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电视直播的“有为”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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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控中心简介介绍

播控中心简介介绍

播控中心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播控中心的发展经历了从模拟信号时代到数字信号时代的演 变,技术手段也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功能到多功能的发展 。
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播控中心的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和完 善,智能化、自动化、网络化等新技术在播控中心得到了广 泛应用,提高了播出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为媒体机构的创新 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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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控中心的安全与质量控制
安全管理制度
01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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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安全责任制
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 ,确保安全工作贯穿于整 个播控中心的工作流程中 。
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播控中心应遵守国家及行 业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 确保各项安全设施完备且 符合要求。
加强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 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和安全操作技能。
制作部负责节目的前期 制作和编辑,包括采访 、拍摄、剪辑、配音等 环节,为播出提供高质 量的节目内容。
策划部负责节目的策划 和开发,研究市场需求 和趋势,制定节目策划 方案和发展规划,同时 对现有节目进行改进和 创新。
播控中心的日常工作流程
播控中心的日常工作流程包括节目编排、节目审核、播出监 管、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等多个环节。
播控中心的培训与考核
培训计划
根据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实际需求,制定针对 性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 能力。
考核制度
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质量、 工作效率和专业技能进行考核,激励员工积 极进取。
05
播控中心的未来发展趋势与挑 战
播控中心的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
• 播控中心是广播电视行业的重要核心部门,负责节目的播出和 监控。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播控中心也在不断发展和演变。

关于菲律宾人质事件电视直播引发的思考

关于菲律宾人质事件电视直播引发的思考

关于菲律宾人质事件电视直播引发的思考内容摘要:现场直播,它能让观众在事件发生的时候仿佛“身临其境”,直接感受到现场的氛围。

可一味的以公共的知情权为由,滥用新闻自由,践踏伦理道德,罔顾社会责任,肆意行事,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同时播出的场景对观众尤其是当事人相当容易造成心理伤害,作为媒体人的我们又该如何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呢?关键字:责任,道德,记者现场直播的概念简要说明:电视的本质是叙事,是融合声音和图像的信息传播,能够活灵活现的再现事实,是其他传播媒介无法比拟的。

而现场直播作为一种时效性最强的传播方式,深刻的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新闻观,《中国应用电视学》一书的作者认为,现场直播是指“在现场把新闻事实的图像,声音及记者报道,采访等转换为电视信号直接发射的即时播出方式,就新闻事件来说,它既是报道方式也是播出的节目”。

让观众在事件发生的时候仿佛“身临其境”,直接感受到现场的氛围,“亲眼目睹”事件的发展过程,具有强烈的现场感,真实感,参与感,期待感。

直播残酷画面,引发媒介伦理失范:一个国家电视台对突发事件的现场直播折射出这个国家的信息公开化的程度,其公信力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政府的公信力。

在最初的“黄金4小时”内,因为有媒体的现场直播能让全球人民看到事件发生的过程,可以督促政府和警方立即做好解救人质的行动,信息传播越全面越充分,就越有利于民众,组织以及国家做出正确的判断。

媒体的直播报道既是义务也是责任,还是民众知情权,这样的危机报道方式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2010年9月17日下午,菲律宾官员正式把“8.23”香港人质事件调查报告递交菲律宾总统贝尼尼奥-阿基诺三世审阅。

调查报告涉及三个方面:评估事件本身,查明责任人和提出相关建议,有超过12名相关人员受到指控。

其中令菲律宾新闻界震动的是一名媒体记者也在被起诉名单之中,理由是记者在人质被劫持的过程中决定介入,导致执法人员试图和平解决的任务变得更为复杂,歹徒通过劫持车辆上的车载移动电视收看到了外界警方及政府的全部动态,最终酿成全球现场直播人质遇难的悲剧。

媒体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

媒体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

媒体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新闻媒体因迅速、准确地报道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而在业内和公众中确立了自己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同样,新闻媒体也会因自己在报道重大突发事件中,为社会有效地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发挥积极作用而赢得公众的认同和赞誉,在重大事件的舆论导向和群众监督方面有重要的意义。

面对这些突如其来的灾难,新闻媒体应当迅速、准确地向公众报道这些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展现事件的事实和真相,才能在公众当中确立自己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突发事件无论是自然引发的,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还是人为的重大事件,它似乎媒体不加以报道就不存在了。

媒体的报道,是一个将问题展开的过程,也是一个将问题解决的过程。

在现场,人们关注的是如何解救灾民、抢救生命;在幕后,也有评判责任和赔偿的问题,所有的这一切都要在公平的原则下让民众知晓。

一个有能力、有威信的政府就是在解决这些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显示它的权威性。

而所有这一切,都要在媒体的监督下进行,也只有在媒体的参与下才能更好地展现政府的作用。

在祁阳遭遇百年罕见的“7·2”特大洪灾当中,祁阳电视人用大容量密集报道,主导了抗灾救灾的正面舆论,发挥了大众媒体应有的舆论主阵地作用。

同时,媒体也在受众的密切关注中实现了新闻传播的边际效应,自身品牌得到了提升和强化。

一、新闻媒体在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新闻媒体由于其独特的性质,在安抚受伤的心灵,维护正常的社会及救灾秩序,处理灾后工作中,均起着主要的作用。

(一)新闻媒体在突发事件控制中具有流导群众情绪的功能在灾难性事件中,人民群众既是灾害破坏的受体,也是抗御灾害的主体。

灾害发生后及时让群众了解灾害发生的情况,是他们积极参与抗灾救灾的重要前提。

因此,遇有突发事件发生,新闻媒体应该保障让公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祁阳“7·2”特大洪灾蔓延全县22个乡镇,受灾群众达31.99万人,社会对信息需求空前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的媒体反应迟缓,将会导致流言四起,社会恐慌会迅速蔓延;反之,如果媒体在第一时间迅速向人们传达充分、详细和全面的信息,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知情权,也有利于更好地安抚百姓,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电视台新闻直播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

电视台新闻直播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

电视台新闻直播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一、引言随着电视台新闻直播节目的流行和发展,突发事件对于电视台新闻团队来说,成为了一项必须应对的挑战。

突发事件的处理不仅需要迅速的反应和应对能力,同时还需要规范的操作流程和应急演练方案的指导。

本文旨在探讨电视台新闻直播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方案,以提升电视台团队的应对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理效率。

二、背景分析1. 突发事件的定义及特点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迅速发展的,对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非自然、非社会和非人为意愿因素引发的事件。

突发事件具有突然性、不可控性、多变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因此对于电视台新闻团队来说,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和操作流程。

2. 直播现场突发事件带来的挑战和影响突发事件对于电视台新闻团队来说,往往会导致现场秩序混乱、信息获取困难、操作困难等问题,进而影响直播效果和对事件的准确报道。

因此,电视台新闻团队需要通过应急演练方案来提前预防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直播现场应对能力。

三、应急演练方案设计1. 应急演练流程设计(1)准备阶段:在正常的新闻直播中,团队成员需要提前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相关操作手册,以及掌握常见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应对方法。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模拟突发事件,增强团队成员的应对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

(2)预警阶段:一旦接到突发事件预警,新闻团队应立即启动应急演练流程。

首先,负责人应与现场指挥部取得联系,了解详细情况和指挥要求。

然后,负责人将指挥信息准确传达给各部门,确保全体成员了解和掌握应对任务。

(3)应对阶段: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和现场情况,新闻团队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例如,在面对恶劣天气时,需要保护摄像设备和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

在面对危险场景时,需要配备专业人员并做好现场防护。

关键是:- 确保各岗位明确职责和任务,并密切协调配合。

- 确保现场指挥部与新闻团队的通讯畅通,及时传达指令和信息。

- 确保新闻记者准确、全面、客观地报道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中主流媒体的定位和作用

突发事件中主流媒体的定位和作用

突发事件中主流媒体的定位和作用作者:王玮来源:《声屏世界》 2015年第4期王玮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的一次轨道交通突发事故应急演习中,担任电视总导演的笔者与同事们在轨道基坑工地克服各种困难,顺利完成了电视播出任务。

在总结回顾中,笔者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当突发事件真的发生时,电视等主流媒体当如何定位,如何把握分寸、主动出击、深度挖掘,发挥自己的优势,是非常值得探讨的一个话题。

突发事件的深度报道是时代的呼唤,新闻理念的更新22年前,宁波北仑电厂二号锅炉发生意外爆炸,宁波电视台记者兵分几路分别对爆炸抢救现场、医院施救及省市领导现场指挥进行了全面采访。

当节目制作完毕,因事关重大,最后竟是未能播出。

由于主流媒体在突发事件中的失语,引发了社会上的种种猜测,谣言满天飞。

部分爱乡港胞在看到香港报纸刊发的一些失实的消息后心急如焚,想捐款却又不知如何捐款,所以专程赶到宁波来探听虚实。

此事直至三个月后才爆出真相,平息了人们心头的疑问。

长期以来,我国新闻媒体对于突发事件的报道理念始终局限于“报喜不报忧”的传统,“内外有别”“公开出版物和内参有别”成为突发事件新闻选择的依据,以此掩盖了制度上的缺陷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主流媒体报道的开放度与十几年前相比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新媒体的参与更是推动事实真相的披露和进展。

近年来国内的“非典事件”“冰雪灾难”“汶川地震”、国外的“海地和日本福岛地震”等一系列的突发事件使媒体将受众的关注点聚焦在事件的深度报道上。

什么是突发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定义是突然发生,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蕴涵着巨大的新闻价值,受众知情的欲望最为强烈。

因为重大突发事件新闻信息在一瞬间传递,单位时间爆发出来的信息量十分巨大,容易引起全国乃至全世界关注。

在许多时候,重大突发事件的公开程度、处置方式及传播速度,直接或者间接地影响着国家的国际形象和新闻信誉。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三篇)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三篇)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相关规定,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必须遵守以下几项规定:1. 安全保障责任:广播电视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安全播出。

2. 节目审查:广播电视台必须对将要播出的节目进行审查,确保节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要求,不得播出违法违规内容。

3. 内容审核:广播电视台必须对广告、市场推广等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广告播出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违法宣传行为。

4. 技术保障:广播电视台必须建立健全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广播电视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传输。

5. 突发事件应对:广播电视台必须建立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 信息保护:广播电视台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广播电视台的商业秘密。

以上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的一些规定,广播电视台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准确、合法播出。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二)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相关法律法规,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如下:1.设备安全管理:广播电视台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并经过检测合格的播出设备,并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

2.播出内容管理:广播电视台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播出的内容符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播出违法违规内容。

3.频率管理:广播电视台应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要求,遵守频率使用管理规定,确保播出设备的频率正常、稳定,并不会对其他频段造成干扰。

4.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理:广播电视台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并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

5.电视转播赛事管理:广播电视台在转播体育赛事时,应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要求对转播进行管理,确保转播权利的合法性,并不得随意停播或中断转播。

6.广告管理:广播电视台应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的要求,对广告进行管理,包括广告内容的审查和时长的控制,不得播出涉及虚假宣传、违法违规等内容的广告。

对近几年电视媒体现场直播突发性事件的思考


报道 改革 的力度
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 , 造成或者可能造成 重大人员伤亡 、 财产损失 、 严重社会危害、 需要采取
应急处置措施的事情( 件) 它包括 自然灾害、 事 , 事 故灾难、 危及公共卫生和社会 安全等事件 ; 其外延 可以包括战争爆发。对突发性事件现场直播既是
题片、 演播室串词到节 目形象包装 , 从视频、 音频、
度现场实时实地直播报道的战争 , 全世界各国的媒
反应迅速时效性与 20 03年伊拉克战争相同, 由 但 于没有适量的报道规模和及时的现场报道 , 无法满 足受众对事件持续信息的渴求 , 因而部分观众转向 境外台 , 错失了良好的宣传时机。
1 24
体均尽其所 能进行最及时 、 最详尽的报道。中央电
( ) 一 现场直播是电视媒体综合实力的体现
现场直播 是最直接将当时发生事件传播到受
(01 ( 0 年美 国 9・ 1 怖袭击 》 2 1恐 的报道规模 比较 为例 。 ¨
表 1 报道 规模 比较 情况表
从表格 中可 以看 出: 虽然 20 年 的报道央视 01
伊拉克 战争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全方位多角
差的时效性 , 是真正意义 的“ 闻” 二是技术含量 新 ; 高, 而且用事实说话 ; 三是受众共鸣性强 , 舆论动 “ 员力” 空前 而迅速扩张 。把受众对突发性事件知 情权扩展到电视媒体影响面的极限 , 这是电视媒体 新闻报道的必然趋势 。
是在信息全球化大背景下争夺话语权 的有力出击。
因此无 论从 电视新 闻实践 的角度 看 , 是从 电视新 还
二 、 突发性事件 的现场 直播是 符合舆 对 论与受众需求 的
在传媒格局深刻变化、 人们获得信息渠道 日益

网络直播引发意识形态风险及其应对策略

网络直播引发意识形态风险及其应对策略
郝玮瑷
【期刊名称】《榆林学院学报》
【年(卷),期】2024(34)3
【摘要】大数据时代的来临,网络直播已变成一种新型的生活娱乐模式,吸引着众多网民并成为主播们展示自我个性、寻求身份和角色认可的主渠道。

同时,网络空间也日益成为新一轮意识形态斗争的核心区域。

因此相关部门做好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防范工作不仅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

网络直播作为新生事物有其易被受众群体接受的优势,也因其会有价值引领的偏离、商业价值属性高以及安全共同体意识未铸牢而存在引发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可能性,为此本文以“防”为先手,“治”为后手来规避网络直播带来的意识形态风险,进而加强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建设。

【总页数】5页(P124-128)
【作者】郝玮瑷
【作者单位】西安航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06
【相关文献】
1.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策略研究
2.基于风险沟通理论的大学生意识形态风险应对策略——以新冠疫情为例
3.网络直播行业审计
风险及应对策略4.网络直播对电视直播的影响及相关应对策略5.新时期网络意识形态风险及其应对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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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电视台直播课堂现象研讨会综述

中国教育电视台直播课堂现象研讨会综述作者:刘春来王小涵来源:《教育传媒研究》2020年第03期近日,中国教育电视台召开防疫期间直播课堂现象研讨会。

北京市中小学校代表、传媒专家从不同维度就专业电视媒体在特殊时期如何发挥特殊作用,以及未来电视媒体如何凸显自身价值进行了线上研讨。

为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教育部要求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

作为唯一的国家级专业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临危受命,主动作为,按照教育部部署开设“空中课堂”助力“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在CETV四频道推出《同上一堂课·直播课堂》,组织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四中、北京师范大学二附中、清华大学附属小学等学校的优秀教师,面向全国推出小学一至六年级及初三、高三直播课程;此外,还有国学经典、艺术欣赏、生命教育、疫情防护等教育内容。

通过电视频道直播、自有新媒体平台同步转播、第三方媒体平台链接或回看,多平台相互联动导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家校分忧,为学生学习解困。

中國教育电视台副台长陈宏主持会议时介绍,中国教育电视台四频道自《同上一堂课·直播课堂》开播以来,对助力“停课不停教、不停学”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师生、家长的广泛好评,业界也用“收视爆涨”“电视逆袭者”等来形容CETV四频道。

他说,有五个意想不到的事情:首先是直播队伍速成。

这次是四支直播团队、三支节目集成团队和宣推团队、全媒体团队、技术保障团队很快成长起来;第二个是中国教育电视台四频道的落地覆盖原本不是很好。

这一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紧急通知,迅速实现全国覆盖,同时还上了直播卫星,覆盖偏远地区1.44亿人口;第三个是网台融合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这一次直播课堂传播过程中,台网自动瞬间融合。

网台之间的融合得到充分体现;第四个是在教育的普惠和公平上取得成效。

名校名师一夜之间走进了中西部偏远地区、“三区三州”孩子们中间;第五个是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节目收视大数据系统(CVB)统计,中国教育电视台四频道推出《同上一堂课·直播课堂》后,频道收视率上涨539%,收视率连续多日居全国卫视同时段前列。

刍议新形势下电视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青年 与社会
2 0 1 4 年1 月中 第2 期 总.  ̄5 4 8 期
刍议新形势下 电视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冯 海 霞
( 山西师范大学 现代文理学院 ,山西 临汾 0 4 1 0 0 0)
Hale Waihona Puke 【 摘 要 】自然灾害 、社会公共安 全与卫 生事件 、事故 灾难等 突发 事件 时有发 生 ,电视 台采 用电视直播 的方式进行新 闻 报道早 已形成普遍现 象。对电视直播 突发事件 问题上 的研 究一 直是 电视 媒体的探讨 话题 。文章将 着重从 电视 直播 突发事件 现 象产 生的原 因角度 出 发 ,分析 电视 直播 突发 事件存在 的常见 问 题 ,最终探 讨突发事件 中电视直播的应对策略 。 【 关键词 】电视媒体 ;社会责任 ;政府监 管
探讨 电视媒体 的社会责任是学者谢 尔顿提} f I 的企业治理 概念 ,它 强调 企业追求经济 的同时,还应 主动承担作为社会 人 的责任 ,例如对法律 、经济 、政治 、道 德伦理 、慈善等都 应 承担责任。 对 电视 媒 体 社 会 责 任 缺 乏 的分 析 目前 ,我 国的电视 媒体仍旧缺失对社会责任 的承担 ,从 其原因来看 ,主要总结为以下几点 : ( 一 )电视媒体 管理体 系不够 完善 目前 ,我 国的电视媒 体一直都 是 由行政 原则为 主导 的, 虽然近年来不 断改 革文化体制 ,少数 电视 台进行企业化管 理 或者重组 ,但是 尚未在电视媒体领域形成广泛 的局 面 ,并 没 有引起整个 电视媒 体市场的全面改革 ,电视媒体 的管 理问题 仍未得 到根本性 的解决。事实上 ,电视 台逐渐转 变成了集聚 政府职能 、公 共事业管理职能与企业职能 的组织 ,这是无法 从根本上解决 电视媒体社 会责任 问题 的主要因素。 ( 二 )电视媒 体管理的法律制度不够 完善 电视媒体监管 的法律制度 不够完善 ,直接阻碍 了电视媒 体 的发展 ,其间 m现 的问题更 导致 了少量电视台与 电视节 目 没有能力 去承担社 会责任 的严重后 果。而 且大多数情况 下 , 电视媒体监管部 门都是在 电视媒 体 已经 现 问题 的情况下才 采取相应的管理处罚措施 。监 管制度 已经与实际 的电视媒体 发展严重脱节 ,对 电视 台及 电视节 目I 叶 I 现的 问题缺乏基本 的 预见性 。 目前 ,我 国的电视媒 体监管制度都是临 时的 、较 为 杂乱的规定 、办法 ,未有 系统化的法律制度体 系 ,且存在 较 多 的法律缺 陷 ,使得 电视媒体制作节 目及播放 时钻 法律的漏 洞 ,不 断 } H 现 近 乎 违 法 的行 为 。 ( 三 )电视媒体 缺乏完善 的经营管理体 系 我 国的 电视媒体缺乏 完善 的经 营管 理体 系是电视媒体领 域 的普遍 现象。不管是事业单位式 的电视台 ,还是企业式 的 电视 台 ,它们都没有适应 自身独特 发展 的系统性的经营管理 模式 ,仍旧在参照传统 的管理方式 。在没有 良好 的经营管理 制度下 ,电视媒体的T作人员也缺 乏统一的职业素质 ,对正 确 的道德观和价值观都有 少许偏 差 ,对媒体T作也缺乏全 面 的认识 ,缺少社 会责任的观念 。 二 、电视媒体如 何承担社 会责任的对策建议 ( 一) 树 立 电视媒 体在社 会责任意 识 ,改善 电视媒体 的 经营管理 。为使 电视媒体 能够健康 的发展 ,树立 电视媒体 的 社会责任意识及改善 电视媒体 的经营管理是前提 。从 电视媒 体 的建设角度思考 ,主要需要考虑 以下几点 问题 : 第一 ,电视媒体作为特殊 的社 会组 织 ,它首先应当具备 的就是社会责任 意识 。电视媒体作 为文化 、 信息传播 的媒介 , 其具有相对 较高的导 向性 。这就要求各 大电视台不仅加强媒 体 责任 理论 学的学习 ,也要相应提 升媒 体的道德责任感 ,对 电视 台的T作人员进行党性教 育 ,从 而正确地发挥 电视媒体 的导向功能 ,正确的将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结合 。 第二 ,电视媒体 需要加强内部的规范管理 ,完善 内部审 查 制度 。电视媒体应 当将节 目制作 与播放达 到严苛 的标准 , 并 进行严格 的持续操作 。创造性 的制作节 目,拍摄受观众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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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电视直播的“有为”和“不为”摘要:本文对菲律宾人质事件媒体责任论进行分析,指出以电视为主的媒体在对重大公共安全事件进行现场直播时要充分考虑其报道方式对事件本身的解决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现场直播应在“有为”和“不为”间有所取舍。

媒体从业人员应科学辩证地理解而非不加限制地滥用“新闻自由权”和“公众知情权”。

媒体的商业利益不能独立于社会道德责任之外。

关键词:公共安全事件现场直播媒体责任媒体“有为”与“不为”电视直播在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中无疑占据越来越重的分量,其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

从新闻角度来讲,现场直播是电视媒介的最高境界和魅力所在。

有专家对电视新闻现场直播下的定义为:在新闻事件的现场,把新闻事实的图像、声音以及记者对事件的报道(包含现场采访、解释、评价)转化为电视信号并直接发射的报道方式。

①近些年来,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对突发事件的直播报道。

在欧美,直播节目已占新闻频道节目的70%以上,65%以上的突发事件都有直播报道。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现场直播节目的比例也较5年前增加了4倍,40%的突发事件会有电视直播。

②媒体直播是报道重大突发事件的首选近些年来,对各种自然灾害、恐怖、社会骚乱等突发事件,电视和网络的现场直播越来越频繁。

由于重大突发事件具有偶然性、突发性、恐怖性、不可预见和不可控制性等特点,而且其影响力强、涉及面广、持续性强,对大多数人的生命财产、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乃至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成为电视新闻媒体扩大影响、争夺受众、参与竞争的重要领域。

第一时间对这些事件进行动态报道可以让公众清楚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每一过程,关注危机事件发生中政府的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使公众形成公共安全意识,更好地预防和化解危机,而这正是媒体的职责所在。

同时,对重大危机事件的现场同步报道对扩大电台的影响力、提高收视率也有不可低估的力量。

因此现场直播是电视、网络报道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首选。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时候直播都是最佳的选择。

菲律宾人质事件媒体责任论2010年8月发生在菲律宾的被辞退警察劫持香港游客的事件,造成8名游客身亡。

菲律宾警方在解救人质中暴露的不足受到各界的批评,菲律宾的国家形象受到一定的影响。

而大量媒体介入现场进行电视、网络直播的行为也受到包括菲律宾总统、菲警方以及众多网民的诟病。

悲剧发生后,菲总统指责是媒体对事件进行的“全景式”(“bird’s eye view”)的报道直接导致劫持案局势恶化。

菲警方总结教训时,一直把媒体的“现场直播”当做导致解救失利的重要原因。

当时,菲律宾ABS-CBN、GMA、ANC、Tele-Radyo、Net21 and Q和ABC5频道,甚至连政府的频道都在报道这场人质危机。

他们都报道了围绕在旅游大巴周围的警察站,包括突击队试图从大巴后面接近的行动。

劫匪门多萨可以通过旅游大巴内的电视清楚地看到现场直播,掌握警方的行动。

广播和电视的现场报道让门多萨在警察试图靠近时,知道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措施。

根据事后对三位幸存者的采访,门多萨是看了电视直播后情绪恶化的。

之前他向人质保证不会伤害他们。

直播警方野蛮地逮捕劫匪弟弟的画面显然激怒了他。

事件的结果是在菲律宾警方发动攻击的过程中门多萨开枪打死8名人质。

地方政府(DILG)大臣Jesse Robredo认为媒体的播报方式使警方在与门多萨谈判时无法出其不意地进行伏击。

他说媒体应更多地考虑人质的安全,应当起到配合警方行动的作用而不应只考虑收视率。

媒体监督机构“媒体自由和责任”在Twitter上链接了他们2007年就Armando Ducat Jr.’s的绑架师生案写的评论。

其中提到因媒体参与而引发的恐慌及导致的人质安全问题。

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类似事情,国会议员Luigi Quisumbing说他和其他法官考虑将提出议案提议在有军方和警方参与的敏感事件中要对媒体进行新闻管制。

他强调说这并不意味着干涉媒体自由,一旦危机解决,媒体完全有权利进入现场对事件做详细的报道。

③从上述评论中不难看出,对类似公共安全事件的“无准备直播”对于事件的发展无法预期,难以有效控制节目内容,报道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人质或恐怖事件中,危机事件的直播会对各方主体形成巨大心理压力,很可能干扰危机的解决,同时播出的血腥场景也可能对观众造成心理伤害。

④2008年11月,印度孟买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导致195人死亡。

这次事件也成为印度媒体的一场新闻直播战。

一些媒体将一些十分敏感的行动计划曝光,当时电视画面上充斥着安全部队在各个地点进行部署的镜头。

在印度警方切断事发地电视信号后,恐怖分子仍能利用手机上网实时了解反恐行动的情况。

事后,印度人愤怒地称,这些电视台和网络媒体几乎成了恐怖分子的“情报局”。

媒体直播报道应在“有为”和“不为”间有所取舍媒体直播报道重大公共安全危机事件原则。

此次菲律宾人质事件使我们清楚地了解到媒体对公共安全危机事件的现场直播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让大家清楚发生的具体细节;另一方面,它也为劫匪提供了情报。

对于媒体而言,对此类事件的现场报道应当在“有为”和“不为”间有所取舍。

“有为”就是要恪守媒体的职责,将事件的原貌呈现给受众;“不为”则是充分考虑媒体的社会职责和道德职责,考虑其报道方式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媒体进行这类事件的直播,应该和警方充分合作,有选择地公布某些信息,必须尊重个人隐私,考虑到事件的有效解决和受众的接受心理。

⑤按照美国学者斯特奇的“危机传播阶段”理论,媒体在报道突发事件时,应该按照危机的进展采取不同的信息处理和报道议程。

菲律宾人质事件中,在性命攸关的环境中,媒体采取全程画面直播的方式,的确有欠考虑,这使得歹徒通过车载电视能够随时掌握警方的部署,尤其是其弟被警方带走的消息更是使其情绪失控。

直播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在这次事件中媒体也应该吸取教训,是否应该对相关的画面资料进行些处理。

比如,容易激怒劫匪的画面可以不播。

或者,部分内容可以考虑以文字的方式呈现,这样,可大大降低激怒绑匪的可能性。

⑥当然,最大的原则是不给恐怖分子帮忙。

在2002年10月莫斯科轴承厂剧院人质事件中,俄电视现场直播节目时无意中使恐怖分子了解到剧院外的俄军行动。

俄特种部队不得不改变对恐怖分子的攻击计划。

事后,俄媒体汲取教训,并签署了自律公约,如不能直播对恐怖分子的采访,恐怖事件期间不采访受害人家属,不报道部队调动情况等。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利用媒体误导犯罪分子。

1997年,在日本驻秘鲁使馆人质被劫持126天后,秘鲁特警成功地解救出所有人质。

实际上,秘鲁警方在对媒体披露信息时进行了有选择的管制,就在特种部队紧张备战的同时,歹徒们从收音机里听到的却是“政府正认真考虑劫持者条件”的“好消息”,并因此放松了警惕。

⑦政府和警方对媒体现场直播应有一定的管制。

国际协议不鼓励对采访警方行动和其他报道进行直播。

对于有军方、警方参与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只有权威机构、当事者直系亲属才有权进入现场。

政府对媒体介入重大危机事件应该有所控制,应把媒体的现场直播纳入危机现场管理范畴。

危机事件发生后,警方应设立明确的隔离线和管制区,摄影、摄像记者经批准后可以在管制区活动,但需遵守警方的管理。

采用技术手段,屏蔽劫匪的一切电信信号,让他们不能看电视、听广播,无法通过手机、电话和外界联系。

即使有媒体直播,也要有内容控制。

例如在解救俄罗斯大剧院人质事件中,俄罗斯军方不允许事发现场范围二公里内的任何非官方媒体进入。

由官方向媒体提供一些通过审查后认为不会产生影响行动的电视片段来满足媒体。

俄罗斯特种部队突然发起强攻的时候,直播现场马上中止。

管制不等同于限制新闻自由。

它是为了将媒体参与现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

媒体的商业利益不能独立于社会道德责任。

媒体现场直播除管制外,还应强调媒体人的“自律”,媒体从业者应该牢记其服务的传媒机构掌握着传播资讯、引导舆论、左右公众思想的宣传机器,其肩负着比其他行业更重要的社会责任。

所以应以正确的方式行使其力量。

媒体从业人员科学辩证地理解而非不加限制地滥用“新闻自由权”和“公众知情权”。

媒体的商业利益不能独立于社会道德责任之外。

西方新闻界有句俗话:坏消息才是好新闻。

人类的很多灾难成了新闻报道的难得主题,但报道的方式却折射出个别媒体人道德责任的缺失。

某些电视台为追求轰动和制造耸人听闻的效应,就把直播场景选择到最直观的、最悲惨的“第一现场”,不择手段地寻找最能吸引眼球的“瞬间”,甚至捕捉并放大当事人及其家属在灾难面前所表达出来的悲痛情绪。

这实际上是把观看别人的苦难变成了一种娱乐方式。

⑧1975年度“荷赛”最佳新闻照片《波士顿太平梯事故》,抓取了两姐妹从太平梯坠落的瞬间。

1994年度获普利策奖的摄影作品拍摄了一名饥饿的苏丹女童被秃鹰眈眈欲食,这些作品的作者都遭遇来自全社会的道德追问。

有人认为记者不该冷漠地、客观地记录眼前发生的事件,而应该采取措施去防止悲剧的发生。

而《饥饿的苏丹》的作者虽然在拍完作品后将秃鹰赶跑,但最终还是无法承受社会道德的谴责和良心的折磨而自杀。

据菲律宾国家警察署发言人克鲁兹介绍,在人质解救的关键时刻,曾有一些媒体人通过各种渠道联系上了劫匪门多萨,但与其通话的目的却是怂恿劫匪“不要接受”警方的条件。

如果事实真的如此,那么这些媒体已经完全丧失了新闻人的职业操守,毫无道德责任感可言。

在公共安全危机事件中,媒体必须始终恪守自己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论强调媒体不能滥用自由。

自由是附带着责任的,自由和责任是不可分割的。

⑨作为真正的职业传播者,应当遵循公认的道德准则和职业标准,切实关心国家和公众的利益。

当危机事件爆发时,媒体在享有新闻自由的同时应该承担起关怀人、关心人、安慰人的社会责任,在“抢新闻”和“抢生命”的衡量中应该把人的生命放在首位,这是媒体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人文素质。

在现代社会,一个不能维护人的生命价值的媒体是一个缺少人道精神的媒体,是一个缺少最起码的人类良知的媒体,在受众眼里就只能是一个冷酷的传播机器。

那就意味着丧失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职业操守,触犯了公众和民意,必将损害媒体的社会形象。

⑩当新闻职业与社会道德产生冲突的时候,社会道德责任高于新闻职业责任。

美国新闻评论家约翰?赫尔顿(JohnHolden)认为“事实上,如果新闻工作者一旦丧失道德价值,它即刻变成一种对社会无用的东西,就会失去任何存在的理由。

”菲律宾人质事件悲剧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警方经验不足、指挥不力。

不能完全归咎于媒体,况且媒体的报道暴露了政府、警方的不足有利于今后的改进。

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涉及人的生命危险的突发事件中,不加控制、不考虑后果的直播有时的确会影响到事情的解决,以警方管制为主的“他律”和以媒体人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感为约束的“自律”,直播时的“有为”和“无为”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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