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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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疗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其对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医疗危险废物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2. 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危险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医疗机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医疗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医疗危险废物的分类与标识(1)医疗危险废物分为以下几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

(2)各类医疗危险废物应按照规定的颜色和标识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运输。

2. 医疗危险废物的收集(1)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医疗危险废物的类别进行标识。

(2)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清洗和消毒。

(3)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来源和去向等信息。

3. 医疗危险废物的储存(1)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并按照医疗危险废物的类别进行分区存放。

(2)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渗漏、防盗、防鼠、防蚊蝇等功能。

(3)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医疗废物的泄漏、扩散和被盗。

4. 医疗危险废物的运输(1)医疗机构应选择具备医疗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医疗废物的运输。

(2)运输医疗废物的车辆应具备防渗漏、防盗、防鼠、防蚊蝇等功能,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

(3)运输医疗废物的车辆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医疗废物的泄漏、扩散和接触。

5. 医疗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1)医疗机构应选择具备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

医院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环境安全,预防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

三、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2. 责任明确,分工负责,全过程管理原则。

3. 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提高效率原则。

四、管理职责1. 医院法定代表人为医院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全院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2. 医院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院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院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

3. 医院各科室、部门负责本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

4.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医院危险废物环境安全保卫工作。

五、危险废物分类医院危险废物分为以下类别:1. 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2. 工业废物:实验室废弃物、实验室化学品、废液、废气、废设备等。

3.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六、危险废物管理要求1. 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分类标准,将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 贮存管理:设立专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照规定进行贮存,并采取防泄漏、防挥发、防流失等措施。

3. 转移管理:转移危险废物时,应使用专用容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4. 处置管理: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签订处置合同,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5. 持续改进:医院应定期评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的有效性,持续改进管理措施。

七、监督检查1. 医院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环境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医院危险废物管理,保障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及周围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危险废物的活动。

三、职责1. 医院领导:负责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医院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合规处理。

3.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管理,确保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

4. 医院工作人员:负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遵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环保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分类收集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具体分类如下:(1)感染性废物:如使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棉球等。

(2)化学性废物:如废弃药品、消毒剂、试剂等。

(3)放射性废物:如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废液等。

(4)其他危险废物:如废弃的医疗器械、一次性用品等。

2. 储存管理(1)储存场所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渗、防漏、防雨、防晒等条件。

(2)储存容器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具有防渗、防漏、防毒性能的容器。

(3)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标明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储存期限等信息。

(4)储存场所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3. 转移与运输(1)转移、运输危险废物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泄漏、污染等事故。

(2)转移、运输车辆应使用专用车辆,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3)转移、运输人员应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熟悉危险废物转移、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4. 利用与处置(1)医院应积极推广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如焚烧、固化、填埋等。

(2)对于无法利用的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效果。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范本(三篇)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范本(三篇)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促进医院持续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责任制。

第二条医院的危险废物管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医院危险废物的管理范围包括医疗废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划分职责,确保危险废物的规范管理。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对危险废物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危险废物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七条医院行政领导层应对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负总责,明确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八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组织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储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宣传。

第九条医院危险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和定期培训。

第十条医院各科室应按照医院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科室内部的具体操作规程,并组织人员执行。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科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理负责。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医院的危险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和能力。

第三章危险废物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医院应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包括优化药物使用、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材料、推行无菌操作等。

第十四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系统,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并建立标识指示。

第十五条医院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危险废物分类和标识制度,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确保正确分类和标识。

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清理和检查危险废物的储存设施,确保储存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医院应与合法的危险废物接收单位签订处理协议,并按照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置。

第十八条医院在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指医院内部建立专门的制度和规范,对医院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和处理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是保护医务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同时合规地处理危险废物,防止对公众和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下面将从制度的制定、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制定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考虑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结合医院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医院应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和员工进行讨论,制定出符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

制度中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分工、工作要求和管理流程,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废物分类医院危险废物应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常见的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液、医疗废气、医疗废渣等。

医院应根据危险废物的不同分类,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

废物分类工作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同时应做好废物分类的标识工作,以便于后续的收集和处理工作。

三、收集医院应在医疗废物产生点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并标明废物的名称、分类和危险特性。

医疗废物产生后,应由专门的人员将其正确地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中,杜绝混投。

医院应定期对收集容器进行清理和消毒,以保证收集容器的正常使用。

四、贮存医院应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区域,贮存区域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贮存区域应远离生活区和工作区,设置门禁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医院应采取合适的贮存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的贮存,以避免泄漏和污染。

五、处理医院应委托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处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够有效地处理医院产生的危险废物。

医院应与处理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处理的方式、时间和费用等事项。

同时,医院应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了解国家或地方政府对危险废物处理的最新要求和政策,确保医院处理工作的合规性。

六、培训和宣传医院应定期组织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危险废物管理意识和知识水平。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危险废物管理,保障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预防传染病传播,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

三、危险废物分类1. 医疗废物:指医院在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腐蚀性等危害性的废物。

2. 医药废物:指医院在药品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危害性的废物。

四、危险废物管理责任1. 医院院长为危险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 医院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产生的危险废物负直接管理责任。

五、危险废物收集与贮存1. 各科室应设立专用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并定期清空。

2. 收集容器应标识明显,分类存放,不得与其他废物混合。

3. 危险废物应按照产生时间、种类、数量等进行登记,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4.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围挡、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六、危险废物运输1. 医院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

2. 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

3.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洒落。

七、危险废物处置1. 医院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2. 处置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处置,确保达标排放。

3. 处置单位应向医院提供处置报告,医院应予以保存。

八、监督检查1. 医院环保部门定期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院应接受环保部门、卫生部门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奖惩1. 对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十、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环保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危废处理各项管理制度

医院危废处理各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管理,保障医院环境安全,预防疾病传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机构废物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1. 医院院长为医院危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

2. 医院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危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

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危废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危废的收集、分类、暂存和上报工作。

4. 医院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危废管理工作。

三、危废分类及收集1. 危废分类:医院危废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2. 收集容器:各科室应配备专用危废收集容器,并标明废物种类。

3. 收集要求:各科室应按照危废分类要求,及时将危废收集至专用容器内。

四、危废暂存1. 暂存场所:医院应设置专用的危废暂存场所,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

2. 暂存要求:各科室应将收集到的危废及时送至危废暂存场所,并做好登记。

3. 暂存期限:危废暂存场所内的危废不得超过规定期限,逾期未处理的危废应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五、危废运输1. 运输车辆:医院应配备专用危废运输车辆,并确保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运输要求:运输危废时,应采取密封、防漏措施,确保危废不外泄。

3. 运输人员:运输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了解危废的性质和运输要求。

六、危废处置1. 处置方式:医院危废应交由具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2. 处置流程:医院应与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处置流程、费用等事项。

3. 处置记录:医院应做好危废处置记录,包括处置时间、处置方式、处置单位等信息。

七、监督检查1. 医院环保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科室应定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医院应接受上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各项检查工作。

八、奖惩1. 对在危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危险废物储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医院环境安全,防止污染事故发生,规范医院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实验室废物、化学试剂废物等。

三、职责1. 医院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对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进行全过程管理。

2. 医院各科室负责本科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暂存和报送工作。

3. 医院后勤保障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理工作。

4. 医院全体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共同做好医院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四、危险废物分类及标识1. 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等。

2. 实验室废物:废液、废固体、废气体等。

3. 化学试剂废物: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品等。

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并在容器上粘贴相应的标识。

五、危险废物储存1. 医院应设立危险废物暂存间,并符合以下要求:(1)设置明显标志,标明危险废物暂存间。

(2)保持通风、防潮、防泄漏。

(3)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4)配备专用容器,容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2. 医院各科室应将收集到的危险废物按照分类要求,及时送至危险废物暂存间。

3. 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实行专人管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严禁进入。

4. 危险废物暂存间应定期检查,确保储存设施完好,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

六、危险废物运输1. 医院应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确保运输安全。

2. 运输危险废物时,应遵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危险废物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七、危险废物处理1. 医院应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2. 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医院应定期向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危险废物的产生、储存、运输和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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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危险废物管理责任
制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确保对医院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系统规范化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标准
2.1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

2.2设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医院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2.3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药学部、设备科、保卫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监督工作,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科室。

2.4危险废物产生业务部门是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工作归口部门,负责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工作。

2.5危险废物产生业务部门工作责任
2.5.1负责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及交接。

2.5.2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和规范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2.5.3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2.6监督部门工作责任
2.6.1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分别对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及交接各环节进行监控 (详见各部门规定)。

2.6.2医务科负责对临床及医技科室产生的医疗类危险废物(检测试剂、废液等)的分类收集过程进行监控。

2.6.3护理部负责对临床科室产生的护理类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过程进行监控。

2.6.4总务科负责对危险废物的运送及暂时贮存进行监控。

2.6.5药学部负责对过期药物的分类收集过程进行监控。

2.6.6设备科负责对医疗器械类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暂时贮存、处理进行监控。

2.6.7保卫科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前审批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后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监控。

2.6.8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危险废物分类、运送、贮存及交接等进行监督和指导。

2.6.9危险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流失、泄漏、扩散等问题时,相关责任部门应及时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存档、并报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6.10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会议,及时分析和处理危险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2.6.11由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药学部、设备科、保卫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组成检查小组每半年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医院危险废物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相关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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