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八章讲义6
中级会计考试《中级经济法》辅导讲

1 / 5中级会计考试《中级经济法》辅导讲义(四)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四节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一新规定解决了原《公司法》对此规定不明,甚至存在矛盾的情况。
首先,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再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
新《公司法》在第三十八条对股东会职权的规定中,取消了原法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的内容,采取股东将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方式个别征求同意,从而彻底解决了股东会如何表决以及实践中股东会可能会因种种原因难以召开、影响股权转让顺利进行的问题,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在此问题上具有的人合法律性质。
其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的规定,解决了实践中恶意拖延,损害转让人合法权益的问题。
第三,体现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允许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并可以从其规定,优先于法律规定适用。
新《公司法》还规定了特殊情况下股权的转让问题。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 / 5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9中级经济法(考点串讲)讲义-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高频考点(一)预算收入、编制(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交易(三)专利权客体、主体、保护与限制(四)商标种类、合法原则、续展、转让(五)政府采购的方式、程序与合同本章预计本章分值在10分左右。
单元一预算法【考点二】预算收支范围【考点三】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1.中央举借债务(1)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必需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
【提示】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举借的债务“实行余额管理”,余额的规模不得超过“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
(2)“国务院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对中央政府债务的统一管理。
2.地方借债(1)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适度举借债务”。
【提示】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
(2)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
(3)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
(4)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
(5)地方政府债务分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两类,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6)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
【提示】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7)“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8)“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3.上年结余的处理(1)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2)“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单元二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考点一】企业国有资产法1.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兼职限制3.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力归属4.与关联方的交易:董监高及其近亲属,以及其控制的企业。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②为关联方担保;③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④向关联方企业投资。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八章讲义3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八章讲义3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一、外汇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概述(一)外汇1.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2.外汇包括:(1)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5)其他外汇资产。
【例题·单选题】根据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外汇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外币有价证券、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
其中,不属于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的是()。
A.票据B.银行存款凭证C.银行卡D.债券[答疑编号325708020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汇的概念。
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债券属于外币有价证券,不是外币支付凭证。
(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概述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又称外汇管制法律制度,是规范外汇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一)外汇管理体制1.我国外汇管理的机关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支局。
2.外汇管理的对象是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
(1)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2)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考题·多选题】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外汇管理的对象是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
下列机构或人员中,属于外汇管理对象的境内机构或境内个人的有()。
相关法律制度--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八章练习

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八章练习相关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对下列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法有权任免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财务负责人B、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总经理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监事会主席D、国有独资企业的副经理2、《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的国家出资企业中不包括()。
A、国有独资企业B、国有独资公司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D、国有合伙企业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须由企业负责人集体决定的是()。
A、发行债券B、合并、分立C、进行大额捐赠D、增加注册资本4、下列有关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和处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倒买倒卖外汇情节严重的,由外汇管理机关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B、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C、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金融机构骗取外汇的行为属于非法套汇行为D、逃汇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外汇管理机关处逃汇金额5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5、下列属于《外汇管理条例》适用范围的是()。
A、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境外外汇收支B、境外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外汇经营活动C、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D、外国驻华外交人员6、行业协会违反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A、30万元B、50万元C、100万元D、150万元7、下列不属于经营者集中的情形是()。
A、甲企业与乙企业合并B、甲企业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乙公司的股份,达到对乙公司的控股C、甲企业长期为乙企业提供自己生产的产品D、甲企业与乙企业通过联营,甲企业对乙企业的经营施加决定性的影响8、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实施的审查和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的罚款。
A、1万以下10万以下B、2万以下20万以下C、1万以下20万以下D、2万以下10万以下9、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否则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授予专利权的程序--中级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八章讲义6

(4)专利复审
①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②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不服,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申请日
2.专利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批准
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初步审查
√
√
√
实质审查
√
×
×
(1)初步审查(形式审查)
(2)公布申请:
①发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实质审查
①发明自申请日起3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 )。
A.甲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其专利产品
B.乙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某项专利
C.丙使用专利权人已经出售的专利产品
D.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答疑编号5677080305]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属于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本题D选项表述不正确。
【注意】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算。
2.专利权的终止
(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中级经济法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对拟任命或者建议任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者建议任命。
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兼职限制与义务
(1) 兼职限制。未经任免机构同意,董事、高管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管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例8-1】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B. 国务院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有资产所有权人的代表
C. 地方人民政府也可以依法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D.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也可以依法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3.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1) 履行出资人机构的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所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以上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目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务院管理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授权代表国务院对金融类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会计 中级-经济法笔记整理 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一、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1、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2、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2、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管理体制出资人-国家,即全民所有出资人职责代表机构国务院→国务院国资委各级人民政府→市国资委授权的机构和部门→财政部门(主管金融资产)监督体制权力机关监督-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监督-国务院、地方政府社会监督-人民3、国家出资企业:国企(国有独资企业)、国独(国有独资公司)、国控(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参(国有资本参股公司)4、★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⑪管理者的选择(任免)①国企-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高管。
②国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③国控、国参-向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应当由职工代表出任)。
⑫他企业兼职;③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国独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④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国控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⑤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
⑬国企、国独、国控的主要负责人,要接受依法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⑭重大事项管理权力归属①国资委(即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国企、国独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解散、申请破产。
②本级人民政府:重要的国企、国独、国控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薄产及本级政府固定的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报经政府批准的重大事项。
③工会:国家出资的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工会意见,并通过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意见。
⑮改制管理制度:①国企改为国独;②国企、国独改为国控和非国控;③国控改为非国控。
⑯管理方交易管理制度: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的,国企、国独不得有下列行为:①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协议;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③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④向董事、监事、高管或其近亲所有或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
⑰评估管理制度: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⑱法律责任:国企、国独、国控董事、监事、高管违反法律规定,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上述三类公司董、监、高职务;②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挪用财产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
中级经济法第八章知识点

中级经济法第八章知识点嘿,朋友们!咱们今天来聊聊中级经济法第八章的那些事儿。
先来说说合同法律制度。
这就好比是我们生活中的“游戏规则”。
你想想,要是没有这些规则,那签合同不就跟玩过家家似的,乱套啦!比如合同的订立,就像两个人商量着一起搭积木,得你情我愿,条件都谈妥了,这积木才能搭得稳当。
再讲讲合同的履行。
这就好像是在送快递,得按照约定的路线和时间,把“货物”准确无误地送到目的地。
要是不遵守,那可就出大乱子了。
还有合同的担保,这就像是给合同上了一把“保险锁”。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每一种担保方式都有自己的特点和作用。
比如说抵押,就像是把房子押给银行,要是还不上钱,银行可就要收房子啦!再说说违约责任。
这就好比是你答应了朋友一起出去玩,结果放了鸽子,不得给人家一个交代嘛!违约了就得承担责任,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可不能耍赖。
接着是买卖合同。
这在我们的生活中可太常见了,买个手机、买件衣服,都离不开买卖合同。
这里面的学问可多了,质量、价款、交付方式等等,都得搞清楚,不然容易吃亏上当。
然后是借款合同。
这不就像你跟朋友借钱一样嘛,得说清楚啥时候还,利息怎么算。
要是稀里糊涂的,友谊的小船可能说翻就翻。
还有租赁合同。
租房子、租车,都得按这个来。
就像你租了个房子,房东不能随便涨房租,你也不能把房子弄得乱七八糟。
最后是融资租赁合同。
这有点复杂,就像是你想要个大机器,自己买不起,找个专门的公司帮你买,然后你再租过来用。
这里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可得理清楚。
总之,中级经济法第八章的知识点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各种“规矩”,把这些规矩搞明白了,咱们在经济活动中才能游刃有余,不犯错,不吃亏。
朋友们,加油学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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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考试辅导《中级经济法》第八章讲义6
价格法律制度
一、价格法概述
(一)价格
在一般意义上,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
我国《价格法》所规范的价格是指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二)价格法概述
价格法通过规范政府和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保障市场机制的公平和效率,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实现价格法的经济社会功能。
二、价格调控制度
(一)价格调控宗旨
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国际收支平衡和充分就业,是宏观调控的目标,也是价格调控的宗旨。
(二)价格调控制度
1.价格监测制度
(1)价格监测,是指价格监测机构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跟踪、采集、分析和公布的活动。
(2)价格监测制度,包括价格监测报表制度、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制度、专题价格监测制度、价格监测公布制度、价格监测分析预测制度、价格监测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等。
(3)价格监督的信息要及时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报告,价格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情况;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趋势预报、预警;与被监测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关的其他内容。
2.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1)所谓重要商品,是指对经济和社会稳定作用重大的商品。
(2)粮食、食油、生猪、食糖、食盐等主副食品,化肥、农膜、农药、成品油农资、成品油和棉花等生产和生活资料,是基本的重要商品。
(3)为保障重要商品的储备,需要建立贷款资金和费用的补贴制度、储备商品委托管理制度、储备商品和自营商品动态更新制度等。
【例题·多选题】所谓重要商品,是指对经济和社会稳定作用重大的商品。
其中,基本的重要商品包括()。
A.粮食
B.棉花
C.汽油
D.食盐
[答疑编号3257080401]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重要商品储备制度。
粮食、食油、生猪、食糖、食盐等主副食品,化肥、农膜、农药、成品油农资、成品油和棉花等生产和生活资料,是基本的重要商品。
3.重要农产品保护价制度
农产品价格基本由市场供求形成,国家主要通过储备、进出口等措施进行间接调控。
4.价格特别干预制度
(1)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2)当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时,国务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或者部分区域内采取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