(1)物资进入工厂后,需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不合格的物资,需及时退回供应商。
五、保密管理1. 严格保密制度,确保工厂技术、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2. 人员出入时,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等。
3. 对涉及保密的物资,需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其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工厂管理部门负责对人员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工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工厂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1.概述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物资出入厂管理。
为了规范公司物资的出入,避免物资遗失、错发、误收、耗损、盗窃等情况的发生,提高物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资源的合理利用,现制定此规定。
2.物资出入规定2.1 物资入库规定2.1.1 物资入库凭证物资采购入库必须有采购单、采购合同、订货单等凭证,并得到检验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1.2 检验验收规定各部门(含分公司)在收到物资以后必须进行严格检验验收,按照检验规程进行检验。
对于品种、型号、数量、质量等指标均要逐一查对,如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入库,及时向供货单位提出责任和处理意见。
对于需要破损、污渍标注的货物,在验收凭证上明确注明,保管部门方可进入存放程序。
2.1.3 入库手续经过检验的物资,须提供采购单、验货单、委托检验单等资料,由保管部门填写入库单或者仓库管理系统进行入库操作。
2.2 物资出库规定2.2.1 物资出库凭证物资出库必须有领用单、借用单、调拨单等凭证,并需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出库。
如生产作业部门需要物资,必须提前填写生产计划和生产任务,由生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领用手续,并向保管部门報废或出售符合条件的大件、淘汰货等。
库房保管员需核对相应的资料,并查对出库物资的品种、型号、数量、及单价等指标。
2.2.2 物资出库手续领用人员须提供领用单、物资编号和名称,保管员在确认领用人员身份后,方可出库,出库手续完备后由领用人员办理领取手续。
2.2.3 物资返回及退库管理如领用部门未用完的物资,须按同样的手续返回库房,并在保管员发放的《库房物资领用单》上注明物资编号、数量、名称和剩余数量等内容,由库房保管员进一步确认和审批,在物资库存系统中登记入库,并将原领用单据进行注销。
3. 附则3.1 对于出入库管理规定的违反者,根据实际情况,将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依法依规问责,处以相应的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3.2 物资责任人是各部门物资的共同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物资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保管、更新、更新等工作,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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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修订)
一、外来物品出入厂
1、供货商自带物品进厂、供货商送货后空车、送货后拉走循环使用的物品、退货、换货等。
入厂: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供货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和非送本厂的物资品种及数量。
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供货商。
出厂:1) 供货商自带的物品出厂或送货后空车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2)循环使用的物品(如酿造车间的盐酸、甲醛空桶等),由供应部报保卫处备案,供
货商运走这些物品时,门卫可凭有物品发出部门盖章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放
行(第三联需填写出门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3)退货或换货
①由供应业务员列出退货或换货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然后持
清单到企管部开具“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退货或换货物品的品种、数
量及规格或预定返厂时间,供应业务员留存第二联,供货商凭第三联出厂,门卫核
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②换货的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
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供应业务员,供应业务员将该联与原留存的
“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换回。
③供应业务员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
返凭证”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的换货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
凭证报企管部。
④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换回物品。
2、外单位承担的基建、设备改造等施工项目有关物资,项目相应管理部门将项目工期(期间物
资出厂有效)到企管部备案
入厂: 1) 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相关物资品种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厂商。
2)公司相应的管理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登记进厂的相关物资品种
数量。
出厂:由公司相应项目的管理部门列出需出门的物品清单,加盖部门章后到企管部开具出门证,出门证使用“公司独立核算项目专用出门凭证”。
3、厂商携带自备工具入厂进行检修或校对工作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及厂商自备工具的品种和数量,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厂商。
出厂: 厂商出厂凭“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二、公司物品
1、送外检验、修理的物品
1)本部门列出送外检验、修理的物品,填写“出厂物资清单”并加盖部门章,经办人凭清单到企管部开出“公司物品往返凭证”,该凭证填写出厂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预定返厂时间,经办人留存第二联,物品出厂交门卫第三联,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
2)该物品返厂时,由门卫填写“进厂车辆登记表”,将第二联交送货人,收货部门收取“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并交原经办人,原经办人将该联与留存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二联合并,表示物品已返厂。
3)原经办人于每月16日根据已合并的“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二联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第二联汇总已返厂物品的品种和数量,并将汇总单和已合并的两联凭证报企管部。
4)企管部根据汇总情况和“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一联查对未返厂物品。
5)一般出厂修理控制在每周一至周五,特殊情况须提前办理申请手续。
节假日突发故障需出厂检验或修理的,可由经办部门开出证明并加盖部门章后出厂,节假日后到企管部补开“公司物品往返凭证”。
2、送瓶箱、购酒、拉塑箱车辆出入厂
入厂:由门卫检查车上物品,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瓶箱规格数量,有非送厂物品的注明物品种类与数量,空车注明空车,拉生
啤车登记空桶数量规格,直供剩余酒登记品种数量规格,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
辆登记表”第二联和第三联交给司机。
出厂:1)由EMRP 系统开票拉酒或拉空箱:拉酒客户出厂必须出示“****公司啤酒出库凭证”黄联,加盖成品库“****公司—核销作废”章;空箱出厂须出示“****公
司塑箱出库单”,加盖瓶箱现场“****公司储运部包X现场出库章”;
2)直供市区成品出厂:直供司机将IC 卡插到门卫POS机上,门卫根据POS机显
示数量查验车上物品数量,两者相符后放行。
3)生啤出厂,必须出示手工“新益业经贸有限公司啤酒出库凭证”第四联,加盖“新
益业经贸有限公司—现金收讫”章;
4)白酒出厂,必须出示手工“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出库凭证须加盖成品库“****
公司—核销作废”章。
5)如有销售配送物资,出厂时必须出示由各销售部门开出的“****公司领料—入库
单”第三联,其中销售七、八处盖“销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3”章,直供部盖“销
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2”章,其它销售处盖“销售管理中心核销专用1”章。
6)如果有自带物品出厂必须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
7)如需从厂内到北库回瓶,须有瓶箱主管或当班调度在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签字,
并注明出厂品种、规格、数量,门卫按此查验。
8)门卫仔细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3、厂外库与公司间运物资
1)公司与厂外库间调运瓶箱,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瓶箱处北库专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三联,进厂时,出示该凭证
第二联;出厂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包X现
场出库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三联,进厂外库时出示该凭证第二联。
2)车队从北库向公司运原料,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储运部开出并加盖“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部原料库出库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三联,进厂时出示该凭
证第二联;
3)从厂外库运编织袋、碎玻璃到公司过磅,出厂外库时门卫收取由相关独立核算部门(其中碎玻璃、外卖洗涤剂袋子由酒糟项目开,其它编制袋由服务中心开)开出并加盖本
部门章的“公司物品往返凭证”第三联,进厂时,门卫收取该凭证第二联。
过磅后出
厂时门卫收取独立核算部门开具的盖有“石家庄****有限责任公司现金收讫”章的“啤
酒出库凭证”第三联。
三、人员自带物品出入厂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本人携带的物品品种和数量,不允许自带本公司产成品。
出厂:1)本人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放行。
2)本厂员工借用公司物品出厂,必须出示盖有出借部门章的书面证明并由本人签字。
四、物资调拨
入厂:由门卫开具“进厂车辆登记表”,填写单位、车号、司机、入厂时间并注明自带物品种类与数量,空车注明空车,门卫签字后,将“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交给司机。
1、成品酒出厂
出厂:开具“啤酒出库凭证”,出厂时凭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成品库“****公司—核销作废”章的“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及“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
票、物无误后,出厂。
2、罐装清酒出厂
出厂:由酿造车间开具“啤酒出库凭证”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出厂时凭“啤酒出库凭证”第三联及“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无误后,出厂。
3、促销品、包装物、辅料、其它物资出厂
出厂:a.调拨需求公司已开具领料单,须有需求公司相关部门签章;或由委托人开具领料单,须有委托人签字并加盖需求公司“出库专用章”;出厂时要有提货人签字和仓储出库章的第三联,同时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
b.调拨需求公司无委托人的由调度室或销管中心代为开具临时领料单,出厂时要有提
货人签字和仓储出库章的第三联,同时出示“进厂车辆登记表”第三联,门卫核对票、物相符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