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实施办法
员工持股奖励计划实施方案(改标准)

员工持股奖励计划实施方案(改标准)
介绍
本文档旨在概述公司员工持股奖励计划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
对该计划的标准做出的改变。
本计划的目的是通过让员工持有公司
股票来激励和奖励他们的表现,并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改标准
1. 股票奖励数量
根据新的改标准,每位员工将获得的股票奖励数量将有所增加。
具体的股票奖励数量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程度进行评估,并由
公司管理层作出最终决定。
2. 股票奖励条件
为了获得股票奖励,员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
- 达到公司设定的绩效标准。
3. 股票奖励期限
新的改标准下,股票奖励的解禁期限将有所缩短。
员工将在获
取股票奖励后的一定期限内解禁,以便更快地享受股票的增值收益。
4. 股票奖励限制
为了确保员工对公司有长期的承诺和利益,新的改标准下将引
入股票奖励的限制措施。
员工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无法出售他们获得
的股票,以保持他们的持股稳定。
5. 履行规定
公司将制定详细的员工持股奖励计划的履行规定,以确保其顺
利执行并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结论
通过对员工持股奖励计划的改标准,我们旨在提高员工的参与
度和激励他们对公司的忠诚度。
这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并为员工提供更多的经济回报。
我们相信这些改变将对公司和
员工都带来积极的影响。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是指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实施和监督进行规范的暂行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在中国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的公司。
根据该办法,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具体的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员工持股计划的设计:上市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员工持股计划,并将计划内容告知员工,包括计划目的、条件、期限等。
2. 资金来源: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可以是公司自有资金、募集资金或者其他途径,不得使用非法渠道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资金。
3. 持股限制: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持股限制,防止利益团结和个别员工的过分集中持股。
4. 激励机制:员工持股计划应设置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绩效水平和增加公司价值。
5. 监督与公开: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公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确保计划公开透明。
6. 退出机制:员工持股计划应设置合理的退出机制,使员工在合理的期限内能够转让股份或者退出计划。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促进了员工与公司利益的对齐,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推动
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该办法还对激励机制、持股限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保障了员工和公司的权益。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充分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公司股票:(一)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二级市场购买;(三)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四)股东自愿赠与;(五)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可以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八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第九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少于 12 个月。
第十条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 6 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应当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将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明确管理的决策程序和管理机构。
第十三条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资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资产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第十五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第十六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六)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八)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九)其他重要事项。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营绩效,公司特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工等。
三、持股方式。
员工持股计划采取股票期权和股票激励两种方式。
股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员工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股票激励是指公司直接以股份形式奖励给员工。
四、持股对象。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为全体员工,但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等。
五、持股期限。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为一定的年限,具体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职务等因素确定。
六、激励机制。
公司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行权、额外奖励等。
七、退出机制。
员工持股计划的退出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离职、退休、公司业绩不佳等情况。
员工在退出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放弃持股或按照规定的程序转让持股。
八、风险提示。
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公司业绩风险等。
公司将在计划实施前向员工进行风险提示,并提供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九、监督管理。
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等,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平、公正、合法。
十、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的,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即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2012-08-05 16:43:34 来源: 证监会网站有0人参与(1)附件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本办法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加入、风险合理分散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持股计划应公平、公正,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兼顾股东、员工、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
第五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第八条每年度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最近12个月公司应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且数额不得高于其现金薪酬总额的30%。
员工用于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得高于其家庭金融资产的1/3。
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如实向公司说明其家庭金融资产情况,公司应当向员工充分揭示风险并根据员工资产情况核定其应获股份权益的具体数额上限。
第九条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在其存续期间可以约定按照年、季、月的时间间隔定期实施,也可以不定期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推动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包括计划的
设立、实施、行使、转让等各个环节。
三、计划设立。
1.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确定计划的总体框
架和具体实施方案。
2. 计划设立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四、计划实施。
1.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确定参与计划的员工范围、持股比例、持股方式等具体细则。
2.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定期向员工公布计划的进展情况,保障员工知情权。
五、持股行使。
1. 员工持股计划行使期限为确定期限内,员工有权选择行使持股权。
2. 员工行使持股权时,需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行使过程合法合规。
六、持股转让。
1.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有权选择是否转让持股权。
2. 转让持股权需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且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七、奖惩措施。
1. 对于积极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员工,
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
2. 对于违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
1.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对本管理办法进行
解释和修改。
2.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希望全体员工遵守并配合执行,共同推动公司发展,实现共赢。
国企员工持股实施方案

国企员工持股实施方案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员工持股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员工持股是指企业员工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或者其他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这种方式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对于国企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国企员工持股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国企员工持股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员工持股的对象范围。
在确定员工持股的对象范围时,应该考虑员工的工作年限、岗位等因素,以保证员工持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员工持股的数量限制,避免因为持股过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不稳定。
其次,国企员工持股实施方案需要明确员工持股的方式和条件。
员工持股的方式可以包括购买公司股票、配股、员工持股计划等多种形式,而持股的条件可以包括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等。
这些条件的设定应该既能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又要考虑到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稳定。
另外,国企员工持股实施方案还需要明确员工持股的退出机制。
员工持股并非一劳永逸,员工可能因为各种原因选择退出持股,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退出机制,保障员工的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对企业的影响。
此外,国企员工持股实施方案还需要明确员工持股的激励政策。
员工持股的初衷是为了激励员工,因此激励政策的设计至关重要。
可以通过股权分红、股票期权等方式,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从而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最后,国企员工持股实施方案需要明确监督和管理机制。
员工持股涉及到公司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的调整,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保障员工持股的实施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要防范潜在的风险。
综上所述,国企员工持股实施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员工持股的对象范围、持股方式和条件、退出机制、激励政策以及监督和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这些方案,才能有效激励员工,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希望各国企能够充分认识到员工持股的重要性,积极推动这项制度的落地实施,为国企改革注入新的活力。
员工持股激励方案

金色雨林员工持股激励方案(试行)目录第一…………………………………………………………………….….目的第二……………………………………………………………………..…原则第三……………………………………………………………….….……激励对象及要求第四……………………………………………………………………..…持股形式第五…………………………………………………………………….…实施办法第六………………………………………….…………..…………….…持股期限第七…………………………………………………………………….…行权形式第八……………………………………………………………………….其他一、目的:1、为约束员工行为、提高企业凝聚力;2、完善校区薪酬考核体系;3、激励核心人才为校区创造长期价值并追求与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原则1、员工持股激励方案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个人长远利益与校区长远利益增长价值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收益延期支付。
三、激励对象及要求1、激励对象为对校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务主任、教师骨干及核心业务人员;2、公司全职员工,与校区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并在公司领取薪酬;3、符合校区《绩效考核制度》要求。
四、持股形式1、员工持股形式:出资购股+期权1.1出资购股:即在约定期开始以每股1元的原始股价格购买约定份额;1.2 期权:自约定持股份额起至约定期止,按当年利润额总计提,结合考核指标兑现。
五、实施办法1、出资持股1.1应参照校区年度财务报表中净利润数据及业绩目标考核达成率执行;1.2企业本年度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上年度净利润总额,取净利润总额的15%按业绩率分配到人。
2、期权行权2.1员工持股份额为校区资产总值上限15%;2.2按约定持股份价值的3倍或不低于银行存款利率标准的2倍溢价进行行权(兑现);2.3校区财务数据统计按年度计提分红,到期行权。
六、持股期限1、参与员工持股激励的员工需与校区签订持股协议;2、员工持股激励协议签订期限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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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计划考核实施办法
为保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增长,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现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责、权、利相一致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员工持股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骨干人员。
第二章考核组织管理机构
第四条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股权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副总经理级别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上一级直接主管及被考核对象的直接主管、人力资源部组成。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考核程序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2、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除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董事会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六条考核期间与次数
1、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行使股权前一会计年度。
2、考核次数
股权激励期间每年度一次。
第三章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结果运用与管理
第七条考评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
考评分为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个人工作绩效考核。
1、考评评价指标
(1)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为每会计年度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责任书规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及研发、生产、运维、团队管理等运营目标。
(2)激励对象个人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按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实施。
2、考评评价标准
(1)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评价标准
董事会每年下达的经营目标的考核目标值为标准。
股权激励成本应计入公司管理费用,并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若公司经营业绩指标达不到上述行权条件或激励对象在行权有效期内放弃行权,则该部分股权不予授予和行权。
(2)激励对象个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标准按公司考核办法实施。
公司经营业绩指标达到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按如下条件行权:
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60分的,则当年不得行权,当期激励份额作废。
若个人绩效考核考核得分在60≤考核得分<70,则个人只能行当年可行权的股权数量80%,不能行权部分自动作废,不再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个人绩效考核考核得分为70≤考核得分<80,则个人只能行当年可行权的股权数量90%,不能行权部分自动作废,不再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个人绩效考核考核得分为考核得分≥80,则个人可行当年可行权的股权数量100%。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反馈
1、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绩效
考核领导小组应当在考核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2、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与公司进行沟通。
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时,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其他骨干人员向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第九条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所有绩效考核记录作为保密资料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
归档保存。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考核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解释及生效
1、本办法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