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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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

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及《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导则》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并填写《工程项

目月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见附表一)。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当每月不少于2次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应当纳入项目自评材料。

第十条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三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项目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项目考评工作,指导监督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

项目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工程项目月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

(二)《工程项目竣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见附表二);(三)工程项目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标准规范进行自评打分表;

(四)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材料);

(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每月不少于2次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

(六)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七)自治区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填写《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见附表三),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见附表四)。

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备注栏中说明理由及项目考评不合格的责任单位。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满足下列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一)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二)项目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得分80分以上;

(三)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项目未受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工整改及通报批评;

(五)项目达到盟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标准。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自评工作的;

(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得分低于70分的;(三)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因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1次及以上停工整改的;安监机构下达停工整改2次及以上或拒不整改的;

(五)自治区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为优良的,方可参评自治区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第十九条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并逐级上报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区外建筑施工企业在自治区承建的工程项目,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项目的考评结果,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公告,并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条项目竣工验收时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项目自评材料的,视同项目考评不合格。

第三章企业考评

第二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年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填写《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见附表五)。

第二十三条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企业考评主体”)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二十四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动态监管时同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指导监督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评工作。

第二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当向企业考评主体提交近三年企业自评材料。

企业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

(二)《企业近三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见附表六);(三)企业每年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进行自评打分表;

(四)企业近三年内承建项目台帐及项目考评结果汇总;

(五)企业近三年内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六)企业近三年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七)自治区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企业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以企业近三年承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情况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填写《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见附表七),在2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发放《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见附表八)。

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应当在企业考评结果告知书备注栏中说明理由,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满足下列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

(一)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合格率达到100%;

(四)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未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工整改及通报批评;

(五)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达到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不少于3个。

第二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责任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

(四)自治区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未提交企业自评材料的,视同企业考评不合格。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第三十条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填写《外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评表》(见附表九)。可主要根据外进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度在本行政区域承建工程项目及项目考评结果进行评定,考评结果在次年1月15日前填写《外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评结果汇总表》(见附表十)后,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各盟市上报的考评结果,每三年对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考评,填写《外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表》(见附表十一)。

第三十一条盟市每年度对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满足下列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

(一)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

(二)企业本年度所承建的项目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企业本年度所承建已竣工项目合格率达到100%;

(四)企业本年度所承建的项目未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工整改及通报批评;

(五)企业本年度所承建的项目达到盟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不少于2个。

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的;

(二)企业本年度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三)企业本年度所承建已竣工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的;

(四)被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拒不整改的。

第三十二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及“不合格”。满足下列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优良:

(一)企业近三年盟市考评结果优良率达到80%;

(二)企业近三年在我区所承建的项目未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停工整改及通报批评;

(三)企业近三年在我区所承建的项目达到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不少于3个。

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在一个年度内有3个及以上盟市对其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不合格;

(二)企业连续三年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不合格的。

第三十三条企业考评主体应当及时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并逐级上报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于外进建筑施工企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考评结果在官方网站公布,将考评结果转送至该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四章奖励和惩戒

第三十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作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绩效考核、信用评级、诚信评价、评先推优、投融资风险评估、保险费率浮动等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应优先选择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业绩突出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三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区内建筑施工企业,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于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区外建筑施工企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应当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结果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议对该企业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办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时,责令限期重新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三十九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附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细则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 考评说明 1.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以下统称冶金等工贸企业)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申请、外部评审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督审核等相关工作。冶金等工贸企业已有专业评定标准的,优先适用专业评定标准。 2.本标准共有13项一级要素、42项二级要素及194条企业达标标准。 3.在评分细则中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评分细则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得分及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均为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止,不出现负分。有特别说明扣分的(在考评方式中加粗的内容),在该类目内进行扣分。 5.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标准化得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标准化得分(百分制)=标准化工作评定得分÷(1000-不参与考评内容分数之和)×100。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6.标准化等级共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标准化得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评定等级标准化 得分 安全绩效 一级≥90 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9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上市公司或行业领先企业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 二级≥75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企业死亡人员未超过1人。 三级≥60 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7.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程序、有效期、等级证书和牌匾等按照《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

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样本

附件1: 黑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企业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根据住建 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建质[ ]111号)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 设的意见》( 黑发[ ]15号) 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办法》( 黑建安[ ]2号) 等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 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 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 地) 、县( 市、区)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按权限负责垦区内、国有森工林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推动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水平。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深入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管理,真正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融入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之中,实现“说标准话、干标准事、做标准活”,为我公司今后的标准化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针对现阶段井上下各地点、各区域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出现的各种问题,为规范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提高标准化执行力度,特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检查考核分两个方面:1、井下安全生产标准化集中专项检查;2、地面安全生产标准化集中专项检查。 一、井下检查 1、被考核单位及地点 综放队、综采队、综掘队、开拓队、开拓一组、运料队、通风队、机运一队、运输队、机运二队(主井井筒所涉及的区域)。 2、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 每月进行两次(3#煤层一次、9#煤层一次)集中专项安全生产标准化大检查,正常安排于当月第四周,具体时间以安标办通知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进行调整按照实际检查时间执行); 3、考核项目 以各区域文明生产、材料管理、管路电缆管理等共性标准为检查基础,具体专项根据检查时期存在的重点突出问题进行安排(共性为基础,突出于专项); 4、参加考核人员 安标办主任牵头,各科室副科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有1人参与到检查中。具体参加科室如下:安标办、安监科、通风科、地测科、机电运输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职卫科、培训科。 5、考核要求 (1)考核实行计分制,只有扣分原则,结果按分值进行统计,所查问题一条计1分,1分考核100元; (2)每次所查出的问题按照比例计入考核:按照所查问题总条数的100%进行考核; (3)本项检查实行责任追究回查落实制:

①对查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按要求时限积极落实整改并在五定表中签字。 ②到达要求时限后组织回查时发现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此条问题按扣2分计入考核。 ③对于同一个问题在同一区域一个月内因管理不到位在两次检查中重复出现的,问题一条按扣3分计入考核。 注: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及时整改的问题不计考核,但如因责任单位存在能改而填写虚假整改措施的不在此列。 6、检查人员要求 (1)在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必须要对照标准进行检查,不能主观臆断去评判问题,检查必须要有依据;同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把具体地点、内容写清楚,重点突出“定位准、定性准”,禁止出现“部分地点”、“多数”等模糊字眼,而造成责任单位无法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注:安标办在问题收集后要对每条问题进行核实,保证问题的真实有效性。 (2)检查形式及人员具体内容 a:安标办组织牵头,各职能科室副科长以上人员对井下各连队所有责任区域进行全面质量标准化检查; b:在集中检查前,安标办会以通知形式将检查情况进行下发,各单位要确定检查人员,并要及时将所检查情况和相关要求贯彻至各检查人员,防止出现人员不到或者不知道检查内容等情况; c:各检查人员要全程参与到检查中,在检查完毕后,各检查人员要将检查汇总情况针对本次检查的综合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碰头,并将检查报告分电子版和文字版(原始记录)两种于第二天上午9:30前交至安标办; d:各单位检查人员要服从组织单位的领导,检查路线由组织单位安排确定,禁止出现不服从安排或者以各种理由不参与完检查等情况; e:针对上述各种情况,对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以下现象的,在碰头会上对涉及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第一、单位确定有检查人员,但没有组织检查人员参与检查的; 第二、检查过程中做除涉及本次检查以外工作的; 第三、在检查过程中未全程参与检查的(检查部分区域不见人的);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评报告模板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达标考评自评报告 企业名称(盖章): 申请类别: 申请等级: 报告编制时间: 申请时间:

填写说明 1、本报告模板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发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向主管机关递交的自评报告。 2、本报告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的基本格式及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为选择填写项目。 3、该报告用A4纸打印,要求语言精练,数据真实、可靠。 所有相关注册信息(如: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经营类别、注册资金等)按主管机关核发的资质证书内容填写; 4、企业须在报告封面的企业名称处加盖公章,整份报告加盖骑缝章。 5、模板中括号内文字为该项填写要求的指导,但不限于此要求。 6、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提供了编制报告的基本思路,其中和企业相关的具体的或量化的内容应根据企业特点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自评人员

目录 第一章企业简介 ................................................................................ X X 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概述 ............................................ X X 第三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综述 ............................................ X X 第四章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 X X 第五章自评结论 ................................................................................ X X 附:自评表 ............................................................................................ X X

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

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 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依据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验证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和有效性,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不断提高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开展过程。 3.引用标准 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_77-2010) 3.4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 4.管理职责 4.1公司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质安部和工程部相关人员担任工作小组组长。 4.2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决策自评过程的重大事项。 4.3工作小组应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组织实施自评活动、提出不符合项报告及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对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向领导小组汇

报自评过程和结论。 5.内容及要求 5.1人员要求 5.1.1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参加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具备以下知识和能力: 1)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接受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考评的培训; 3)与评审对象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4)掌控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过程的能力; 5)辨别危险源和评估风险的能力; 6)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所需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5.1.2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及较好的身体素质。 5.2自评依据、范围、频次和方法 5.2.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5.2.2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范围包括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职能部门和各项目部。 5.2.3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以后,每年至少应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初期,可以适当缩短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的周期,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 序号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情况 得分 1 班组组织机构(20分) 明确设置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5分) 没有设置班组长的,扣3分,没有设置班组安全员的,扣3分/ 落实班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5分) 没有建立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5分,没有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的扣2分。 签订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5分) 没有签订班组责任书的不得分,责任书没有安全目标的,扣2分。 班组人对本岗位的安全职责熟悉和履行情况(5分)

班组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不熟悉的,扣2分,在日常工作中不履行的,扣3分。 2 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0分) 制订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5分) 没有制订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的,扣5分 制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班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交接班,现场管理等到制度(5分) 没有制订安全管理制度的,扣5分,管理制度不齐全的,每少一项扣2分。 班组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情况(5分) 班组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操作规程不熟悉的,1次扣2分。 对岗位和工作现场危险源(点)识别及应对措施熟悉情况(5分) 对危险源(点)情况不了解的,扣2分,应对措施不熟悉的,扣2分。 3 现场安全管理(35分) 班组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情况(10分)

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扣2分,应对措施不熟悉的,扣2分。 坚持班前会和班后会制度和交接班制度(5分) 查看班长日志及相关工作记录,发现未做的1次扣1分。 坚持“一班三检”(班前,班中,班后)制度,对各个工作点进行巡回检查,排查在岗职工精神状况,班前隐患整改情况和生产过程中的动态隐患,并做好记录。(10分)查看安全检查台帐,发现未做的1次扣2分 坚持“三必谈”制度(5分) 查看班长日志,发现未做扣1-5分 劳动纪律执行,文明生产执行情况(5分) 现场检查违规的,发现1次扣1分 4 安全教育培训与文化建设(25) 班组人员岗位技能,安全知识等掌握情况。(5分) 对岗位技能,安全知识不掌握的,扣2分 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5分) 未开展教育培训的,扣5分,未开展应急演练的扣2分 特种作业岗位必须持证上岗。(5分) 未做到的,扣5分 安康杯,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开展情况(5分)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标准版)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标准版) Enterprises should establish and improve various safety production rules and regula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national safety produ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39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标准版) “安全标准化班组”考核内容及评分办法 项目 工作目标 考核内容 标准分值 不符合项目 自测分值 一、班组安全管理组织(140) (一)企业班组体系健全(15分) 1、以正式文件印发安全管理机构和班组安全建设组织体系。 5

2、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绘制或装框上墙。 5 3、班组必须设立“一长一员”(即班组长、安全员),明确“一长一员”的安全职责。 5 (二)班组安全责任全面落实(65分) 1、建立健全车间、班组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0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成文件留存归档,并上墙接受监督。 15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班组长做出安全生产承诺书,企业和班组的承诺率达到100%。 15 4、建立班组安全互保制度,以图表或文字形式明确互保对象。 10 5、制定班组安全管理考核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量化班组(岗

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15 (三)班组安全建设活动正常开展(25分) 1、班组有详细的班组安全建设推进方案。 5 2、落实班组全员安全责任,班组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10 3、班组每周对岗位的安全隐患、险情和事故进行考核和通报,做到月有考核,季有初评,年有总结。 10 (四)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35分) 1、设立班组长津贴,实行经济责任与岗位安全责任对应的分配机制,班组长工资待遇应高于其所在班组的平均工资,并按时发放。 15 2、落实班组安全生产权利,明确班组长的安全生产决策权、组

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细则.doc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为做好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建立完善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适用于《盐城碧桂园珺悦府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2、?自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DB11/383-2003 3、工作流程 ? 安全生产标准化采用PDCA循环模式,即P(计划)、D (实施)、C (检查)、A(改进)? 计划与目标 ? --- 执行与实施 ?? --- 检查与自评 ? ---- 改进与完善 4、领导小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技术经理、外施队长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 5、自评组职责:负责编制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 编制自评检查表,按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项目经理批准。负责对自评 报告结果监督落实跟踪验证

6、自评内容:自评每月进行一次,每年将安全标准化进行情况进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报自评小组。 7、自评方式: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8、自评后:自评组审阅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核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展开不符合项的 治理。 9、改进与完善:对需整改的问题,有评价小组下发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到责任部门,限期治理,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若受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小组应向项目经理反映情况。 10、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由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 / 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11、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由安全办归档。 南通二建盐城碧桂园珺悦府项目部 2018-1-15

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评级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矿井、洗煤厂、中岭公司、格目底公司、建业公司、顶拉公司: 《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考核评级实施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 (季度)安全质量标 准化验收考核评级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煤矿安全长效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标准 1、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检查、验收执行黔安监管煤矿字〔2009〕244号《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 2、选煤厂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级办法,按水矿发〔2006〕481号文《选煤厂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修订版)执行。 3、矿山救护队的矿山救护质量考核标准及评级办法,按水矿发〔2006〕485号文《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质量考核标准》(修订版)执行。 4、建业公司矿建专业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及奖罚办法自行制定,奖罚办法依照三类矿井制定(但不执行单项奖罚),其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

5、生产矿井文明生产评分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按水矿发〔2006〕283号文件执行。 6、机械制造分公司、汪家寨矸石电厂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按集团下发的考核办法执行。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组织机构: 1、公司设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倪德飞 副组长:阎昭铸、蔡毅、张思明 成员:黎开勋、杨建、田景刚、徐建钢、徐思曼、徐廷奎、陈中跃、龙战元、邓锋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和文明生产等级的最终审查、评定、确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徐建钢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专业组,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和部室人员组成: (1)采掘、地质测量、防治水、调度指挥专业组 组长:阎昭铸 副组长:黎开勋、田景刚、徐廷奎 成员:生产管理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采煤、掘进、地质测量、防治水、调度指挥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和初步评定工作及机械

(完整版)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为做好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建立完善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制定本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适用于《建工路桥北花园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2、自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 3工作流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采用PDCA 循环模式,即P(计划)、D (实施)、C (检查)、A(改进) → 4、领导小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经理、技术经理、外施队长和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小组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 5、自评组职责:负责编制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编制自评检查表,按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项目经理批准。负责对自评报告结果监督落实跟踪验证。 6:自评内容:自评每月进行一次。每年将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编制自评报告,报自评小组。

7、自评方式:自评人员根据计划进行自评,通过面谈、提问、查阅文件、现场查看、测试等方式收集客观证据,并记录自评结果。 8、自评后,自评组审阅所有自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开列不符合项,通知被审核部门,以使不符合项得到确认,并有针对性展开不符合项的治理。 9、改进与完善:对需整改的问题,有评价小组下发不符合项整改通知单到责任部门,限期治理,评价小组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验证。若受审部门未实施纠正措施,自评组应向项目经理反映情况。 10、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应有自评组长编写,对自评/考核情况进行总结。 11、自评计划、自评检查、自评报告、不符合项报告由安环处归档。 北京建工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北花园项目部) 2015年11月

轻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轻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撰写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指导山东省轻工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和基 础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 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全省轻工业各类相关企业。 三、全省轻工业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应当按照全省轻工业 企业各分类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采用资料核对、抽查考 核和现场查证的方法进行。 其中: 基础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核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 人数的10%; 设备设施安全考评部分,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H)比例抽样; 1、H10,抽100%。 2、10<H100,抽10台。 3、100<H<500,抽10%。 4、500H1000,抽50台。 5、H>1000,抽5%。 四、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以1000分为满分。 被考核企业的得分计算方法: 各项目实得分之和[1000(1000-各空项分之和)]

项目实得分:抽样台数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项目的得分;如 三台同样设备A、B、C三台设备,分别得分5分、7分、6分。该项目 总得分为:(5+7+6)/3=6分。 否决项不符合,则该台设备不得分。 注:食品加工企业每条项得分按企业安全标准化汇总表所占分值 计算。即:汇总表所占分值(检查得分100)=实际得分 五、安全标准化企业分为二个等级 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800分; 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得分不少于650分; 各空项分之和超过300分的,不得评为省级安全标准化企业。 六、考核评级的程序: 1、按照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企业成立由主要负 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工会参加的考评小组进行自评。 2、企业自评后,形成自评报告向承担安全标准化复评任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复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 3、复评机构收到企业的复评申请后,应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考核评级标准的要求进行复评,向企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 复评报告。符合相应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标准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核准;不符合的,由企业按照复评报告的要求进行整改。 4、安全标准化企业实行分级核准制。市级由复评机构报市级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省级由复评机构报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审核同意后,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向企业颁发相应的证书和牌匾,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安全标准化自评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标准化自评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677-23 安全标准化自评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a1.0目的 为了验证安全管理活动是否符合要求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使安标工作得到持续有效实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安标工作的自评。 3.0职责 3.1安全环保科长负责年度内部安标工作自评策划,协调内部安标工作自评活动,将自评结论向总经理汇报。 3.2自评组负责内部安标工作自评的实施; 3.3被审部门配合自评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纠正预防措施活动; 3.4承担具体内部安标工作自评工作的自评员,

对被审部门的纠正预防措施活动进行跟踪自评; 3.5自评组组长编制自评报告,对自评结果和结论负责; 4.0工作流程 4.1自评计划 每年的年初安全环保科长编制内部安标工作自评年度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每年的内部安标工作自评范围至少应覆盖安标工作所有部门。根据体系运行情况,可针对的增加自评频次。 4.2成立自评组 安全环保科长指定(或兼任)自评组长,组成自评组。自评组成员应具备资格,本公司自评员由总经理聘任,自评时参加自评工作,亦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自评员需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格,其承担的自评工作应与平时担任工作无直接关系。 4.3自评准备

2017版安全生产标准化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征求意见稿)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证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依法开采; 2.正常连续生产(连续停产不超过3个月); 3.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5.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体系,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比及奖惩制度(办法),按规定正常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查考评工作。 二、等级设定和评定程序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三级是煤矿组织生产所应达到的最低标准。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现场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标准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使煤矿达到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有保障,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的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并提高安 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井工煤矿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3)通风。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4部分“通风”的规定。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规定。 (5)采煤。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6部分“采煤”的规定。 (6)掘进。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7部分“掘进”的规定。 (7)机电。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8部分“机电”的规定。 (8)运输。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9部分“运输”的规定。 (9)职业卫生。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0部分“职业卫生”的规定。 (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 的规定。 (11)调度。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2部分“调度”的规定。 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分乘以权重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1。 表1-1 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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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实施 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等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企业。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督指导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自治区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可以委托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第六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单位等组成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及《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导则》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并填写《工程项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自 评 管 理 制 度 中标集团印制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自评依据 4.……………工作流程 5.……………领导小组 6.……………职责分工 7.……………自评内容 8.……………自评方式 9.……………改进完善 10.……………自评报告

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标集团总包建设有限公司内部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 3.自评依据 3.1 企业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进行自评结果 3.2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指南》 4.工作流程 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采取PDCA循环模式,即Plan(计划)、Do(执行)、Check(检查)和Adjust(调整)。 5.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自评小组 组长:公司主管领导 副组长:安全主管 成员: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内审员 6.职责分工 6.1 自评小组职责 6.1.1 负责编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计划(可结合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 6.1.2 负责编制自评检查表,按预定计划开展自评工作。 6.1.3 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在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6.1.4 负责对自评结果的监督落实及跟踪验证。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 文档

南中轴路微循环道路改造工程(北纬路至南纬路段道路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 理体系,改进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 采取纠正措施,使安全标准化得到持续有效的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南中轴路微循环道路改造工程(北纬路至南纬路段 道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 3.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依据: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应依据《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 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填写《工 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文)。 4.工作流程 策划计划实施纠正措施验证 5.领导小组 5.1.2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安全经理生产经理 成员:项目管理人员

6.职责分工 6.1项目级自评小组职责 6.2配合公司级自评工作 6.3负责编制、实施本工程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进行); 6.4对自评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报公司级自评小组; 6.5负责对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级自评和公司级自评中涉及本工程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 7.自评内容 7.1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每月应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北京市地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填写《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表》。 7.2每年12月上旬,各部门将本部门安全标准化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评,编制年度自评报告报公司级自评小组,自评报告可结合工作总结进行。 7.4自评的依据主要有: 7.4.1各种安全生产考核记录 7.4.2安全标准化的各种培训及安全活动的实施情况 7.4.3本年度各种检查情况 7.4.4隐患整改情况

安全标准化考评细则模板

一、考评试题编写说明 以《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13- ) 为蓝本, 编写本考评试题, 其目的和作用是: 1、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手册编制的依据和比照; 2、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自评和考评的演练内容; 3、作为企业安全标准化培训教育的手段和记录。 二、考评试题正文 1、负责人与职责( 100) 1.1负责人( 20) 01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 扣2) 02安全生产责任制中, 主要负责人职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扣2) 03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安全生产法》对于职责的要求? ( 扣2) 04主要负责人是否清楚其职责? ( 扣100) 05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责任制? ( 扣2) 06主要负责人是否作出文件化的安全承诺? ( 扣2) 07公布的安全承诺是否达到如期效果? ( 扣2) 08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表率作用是否被从业人员认可? ( 扣2) 09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彻底贯彻”五同时”原则? ( 扣2) 10人、财、物、技、方等方面的投入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 每项扣2) 11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有无安全标准化工作记录? ( 扣2) 12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否按照本规范( 手册) 要求实施( 四全管理) ? 是否有值班记录( 厂、车间) ? ( 扣5) 13员工是否了解安全标准化及其安全职责? ( 每人次扣2) 14安全标准化管理是否涵盖所有区域和活动? ( 每项扣2) 15主要负责人是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 ( 每项扣2)

1.2方针目标( 10) 16有否制订文件化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战略、年度) ? ( 扣2) 安全生产目标是否具体合理? ( 扣1) 17从业人员是否清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 每人次扣2) 是否采取专栏、报纸、卡片、电视、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告? ( 扣1) 18企业、部门、基层有否安全目标责任书文本? ( 扣2, 缺1扣1) 部门、基层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有否针对性, 有否考核内容? ( 缺1扣1) 19企业、部门、基层单位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 公司无, 扣10分; 其它扣2, 缺1扣1) 是否按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 ( 扣2, 漏1扣1) 1.3机构设置( 30) 20企业是否建立( 或虚设) 安全生产委员会( 或领导小组) ? ( 扣2) 21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是否有工会代表、安管人员代表? ( 缺1扣1) 22有否安全生产委员会章程( 制度) ? ( 扣1)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否定期召开会议并有会议记录? ( 扣2) 23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或是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扣100) 24是否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 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 扣2) 25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 扣10) 网络是否健全? ( 不符合每项扣2) 1.4职责( 30) 26是否制定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各级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 每漏1扣2) 27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是否遗漏? ( 每漏1扣2) 是否明确从业人员职责? ( 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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