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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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方案(3篇)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方案(3篇)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分析道路交通事故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项突出问题。

根据统计,每年全球范围内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伤亡人数高达百万级,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024年,我们将集中精力打造安全、高效、便捷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二、整治目标1. 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3. 强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和法律执法力度。

4.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公众安全意识的提升。

三、整治措施1. 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1)加大投资力度,优化道路网络布局,改善交通瓶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加强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维护,提高可视性,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3)改造提升交通枢纽和城市交通拥堵区域,缓解交通压力。

2.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1)加强交通信号灯、标志、护栏等交通设施的安装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2)提高交通控制设施技术水平,推广应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提升交通管理效率。

(3)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危险路段的交通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3. 强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和法律执法力度(1)加大对酒驾、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加强道路执法力量的培训和装备更新,提高执法效能。

(3)加强信息技术与交通执法的结合,实现交通违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管。

4.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公众安全意识的提升(1)开展形式多样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重视。

(2)加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特定场所的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广大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识。

(3)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提供多种途径便利市民获取交通安全信息。

四、组织实施1.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由相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30•【字号】成办发[2009]50号•【施行日期】2009.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09〕5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强化城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根据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部署和全国道路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09〕147号)精神,结合成都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一)全面排查城乡道路安全隐患。

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列入各区(市)县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全面排查国道、省道及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安全隐患,逐条建立台账,逐个制定整治方案。

2009年度的城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区(市)县政府要在10月中旬前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12月底前完成整治。

(二)完善城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市交委负责完善国、省干道交通安全设施,区(市)县政府负责完善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重点改造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增加让行、减速标识标线以及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禁令标志。

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国、省干道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作,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完善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安全监管(三)加强运渣车辆安全监管。

市城管局要督促运渣车安装使用GPS,建立动态监控信息平台。

对未安装GPS的运渣车辆,市城管局不得发放渣土运输证,市公安交管局不得发放入城证。

市公安交管局对查获的超载、超限运渣车,要及时通知市城管局倒查施工工地,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杜绝超载违法。

龙府办20111号

龙府办20111号

龙府办〔2011〕1号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机发〔2010〕3137号)文件精神,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监察局、安监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1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安全监督局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我区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川机发〔2010〕3137号)精神,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监察局、安监局等部门决定在全区联合开展为期60天的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最大限度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具体方案如下:一、组织机构为切实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区成立成都市龙泉驿区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附件),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一)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在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全区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研究确定行动方案;定期召开组织成员单位协调会议等。

(二)区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摸清非法违法经营车辆的活动情况,列出非法违法营运车辆名单;依法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及时抄告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8]6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8]69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8〕69号2008年12月25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一)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稳中有降;(三)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将2009年确定为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

各区(市)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市级相关部门要以“落实责任,防范事故,保障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能职责和责任主体;认真查找并及时整改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构建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副职领导“一岗双责”制、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各区(市)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市级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实际,突出监管工作重点,着力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

1.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进一步加强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管理;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特别是山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开展校车、运渣车、水泥罐装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重点线路、重点路段和重要路口人防、技防手段,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农业机械、航道、旅游船、农民自用船、水面作业船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适时组织开展打击客货运输车辆、船只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8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8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一)道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

交通运输部门要围绕“三关一监督”安全工作职责,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严格审查新申请的运输经营业户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条件,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许可进入运输市场。

(二)推行规范化客货运组织方式。

鼓励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和管理,鼓励道路运输货运企业兼并重组,推进以甩挂运输为重点的先进货运组织方式,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逐步减少货运个体经营者,改变货运市场经营主体散、小、弱的状况。

严禁道路运输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

(三)积极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建设。

要将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安全生产状况评估考核结果与客运线路经营许可(含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等挂钩,与保险费率挂钩,与银行信贷挂钩,不断完善企业安全管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二、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运输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运输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加强安全生产,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车辆、驾驶员管理,夯实安全基础。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0篇】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0篇】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0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篇1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以系列讲话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面包车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违法违规等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条件明显改善,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

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

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2篇)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2篇)

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道路交通安全一直是社会稳定和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制定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推动全社会形成注重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和习惯。

一、加强交通安全管理1. 制定和完善相关交通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交通责任与权利。

2. 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开展交通安全主题日活动,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

3. 加强交通事故处理和调查能力,确保事故赔偿公正合理。

4. 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规范化操作。

5. 实施交通安全大数据管理系统,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和处罚。

二、改善道路交通设施1. 加快城市道路规划和建设,完善道路网络,缓解交通拥堵。

2. 提升道路标志和标线的清晰度和规范性,减少因标志标线不明引发的交通事故。

3. 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维护和养护,修补路面损坏,清理堆放物,确保道路畅通。

4. 增设人行道、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保障行人交通安全。

三、加强交通技术手段应用1. 推动交通信号灯智能化升级,提高信号灯控制效能和交通流量调控能力。

2. 加强红绿灯违法抓拍技术的应用,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 加强车辆技术监控和管理,推动装配车载行车记录仪和智能安全系统,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和驾驶者的安全意识。

4. 推广使用电子警察、智能交通设备和智慧停车系统,提高交通管理的效能和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交通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1. 加强对驾驶人的培训和考试制度,提高驾驶人的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的掌握程度。

2. 加大对酒驾、毒驾、超速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和惩罚力度。

3. 推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对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和整改。

4. 建立健全交通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提升交通事故救援和急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伤亡人数。

五、提高交通安全文明水平1. 加强学校和单位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文明交通的习惯。

成都市交通规章制度

成都市交通规章制度

成都市交通规章制度一、总则成都市交通规章制度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城市交通运行平稳有序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成都市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活动。

二、道路交通1. 道路交通管理责任(1)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道路交通运行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交通管理规定和标准。

(2) 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信号灯等规定,服从交通指挥,保护行人和其他车辆的通行权益。

(3) 行人应当走人行道横穿马路,不得随意横穿马路。

2. 机动车辆管理(1) 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按照规定规范驾驶,不得酒后驾驶或者超速行驶。

(2) 机动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照规定进行年检,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3) 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通行,不得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应急车道等。

3. 非机动车辆和行人管理(1) 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尊重车辆和行人之间的道路交通安全。

(2) 非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行驶,不得逆行、闯红灯或者占用机动车道。

(3)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上行走,不得在马路上随意跑动或者横穿马路。

4. 交通标志和标线(1) 交通标志和标线是道路上的指示标志,驾驶员和行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或破坏。

(2) 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当清晰明了,便于驾驶员和行人识别和遵守。

(3) 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维护和更新交通标志和标线,确保其正常使用。

三、车辆通行1. 车辆通行优先级(1) 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车辆应当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优先权依次为行人、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

(2)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共用道路时,应当相互尊重,互相让行,维护交通秩序。

(3) 行人在斑马线内通行时,车辆应当停车让行。

2. 车辆通行限制(1) 机动车辆不得在禁停区域停车和临时停车带上停放,否则将被罚款。

(2) 非机动车辆不得逆行、闯红灯和乱穿马路,违者应当接受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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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加强成都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交通出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现象。

3.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营造和谐交通环境。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1)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设施,确保设施完好、清晰、合理。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及时整改。

(3)提高城市道路照明水平,保障夜间行车安全。

2.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加强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

(2)完善交通违法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参与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查处。

(3)加强对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监管,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1)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布局,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2)推广智能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运营效率。

(3)加强公共交通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员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4.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

(2)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3)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1)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

(2)加强对区(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解决跨区域交通安全问题。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2.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

3.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时间安排
本工作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期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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