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发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2020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安全管理,规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工作,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和《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营业线上,承担公共运输或者施工、维修、检测、试验等任务的铁路机车、动车组、大型养路机械、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驾驶人员(以下简称驾驶人员),应当依照本细则向国家铁路局申请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经考试合格后取得资格许可,并获得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以下简称驾驶证,式样见附件1)。
第三条驾驶证分为机车系列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
具体代码及对应的准驾机车车辆类型为:(一)机车系列:J1类准驾动车组和内燃、电力机车;J2类准驾动车组(不含动力集中型电力动车组)和内燃机车;J3类准驾动车组(不含动力集中型内燃动车组)和电力机车;J4类准驾动车组(不含动力分散型电力动车组)和内燃、电力机车;J5类准驾内燃机车;J6类准驾电力机车;J7类准驾动力分散型电力动车组;J8类准驾动力集中型内燃动车组;J9类准驾动力集中型电力动车组。
(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L1类准驾大型养路机械和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L2类准驾大型养路机械;L3类准驾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第四条聘用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驾驶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应当为驾驶资格申请人提供必要的学习、培训条件。
企业应当对驾驶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企业应当定期对驾驶人员组织培训和考核,制定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保存培训考核记录。
考核不合格的驾驶人员应当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企业应当对驾驶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符合国家对驾驶人员健康标准要求的,方可允许上岗作业。
《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督管理的意见》政策解读

《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督管理的意见》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4.06.03•【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督管理的意见》政策解读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联合公开发布了《关于加强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监督管理的意见》(交铁路发〔2024〕31号,以下简称《意见》)。
为便于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理解《意见》,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一、关于《意见》出台背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发展迅速。
特别是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融合衔接,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初步构建,对便利人民群众出行、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客观来看,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监管界面不清晰。
部分线路的规划审批和项目批复不一致,线路属性不明确,监管边界模糊、监管责任存在争议。
二是监管制度不健全。
铁路行业现行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对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下的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实际情况考虑不够。
三是衔接协调不顺畅。
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与干线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存在物理衔接不畅、标准兼容不够、运营协同不完善等问题,旅客出行换乘、安全检查等环节尚有不便。
为此,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联合印发《意见》,旨在厘清监管界面、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制度规则、强化标准供给,加强系统治理,进一步推动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发展,为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明确监管责任《意见》明确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地方管理责任,有力推动完善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地方人民政府监管机构分层分类监管体系,压实了监管责任。
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铁路局
•【公布日期】2024.10.09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
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及管理工作,国家铁路局结合新修订颁布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9号),组织对《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规〔2020〕15号)进行修订并形成征求意见稿及修订情况说明(附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法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cn。
2.函寄至以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
附件:
1.《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关于《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的修订情况说明
国家铁路局
2024年10月9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18.07.30•【文号】国铁设备监〔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设备监〔2018〕69号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北京铁路督察室,局装备技术中心:依据国家铁路局与香港运输及房屋局签订的《关于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事宜会谈纪要》,现将《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铁路局2018年7月30日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香港繁荣稳定发展,满足内地与香港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过境执业的实际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和《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遵照严格准入和特事特办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过境内地承担公共运输或试验等任务(含因维修需回送至修理单位)的铁路机车、动力分散型动车组(以下简称动车组)、大型养路机械、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驾驶人员(以下简称驾驶人员),应当通过国家铁路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获颁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以下简称驾驶证)。
第三条内地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需担当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任务至香港的,由所在企业统一向机电工程署或授权单位提报已取得相应类别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的人员名单,并参加其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担当相应的驾驶任务。
合格人员名单由培训考核单位报国家铁路局和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第四条驾驶证分为机车系列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
具体代码及对应的准驾机车车辆类型为:(一)机车系列:J1类准驾动车组和内燃、电力机车;J2类准驾动车组和内燃机车;J3类准驾动车组和电力机车;J4类准驾内燃、电力机车;J5类准驾内燃机车;J6类准驾电力机车;J7类准驾动车组。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政策解
读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
•【公布日期】2022.04.13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根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有关精神,国家铁路局结合近来来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实践,组织修订颁布了《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规〔2022〕14号,以下简称《考试管理办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各有关部门、企业更好地理解《考试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此次修订,重点聚焦国家对“放管服”改革、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提升监管效能的最新要求,对《考试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和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在考试管理方面的职责。
二是进一步优化了考试机构及职责,减少考试中心、考试站、考点职责的重叠与交叉,使分工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同时,下放管理权限,将报名点交由考试站或者考点自行设立和管理,更加方便考生报名。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考试报名公告内容、报名方式、审核流程、监督管理等考试管理内容,使考试组织工作更加切合实际、科学高效。
四是进一步完善了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针对近年来驾驶资格理论和实作考试中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对参与、协助、纵容考试舞弊、故意为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人员签注合格成绩、为考生出具虚假驾驶适应性测试合格证明或乘务经历合格证明,以及在考试过程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国家铁路局关于公开取消和保留的铁路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公开取消和保留的铁路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14.02.14•【文号】国铁科法[2014]12号•【施行日期】2014.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公开取消和保留的铁路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国铁科法〔2014〕12号)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国家铁路局2013年组织对原铁道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分类研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企业微观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落实政企分开要求。
对社会投资者有积极性,市场机制能够有效配置资源、发挥作用的事项,坚决不再搞行政审批,进一步调动社会投资建设经营铁路的积极性,释放市场活力;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事项,由企业负责安全审查把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直接关系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设定的行政审批,严格规范管理。
经清理审核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先后取消11项审批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取消的“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等11项铁路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和依法保留并由国家铁路局实施的“铁路运输企业设立、撤销、变更审批”等8项铁路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并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规范管理。
一、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国家铁路局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铁路改革,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落实已取消项目的工作要求。
铁路司机考试流程
铁路司机考试流程规范依据《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主要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实作考试)两部分。
首先进行的是理论考试,只有合格后,才能参加实作考试。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試者的理论知识,包括《技规》《行规》《操规》《事规》《运规》以及机车专业知识等。
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才算及格。
实作考试是检验考生实际操作能力的环节,通常会在有了一定的理论基础之后进行。
考生在此阶段会有一名经验丰富的师傅进行“师带徒”式的实作培训,学习火车重要部件的工作原理、故障处置方法等。
此外,学员需要完成至少半年的乘务学习或乘务公里达到3万公里,才有资格进行定职鉴定考核。
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等信息,考生可通过国家铁路局设备监督管理司或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的相关公告获知。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已于2019年11月27日经第2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9年12月2日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工作,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营业线上,承担公共运输或者施工、维修、检测、试验等任务的铁路机车、动车组、大型养路机械、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驾驶人员(以下简称驾驶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国家铁路局申请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经考试合格后取得资格许可,并获得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以下简称驾驶证)。
内地与香港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国家铁路局负责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管理工作。
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含北京铁路督察室,下同)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铁路局和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以下统称铁路监管部门。
第四条下列人员不得驾驶铁路机车车辆:(一)走私、贩卖或者吸食毒品的;(二)组织、领导或者参与恐怖主义活动的;(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铁路机车车辆疾病,或者存在其他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四)违章驾驶后未采取考核、教育、培训等措施的。
第五条驾驶资格分为机车系列和自轮运转车辆系列。
具体代码及对应的准驾机车车辆类型为:(一)机车系列:J1类准驾动车组和内燃、电力机车;J2类准驾动车组(不含动力集中型电力动车组)和内燃机车;J3类准驾动车组(不含动力集中型内燃动车组)和电力机车;J4类准驾动车组(不含动力分散型电力动车组)和内燃、电力机车;J5类准驾内燃机车;J6类准驾电力机车;J7类准驾动力分散型电力动车组;J8类准驾动力集中型内燃动车组;J9类准驾动力集中型电力动车组。
国家铁路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告
国家铁路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4.10.29•【文号】•【施行日期】2024.10.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2024年下半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公告依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国家铁路局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下半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考试组织本次考试由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国家铁路局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考试类型(1)机车系列:J5类—准驾内燃机车;J6类—准驾电力机车;J7类—准驾动力分散型电力动车组;J8类—准驾动力集中型内燃动车组;J9类—准驾动力集中型电力动车组。
(2)自轮运转车辆系列:L2类—准驾大型养路机械;L3类—准驾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
3.考试大纲详见国家铁路局官网2024年7月24日发布的《2024年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版)》。
其中:考试内容中的配分比例不再要求,共性题与机型题不做区分。
4.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及途径理论考试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5日。
考生统一在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录报名,报名有关要求详见考试中心下发的考试工作安排通知。
系统登录网址:https:///。
5.考试时间及地点(1)理论考试考试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20日,其中:L2、L3、J7、J8、J9类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29日,J5、J6类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20日。
采用机考方式,每场考试时长为120分钟,考试包括安全规章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
各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由考试中心结合考点实际情况确定,。
考试地点:国铁集团下属各考试站和国家能源集团考试站设置的机考考点和中国中铁、中国铁建设置的机考考点。
国家铁路局关于做好新《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做好新《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0.02.06•【文号】国铁设备监函〔2020〕21号•【施行日期】2020.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做好新《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国铁设备监函〔2020〕21号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局装备技术中心,中国铁路,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铁,中国铁建,金鹰重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新修订颁布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新《办法》实施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1.2020年3月1日前,持有J1或J3或J4或J6类驾驶证并经所在单位培训考核合格且已驾驶动力集中型电力动车组的可视为具有动力集中型电力动车组的驾驶资格,持有J1或J2或J4或J5类驾驶证并经所在单位培训考核合格且已驾驶动力集中型内燃动车组的可视为具有动力集中型内燃动车组的驾驶资格。
国铁集团须于2020年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向国家铁路局集中报备具体人员名单并申请换发相应的驾驶证。
2.按原《办法》有关规定获得的旧版驾驶证不组织集中更换,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换证或补证时,驾驶证上签注的准驾机车车辆类型按新《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更改并标注“新版”字样:原J1类更改为:J5/J6/J7类;原J2类更改为:J5/J7类;原J3类更改为:J6/J7类;原J4类更改为:J5/J6类;原J5、J6类不作更改。
港铁公司驾驶人员持有的原J3类更改为:J6/J7类或J7类;原J6类不作更改。
3.2020年3月1日后,各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对驾驶人员持有的旧版驾驶证,按照下列对应的准驾机车车辆类型进行核查:原J1类对应:J5/J6/J7类;原J2类对应:J5/J7类;原J3类对应:J6/J7类;原J4类对应:J5/J6类;原J5类对应:J5类;原J6类对应:J6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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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企业 ,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要求相关企业为
驾驶人员学习培训提供条件 ,聘用取得驾驶证 的人员 ,还应 进行岗前培训 ,合格后方可上岗。
同时 ,为落实简政放权 、规范管理 、便民利民的行政审 批制度改革要求 ,该细则进一步精简合并准驾类型 ,由此前 的2 1 类减少到 9类。如考试通过获得 J 1 类驾驶资格的 ,可 准驾动 车组和 内燃机车 、电力机车 ;如考试通过获得 L 1 类 驾驶资格 的, 可准驾大型养路机械和轨道车 、 接触网作业车; 单司机 、重载列车 司机无需再单独 申请驾驶资格 。考试科 目 也进一步精简 ,由原来 的 6项精 简为 4项。取消 了驾驶证年 审制度 ,改为用人企业每年一次将所聘用 驾驶人员的情况 书
3 — 5.
施工监 理 是专业 化技 术管 理 队伍 ,是 过程控 制
的 主要 力 、
[ 4]王文雷,李元龙 ,孙璐 ,等 . 对铁路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材料
检验依据 的探讨及建议 [ J ] .铁道技术监督 2 0 1 1 ,3 9( 8 ):
该 实施细则适应铁路发展形势要求 。一是增加 了动车组
准驾类型 ,并对 申请条件作 出了一些特殊规定 。如 申请人必 须经动车组驾驶适应性测试合格 。二是对高速列车驾驶人员
・
铁 道 技 术 监 督
料 、充 分振 捣上 下层 混凝 土 、尽 量缩 短 浇筑 间 隔时 间等 。 3 . 2 . 4 支 座板处 混凝土密 实性 若 支座 板外 露底 面有空 腹声 ,则 意味该 处混 凝 土 不够 密实 ,会 影响 桥梁 支点 受力 性能 。为 提高 支
座 板处 混凝 土 的密实 性 ,对于 箱梁 ,浇 筑混凝 土 底
板 时 ,箱 内的振 捣人 员应 加强 支座板 和 防落 梁预 埋
件处拌合物的振捣;对于 T 型梁,可后安装梁端横 隔 板 的上盖 模板 ,在 附着式 振 捣 的同时 ,从外 部 横 隔板 处采用插 入式振捣 。
3 . 2 . 5 封端 混凝土收缩 裂纹
4 结语
铁路 预应 力混凝 土 简支梁 是铁路 桥梁 的主要 结 构 型式 ,应用 量大 、面广 ,其 质量 的优 劣直 接影 响
3 . 3 . 2 施工监 理
参考 文献
[1 ]孙璐 ,王文雷,吴 国琦 ,等 . 客运专线箱梁扭转裂纹成因分析 及施 工控制 [ J ]. 铁道工程学报 ,2 0 0 7( 1 0):4 4 — 4 9 . [ 2]李耀 雄,孙璐 ,吴 国琦 . 铁路简支梁生产许可证核查中应注意
的几个问题 [ J ].铁道技术监督 , 2 0 0 7 , 3 5( 4 ):1 6 - 1 8 . [ 3 ]黄士元 . 混凝 土早期裂纹的成 因与防治 [ J ] . 混凝土 , 2 0 0 0 ( 7 ) :
3 . 3 . 3 质 量监督 部门
质量监督部 门应担负起对生产 ( 施工 ) 企业 的 生产能力、施工资质 、质量管理体系、施工业绩 的 考 核 与评 审工作 ,对 企业 的基 础设施 、生产 设备 能
力 、技术 人 员 、施 1 二 人 员 、特 殊 T种作 业人 员等 影 响 产 品质量 的关 键 因素严 格把 关 ,并 在正 常生产 过 程 中保 持严 格 的后 续 监督 , 确 保 企业 的生产 能力 、 质控 能力始终 满足相应 细则 的要求 。
( 责任编辑 刘春雨 )
国家铁路局发布 《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
国家铁路局 2 0 1 4年 3 月 2 5日发布 《 铁路机车车辆 驾驶 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 进一步明确细化 了相关铁路机车 、 动车组及轨道车等 自轮运转车辆 驾驶员 申请条件和考试程序 等规定。 我国现有铁路 内燃、电力机车约 2万台,C R H系列动车
工程 。
3 . 3 . 1 检验机 构 专业 检验 机构应 补充 检验 方法 ,填补 对抗 扭转 刚度检 验判定 的空 白 。对 桥梁构件 、原材 料 、零 部件 的质 量 提供量 化检 验报 告 ,并 及 时 向生产 单位 反馈 检验 结果 ,避免 不合 格 品 流入施工 工 序 ,减 少 浪费 和损 失 ,防止 铁路建设 质量 隐患 。
1 - - 4.
投资 ( 验工计价 ) 控制的责任,监督 、控制、见证 产 品质量形成的全过程 ( 尤其是关键工序 ),及时
提 出预见 『 生意见 和可控方案 ,采取必要 的预 防措 施 , 杜 绝不合 格 品的出现 。
[ 5 ]孙璐 ,李耀雄 ,吴 国琦 . 客运 专线双线箱梁扭转试验方法及判 定建议 [ J ].铁道技术监督 ,2 0 0 7 ,3 5( 1 2 ):1 5 一 l 7 .
封 端与梁 端新 旧混凝 土之 间产 生 的收缩 裂纹不
利 于锚具 的耐久 性 防护 ,可 通过 调整 封端 混凝 土 中
微膨胀 剂的掺量 予 以克服 。
3 . 3 质量监督检 验管理
着铁路运输安全。为此,应以设计 、科研单位为先 锋,施 工单位为责任 主体 ,监督 、质检部 门保 驾 护航 ,各尽其职 ,建设 高标准 、高质量铁路桥 梁
面报告所在地 区铁路监督管理局 。 摘 自 国家铁路局网站
2 5 ・
组约千组 ,包括大型养路机械、轨道车 、接触网作业车在内的 自轮运转车辆约 4 . 5 干辆 ( 组 )。全 国共有铁路机车车辆驾驶 人员近 1 5万人 。铁路运营里程特别是高速铁路里程的不断增 加 ,对机 车车辆驾驶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要求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