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薪制管理与实施规定
工资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7篇

工资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7篇工资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篇1】第一节薪酬一、薪酬1、原则:以贡献、潜力、态度和职责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1)年薪制。
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
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
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
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
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
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
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酬。
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
试用期员工以现金形式领取,正式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
二、调整机制1、集团薪酬管理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状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
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状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推荐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
根据经营业绩状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法律规定年薪制(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日益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关键。
年薪制作为一种新型的薪酬分配方式,近年来在我国企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年薪制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职位、绩效、责任等因素,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员工年度薪酬总额的制度。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年薪制进行探讨,分析其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实施年薪制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应对策略。
一、年薪制的概念及特点1. 概念年薪制是指企业根据员工的职位、绩效、责任等因素,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确定员工年度薪酬总额的制度。
与传统的月薪制相比,年薪制具有以下特点:(1)薪酬周期较长,一般为一年;(2)薪酬与员工的职位、绩效、责任等因素密切相关;(3)薪酬水平较高,能够激励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4)薪酬结构相对复杂,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股权激励等。
2. 特点(1)激励性强。
年薪制能够将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紧密结合起来,使员工更加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从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责任明确。
年薪制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责任,促使员工在工作中更加努力,确保企业目标的实现。
(3)风险共担。
年薪制要求员工与企业共同承担经营风险,有利于企业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二、我国法律规定年薪制的相关内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劳动条件、劳动岗位和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这一规定为年薪制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工资支付方式,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这一规定明确了年薪制在劳动合同中的合法性。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章程规定。
”这一规定为年薪制的实施提供了公司治理层面的依据。
三、实施年薪制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1. 问题(1)薪酬分配不公。
(2013)145号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文件司人字…2013‟145号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细则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加强薪酬收入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激情,现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和同行业市场收入水平,本次薪酬改革本着企业发展与员工利益共享、适应公司改革创新发展导向、薪酬分配倾向以业绩和贡献等定收入的公平公正原则、倡导员工职业化发展、增强企业人力资本岗位薪酬吸引力、各岗位全部引入考核与竞争、加大激励薪酬设置等方面的思路,现将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改革如下:一、年薪制1.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薪酬2.分公司类别划分分公司类别每年度将根据分公司类别划分标准和审计确认的上年度各单位合同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实现情况予以认定;在未审计确认之前,每年度3月份暂按照各分公司上年度财务报表数认定执行,待各单位审计完成后重新认定执行。
分公司类别划分标准如下:二、岗位绩效工资制(一)两级机关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工资2.两级机关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工资执行规定(1)目前在岗员工岗位绩效工资按照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应本岗位相应档级标准执行;(2)设A+档工资的岗位人员连续两年度绩效考核为A的可执行A+档,连续两个年度被考核为C的按照公司绩效管理办法执行;(3)新提职管理人员待遇执行规定(4)被降职人员按照低于原职位档级标准的新调整岗位相应档级标准执行;(5)因机构改革、年限等原因调整岗位的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待遇,报经公司办公会研究确定后可执行相应待遇。
(6)一、二、三类分公司经理助理、非主持工作三总师副职等分别相应执行A、B、C档。
(7)公司两级机关交流轮岗的管理人员,其岗位薪酬标准按照新交流相应岗位档级标准执行。
(二)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工资1.总承包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工资标准2.安装、装饰片区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绩效工资标准4.项目人员薪酬发放有关情况规定(1)未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在岗项目经理岗位薪酬在正常评定级别的基础上降一级执行,被评为三级未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在岗项目经理岗位薪酬降低1000元执行,直到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恢复正常级别待遇,之前不再补发。
2024年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范本

5.1.6.7每月产量数据由生产部提供;
5.1.6.8公司主营产品达到规定基础产量月产量(按产成品入库重量统计),予以计发绩效奖金,低于规定基础产量不计发;
5.2计件员工
5.2.1实行计件薪酬人员部门工资总额标准;
7.8.2.4次月3日(遇节假日提前)各部门编制《xx部门xx月员工工资核算表》及《xx部门xx月员工考核奖二次分配名单》报分管领导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
5.3.5系数M(年终奖系数)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年度实际情况确定;
5.4若公司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考核年终奖不予发放,只发放过节费;若持平(±5%),则按考核发放;若超额完成公司年度目标,则在发放考核年终奖的基础上,再以其年薪总额的8—1 5%发放超额奖(其发放办法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年底实际情况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7.6.4.1因个人原因延长工作时间的;
7.6.4.2利用下班时间讨论工作和召开会议的;
7.6.4.3利用下班时间对外联络的;
7.6.4.4利用下班时间宴请客户的;
7.6.4.5各级主管利用下班时间检查工作的;
7.6.4.6出差、培训;
7.7考核奖二次调整分配规定公司规定按各单位、各部门对所辖人员月度产量奖,各部门主任提出方案,经分管公司级领导批准,可按公司核算的实发绩效奖金计提4 0%进行二次分配,以利部门内调控激励,“奖优惩劣’’(详见该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7.8月度薪酬发放具体实施细则;
7.8.1月度生产量编制报批:每月28日(节假日提前),由成品库编制上月2 6日至本月25日《公司xx月主营产品入库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协产品经本公司发运出库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协镀锌产品入库重量表》。经包装车间主任上报、生产部主任审核、生产副总审核签字、常务副总批准送人力资源部;
年薪制管理制度

年薪制管理制度年薪制管理制度是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采用的一种有效的工资管理方式。
它是在人才竞争激烈的时代,为了留住优秀员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推行的一种先进的薪酬方式。
年薪制管理制度不仅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也可以实现企业发展与员工个人发展的双重目标。
下面就年薪制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什么是年薪制管理制度年薪制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员工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估的基础上,每年给员工发放一定的工资总额。
在年薪制管理制度下,员工的工资不再是每月发放一次,而是要等到一年结束后再发放。
这种管理制度由于需要员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才能获得年薪的发放,因此可以促进员工自我激励,提高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二、年薪制管理制度实施方式年薪制管理制度实施方式一般分为三个步骤:1、制定年薪标准:首先要确定年薪标准,这个标准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岗位、能力、年龄和工作时间等因素。
这个标准需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
2、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在一年内需要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
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员工的时间和任务,确保员工能够顺利完成目标。
3、评估绩效:企业需要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确定员工在一年内的工作表现。
评估绩效既可以通过上级领导或专门的评估人员进行,也可以通过员工自评方式进行。
基于评估结果确定每个员工的年薪,然后根据年薪标准发放工资。
三、年薪制管理制度的优点1、激发员工积极性:在年薪制管理制度下,员工需要完成一年的工作任务才能获得相应的年薪,这种积累性激励方式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使员工更加投入工作。
2、提高工作效率:年薪制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估,员工经过一番努力才能得到较高的年薪,员工努力工作的同时也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3、减少管理成本:在年薪制管理制度下,企业不再需要对员工的每一笔工资进行一一核算,这有效的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2024年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最新

3.1.5.2软件部:软件部网站建设项目按合同全额的3%提成;软件项目原则上按合同全额的5%提成,但若该软件属行业软件,可同时提供给5个(含)以上客户使用的,须按3.5.2.1项提成:
第十七条非正式员工实行简单等级工资制,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所应聘岗位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之和的80%计算;
第十八条除试用期员工以外的非正式员工工资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非正式员工不参加绩效考核,相应不支付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非正式员工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25日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工程质量、工作贡献等因素相联系;
3、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15%—20%左右;
四、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加班津贴、夜班补工资
一、岗位工资标准的确定、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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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年终奖金核算方法:员工上年度12月份底薪额÷12×该年度实际工作月数×技术(管理)职称系数(见《岗位底薪标准》的“年终系数”项)+工作绩效奖金(包括工作表现、态度、业绩等)
3.4.3“工作绩效奖金”金额由总经理根据其实际工作表现特定,一般在50-500元之间。
3.4.4满试用期后的正式业务员可享受本人该年度平均底薪金额(试用期期间底薪除外)的年终奖金,具体核算标准:本人该年度总的底薪总额(试用期底薪除外)÷该年度实际工作月数(试用期除外)=该年度总的年终奖金。
年薪制实施方案

年薪制是一种以年终总收入计算员工薪资的制度,相比于按小时或按月计算薪资的制度,年薪制可以提供更大的激励和动力,同时也能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人力成本。
以下是一个具体的年薪制实施方案。
一、年薪制目标确定首先,公司需要明确年薪制的目标,并确保与公司整体战略和业务目标相一致。
年薪制的目标可以是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动力,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创新意识,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以及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二、薪酬体系设计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的岗位级别和职务要求,建立完善的薪酬体系,包括薪资架构、绩效考核指标和权重、奖金制度等,以确保公平、合理和可操作性。
在设计薪酬体系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要素:1.岗位薪资水平:根据市场行情和岗位的价值确定薪资水平,并制定相应的工资标准。
2.绩效考核指标: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评估。
3.绩效考核权重:根据岗位的重要性和员工的贡献程度,确定不同绩效考核指标的权重。
4.奖金制度:根据实际绩效考核结果,设立相应的奖金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绩效。
三、明确员工权益和责任在实施年薪制时,公司需要明确员工的权益和责任,以确保员工能够理解和接受该制度。
公司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达到目的:1.详细解释年薪制的原则、目标和工资计算方式,确保员工对该制度有充分的了解。
2.针对员工的不同需求和关切,制定细则和指南,明确员工的权益、福利和其他待遇。
3.与员工进行沟通和交流,解答员工对年薪制的疑问和担忧,增加员工对该制度的认同和支持。
四、培训和发展计划为了保证年薪制的顺利实施,公司需要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发展计划,帮助员工适应新的薪资计算方式和激励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1.培训课程:针对年薪制相关的规定和政策,开设培训课程,帮助员工理解和掌握年薪制的基本原则和操作方法。
2.辅导和指导:为员工提供个别辅导和指导,帮助他们了解和规划个人的职业发展路径,提高绩效水平和薪资水平。
公司薪资标准规章制度

公司薪资标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薪资管理工作,建立起公平、公正、透明的薪资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绩效,公司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设立年度薪资标准,具体执行办法由公司薪资委员会负责制定。
第四条公司在制定薪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市场薪资水平、员工绩效、职位等级等因素,确保员工薪资能与市场挂钩。
第五条公司薪资标准规章制度是公司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的约束规范,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薪资管理规定,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第六条公司应当通过各种渠道向员工宣传薪资标准规章制度,确保员工了解自己的薪资福利权益。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薪资管理制度,建立起薪酬激励机制,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提高员工的绩效。
第二章薪资的构成第八条公司员工的薪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等组成。
第九条基本工资是员工的最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基本工作职能和公司岗位职责确定。
第十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情况确定,绩效工资占员工薪资的一定比例。
第十一条津贴是针对员工特殊情况给予的额外报酬,如住房津贴、交通津贴等。
第十二条奖金是根据员工的优秀表现给予的额外奖励。
第三章薪资的核算和发放第十三条公司薪资核算由公司薪资部门负责,确保员工薪资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薪资核算流程进行薪资的确认和核算。
第十五条公司在每月或每季度(具体时间由公司规定)发放员工薪资,确保员工的薪资按时发放。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将员工薪资发放情况记录在档案中,方便员工查阅。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薪资发放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确保员工薪资发放的正常性。
第四章薪资调整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薪资水平、员工绩效等因素适时进行薪资调整。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定期向公司提交个人绩效考核报告,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薪资调整。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薪资调整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薪资调整的公平和公正。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向员工公布薪资调整的具体方案和调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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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薪制管理与实施规定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财字第____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公司运行机制,落实资产经营责任,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制定的《国有公司资产经营责任制暂行规定》,财政部、劳动部制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用规定》以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核对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兼职的法定代表人除外)。
第三条本规定旨在通过推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年薪制,明确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实行经营者的收入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促进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四条实施年薪制的基本原则:(一)年薪水平与公司的规模和经营业绩挂钩;(二)年薪核算规定、支付方式与公司员工收入分配适当分离;(三)加强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收入分配,取消隐性收入。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考核奖惩的基本程序是:(一)对控股公司,国资公司以最大股东身份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年度考核奖惩议案,以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作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同时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对全资公司,直接以资产经营责任书作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
(二)考核初期,国资公司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资产经营责任书(以下简称经营责任书)。
经营责任书具体载明签约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考核指标、基薪、年功收入标准和考核方式等带约定的事项。
经营责任书的期限与考核期限一致。
(三)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五个月内,国资公司根据经国资公司委托的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和公司年度工作报告(股份制公司董事会年度报告),考核公司净利润(扭亏)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国资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结合相关因素,下达公司法定代表人业绩评定书,业绩评定书综合考虑公司考核年度净利润(扭亏)指标完成情况、非经营性损益造成的净利润的变动额。
考核年度公司职工实际工资增长率,并且具体载明考核年度经营业绩评语、考核年度公司法定代表人风险收入及年薪总计。
该年度公司法定代表人股票(份)期权(风险基金)累计。
(五)根据业绩评定书确定的数据返还以往年度股票(份)期权(风险基金),发放考核年度风险收入。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六条考核标准规定如下:(一)盈利或微利公司考核指标为经营责任书中注明的公司净利润,亏损公司考核指标为经营责任书中注明的公司扭亏额。
(二)本规定对公司考核指标的确认,要剔除非经营性损益等客观因素所造成的指标变动。
非经营性损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消化非任期内的历史潜亏而产生的亏损;(2)资产再次证明估增值或资产评估减值而造成的损益:(3)非常损失。
第三章年薪核定第七条年薪构成。
国资公司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行年薪制。
年薪收入由基薪收入、风险收入和年功收入三部份组成。
其中,基薪收入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风险收入是年度经营效益的具体体现,年功收入是以前年度经营业绩的累积报酬。
第八条基薪收入由国资公司根据公司上年度的经营效益确定。
(一)工商公司法定代表人基薪收入的标准为:表1另行确定。
第九条风险收入由国资公司根据经营责任书及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核定。
具体规定为:(一)完成或超额完成经营责任书考核指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风险收入按以下公式计算,其风险收入最低额不低于5000元。
表2表3本年度风险收入,同时,扣减以前年度累计股票(份)期权(或风险基金)。
具体规定见19条。
第十条年功收入由国资公司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时间和工作业绩综合评定。
任职时间是指在国有全资、控殷公司(按国家分类标准的中型以上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时间;工作业绩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与同行业相比,公司的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水平。
具体评定规定如下:(一)工作业绩分为业绩突出、业绩较好、业绩一般和业绩较差四个档次:表4第二,公司有明显发展、前景较好,经济效益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为业绩较好:第三,公司有所发展但存在一些问题,经济效益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为业绩一般:第四,公司经营管理不善,持续处于亏损或微利状况为业绩较差。
(二)一等年功收入标准为1600元/月,二等年功收入标准为800元/月,三等年功收入标准为400元/月,四等年功收入标准为200元/月。
(三)年功收入每年评定一次,可以随着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时间和工作业绩的变化而变更等次。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常退休(因其他原因离开本职务除外)可继续享有其退休前的年功收入。
(五)对于因国家股转让不再担任国资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其年功收入由国资公司一户一议,一次性给予补偿。
(六)对于在国资公司所属控股、全资公司之间调动任职的80%定代表人,调动后3年内(含3年)年功收入为:完成经营责任书净利润(扭亏)指标80%以上(含80%),按调动前年功收入确定;完成经营责任书净利润(扭亏)指标50%以上(含50%)、80%以下,按调动前年功收入下降一档确定;完成经营责任书50%以下,取消年功收入。
3年后年功收入按本条10.1、10.2(1)、(2)确定。
第十一条对于以下情况,国资公司将给予公司法定代表人特别年薪奖励:(一)由公司在收到国资公司业绩评定书后的三个有效工作日内将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年度风险收入交付国资公司。
(二)国资公司将本年度风险收入的30%以现金形式兑付,其余70%按审计确定的当年公司净资产折算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额(股份期权),由国资公司按持股份额发放股权登记证书。
其计算公式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份额=风险收入÷公司每股净资产(三)在第二年国资公司下达业绩评定书后的一个月内,返还第一年风险收入的30%.第三年以同样的方式返还30%,剩余10%累积留存。
以后年度股份期权的累积与返还依此类推,同时相应变更股权登记证内容。
其计算公式为:返还额=应返还持股份额x返还年度公司每股净资产(四)公司法定代表人以持有股份期权期间累计持股份额参与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红利当年兑现。
第十二条亏损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收入由国资公司支付,非亏损的其他类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收入由公司在收到国资公司业绩评定书后的三个有效工作日内交付国资公司。
国资公司将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年度风险收入的30%以现金形式当年兑付,其余70%转化为经营者风险基金,在第二年国资公司下达业绩评定书的一个月内,返还第一年风险收入的30%,第三年以同样方式返还30%,剩余10%累积留存。
以后年度风险基金的累积与返还依此类推。
公司法定代表人调动、解聘、退休或任期结束时,按离任审计结论返还股票(份)期权(风险基金)累积余额。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股票(份)期权(风险基金)扣罚的规定:(一)完成经营责任书净利润指标(扭亏指标)50%以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扣罚以前年度累计股票(份)期权(风险基金)的40%。
(二)对于审计中出现的本规定实施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内以往年度的潜亏、虚盈,按潜亏、虚盈数的损50%扣罚股票(份)期权(风险基金),扣除额以审计年度累积股票(份)期权(风险基金)为限。
(三)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核实的任期内的潜亏、虚盈情况,按潜亏、虚盈数的千分之五罚留存的股票(份)期权(风险基金),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年薪收入的兑现要考核公司上交红利或利润情况。
如经国资公司同意,红利暂借公司有偿使用的,须签订红利有偿占用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上交红利占用费。
不交或欠交红利、红利占用费的,停止支付股票(份)期权(风险基金),两年内足额补缴的,扣罚红利产生年度股票(份)期权。
(五)对于考核年度公司职工实际工资负增长3%以内的,扣罚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年度风险收入的lO%,对于考核年度公司职工实际工资负增长3%以上(含3%)的,扣罚公司法定代表人本年度风险收入的20%。
第十四条本规定所确定的年薪为含税值,其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行缴纳,股票(份)期权可以继承和赠与。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实行年薪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公司领取除基薪和政府有特殊规定外的其他工资性收入,同时不得享有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外的其他福利性补贴。
如有违反,国资公司将责令其退回,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年度公务费用开支经由董事会核定撮股东大会备案,年终国资公司对此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六条结合年薪制,国资公司以业绩评定书为依据,建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业绩档案,同时将业绩评定书报送有关部门,对一年未完成考核目标80%(不含80%)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给予书面警告。
对连续两年不能完成考核目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要免除相应职务。
具体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公司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办理;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视情况轻重,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股份制公司对其内部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年度奖励方式’经由股东大会通过,报国资公司备案。
全资公司对其内部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年度奖励报经国资公司批准。
公司应按照工资总额增长速度须低于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速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速度须低于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的原则,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后’视年度经营业绩状况,拟定年度奖金发放总水平;控股公司应将年度奖金发放总水平及其确定依据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按照股东大会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具体确定分配方案;全资公司应将年度奖金方案报国资公司审核,按国资公司批准意见具体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实施前公司法定代表人风险基金余额按本规定确定的公司类型分别转化为股票(份)期权(风险基金)。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送市有关部门认可。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兰亭序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
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晤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虽取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
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
”岂不痛哉!每览昔人兴感之由,若合一契,未尝不临文嗟悼,不能喻之于怀。
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悲夫!故列叙时人,录其所述,虽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