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就寝制度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就寝制度(修订稿)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就寝制度(修订稿)-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就寝考勤制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行为的规范管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学生宿舍实行就寝考勤制度。
就寝考勤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就寝考勤制度1、学生宿舍楼关门时间为冬季22:30,夏季23:00。
未经批准,在宿舍楼关门后进入学生宿舍者为晚归;未经批准,关门后至次日早晨6 :00未回学生宿舍者为夜不归宿。
2、宿管人员检查制度。
此项工作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
宿舍管理人员要每天对学生就寝情况进行检查,并作详细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生所在系反馈,同时向大学生服务管理中心汇报。
在查房期间,不在宿舍或晚归的学生,应及时到宿管人员处报告,最迟到次日早晨8:20前,不报告者,视同夜不归宿。
3、严格禁止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严格禁止在他人宿舍内留宿。
留宿他人或在他人宿舍内留宿者,一经发现视其情节,系部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学生请假制度学生应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方可申请迟归或不归,且须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
要求请假者保证所述情况属实,若有不实后果自负。
请假审批手续的办理:1、一天需辅导员在请假条签字审批,请假条上联交辅导员保存备查,同时下联交宿舍管理员保存备查。
2、三天以内除加盖所在系公章、辅导员签字外,要求各系主管书记签字审批,请假条上联交辅导员保存备查,同时下联交宿舍管理员保存备案。
3、三天以上除加盖在系公章、辅导员签字,各系主管书记签字审批以外,需有院学工处审批,请假条上联交辅导员保存备查,同时下联交宿舍管理员保存备案。
4、家住本市以及在本市有亲属学生,在周末需回家或探亲的学生,需要在辅导员处完成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者,视同夜不归宿处理。
5、无特殊情况,请假学生应按时返回宿舍,不能按时返回者要及时向辅导员和宿管员报告。
6、对所报请假原因不实、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按时返宿的学生,视同夜不归宿处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就寝规章制度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就寝规章制度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就寝规章制度一、制度的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学生就寝行为,加强学生个人安全和集体安全的保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在校学生。
三、制度制定程序本规章制度由学校管理人员起草,经过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正式发布执行。
四、各项制度内容1. 名称: 学生就寝规章制度2. 范围: 包括学生寝室管理和夜间出入管理。
3. 目的: 规范学生就寝行为,加强学生个人安全和集体安全的保障,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内容:(1)寝室管理:1)学生应每日维持寝室的整洁卫生,保持物品摆放有序,不得在寝室内饮食;2)寝室内不得存放异物或危险物品,禁止吸烟、酗酒、打牌和赌博等活动;3)寝室门禁应严格管理,寝室内不得超时聚集人员。
(2)夜间出入管理:1)学生夜间必须回寝室,如需离开校园应向辅导员报备;2)晚自习结束后,学生应迅速回到寝室,不得在校园内逗留或外出。
5. 责任主体:(1)学生:须按本规章制度要求执行,不得违反规定;(2)辅导员: 须对学生寝室管理和夜间出入情况进行监督,配合学校管理人员执行本规章制度。
6. 执行程序:(1)执行本规章制度的目的和要求,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并向学校管理人员和辅导员报告寝室发生的各种情况;(2)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应当及时提出批评教育并查处。
7.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学校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应当给予相应的制裁措施,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公示批评、约谈、退宿等。
五、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本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究相应的责任。
学校就寝管理制度

学校就寝管理制度学校就寝管理制度11、住宿学生必须服从寝室管理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2、按时起床,按时就寝,上早自习关好防护门,就寝时开门,中途学生不得进入寝室,校外人员和走读生不得在寝室留宿。
3、学生不准在寝室、走廊内疯、赶、打、闹。
4、熄灯前5分钟,寝室长清点人数,将到位情况及时向寝室管理员或值日领导报告,并由寝室管理员将到位情况作好记录。
5、寝室内不设插座,不准使用除电灯以外的任何电器,学生不得任意拨弄电线、开关、电灯,如发现电器有问题及时请校水电管理员维修。
6、值日生每天早晨打扫寝室,做到地面干净、墙面、天平整洁。
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地面干燥,不准在寝室内洗澡,洗衣服。
7、学生所带现金到校后买齐餐票,并将多余钱交班主任保管,不要随意放在寝室内,衣物要妥善保管。
8、爱护寝室内公物,损坏要照价赔偿。
9、注意防火,不准玩火,不准要寝室内点蜡烛,不准在寝室内放鞭炮。
10、寝室管理员应坚守岗位,24小时不脱岗,如出现安全事故,追究管理员责任。
学校就寝管理制度2为了使全校学生能按时回宿舍,保证晚上有充足的`睡眠时间,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订《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学生就寝规章制度》。
由德育处、安监室、年级部、班主任具体落实实施,本制度适用于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全体学生。
第一条就寝制度1、晚自习结束后,所有学生抓紧时间处理好各项事务,尽快回到宿舍,不要滞留在教室、校园,更不应该三五成群四处闲游。
2、就寝信号一响,校内寄宿生应当全部回宿舍,各班班主任到各寝室检查本班学生就寝到位情况,并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登记。
3、班主任检查完毕后由宿舍管理员应及时熄灯,并负责管辖区域内学生就寝纪律的管理,保持寝室内的安静。
4、学生就寝后。
安监室要组织巡查队联合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校园、街道的各个角落,巡查发现不按时回寝室就寝的学生,以及翻越围墙外出的学生,将逐一进行登记,对逾时游荡在街上或躲在角落里抽烟、喝酒、谈清说爱、毁坏公共财产的学生,要做好登记并劝其回寝室就寝。
学校就寝制度细则

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就寝制度细则。
二、就寝时间1. 学生宿舍就寝时间为晚上22:00,学生必须按时回宿舍休息。
2. 学生周末及节假日就寝时间可适当调整,具体时间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就寝纪律1. 学生必须按时就寝,不得在宿舍内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
2. 学生宿舍内禁止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
3. 学生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保持宿舍卫生,不乱扔垃圾。
4. 学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热得快、电吹风等。
5. 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6. 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私自安装、拆卸门窗、家具等设施。
7. 学生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危险活动,如攀爬窗户、阳台等。
四、就寝管理1. 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监督就寝纪律,确保学生按时就寝。
2. 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宿舍卫生,确保宿舍整洁。
3. 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检查宿舍安全,确保用电、消防等安全。
4. 学生宿舍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生就寝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
五、违纪处理1. 违反就寝纪律的学生,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罚。
2. 学生违纪行为如下:(1)迟归、夜不归宿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在宿舍内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3)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赌博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4)在宿舍内饲养宠物、乱扔垃圾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5)在宿舍内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在宿舍内进行危险活动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六、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细则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学校就寝交接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学生就寝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住宿学生。
三、就寝交接程序1.就寝前准备(1)学生应按时参加晚自习,完成作业,确保就寝前精力充沛。
(2)宿舍内保持整洁,床铺整理规范,物品摆放整齐。
(3)关闭门窗,确保宿舍安全。
2.就寝交接(1)就寝前,宿舍长组织全体成员进行就寝交接。
(2)检查宿舍安全,包括门窗、电源、消防设施等,确保无安全隐患。
(3)检查宿舍卫生,确保地面、床铺、桌面干净整洁。
(4)检查宿舍内是否有违禁物品,如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5)检查宿舍成员就寝时间,确保全体成员按时就寝。
3.就寝值班(1)每晚安排一名宿舍长担任值班员,负责监督宿舍就寝情况。
(2)值班员负责记录就寝情况,如就寝时间、宿舍卫生、安全设施等。
(3)值班员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宿舍管理员。
四、就寝交接要求1.全体宿舍成员应积极配合宿舍长进行就寝交接,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2.宿舍长应认真负责,确保宿舍安全、卫生、就寝秩序。
3.值班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就寝情况的记录,确保宿舍安全。
五、奖惩措施1.对在就寝交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宿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就寝交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宿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予以处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提高学生就寝质量,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居住环境。
学生宿舍晚上熄灯就寝制度

学生宿舍晚上熄灯就寝制度
学生宿舍晚上熄灯就寝制度是指学生宿舍在一定时间内关闭灯光,要求学生安排好作
息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休息。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学生的健康,提高学生的学
习效果。
学生宿舍晚上熄灯就寝制度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和限制:
1.熄灯时间:一般在晚上约10点到11点之间熄灯。
具体时间可能会根据各个学校和
宿舍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2.作息时间管理:学生被要求在熄灯之前完成作业和学习任务,安排好自己的作息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休息。
3.灯光管控:晚上熄灯期间,宿舍的灯光一般会被关闭或控制在较暗的亮度。
以确保
学生不会在睡眠时受到过强的光线刺激。
4.室内安静:在晚上熄灯期间,要求学生保持室内安静,避免发出大声喧哗或喧闹声,以不影响他人的休息。
5.值班或巡查:一些学校和宿舍会安排教职工或学生干部进行值班或巡查,确保学生
按时熄灯并保持室内秩序。
学生宿舍晚上熄灯就寝制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作息习惯,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和生活质量。
同时也可以减少学生在夜间活动造成的安全隐患和噪音干扰,保持宿舍
环境的正常秩序。
这种制度需要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共同配合和监督,以形成良好的
校园文化和健康的学生生活方式。
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五项管理-建立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

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五项管理-建立学生按时就
寝管理制度)
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学习效果和生活品质而制定的
管理规定。
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学生按时就寝管理制度,可以考虑以下五项管理措施:
1. 设立操作规范:学校应该明确规定学生的就寝时间和起床时间,并制定具体的操作
规范,如晚上的就寝时间不能晚于22:00,早上的起床时间不能晚于6:30等。
2. 加强宣传教育:学校可以通过班会、校内广播等方式加强对学生按时就寝制度的宣
传教育。
可以组织相关活动,向学生宣传就寝时间的重要性以及良好的作息习惯对学
习的影响。
3. 协作管理:学校可以通过设置独立的宿舍管理员或由班主任负责宿舍管理,对学生
的就寝情况进行日常监管。
宿舍管理员可以每晚进行巡查,确保学生按时就寝。
4. 制定相应惩罚措施:学校可以对违反按时就寝管理制度的学生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扣分、警告甚至暂时禁止参加一些活动等。
这样能够强化学生按时就寝的意识,同
时也给其他学生起到警示作用。
5. 营造良好学习环境:学校要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包括宿舍的安静,保证学生能够
有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同时,学校还可以提供学习辅导和心理咨询等支持服务,帮
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扰,从而减少学生熬夜的情况。
通过以上的五项管理措施,学校可以建立一个有效管理学生按时就寝的制度,保障学
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习效果和生活品质。
2024年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

2024年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1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习与生活秩序,住宿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1、宿舍由舍务处统一安排,住宿生必须按规定的房号、床号住宿,不许私自调换。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听从舍务教师、班主任、更夫的.管理。
3、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不准容留外宿生或其他宿舍的同学在本宿舍住宿,不许将非住宿生带入宿舍(学生家长例外)。
4、宿舍必须保持整洁,搞好公共卫生与个人卫生,轮流值日打扫宿舍。
不乱丢、乱吐、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丢物品。
5、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6、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就寝时间禁止讲话、娱乐、冲凉、洗衣服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不得在宿舍区高声喊叫打哨喧哗。
不得在宿舍赌博等。
7、起床后必须按规格化要求将被子、枕头、鞋子、脸盆按要求叠放整齐。
8、严禁在宿舍内用火照明、煮食,私接电线,用电热器等电器,做到防火、防盗、防室内外事故发生,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舍务领导或老师报告。
9、严禁偷盗行为或有意损坏他人物品,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0、爱护公共财物,按要求锁好门、关好窗。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纪律处分。
11、严禁把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品带入或存放宿舍。
12、舍务教师每天进行纪律、卫生、规格化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文明宿舍”评比依据,并计入班积分月量化考评。
学校学生寝室管理制度2为了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安全、文明的学生宿舍,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学生宿舍组织和煽动学生;扰乱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侵吞公私财物;不得偷窃或为偷窃者提供作案条件或进行包庇、窝赃、销赃。
2、严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不得在宿舍内玩火,点蜡烛;不准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带入宿舍。
3、不允许在宿舍内骂人,打架起哄以及打牌等违纪行为。
4、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含亲人),住宿生禁止在校外留宿。
5、学生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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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就寝检查评分细则
及晚归、晚出违纪处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维护学生正常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安全,加强对学生行为的引导和管理,防止学生外出酗酒及打架斗殴,避免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所有学生及学生宿舍的管理。
第二章就寝检查标准及评分细则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星期天至星期四每天晚上23:00,星期五、星期六及节假日晚上23:30统一熄灯,学生必须在22:50之前回到宿舍,按时就寝。
在23:00之后至次日凌晨6:30期间进入者为晚归;在23:00之后至次日凌晨6:30期间未回者为不归(经严格申请审批的走读生除外)。
第四条本院学生会生活部成员于每天22:50进行就寝检查,各班级当天负责人必须认真陪同并配合生活部成员进行班级晚就寝检查,检查为计分制,满分100分。
在检查中若有争议,必究其因,并严格按照相关处理决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晚寝时间不能在教室、操场、食堂或其他地方逗留,必须回到宿舍就寝。
在检查期间未回宿舍的,每人扣1分,总分20分。
第六条学生熄灯后不得在宿舍从事打牌、酗酒等违反校纪校规性质的活动,本院学生会成员将对此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将进行登记并上报给相关辅导员。
有打牌行为的该寝室扣3分,有酗酒行为的该寝室扣2分,计入班级总分,总分20分。
第七条学生熄灯后,宿舍内不得玩电脑、打游戏,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熄灯后玩电脑打游戏者每人扣2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者每人扣2分,总分20分。
第八条晚寝时间不能互串寝室,在寝室楼道内说笑、议论、走动或进行其他活动,影响其他宿舍的正常休息。
熄灯后,互串寝室者每人扣1分,在楼道内来回走动并大声说笑,影响其他宿舍休息者每人扣2分,总分20分。
第九条熄灯后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抽烟,使用电器,一旦发现要及时收缴,并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会生活部成员在检查过程中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及监督。
熄灯后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抽烟)者扣2分,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者扣2分,总分20分。
第三章就寝考勤制度
第十条学院(学生会)组织生活部成员及各班负责人在熄灯前十分钟,认真清点各宿舍人数是否到齐,并予以记录。
第十一条学院集中安排本院学生在宿舍统一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本院的作息制度,严禁学生晚归、不归。
第十二条未经批准,擅自在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视为不归。
第十三条晚归学生进入公寓必须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借书证、校园卡等)并进行登记。
未能出示有效证件的,由其宿舍长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
因故(如看病、参加学院及系安排相关工作等)晚归须提供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作无故晚归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晚归、不归情况向所在班级及相关辅导员通报。
此项工作由本院学生会负责,学生当天晚归、不归的情况由学生会学生干部于次日反馈给各班及相关辅导员,辅导员须及时做好学生的批评教育工作, 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本院学生会生活部将当周学生晚归、不归检查结果汇总于次周二在宿舍楼宣传栏进行公布。
第十五条学生应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方可申请晚归或不归,且须办理相应的请假手续。
请假审批手续按《学院学生请假及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第十六条请假外出者应注意安全并按时返回宿舍,无特殊理由不得事后补假。
第十七条对所报请假原因不实、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准假的晚归和不归者,将给予相应的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凡应在校住宿的学生,由于非正当理由晚归或不归者,按晚归、不归违纪处分管理办法处理。
第四章晚归违纪处分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本院加强对学生的住宿管理,对晚归的违纪学生的处理坚持“教育为主,批评从严,处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十条如因学院或系等组织活动导致晚归或不归,必须经学院或系批准,并要出具书面请假条备案。
第二十一条学生若有特殊情况,导致晚归或不归,必须事先向辅导员请假,准假后,辅导员老师应自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凡应在校住宿的学生,对非正当理由的晚归者,一学期晚归第1次由本人写书面材料3天内交辅导员,并由相关班级班干部组织班会形式进行批评教育;出现2次由辅导员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本学期综合测评总分3分;被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视情节
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1次夜不归宿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减本学期综合测评总分3分,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三条凡晚归者不登记而强行进出或无理取闹者及翻越门窗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晚归登记虚假姓名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负有监督管理学生晚归和不归的责任和义务,对本班同学晚归或不归应及时报告,知情不报者,影响本学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对晚归、不归现象严重的班级、宿舍取消“优秀班级”、“文明班级”、“星级宿舍”、“文明宿舍”的评比资格。
第五章晚出违纪处分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宿舍熄灯后外出视为晚出。
第二十七条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宿舍楼和校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熄灯后临时外出的,必须辅导员签名同意;辅导员当晚不在校的,由学生本人先电话联系辅导员征得辅导员同意并经本班班委通话确认,持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或院医院证明(如病情紧急,可先治疗再补证明),同时在班级负责人处登记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八条凡弄虚作假、编造虚假理由晚出,或强行晚出的,一经查实,加重一级处分。
第六章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宿舍长、学生干部、学生党员负有监督学生晚归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应做好表率,督促同学室友按时就寝。
第三十条凡受到通报批评及处分的个人在解除处分之前各种评优、奖学金评定资格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由于学生晚归、晚出、不归,在校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0××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