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
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财政系统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提高财政系统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我们需要开展一次全面的内部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旨在查找财政系统内部存在的问题,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监督检查范围1.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2.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情况;3.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4.财政部门资金使用情况;5.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6.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7.财政部门其他相关业务。
三、监督检查内容1.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关注预算执行进度、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效果等方面,确保预算执行符合政策要求,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2.预算编制情况:检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合规性,分析预算编制存在的问题,为改进预算编制工作提供依据。
3.资金拨付情况:检查资金拨付的及时性、准确性,确保资金拨付符合政策规定,无截留、挪用、滥用现象。
4.资金使用情况:检查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查找制度漏洞,提高财政部门风险管理水平。
6.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查找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7.其他相关业务:检查财政部门其他业务开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合规、高效。
四、监督检查方法1.文件审查:对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查找问题线索。
2.现场检查:对财政部门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环节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实际情况。
3.访谈了解:与财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内部管理情况,收集问题线索。
4.数据分析:对财政部门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异常情况。
五、监督检查步骤1.准备阶段:成立监督检查组,明确监督检查任务、内容和要求,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财政管理(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汇报)

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财政管理(市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汇报)近年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管财、从严治财”这个核心,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从加强财政内部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政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通过对财政局内部机构和各镇财政所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增强了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自我约束力,规范了行政行为,堵塞了财政局内部管理上的漏洞,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各项财政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现将我局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些做法汇报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努力为内部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内部监督检查是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财政部门预防问题和自纠问题的一种机制,其实质是通过自揭家丑,促进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
由于这项工作的特殊性,触及到一些股室和财政所的切身利益,工作难度大、阻力大。
近年来,局党组特别是严瑞强局长高度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支持做好内部检查工作:(一)是大力支持成立机构、配备人员。
我局于2000年报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市财政稽查分局,配备了4名财政监督检查人员。
2001年机构改革后增设了财政监督检查股,增配一人。
股(分)局合署办公,联合工作,极大地充实了监督检查力量,为做好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
(二)是加强教育、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过去,财政部门只注重对外部监督检查,不注重内部监督检查,有的人认为财政干部素质高,知法懂法,不会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存在侥幸心理。
近年来,局党组十分重视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并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都采取不同形式的会议对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进行法制、道德教育,通过开展政治学习、案例分析、形势报告等学习活动,促进了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观念的转变,特别是提高了中层以上干部对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局党组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从维护财政的声誉和形象出发,从帮助、爱护和教育干部出发,要求全局上下都要积极支持配合和做好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2•【字号】云政发[2011]122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监督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1]122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现将《云南省财政监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六月二日云南省财政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监督,是指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被监督对象)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财政监督工作。
本省驻外机构和单位的财政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财政部门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和财务隶属关系实施财政监督。
上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业务的指导,必要时,可以直接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的事项实施监督检查。
下级财政部门认为所监督事项重大或者由于特殊原因难以实施监督的,可以报请上一级财政部门检查处理。
对财政监督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财政部门决定。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财政监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支持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政府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工作时,应当包括有关财政监督的情况。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财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六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实施财政监督,加强源头监控、过程跟踪、效果考核,做到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2.08.16•【字号】冀财监[2002]8号•【施行日期】2002.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监[2002]8号)厅内各处室、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厅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并结合我厅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北省财政厅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具体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00二年八月十六日第一条为规范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行为,做到依法监督,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结合我厅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监督检查,是指由财政监督处、财政监督检查局(以下简称财政监督机构)对厅内预(决)算编审、财政收支、财务会计管理、内部制约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厅属各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实施内部监督检查,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性规定进行。
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作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并报厅领导。
第四条内部监督检查按计划或按厅领导批示进行。
财政监督机构在年初制定内部监督检查计划,报厅领导批准。
每年对厅内有预算资金管理职能的处室,监督检查面要达到100%,最少不低于50%;其他单位不低于30%。
监督检查可以根据厅领导指示和要求随时进行。
监督检查时限一般以上年度和本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第五条财政监督机构实施内部监督检查要组成监督检查组,每组至少有两人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六条内部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一)各单位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二)省级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三)对省级各部门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七)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八)省级财政总预备费和机动款分配情况;(九)省与市财政资金结算情况;(十)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十一)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十二)农业税收减免落实情况;(十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十四)厅机关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会计基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等情况;(十五)厅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十六)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主管或代管工会经费、党团费、各种考试收费、学会经费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十七)有关处室和事业单位办证收费收入管理和收费收据印制及收费收支使用情况;(十八)对审计部门和内部监督检查所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十九)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管理行为,强化财政内部权力制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干部安全和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局长办公会工作部署,决定开展系统内部监督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对象与范围对象:20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局机关各单位、各科室。
范围: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和所属系统预算、财务与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
其中对乡(镇、街道)财政所的内部监督检查范围包括财政所经费收支、专项账户及惠农资金发放情况。
二、检查内容各单位各科室各财政所20**年度财政财务管理和财务收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局制度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重大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主要包括财政财务收支基本情况;财政资金的分配、审核、审批、拨付、管理、监督等情况;内部控制情况、制约情况、岗位设置、资产管理;以及加强财政管理好的经验做法和建议等。
具体是:(一)国库资金的解缴、退付及拨付;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财政资金是否按照预算与执行分离、管理与拨付分离的原则,资金拨付是否按办法规定审批、办理以及是否及时等。
(二)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立、使用、管理银行账户。
银行存款是否按规定进行对账,资金活动是否准确,存款是否安全、真实。
(三)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进行核算、管理,是否存在账外设账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处理,经营收益是否按第 2 页共 5 页规定收取和返拨。
(四)专项资金的专户管理及到位情况(含资金管理与资金使用情况、报账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资金拨付是否及时)。
(五)外债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情况。
(六)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的落实情况。
(七)非税收入的管理、票据使用以及资金缴存情况。
(八)内部控制情况: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局机关财政所印鉴保管情况、财政所机关会计与出纳岗位的设置情况)。
(九)往来款项的清理情况。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

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9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已经2012年2月23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部门监督行为,加强财政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维护国家财经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财政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对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监督对象)涉及财政、财务、会计等事项实施监督适用本办法。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派出机构在规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督。
第三条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财务隶属关系对财政、财务等事项实施监督;按照行政区域对会计事项实施监督。
上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工作的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
第四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应当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第五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应当与财政管理相结合,将监督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监督结果完善相关政策、加强财政管理。
第六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绩效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实施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第二章监督机构和人员第八条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由本部门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管理机构共同履行;由专职监督机构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行政处罚。
第九条专职监督机构应当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制定本部门监督工作规划;(二)参与拟定涉及监督职责的财税政策及法律制度;(三)牵头拟定本部门年度监督计划;(四)组织实施涉及重大事项的专项监督;(五)向业务管理机构反馈监督结果及意见;(六)组织实施本部门内部监督检查。
第十条业务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在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过程中加强日常监督;(二)配合专职监督机构进行专项监督;(三)根据监督结果完善相关财政政策;(四)向专职监督机构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

财 政 管理 职 责 ,本 部 门及所 属 单 位 预 算 、 务 与资 产 管理 , 部 门 内部 控 制 财 本 等 情况 的监督 检查 。
第 四 条 财 政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依 法 监 督 、 重 预 防 和 规 范 管 理 的原 则 开 展 内 注 部 监督检 查工 作 . 进本 部 门及其 工作 促 人 员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制 度 、强 化 内 部 控
律 的有 关 规 定 , 定 本 办 法 。 制 第 二 条 县 级 以上 人 民政 府 财 政 部
监 督管理 、 国债和地 方政 府债 券 发行 与 兑 付管理 等情 况 ; ( ) 收减免 等税 政管 理情况 ; 三 税
( ) 府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 政 票 据 四 政 财 管 理 、 票管 理情 况 ; 彩 ( ) 政专项 资金 管理情 况 ; 五 财
( ) 算 编制 、 一 预 预算 执 行 、 预算 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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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条 财 政 部 门 对 财 政 部 门 内 第 十 五 条 财 政 监 督 机 构 实 施 重
特 稿
检查 报告 应 当包括 以下 内容 : ( ) 一 被检 查单 位财 政财 务管 理 、 会 计 核算 、 内部控 制运行 等基 本情 况 及对 该 单位 工作 的基本 评价 ; ( ) 检 查单 位 违 法 行 为 的基 本 二 被 事实、 认定依 据 和处理 意见 ; ( ) 三 改进 财政 、 务管 理 的意见 和 财
监督检 查 。是 指财政 部 门统一 领导 、 财 政 监督 机构具 体组 织实施 的 , 对本 部 门
内 部 各 业 务 管 理 机 构 和 派 出 机 构 履 行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严格财经法规,促进廉政建设,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门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是指由各级财政部门内设的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派出的检查组或人员,对财政部门内设各职能机构的财政财务会计管理、预算编审执行、内部制约制度以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实施内部监督检查,应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对检查的情况和查出的问题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检查报告,作出基本评价,提出对查出问题的处理意见及改进管理的建议,报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对被查单位下达内部检查结论通知。
第四条内部监督检查要定期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的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经本级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予以公布。
每年对本单位有预算资金管理职能机构的检查面要力争达到100%,最少不得低于30%。
检查时限一般以上年度和本年度为主,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检查方法可采用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由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派人组成检查组;也可由财政监督检查机构提出方案,从财政部门内设机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实施内部监督检查。
对可能影响公正检查的人员,应予回避。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从事内部监督检查人员的培训,保证检查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六条内部监督检查的内容是财政部门内设各职能机构在财政收支、审批事项、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中,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对财政部门直属单位主要是进行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具体包括:(一)部门预、决算的审核、批复情况;(二)国库资金的解缴、退付及拨付情况;(三)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需清算的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清算;(四)国家债务资金的管理情况;(五)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情况;(六)财政总预备费和机动款的分配和使用情况;(七)上级财政与下级财政资金结算情况;(八)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九)银行账户的管理情况;(十)财政机关的财务收支、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十一)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十二)对审计部门和内部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十三)财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十四)其它需要检查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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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
财政部门是国家财政的核心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管理国家的财政收支和管理社会的经济活动。
因此,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是保证财政部门有效实施职责的重要措施,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重要性
财政部门作为一个对国家财政和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必须保证其内部监督检查的有效性,以确保其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正性。
在当前高压反腐、反贪污的大环境下,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更加迫切,而解决财政问题是保证公共财政管理的重中之重。
如何有效建立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已成为当前国家财政管理问题的重中之重。
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制定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制定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基于法律和规章制度: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应该充分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确保其内部监督检查动作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实践和根据经验: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需要充分结合实践经验,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经验,合理使用调查手段和方法。
3、全面和系统: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必须全面系统地进行监制和检查,确保能够真正有效地揭示出各项问题。
三、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内容
1、制定监督检查计划:财政部门在内部监督检查时,应该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从不同的维度考虑,对财政部门的财务、人事、采购等方面进行立项。
确保监督检查可以全面、科学及有效地进行。
2、选派专业检查人员:内部监督检查应该由专业人员进行,这些人员应该对财政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长期的工作经验,在工作流程中可以顺畅的实施检查。
3、规范审核流程:社会财务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流程、规章制度,保证审核的严格性、正当性、公开性、公正性,确保财政管理流程透明化,并且不受人为的干扰影响。
4、重视数据报告的重要性:数据报告是财政管理过程中的核心数据,各类报表的编制应该结合财务证书的审核,真正保证财政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应该注意数据报表的保密性,避免因为数据的泄露而产生不良后果。
5、通过独立审计切实明确问题:依据内部监督检查结果中发现的问题,应该建立独立审计机构,对财政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审计并进行独立公正判定。
四、总结
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的制定实施和重视对于国家财政的健康发展和有效管理来说至关重要。
在今后的实践中,
需要财政部门严格遵照上述的原则、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经常性地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并且指导全国各级各类财政机构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从而进一步提高国家财政的管理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