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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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复习资料

危险品运输复习资料

危险品运输复习资料2011年9⽉危险品培训要点第1章适⽤性1. 危险品的DGR定义:危险品是指能危害健康、危及安全、造成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且在本规则危险品表中列明,或依据本规则分类的物品或物质。

2. 危险品运输相关法规及⽂件联合国UN发布的——《危险品运输建议书》国际原⼦能机构IAEA发布的——《安全运输放射性物质规则》国际民航组织ICAO发布的——《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8》、《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简称:技术细则或“TI”)、《与危险品有关的航空器事故症候应急响应指南》?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 TA发布的——《危险品规则》(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DGR),简称:“危规”3. DGR适⽤范围所有IA TA的会员或准会员航空公司签订IA TA多边货物联运协议的所有成员航空公司向这些运营⼈送交危险品的所有托运⼈和代理⼈第2章限制1. 禁运的危险品包括任何情况下都禁⽌运输的物品经豁免可以运输的危险品(豁免条件是取得始发国、中转国、飞越国、收货国和运营⼈注册国政府或主管当局的批准。

)例如⼀些放射性物质、传染性的活体动物、吸⼊其蒸汽可导致中毒的具有I级包装的毒害品、⾼温物质等2. 旅客或机组⼈员携带的危险品1)禁⽌携带的危险品:禁⽌携带,但可作为危险品进⾏货物运输。

a)⼀些隐含的危险品:隐含的危险品是指某些危险品可能不明显地含有危险性性质。

以下三种隐含的危险品禁⽌旅客或机组⼈员携带。

i.紧急航材AOG部件——可能含有爆炸品(照明弹或其他烟⽕信号弹)、化学氧⽓发⽣器等;ii.汽车、汽车部件——可能含有影响飞机仪器的铁磁性物质;发动机、化油器及含有或曾经含有燃料的燃料箱等;iii.呼吸器——可能含有易燃⽓体(压缩空⽓或氧⽓钢瓶、化学氧⽓发⽣器或深冷液化氧⽓;b)内装锂电池和/或烟⽕物质的公⽂箱、现⾦箱等保密性设备c)诸如催泪毒⽓喷射器、胡椒喷射器等带刺激性或使⼈致残的器具d)将液氧作为主要或次要氧⽓源的个⼈医⽤氧⽓装置2)经运营⼈许可,仅作为交运⾏李接收的危险品a)⽤于包装易腐物品的⼲冰,每⼈可携带总重不超过2kgb)包装牢固的1.4S项弹药(仅限UN0012和UN0014,仅供个⼈使⽤,⾮燃烧性、爆炸性)⽑重不超过5kgc)装有防漏型电池的轮椅或其他代步⼯具d)装有⾮防漏型电池的轮椅或其他代步⼯具e)野营炉以及盛装液体燃料的容器——必须完全排空f)在获得运营⼈批准的情况下,野营炉以及⽤于野营炉的装有易燃液体燃料的燃料容器仅能作为交运⾏李托运。

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

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

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一、前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航空运输业的繁荣,危险品的航空运输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危险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一旦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将给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确保危险品航空运输的安全,国际民航组织(ICAO)制定了《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Technical Instructions for the Safe Transport of Dangerous Goods by Air),简称TI。

本细则旨在为各国航空运输部门、航空公司、机场、货运代理等提供危险品航空运输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操作规范。

二、危险品分类和标记根据危险品的危险特性,TI将危险品分为九类,分别是:第1类爆炸品、第2类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品、第9类杂项危险品。

各类危险品均有详细的分类标准和标记要求。

三、危险品航空运输包装危险品航空运输包装是防止危险品泄漏、扩散和引发事故的重要手段。

根据危险品的危险特性和运输要求,TI对危险品航空运输包装提出了以下要求:1. 包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能,能承受运输过程中的冲击、振动和压力变化。

2. 包装应能防止危险品与外界接触,避免污染和泄漏。

3. 包装应具有合适的缓冲材料,防止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撞击和摩擦。

4. 包装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规定的包装类型和规格要求。

四、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是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的重要依据。

根据TI要求,危险品航空运输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由各国航空运输管理部门颁发,证明危险品符合航空运输安全要求。

2. 危险品安全数据表(SDS):提供危险品的危险特性、安全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等信息。

3. 航空运输危险品清单:详细列出运输的危险品名称、数量、类别和包装方式。

4. 航空运输合同:明确航空公司、货主和货运代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

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

在第4部分第6章第4-6-10页,包装说明Y454,用以下内容代替“组合包装的外包装(见6;3.1)” 内 的文字: 箱 铝 纤维板* 天然木 固体塑料* 胶合板 再生木 钢
*
桶 铝 纤维* 其他金属 塑料* 钢
方桶 铝 塑料* 钢
对于这些包装,其每一外包装装入的胶片不得超过600 m或1 kg(两者之中,以较严格者为准)。
*
桶 铝(1B2) 纤维(1G)* 其他金属(1N2) 塑料(1H2)* 胶合板(1D) 钢(1A2)
方桶 铝(3B2) 塑料(3H2)* 钢(3A2)
这些包装仅可用于最多600 m的胶片。
在第4部分第6章第4-6-10页,包装说明Y454,用以下内容代替“组合包装”表格内的文字: 组合包装 联合国编号和运输专用名称 UN 1324 Films, nitrocellulose base 胶片,以硝化纤维为基料 每个内包装的胶片 总量 1 kg 每个包装件 总量 10 kg 每个包装件 总毛重 30 kg 单一包装 否
Doc 9284-AN/905 -3在第7部分第2章,第7-2-4页,表7-3,将“注”结尾的文字改写为“见表7-4”。 在第7部分第2章,第7-2-5页,表7-4,将“注”的第一句话结尾改写为“见表7-3”。 在第8部分第1章,第8-1-1页,第1.1.2段,在“除了7;4.4”之后加入“或7;4.5(酌情而定)”。 在附录3第1章,A3-1-1页,第1.6段,在“波兰——PL”下面加入“罗马尼亚——RO”: 在附录3第1章,表A-1——国家差异条款中,A3-1-22页,加入下列新的差异条款: + RO 1 RO — 罗马尼亚 若要用在另一国登记的民用航空器从事危险物品的航空运输,必须获 得许可。 罗马尼亚运输和基础设施部或罗马尼亚民用航空局 (RCAA) 在收到罗马尼亚国防部的建议之后,可视情颁发这一许可。 必须至少在航班日期之前十个工作日向罗马尼亚民用航空局提交关 于飞行许可和建议的申请,申请必须包含罗马尼亚航行资料汇编 (AIP)第 GEN 1.2-12 页表格所列的所有相关信息和文件。 经要求,申请还必须随附航空运营人登记国有关当局颁发的证书副 本,证明其有资格运输危险物品。 RO 2 如果在上述 RO 1 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申请,则可以应要求向定期客 运和/或货运承运人发布飞行许可(包括国防部的建议),运载以下危 险物品: 第 2 类、 第3类 (但不包括液态减敏爆炸品, 联合国编号 1204、 2059、3064、3343、3357 和 3379),第 4 类、第 5 类、第 6 类(但 不包括感染性物质,6.2 项,配装组 A, 联合国编号 2814、2900), 第 8 类或第 9 类危险物品。飞行许可/建议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和/或 有限的运营时间表期限内有效,且需满足以下要求: a) 航空运营人在开始采用有关运营时间表之前,提交用英文或用罗 马尼亚文编写的以下文件: — — 航空运营人许可证的副本及其运营规范; 航空运营人登记国主管当局颁发的证书副本,证明该运营人 有资格运输危险物品; 运营手册 A 部分第 9 章“危险物品”文件副本; 运营手册 D 部分危险物品培训大纲副本, 或经过航空运营人 登记国航空当局批准的任何其他涉及培训的类似文件。 1;1.2 第2部分 1;1.2 第2部分

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

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

不安全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不安全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是为了确保在航空运输中保持不安全品的安全运输而订立的一系列操作规程。

通常,不安全品在航空运输中是安全的,但是假如没有严格的掌控和规定,这些不安全品有可能对人员、设备甚至整个社会造成损害或者损失。

因此,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不安全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分别是:规划航线、包装运输以及运营管理。

一、规划航线规划航线的目的是确保不安全品在货运航班中安全地运输,并尽量降低安全季节的风险。

首先,必需评估飞行计划和航班路线,以发觉任何可能导致不安全品事故发生的潜在不安全。

要保证航班的顺当,必需遵守不安全品的国家法规以及国际民航组织的相关标准,订立严格的不安全品运输计划。

在订立不安全品航空运输计划时必需考虑如下因素:1. 在货运航班上允许的不安全品种类和数量。

2. 识别不安全品在航班中的位置,由于不同的不安全品在航班中的位置会影响其运输安全,也会影响其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处理。

3. 对飞行员和机构成员进行理论授课和实战培训,强化他们对航班安全和不安全品的认得和敏感性。

4. 确保全部机载不安全品在规定时间内遵从国家法规进行安全处理、包装和标记,并伴同运输文件一起运输。

5. 不得允许在任何情况下携带未申报的不安全品。

6. 保障航班的备份计划,并在备份计划中将全部不安全品运输的相关安全措施都纳入其中。

二、包装运输包装运输重要是针对不安全品的包装、标记和分类进行监管。

适当的包装运输是确保不安全品安全运输的关键。

在运输过程中,不同种类的不安全品需要进行分类,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记,以便于在不同的情况下适时实行合适的应对对策和措施。

1. 依据不安全品的类别进行分类。

2. 包装要保证充分拥有保护不安全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3. 每种不安全品需要经过专门的包装测试,以确保其包装符合国家和国际的规定要求。

4. 记录包装信息,包括包装材料、品种、包装大小、重量等信息,并记录包装运输涉及的时间和地点。

2019-2019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16页

2019-2019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16页
2;引言章3.5
明确了尽管在分类环节中可以忽略微量的物质,但这些微量物质可能影响整体属性,应在4;1.1.3相容性要求中予以考虑。
托运人
2;2.2
碳酸饮料、体育用球、满足特殊规定A59的轮胎及灯泡中的2.2项气体,不受本细则限制。
托运人
2;9.2
对UN3077和UN3082的规定,由建议性改为强制性。
详细内容
受影响方
1;1.1.3.1
允许作为交运行李的含危险品的逾重行李,可作为货物交运,条件是旅客已经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提交,但超过了允许的行李限重。
运营人
1;2.2.1
针对电子飞行数据包、机上个人娱乐设备、信用卡读卡器等,制定了新的运营人例外条款。
运营人
1;3.1
新增/修改的定义:
行李-经运营人同意,由旅客或机组带上航空器的个人财物;
金属氢化物储存装置-一套仅限运输氢气使用的完整的氢气存储系统,包括容器、金属氢化物、压力释放装置、关闭阀门、辅助设备和内部构件。
爆炸品净质量-不包括包装容器、外壳等的爆炸物质的总质量。(此含义通常也用爆炸品净数量(NEQ)、爆炸品净含量(NEC)或爆炸品净重(NEW)表示相同概念)。
敞口低温容器-一种可运输的盛装深冷液化气体的绝热容器。此容器通过不断释放深冷液化气体使容器内保持一个大气压。
次氯酸钙混合物,干的,腐蚀含有10%以上但不超过39%的有效氯UN3486(5.1,8)
次氯酸钙,水合的,腐蚀含有不低于5.5%但不高于16%的水,UN3487 (5.1, 8)
次氯酸钙,水合混合物,腐蚀含有不低于5.5%但不高于16%的水UN3487(5.1, 8)
液体吸入毒性,易燃,腐蚀,N.O.S.﹡吸入毒性低于或等于200ml/m3,饱和蒸汽浓度大于等于500LC50UN3488(6.1,闭式货物运输组件-以带有完整、坚固表面的永久结构方式,将内装物完全密闭的货物运输组件。侧面或顶面为编织物的,不得认为是密闭式货物运输组件。

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

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

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07-2008 版补遗/勘误该补遗/勘误应与2007-2008版TI(Doc 9284)合并使用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1、下列经ICAO理事会核准修订的条款应与2007-2008版TI(Doc 9284)合并使用:第1部分,第2章,1-2-1页,2.1节,第1句,在“Any”(任何)后面插入“article or”(物品或),将“Note”(注释)更改为“Note 1”(注释1)并插入下列新的注释2:注释2.-2.1节特意包括了因为安全原因被制造商招回的物品。

第3部分,第2章,表3-1,3-2-125页,Lithium batteries†, UN 3090,在第7栏中增加A154。

第3部分,第2章,表3-1,3-2-125页,Lithium batteries contained in equipment †, UN 3091,在第7栏中增加A154。

第3部分,第2章,表3-1,3-2-125页,Lithium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 U N 3091,在第7栏中增加A154。

第3部分,第2章,表3-2,3-3-11页,增加下列特殊规定:A154 因为安全原因被制造商确认为有缺陷或已被损坏的锂电池,有可能会演变发生发热、燃烧和短路的潜在危险,被禁止运输。

(例如那些因为安全原因被制造商招回的电池。

)第8部分,第1章,8-1-3页,1.1.2节,增加新的小节s):s) 经营运人批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成员公务旅行时,作为手提行李或交运行李携带的含有不超过表2-12中指定的活度限制的放射性物品的设备(比如:化学试剂监控器(CAM)和/或快速警报和鉴定设备监控器(RAID-M)),必须被安全地包装并且不带锂电池。

2、下列编辑上的修改和国家和航空运营人差异条款的更新和修改应与2007-2008版TI (Doc 9284)合并使用:第1部分,第3章,1-3-3页,按下列修改“GHS”定义GHS. 由联合国以文件ST/SG/AC.10/30/Rev. 1. 首次修改版出版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全球协调系统。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索引号: 000014170/2011-00058 主题分类:运输管理
办文单位:运输司发文日期: 2011年07月28日
名称: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文号:无有效性:有效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近日,民航局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局发明电〔2011〕1888号),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2011-2012版)以下规定执行:
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

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民航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ICAO 培训文件1-危险物品分类

ICAO 培训文件1-危险物品分类

ICAO《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危险物品分类培训程序文件文件编号:Doc 9284国际标准书号:978-92-9231-605-1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1726-6181经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的决定批准并出版2011-2012年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使用日期:2011年1月1日有效期:2012年12月31日或至新版本生效日期的更晚时间培训程序文件目录1、引言章 (3)2、第1类:爆炸品 (6)3、第2类:气体 (8)4、第3类:易燃液体 (11)5、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 (13)6、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16)7、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17)8、第7类:放射性物质 (19)9、第8类:腐蚀性物质 (20)10、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有害物质 (21)引言章1 责任当要求国家有关当局进行分类时,必须由国家有关当局分类,否则可以由托运人进行分类。

2 类别、项别、包装等级——定义2.1 受本细则限制的物质(包括混合物和溶液)和物品根据其危险性或最显著的危险性划分为9个类别,有的类别再分为若干项。

这些类别和项别包括:第1类:爆炸品1.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1.2项:具有喷射危险性而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1.3项:具有起火危险性和轻微的爆炸危险性或者轻微的喷射危险性,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但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1.4项:无显著危险性的物质和物品1.5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性的非常不敏感的物质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性的极不敏感的物品第2类:气体2.1项:易燃气体2.2项:非易燃、无毒性气体2.3项:毒性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4.1项:易燃固体、自反应及相关物质和减敏的爆炸物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4.3项: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5.1项:氧化物质5.2项: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6.1项:毒性物质6.2项: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有害物质2.2 为了包装目的,第1类、第2类和第7类,5.2项和6.2项物质以外的物质以及4.1项自反应物质以外的物质,根据其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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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
5;3.5.2.2
若包装件尺寸所限,锂电池操作标签可缩小。
3、4、5、8、9类及6.1项危险品采用新版包装说明。此外,有如下更新:
托运人
PI 202
新增了有关敞口低温容器的规定
托运人
运营人
PI 214
扩展了有关金属氢化物储存装置的规定
托运人
PI Y215
新增了有关燃料电池含有a)液化易燃气体(UN3478)以及b)储于金属氢化物中的氢气(UN3479)两种状况的有限数量规定。
托运人
PI 876
新增腐蚀性氯硅烷的包装说明(UN1724、UN1728、UN1747、UN1753、UN1762、UN1763、UN1766、UN1767、UN1769、UN1771、UN1781、UN1784、UN1799、UN1800、UN1801、UN1804、UN1816、UN1818、UN2434、UN2435、UN2437、UN2986、UN2987)
托运人
A144按照PI565包装的带有小型化学氧气发生器的呼吸保护装置,不再需要始A1发国批准。
托运人
运营人
A152明确含有深冷液氮绝热包装(DRY SHIPPER)的合成包装件或外包装,其密闭方式必须能防止内压升高。
托运人
A175供紧急情况下使用的氧气瓶,若装有小型爆炸启动装置,仍分类为2.2项。
托运人
PI Y374
新增含有易燃液体燃料电池(UN3473)的有限数量规定。
托运人
PI 377
新增有关易燃氯硅烷的包装说明(UN1162、UN1196、UN1250、UN1298、UN1305、UN2985)。
托运人
PI Y495
新增含有与水反应物质的燃料电池(UN3476)的有限数量规定。
托运人
PI620
运营人
1;3.1
新增/修改的定义:
行李-经运营人同意,由旅客或机组带上航空器的个人财物;
货物运输组件-适用于多式联运的货箱或者可移动式储罐;
密闭式货物运输组件-以带有完整、坚固表面的永久结构方式,将内装物完全密闭的货物运输组件。侧面或顶面为编织物的,不得认为是密闭式货物运输组件。
逾重行李-由旅客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提交,拟作为随机交运行李运输的行李,因超过运营人制定的行李限重而作为货物交运,以便与旅客运到同一目的地。
托运人
运营人
3;5.1
例外数量
明确例外数量危险品需遵守下列规定:如,禁止作为航空邮件、定义、装载限制、事件及事故报告。
ID8000消费品,不再适用例外数量规定。
托运人
运营人
4;1.1.3
一般包装要求
与危险品直接接触的容器部位不得允许危险品渗透,以防止在正常空运条件下产生危险。此外,任何吸附材料或中层包装,不得与危险品发生危险反应。
托运人
运营人
PI 956(之前版本911)
允许UN3077使用中型散装容器进行包装
托运人
运营人
PI 959(之前版本913)
对转基因生物(UN3245)规定做出修改,取消内包装限量,不受本细则其他大部分章节限制(标签、运输文件),制定如下新标记,尺寸最小
50mmx50mm:
托运人
PI 963(之前版本910)
托运人
运营人
新章节
5;1.2.4
归纳了托运人运输放射性物品例外包装件的要求
托运人
5;2.4.2
建议若包装件尺寸足够大,托运人及收货人信息应该与运输专用名词标记在同一面上。
托运人
5;2.4.3
取消爆炸品包装件标记净重及毛重的要求。
托运人
5;2.4.9
修改了UN3077及UN3082包装件的规定,如单一包装或内包装超过5L或5kg,其包装件除粘贴9类危险性标签外,必须粘贴环境危害物质标记。
次氯酸钙混合物,干的,腐蚀含有10%以上但不超过39%的有效氯UN3486(5.1,8)
次氯酸钙,水合的,腐蚀含有不低于5.5%但不高于16%的水,UN3487 (5.1, 8)
次氯酸钙,水合混合物,腐蚀含有不低于5.5%但不高于16%的水UN3487(5.1, 8)
液体吸入毒性,易燃,腐蚀,N.O.S.﹡吸入毒性低于或等于200ml/m3,饱和蒸汽浓度大于等于500LC50UN3488(6.1,3,8)
b)包装件必须粘贴磁性物质操作标签;
c)按照7;2.10进行装载;
d)遵守7;4.4事故报告规定。
在4.6米处使罗盘偏转大于2度的磁性物质,只有事先得到始发国及运营人注册国有关当局的批准后,方可运输。
托运人
运营人
PI 954(之前版本的904)
澄清由单个托运人提交的含有干冰的集装器,不需要做标记和标签。
压力容器-是一个集合名词,包括气瓶、承压管、承压鼓、密闭式低温容器、金属氢化物储存装置和管束气瓶。
穿越或进入-对于第7类放射性物品,指运输中没有计划经停的前提下穿越或进入某国,但不包括空运方式的“飞越”国。
运营人
托运人
1;4.2.2
明确了表1-4或1-5中人员在履行其职责前,必须接受训练。
运营人
托运人
托运人
A182仅含有锂电池的设备,必须酌情划为UN3091或UN3481,不得划为UN3171电池驱动的设备。
托运人
A183所有型号的废电池,运输做回收或销毁用途的,只有经3;4
有限数量
为适应多式联运,LTD QTY或limited quantity字样标记,被如下标记代替。标记必须为100mmx100mm,若包装件尺寸不允许,可改为50mmx50mm。
托运人
A177原油中含有硫化氢的,若产生的硫化氢浓度已符合吸入毒性标准,则应被划分为新的条目UN3494酸质原油,易燃,有毒
托运人
A178装有锂电池、储气罐和/或烟火材料的某些型号的安全保险手提箱,若符合A178的规定,不受本细则限制。
运营人
托运人
A179对于UN3077允许按照PI956的规定使用中型散装容器(IBCs),最大净数量不得超过1000kg。
2011-2012
2011-2012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将于2011年1月1日生效。下述为更新概要,以协助业界从2009-2010版顺利过渡。以下更新概要并非详尽,各方应详细参阅新版本以确保符合所有相关更新要求。
注:影响运营人及托运人的更新内容,可能同时影响地面操作代理人和货运代理人。
托运人
运营人
3;表3-2
特殊规定
A1/A2批准要求除始发国批准外,还要求运营人注册国批准;
A2改为只适用于货机运输。A109被A2替代。A109不再使用。
运营人
托运人
A44以试剂盒中不同物质的包装等级最高者,来划分化学试剂盒的包装等级
托运人
A47转基因微生物和转基因生物,若满足PI959的要求并且不符合毒性或感染性物质标准,则不受本细则限制。
2;引言章3.5
明确了尽管在分类环节中可以忽略微量的物质,但这些微量物质可能影响整体属性,应在4;1.1.3相容性要求中予以考虑。
托运人
2;2.2
碳酸饮料、体育用球、满足特殊规定A59的轮胎及灯泡中的2.2项气体,不受本细则限制。
托运人
2;9.2
对UN3077和UN3082的规定,由建议性改为强制性。
ID8000消费品包装件需经受3米堆码试验。包装件必须粘贴新的有限数量标记。
托运人
PI 965、966、967、968、969、970
对锂电池包装说明做出澄清和重新编排
托运人
5;1.1
若使用合成包装件,里面的所有包装件必须固定。
托运人
5;1.2.1
新增通知始发国主管当局的规定。在运输C型、高活度值B(U)型、B(M)型以及任何需特殊安排的放射性物品包装件时,应通知始发国主管当局。
托运人
磁性物质只有在2.1米处使罗盘偏转大于2度的情况下才受本细则限制。
运营人
托运人
表3-1
新运输专用名称(括号内为危险性类项)
车辆,燃料电池,易燃液体驱动,UN3166(9)
发动机,燃料电池,易燃液体驱动,UN3166(9)
车辆,燃料电池,易燃气体驱动,UN3166(9)
发动机,燃料电池,易燃气体驱动,UN3166(9)
(以前版本的602)
允许不超过30mL的3、8、9类危险品与感染性物质(UN2814、UN29000)包装在一个容器中,其作用限于维持活性、稳定性或防止腐败,或抑制感染性物质的危险性。
托运人
PI 681
新增毒性氯硅烷的包装说明(UN3361、UN3362)
托运人
PI Y873
新增含有腐蚀性物质的燃料电池(UN3477)有限数量规定。
2011年1月1日生效的《技术细则》更新概要
参考章节
详细内容
受影响方
1;1.1.3.1
允许作为交运行李的含危险品的逾重行李,可作为货物交运,条件是旅客已经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提交,但超过了允许的行李限重。
运营人
1;2.2.1
针对电子飞行数据包、机上个人娱乐设备、信用卡读卡器等,制定了新的运营人例外条款。
液体吸入毒性,腐蚀,易燃,N.O.S.﹡吸入毒性低于等于200ml/m3,饱和蒸汽浓度大于等于500LC50UN3492(6.1,3,8)
液体吸入毒性,腐蚀,易燃,N.O.S.﹡吸入毒性低于等于1000ml/m3,饱和蒸汽浓度大于等于10LC50UN3493(6.1,3,8)
酸质原油,易燃,有毒UN3494(3,6.1)碘UN3495(8,6.1)一些类属及N.O.S条目要求添加技术名称,如UN1378,UN1462,UN1482
托运人
PI 953 (以前版本902)
对磁性物质规定做出修改。在距离2.1米处使罗盘偏转大于2度,但在4.6米处不大于2度的物质,只需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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