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范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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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个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电气作业、机械作业、化学品作业等。

三、危险作业辨识与评估1. 各部门应定期对所辖区域内的危险作业进行辨识,形成危险作业清单。

2. 对辨识出的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作业的等级。

3. 根据危险作业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1. 公司应定期对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公司统一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五、安全操作规程1. 各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 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了解作业环境、作业内容、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

3. 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

六、安全防护措施1.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带、防护网、防护罩等。

2.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3. 有限空间作业、电气作业等高风险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的原则。

七、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应定期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部门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3. 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八、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危险作业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2. 公司应组织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事故教训得到吸取。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因危险作业导致的事故和伤亡,规范危险作业行为,提高作业效率,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高压电作业、有毒有害物品作业、机器设备维修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挖掘作业等。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一)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事故和伤害的工作活动。

(二)分类:根据作业特点和风险程度,将危险作业分为八类,即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高压电作业、有毒有害物品作业、机器设备维修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挖掘作业。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一)人员管理: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审。

(二)设备管理:确保危险作业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风险评估:对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和应对措施。

(四)作业程序:制定详细的作业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五)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罩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监督检查: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检查情况。

(七)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危险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应对措施。

(八)宣传教育:通过培训、宣传等形式,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危险作业安全知识。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一)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并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作业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作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遵守安全作业程序,增强安全意识。

五、危险作业安全事故处理流程(一)事故报告:发生危险作业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以下八种危险作业的项目和活动:1. 高处作业;2. 有限空间作业;3. 高温、高压作业;4. 电气作业;5. 化学品作业;6. 爆破作业;7. 金属冶炼作业;8. 液化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业。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许可制度(1)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手续,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全措施等。

(2)作业许可应由作业负责人、安全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核,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前安全教育(1)作业前,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

(2)新员工、转岗员工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1)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作业过程中,安全员应随时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个体防护(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2)特殊作业人员还需根据作业要求,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 作业应急处置(1)制定作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现场救援等流程。

(2)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6. 作业现场环境监测(1)对作业现场进行环境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7. 作业记录(1)建立作业记录制度,详细记录作业时间、地点、人员、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

(2)对作业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8. 作业总结与评估(1)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对作业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责任追究1. 作业负责人对本项作业的安全负责,如因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以下八大危险作业的项目:动火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盲板抽堵作业、受限空间作业。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作业前准备第四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向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

第五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培训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具体从事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向项目实施部门提出危险作业申请。

项目实施部门应在对安全组织、技术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进行核实基础上进行审批,确保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第七条对于需要涉及相关业务部门的危险作业项目,应事先征求业务部门意见,确保各环节协调一致。

第三章作业实施第八条危险作业实施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九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护。

第十条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和操作方法。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章作业结束后第十二条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对危险作业进行总结,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及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应结合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及安全生产要求,明确安全生产措施及应急预案。

2.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

3.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报监理单位审查,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如需修改,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5. 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间。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机具设备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等内容。

3. 项目部应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

4. 项目部应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计划执行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5.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及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计划与实际施工相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2. 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由施工班组长签字确认,并保存于项目资料中。

3. 技术交底应包括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流程等内容。

4. 施工班组应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整改。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1. 架体和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

3. 验收应包括架体和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功能性等方面,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背景在生产过程中,有一些作业被认为是非常危险的,通常这些危险作业是涉及到高空作业、高温、有害物质、尘埃和噪声等环境条件的作业。

为了减少这些危险作业对员工的潜在伤害,必须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管理。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管理动态平衡作业安全要求——明确高处作业时,必须要保持身体平衡和稳定,禁止站在物体或设备的边缘进行作业,对于有危险倾斜和变形的设施必须除去,必要情况下,要使用安全带等防护措施。

2.管理深度挖掘作业安全要求——明确挖掘施工过程中要保持稳定,通过场地勘察和土质分析确定平坦面可承受载荷,超深度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并操作防坠器材。

3.管理高处作业安全要求——明确爬升、维修和安装等工作必须采取安全带等防护措施,对于不能保证安全的人员不能从高处进行操作。

4.管理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要求——对于使用危险物品时必须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做好提供安全、稳定环境的工作,同时进行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露,导致严重后果。

5.管理有害物质作业安全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工作,必须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必要情况下要使用个人保护装备,同时对于更新更换设备应根据环保标准来更新。

6.管理动土工作安全要求——明确动土时不能够超出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范围进行作业,要进行场地勘察和土质分析,以保证施工安全。

7.管理高温作业安全要求——明确高温作业时必须要注重防止燃爆和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提前做好救援准备。

8.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明确在有限空间内不能够进行持续性作业,应根据现场的情况,确定空气流通和通风的方案,采用适当的设备进行作业。

危险作业对员工的潜在伤害很大,因此企业应该理解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员工的安全。

通过上述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危险作业对员工的伤害,确保生产安全并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企业应该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环境和规定。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应建立和完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和管理作业过程中的各种安全行为、作业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提高作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伤亡的制度化管理程序。

本文将介绍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危险作业管理制度1.危险作业识别和评估制度公司应制定危险作业识别和评估标准,对所有可能导致事故和伤害的作业进行严格评估,明确危险作业内容和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2.危险作业许可和审核制度危险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审核,获得相应的许可才能进行。

审核包括对作业准备情况、人员技能、安全设备和措施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作业符合规范和安全要求。

同时,对危险作业进行定期复核,及时修订和调整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3.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作业安全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能够正确操作和应对突发事件。

作业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技巧、危险作业风险防范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培训内容和培训频次应根据不同岗位和作业内容进行差异化安排。

同时,公司应定期进行作业安全考核,对不合格者进行必要的再教育和培训。

4.安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制度为确保安全作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不同的危险作业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控制措施。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必要的安全防护要求,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等,并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5.作业现场管理制度作业现场是危险作业发生事故和伤害最容易的地方,公司应建立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作业现场管理包括对作业现场进行周围环境评估和布置,对作业现场人员进行控制和指导,对现场作业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公司应建立和落实危险物品和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物品和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置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包括对危险物品和化学品的储存条件、标识、保管措施等方面进行规定,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总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总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公司危险区域作业的相关方。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1. 危险作业定义: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不适于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容易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2. 危险作业种类: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带电危险作业、动火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爆破作业、化学危险品作业、粉尘爆炸作业。

3. 危险作业要求:(1)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2)危险作业项目,实行“谁组织生产,谁制定安全措施”、“谁批准方案实施,谁负责措施落实”的管理体制,并明确各方责任;(3)重大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交底,应履行层层签字后交底书应存档备案;(4)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施工作业(特殊紧急情况除外);(5)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到安全部补办审批手续;(6)安全部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全面检查,作业中应布置安全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做重点监督监护。

四、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1)高处作业的定义:在2米以上高空作业;(2)高处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4)高处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

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1)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2)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呼吸器、防护服等防护用品;(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

3. 带电危险作业安全管理:(1)带电危险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2)带电危险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3)带电危险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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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

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

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

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4.3.12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3.13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4.3.14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4.3.15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3.16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职责3.1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进入受限空间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4.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4.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4.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4.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4.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4.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4.2.2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4.2.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2.4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4.2.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其中:4.2.6.1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5%-21%。

4.2.6.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4.2.6.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4.2.6.4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4.2.6.5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2.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4.2.8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4.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环保科批准;4.2.10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2.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2.12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2.13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

4.2.14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2.15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灭火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4.2.16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4.2.17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4.2.18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4.2.19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4.2.20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4.2.21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4.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4.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4.5进入罐、容器、井内作业时,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6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4.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4.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4.9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4.10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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