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项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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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是医疗服务的核心要素,对于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下面将介绍十六项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临床路径管理制度:通过引入临床路径,明确了患者治疗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了医疗质量和效率。

2.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时、公开地报告不良事件,加强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理。

3.病例讨论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病例讨论,提高医生的诊疗水平和团队合作能力。

4.医疗服务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评价机制,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评价,提高服务质量。

二、医务人员管理制度:5.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落实医师执业注册制度,规范医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的责任感和专业水平。

6.医院质量管理人员选拔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管理,引进专业的医院质量管理人员,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

7.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要求医务人员进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临床技能和治疗水平。

8.绩效考核制度:将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与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相结合,激励医务人员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三、药品管理制度:9.药品临床应用评价制度:加强对药品的监管,推行药品临床应用评价,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0.不合理用药审查制度:加强对不合理用药的审查和管理,提高药品的合理使用率。

1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要求医疗机构及时报告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加强药品监管。

四、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2.医疗设备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13.外购医疗设备审查制度:对外购的医疗设备进行审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五、风险管理制度:14.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引入医疗风险管理,对医疗活动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控。

15.护理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护理风险的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和安全。

六、医患沟通与知情同意制度:16.医患沟通与知情同意制度:要求医生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治疗方案和风险,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a、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b、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二:三级查房制度: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a、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b、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

C、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四:会诊制度: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a、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而首诊医师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b、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a、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疗服务部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4、医嘱执行制度
1、凡用于伤病员的各类药品和各类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并
计入医嘱记录单。

2、医嘱要求清晰、准确,处理、输录、整理医嘱必须准确、认真,不
得修改。

3、医师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先对医嘱进行认真校对,护士对
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的盲目执行。

因故不能执行遗嘱时,应当并处理。

对临时医嘱,因通知并督促有关人员15分钟内执行,然后打印出医嘱本及各项治疗单。

4、医嘱提交到电子病历的医嘱记录单后以蓝“√”表示,长期医嘱在打
印出各项治疗单并查对后,以红“√”在打印出的医嘱本上表示;临时医嘱处理后已执行的以铅笔“√”表示,未执行的用铅笔“△”表示。

医嘱执行后护士必须签全名及时间以示负责。

5、每日医嘱查对时是在计算机上调出医嘱记录单与打印出的医嘱本、
执行牌进行查对。

每周1次的大查对,是从计算机上调出每一个病人的医嘱记录单与打印出的执行牌进行查对。

护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护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护理十六项核心制度护理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为了确保患者得到高质量的护理,医疗机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护理管理制度。

是指在护理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十六项制度,它们覆盖了护理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了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保障了患者的权益。

一、健康教育制度健康教育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康教育团队,负责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帮助他们了解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方法,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帮助患者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二、感染控制制度感染控制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应建立感染控制团队,负责监测和预防院内感染,确保患者和护理人员的安全。

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感染控制制度,做好手卫生、环境清洁等工作,预防院内感染的发生。

三、患者安全制度患者安全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安全委员会,负责监测和改进医疗服务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与权益。

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应关注患者的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导致患者安全事故的隐患,保障患者的安全。

四、药品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应建立药事管理团队,负责药品的采购、存储、配药和使用,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应认真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和监测,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五、护理记录制度护理记录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应建立护理记录标准,明确护理记录的内容、形式和要求,确保护理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患者的情况和护理措施,及时汇报患者的变化和问题,为医疗决策提供依据。

六、护理质量评价制度护理质量评价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应建立护理质量评价标准,定期对护理工作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护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护理人员在护理过程中应关注护理质量评价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的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

七、护理信息化管理制度护理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应建立电子护理记录系统,实现护理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16项核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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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项核心制度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会诊制度五、急诊会诊制度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类(二)手术医师分级(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四)手术审批权限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二)手术室(三)药房(四)血库(五)检验科(六)病理科(七)放射科(八)理疗科及针灸室(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十三、病历管理制度十四、分级护理制度十五、医患沟通制度十六、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护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护理十六项核心制度
编辑课件
一、查对制度
4.输血查对制度
3) 输血查对制度: ① 输血前病人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病人床号、姓
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病人的交叉 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 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 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 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 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 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 床号,询问病人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才的血 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和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 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⑤ 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病人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 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 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 库)至少保存一天。
编辑课件
一、查对制度
3.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① 手术室接病人进,应查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年龄、 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 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药品、 物品(如CT、X线片)。评估病人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 史。
② 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 否合乎要求。病人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 床和压疮。
③ 手术人员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 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洗手护士打 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深部组织手术,手 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的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 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 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 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凡第一个接待门急诊病人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的病人应在询问病史、进展体检、写好病历,并进展必要的处置后,才能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三、挂错号与科本毫无关系的病人,可通过挂号室换号转他科就诊,首诊医师必须做好耐心解释,不得推之不问。

四、凡遇复合伤或诊断未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当主要诊疗责任,并负责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五、如患者确须转科,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并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诊察同意后负责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妥善安排。

如须转院,由首诊医师经科主任同意签字后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汇报并备案前方可转院。

六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过程中违反以上规定,将追究有关科室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展处理。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病例及新入院病例的诊断及治疗方案,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展必要的示教工作。

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展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例进展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展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

十六项核心制度核心制度是指一个组织、国家或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是维系整体稳定运行的基石。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提出了十六项核心制度,对于实现党的领导、人民民主、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一项核心制度是党的领导制度。

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和保证。

第二项核心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特征,人民拥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第三项核心制度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

第四项核心制度是分配制度。

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五项核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基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

第六项核心制度是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我国加强和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是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七项核心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我国实行全民社会保障和全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和健康。

第八项核心制度是社会治理制度。

我国实行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人民自治的社会治理体制。

第九项核心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

我国坚持可持续发展,实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经济制度。

第十项核心制度是党的纪律和党的组织制度。

我国实行严格的党内纪律,强化党的组织管理。

第十一项核心制度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第十二项核心制度是依法治国制度。

我国坚持依法治国,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十三项核心制度是党和国家监督制度。

我国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全面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第十四项核心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制度。

我国坚持廉洁从政,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

第十五项核心制度是民族团结制度。

我国积极推动各民族交流融合,营造和谐稳定的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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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一、凡第一个接待门急诊病人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的病人应在询问病史、进行体检、写好病历,并进行必要的处置后,才能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三、挂错号与科本毫无关系的病人,可通过挂号室换号转他科就诊,首诊医师必须做好耐心解释,不得推之不问。

四、凡遇复合伤或诊断未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承担主要诊疗责任,并负责及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明确收治科室之前,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五、如患者确须转科,且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并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诊察同意后负责与相关科室联系并妥善安排。

如须转院,由首诊医师经科主任同意签字后向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汇报并备案后方可转院。

六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过程中违反以上规定,将追究有关科室和当事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病例及新入院病例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

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重危、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

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

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

四、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

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落实、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五、护理查房:由病房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主要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实际教学。

六、行政查房:由院长率领,由院长办公室召集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

内容包括:行政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医院秩序、爱国卫生等。

查房结束后,由院办公室详细记录工作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七、教学查房:对实习、进修医师、护士进行以教学为目的的查房,结合临床病例进行讨论、示教和讲课,每周1~2次,由各科主任、护士长安排。

八、每次查房后应及时详细将查房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和主要阳性体征及其变化,以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和分析及下一步处理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一、科内会诊1、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召集本科全体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主持进行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

2、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史并分析诊疗情况,科内其他医务人员展开讨论,主持人作出总结性发言,会诊时由经治医师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会诊结束后由经治医师将会诊记录整理后记载于病历中。

二、科间会诊(一)门诊会诊:1、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在初步完善相关检查后经本科门诊高年资医师审签,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患者持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报告单,直接前往应邀科室会诊。

2、如患者病情较重不能活动时请会诊科室要主动、及时邀请会诊科室人员前来会诊。

3、被邀请会诊科室应及时安排主治医师以上医务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中,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病人可回转给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二)病房会诊:1、申请会诊科室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以及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经主治医师签字后,由护理人员送往被邀请会诊科室。

2、被邀请会诊科室按申请科室的要求,派出主治医师以上医务人员或指定专科医师根据病情在12小时内过去会诊。

会诊时经治医师应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被邀医师的尊敬。

3、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进行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并提出具体意见,供邀请会诊科室参考。

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4、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除外)。

三、急诊会诊1、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证的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

2、被邀会诊医师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会诊科室进行会诊。

3、会诊时申请会诊医师必须在场,并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院内会诊1、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相关科室医师参加。

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

2、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3、会诊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请分管院长参加。

4、会诊时主治医师报告病史,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5、会诊结束后将会诊记录进行整理后记入相关医疗文件中。

五、院外会诊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

2、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分管院长批准后医务科审核备案。

3、医务科与相关医院医务科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

4、院外会诊由申请会诊科室科主任主持,分管院长、医务科长参加。

5、会诊时由主治医师汇报病史,经治医师作会诊记录。

会诊结束后经治医师要将会诊记录整理后记载入病程记录中。

6、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报医务科批准后,持介绍信前往相关医院会诊。

患者外出会诊经治医师必须提供相关的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有要求。

7、院外会诊还可以采取电话会诊或书面会诊的形式,其程序同前。

六、外出会诊1、外院邀请本院会诊者,由医务科根据申请会诊医院的要求,选派学有专长、临床经验丰富的高年资医务人员前往会诊。

未经医务科审批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会诊。

2、会诊时会诊医师要耐心听取请会诊医院医务人员的病情汇报,认真细致地检查病人,科学地、实事求是地提出诊疗意见,供请会诊医院参考。

要谦虚谨慎,杜绝高傲自大;要严肃认真,克服粗疏作风,防止不良倾向。

七、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1、会诊科医务人员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

2、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充分准备,专人参加。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与会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所有参加会诊的人员不论职称、年资,讨论病例时一律平等,要畅所欲言,以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会诊小结,遇有意见分歧,一面查阅资料,继续研究,一面独立思考,综合分析会诊意见,由上一级医师或科主任提出诊疗方案。

3、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病例讨论制度一、临床病例(临床病理)讨论1、选择适当的住院、出院、死亡病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讨论率(含会诊)应达出院病人的15%以上。

2、临床病例(病理)讨论会可以单科进行,也可多科联合举行。

有病理检查的病例,可邀请病理科医师参加。

3、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主持科室要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尽可能写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发言准备。

4、临床病例讨论会由主治科室的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和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检查、治疗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历由住院医师报告)。

会议结束时主持人应做总结,主持科室要做好记录,及时整理,归入病案。

二、出院病例讨论1、科室每月举行一至二次出院病例讨论会,作为出院病例归档的最后审查(送病案室存档)。

2、出院病列讨论会,可以单科由主任主持进行,较大科室可按专业组进行,由主治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和实习医师参加。

3、出院病例讨论会对该期间出院的病案审查:①记录内容有无错误、遗漏等;②是否按规定顺序排列;③是否符合当地卫生厅颁发的病历书写要求;④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⑤是否存在问题,应取得哪些经验教训。

4、一般死亡病例可与其他出院病例一起讨论。

三、疑难病例讨论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三级医师)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根据疑难病例情况,可以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术前病例讨论1、凡甲乙类手术、重大疑难手术、开展新技术的手术、二次手术、就请会诊手术均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师参加,订出手术方案、注意事项、术后监护要求等,讨论情况由经治医师整理后记入病历术前讨论记录中。

五、死亡病例讨论1、凡死亡病例讨论,一般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召开。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一周内进行讨论。

2、特殊及意外死亡病例,不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都要及时单独讨论(当日完成),并报医务科和分管院领导。

3、死亡病例计论会由科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由科主任决定,原则上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由医务科参与,请院内其他科室专业医师参加,对急危重及疑难死亡病例,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院内外专家及院领导等有关人员参加。

4、死亡病历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死亡诊断及诊治中可能存在的缺陷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讨论,总结诊治经验。

吸取经验教育训,最后由主持者归纳小结。

5、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诊治经过、死亡原因、残废诊断,明确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处理是否适时和及时、死亡原因和性质、应吸取教的经验教育训和改进措施。

6、讨论情况应按时用病历专页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讨论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讨论总结意见等,经治医师根据讨论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审阅签字后,附到病历上同时做好死亡病例的登记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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