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建筑工程采购合同要怎么签

建筑工程采购合同要怎么签

建筑工程采购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明确合同主体在签订建筑工程采购合同时,首先要明确合同的主体,即采购方和供应方。

采购方通常是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供应方则是提供建筑材料的供应商。

在合同中应详细填写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明确采购材料内容合同中应详细列出采购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等信息。

对于有特殊要求或标准的产品,应注明相关要求或标准。

同时,双方应对材料的价格、单价、总价等进行明确约定,如有变动,应重新协商确定。

三、明确供应期限供应期限是指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内将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供应期限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供应期限延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明确质量及验收标准乙方应确保所供应的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要求。

甲方有权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

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或修复,并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以及质量异议的处理方式。

五、明确价格及支付方式材料的价格以附件一所列单价为准。

如有变动,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

甲方应在材料到货后一定时间内将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六、明确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违反合同约定时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

七、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八、附件和补充协议合同中可以附上相关材料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样品等附件,以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参考。

同时,合同签订后,如有补充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时,双方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总之,在签订建筑工程采购合同时,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工程采购合同管理十大要点

工程采购合同管理十大要点

工程采购合同管理十大要点一、明确合同范围在签订工程采购合同时,首先要明确合同的范围,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内容等。

这有助于避免因合同范围不清晰而引发的纠纷。

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选择合格的供应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在选择供应商时,要充分了解其资质、信誉、技术实力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供应商具备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三、明确价格条款价格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工程的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以免因价格问题引发纠纷。

四、约定质量保证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合同中应约定质量保证措施,包括质量标准、验收标准、质量保修期等。

同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质保函或保证金。

五、明确交货期限交货期限是影响工程进度的重要因素。

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约定交货期限,并对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

六、约定变更和索赔条款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情况。

因此,合同中应约定变更和索赔条款,明确变更程序、费用调整方法以及索赔条件等。

七、约定保密和知识产权条款为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成果,合同中应约定保密和知识产权条款,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的保密义务和知识产权归属。

八、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

为避免争议扩大化,合同中应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九、明确合同终止和解除条件为保障双方权益,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如不可抗力、一方违约等。

同时,要对合同终止和解除后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

十、加强合同履约监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对供应商的履约监督,确保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施工。

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违约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材料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材料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材料采购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 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同应明确规定采购材料的种类、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

2. 选择正规供应商: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以确保材料质量和避免交易风险。

3. 确保材料符合国家标准:采购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4. 明确运输和保险责任:合同应明确约定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的承担,以及保险责任和保险费用的承担。

5. 确定支付方式和期限:合同应明确约定支付方式(如汇款、承兑汇票等)和支付期限,以避免支付纠纷。

6. 约定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以确保合同履行。

7. 保留样品: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共同确认材料样品,
并保留样品以备质量争议时参考。

8. 定期检查和验收:采购方应定期对采购的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材料符合合同要求。

9. 保密条款: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材料采购合同,双方应约定保密条款,以保护双方利益。

10. 法律和争议解决:合同应明确约定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解决途径。

采购合同风险防范

采购合同风险防范

采购合同风险防范采购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文件,用于约定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当充分考虑和评估合同可能涉及的风险,并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以保护自身利益。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采购合同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防范建议。

一、价格波动风险在采购合同中,价格通常是一个重要的约定事项。

然而,市场行情波动可能导致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合同的履行成本。

为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1. 确定固定价格: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价格,双方约定不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这样可以确保采购方不会因为价格上涨而承担额外成本。

当然,为确保供应方的利益,固定价格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溢价。

2. 签订指数价格合同:指数价格合同是根据某个行业指数的变化来调整价格的合同。

这样,当市场价格波动时,合同中的价格也会相应调整,可以减轻一定程度上的风险。

3. 灵活变通:如果价格波动可能较大,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价格的浮动范围,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例如,约定价格上涨不超过某个百分比,或者限定价格下跌不低于某个百分比,从而保持双方利益的平衡。

二、质量风险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质量是非常关键的,产品质量的不符合可能导致合同履行的困难甚至纠纷。

为减少质量风险,可以考虑以下几点:1. 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证书等: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方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样品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以充分了解产品的质量水平,并确保其符合采购需求。

2. 约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包括外观、性能、可靠性等指标,确保产品符合采购方的要求。

3. 预付款和验货:在采购大额产品或与供应商信誉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分批付款的方式,并设置验货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后再支付尾款。

三、交货期延误风险交货期是采购合同中一个关键的约定,供应商未按时交货可能导致生产计划受阻、运营延误等问题。

为减少交货期延误风险,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紧密沟通和预估:在签订合同时,与供应商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生产能力、交货周期等情况,预估可能出现的交货期延误风险。

采购合同签订的风险把控3篇

采购合同签订的风险把控3篇

采购合同签订的风险把控3篇篇1采购合同签订是企业日常运营中极为重要的一环,通过采购合同的签订,企业能够确保所需物资和服务的供应。

然而,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如果不加以把控,可能会对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因此,本文将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三个方面来介绍采购合同签订的风险把控措施。

一、风险识别1. 合同标的不清晰: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确保合同标的明确,包括物资、服务、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

如果合同标的不清晰,可能导致供需双方对合同内容理解不一致,最终引发纠纷。

2. 合同条款漏洞:合同条款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合同条款存在漏洞或不完善,可能会给一方带来损失。

因此,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审阅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3. 供应商资质不合格: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是确保采购合同顺利执行的关键。

如果供应商资质不合格,可能导致物资质量不达标,影响企业生产运营。

二、风险评估1. 合同履行风险评估: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供应商信用状况、物资质量控制、交付周期等。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 法律风险评估:采购合同涉及到法律问题,必须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

例如,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如何解决等。

通过法律风险评估,可以避免合同纠纷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风险控制1. 规范合同管理:在签订合同后,要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执行的流程和责任,确保合同按照约定履行。

定期对合同进行跟踪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2. 风险分担和对策制定: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合理分担风险。

同时,制定相应的风险对策,以备不时之需。

3. 加强沟通与协调:签订采购合同是双方互相合作的过程,双方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共同推动合同的顺利执行。

综上所述,采购合同签订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其中存在着各种潜在的风险。

采购合同签订的风险把控6篇

采购合同签订的风险把控6篇

采购合同签订的风险把控6篇篇1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采购合同则更是企业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采购合同的签订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运作,因此合同签订的风险把控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采购合同签订的风险点分析和对策制定两个方面展开讨论,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

一、采购合同签订的风险点分析1. 不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很多企业可能对合同条款没有充分了解,导致将来发生争议时难以维护自身利益。

比如在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约定不清晰,都有可能造成双方在履行过程中产生分歧。

2. 合同履行风险有些供应商可能在签订合同后无法按时交货或是货物质量不合格,这就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的影响。

因此,企业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其有足够的实力和信誉度来履行合同义务。

3. 法律风险采购合同中的法律条款可能涉及到法律风险,比如知识产权、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约定。

企业需要在签订合同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条款不清晰或不合法而引发纠纷。

二、采购合同签订的风险把控对策1. 加强对合同条款的审查在签订合同前,企业应该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各项约定明确、合理、合法。

如有必要,可以请律师对合同进行专业审查,以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

2. 做好供应商评估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要慎重,不能只看价格和产品质量,还需要考虑其信誉度、售后服务等因素。

可以通过参考其过往业绩、客户评价等方式来评估供应商的实力和信誉度。

3. 准备应对风险的方案在签订合同前,企业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对策方案,如货物质量不合格时的退货流程、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时的备货计划等。

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才能在发生问题时迅速应对,避免损失扩大。

4. 建立合同管理机制企业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包括合同签订、履行、监督等各个环节。

只有通过严格的管理,才能有效降低合同签订的风险,保障企业的利益。

综上所述,采购合同签订是企业经营中的重要环节,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材料采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材料采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材料采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材料采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是企业进行采购活动时必须重视的方面之一。

以下是针对材料采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的一些措施和建议。

1. 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审查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条款明确,合理且符合双方利益。

- 保持谨慎态度:不要冲动签署合同,应与对方协商磋商,尽量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 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前,应咨询律师或法务部门的意见,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供应商绩效评估: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交货期符合合同要求。

- 进口材料的风险防范:对进口材料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合同品质符合要求,以避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 监控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密切监控供应商的生产和供货能力,确保供应商能按时交付所需的材料。

- 履约风险的防范:建立合同履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合同履行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 合同变更管理:变更合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合同变更导致的纠纷或争议。

3. 合同争议解决阶段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合同中应明确纠纷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如调解、仲裁或法院诉讼等,以便在争议发生时能够迅速解决。

- 保留相关证据:相关争议发生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交货凭证等,以便在争议解决时提供证据支持。

- 法律援助:在合同纠纷争议解决阶段,如有需要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材料采购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与控制需要企业全面思考和预防。

通过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行监督和控制,以及与供应商的沟通协调,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合同管理的风险,保证企业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采购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采购合同的风险及防范

采购合同的风险及防范采购合同的风险及防范引言采购合同是企业在进行采购活动时使用的重要工具,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采购方和供应方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针对采购合同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适当的防范措施,以帮助企业降低采购合同风险。

1. 欺诈风险在采购合同中,供应商有可能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以获取更好的合同条件或实施欺诈行为。

为了防范欺诈风险,采购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仔细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度,包括历史交易记录、客户评价等;与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了解市场行情和价格水平,避免过分依赖单一供应商;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的处罚措施;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监控和验证,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2. 质量风险采购的产品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而供应商可能存在虚假宣传、偷工减料等问题,给采购方带来质量风险。

为了降低质量风险,采购方可以考虑以下方法: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检报告和相关认证文件,如ISO认证等;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产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并约定供应商在产品质量不达标时的补救措施和追责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的质量监督和抽样检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解决质量问题,提高产品质量。

3. 价格风险采购合同中的价格是双方达成的关键议题之一,但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和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发生波动。

为了管理价格风险,采购方可以考虑以下方法: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价格的调整机制,如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或固定一段时间内的价格;关注相关市场行情和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及时与供应商协商调整合同价格;多寻求报价,与多家供应商开展谈判,优化采购成本;在合同中增加价格保护条款,如向供应商采购一定数量或金额后享受固定价格优惠。

4. 交货风险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可能给采购方的生产计划和客户交付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交货风险需要得到有效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YB-HT-19522020签订采购合同注意Precautions for signing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编订:Yunbo Design2020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

如果合同主体不合格,那么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

在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认真搞好主体审查,看对方有没有资格做这笔交易。

看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

如果他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

一般来说,重要谈判、签约人应是董事长或总经理或企业法人,但是,对于具体的业务谈判,出面签约的可能是某业务人员或推销员等,这时候,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

如了解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常见的有授权书、委托书等,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

审查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一定要一丝不苟,切不可草率行事。

对签约的另一方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具体情况是十分必要的。

另外,不能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有时候,名片头衔很大,实际上却是空的。

此外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

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2.起草合同文本。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一般来讲,文本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

因为口头上商议的东西要形成文字,还需要一个过程。

有时候,仅仅是因为一字之差,意思就有很大区别。

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并安排条款的程序或解释有关条款。

所以,在谈判中,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并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

起草合同文本还需要做许多工作,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计划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及乙方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而且还要全面而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所提出的条款。

搞清楚在哪些条款上不能让步,在哪些条款上可作适当的让步,以及让步多少等等。

这样,双方就拟定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的谈判时,就掌握了主动权。

3.合同必须有严密的条款。

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合同太笼统了也不利于合同的履行、例如我国北方某企业向南方某公司购买了一批奔腾机芯的电脑,注明原机主要部件须为进口产品,而南方电脑公司提供的机器除机芯为进口产品外,其它部件均系国内组装产品。

因为原合同用语“主要部件”表意含糊不确切,导致了本想购买一批进口主机的北方企业买了一批国内组装产品。

(1)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

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标准的,按照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专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如果有其它方面的问题必须写明。

例如,北京有一个单位与一家蔬菜公司签订的合同只有7个字:“大白菜20万斤。

”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白菜损失了一大部分。

在双方交涉过程中,因购货方没有明确质量标准,只能自食苦果了。

签订合同时,对于双方在买卖过程中所牵连到的商品,它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

若国家统一了名称的用国家统一的名称,若没有国家统一名称的谈判双方应该统一名称,必要时还要留存样品。

因为有时候一物异称,异物同称的现象是很普遍存在的。

(2)签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3)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

在现实中许多合同只规定了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

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

尤其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这样自然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

另外,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规定了双方各自的责任、义务,但却写得十分含糊笼统。

这样,即使一方违约,也无法追究违约者的责任。

由于权利和义务是密切相关的,规定了双方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也是对签定合同双方的权利的保障,否则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若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通过双方协议仍不能明确的,受损害方根据违约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保修、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不合格的,在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由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合同不明确如何处理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理想的合同应该是条款明确具体,以便于履行。

但在现实中,一方是口头合同的大量存在,另一方面有些书面合同由于种种原因致使某些条款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给合同的履行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那么,如果遇到合同不明确的情况时该怎么办呢新《合同法》第61条明确规定对于合同不明确的情况,应当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依照合同其他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用第61条的办法在实践中可能会有一定随意性,也就是标准有点“软”,如果依此不能明确有关条款的含义,那就要来“硬”的,即用《合同法》第62条来解决。

第62条是针对那些常见的条款和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等约定得欠缺或不明确所提供的一个法定硬标准,是确定当事人义务的法定依据。

根据这条规定:一是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没有这些标准的,按产品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现在我国大多数产品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当事人对产品的质量有特别的要求,要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有些产品确实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按产品通常标准来确定,如我国以前对矿泉水没有统一标准,但若矿泉水连普通自来水都不如,那肯定是不符合矿泉水通常标准的。

所以,当出现质量约定不明时,供货方不要以此为自己不合格的产品来辩解,购货方也不必为没有标准而为难。

二是履行地点不明确时,按标的性质不同而定:接受货币在接受方,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方所在地。

履行地在法律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可以确定由谁负担,货物的所有权何时何处转移,货物灭失风险由谁承担等,在诉讼中,也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所以签订合同对履行地条款要特别注意。

三是履行期限不明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在这里特别提醒债权人要注意诉讼时效,关于随时履行受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目前仍有争议,不过你在时效以内主张权利。

四是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履行费用是履行义务过程中各种附随发生的费用。

在合同中应该考虑各种费用的分担,如果没有约定,视为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以上着重介绍了各种条款不明的法定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据长期交易形成的规律确定下来的,不管对谁有利和无利,都得按这个规定去履行。

当然的办法是把合同订得明确一些。

三、合同生效期我们在订立合同时,经常看到这样一条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这类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订立就立即生效。

然而,在经济交往中,还有许多合同并非一订立就立即生效。

合同成立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合同成立是双方对合同条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

订立合同后合同何时生效,对于当事人主张权利履行义务至关重要。

因为只有合同生效后才能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一是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约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二是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

新《合同法》对合同的生效时间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总括起来可分为三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就是合同生效的时间。

二是法律、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比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办理权属登记,自办理登记手续后,转让抵押合同才能生效。

三是当事人的特别约定。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加条件,附加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即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某一条件,只有具备了此条件,该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

比如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赠与人被赠与人约定,当被赠与人结婚时将房屋赠与他。

那么“被赠与人结婚”就是此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

当具备了这一条件时,该赠与合同才生效。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生效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到期时生效。

在人寿保险合同中,双方约定在缴费满了3个月,合同生效。

3个月缴费期满,即为期限到期,合同始得生效。

另外,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一般而言,凡是依法成立的合同都是有效的合同。

不过,有些合同虽然成立了,但由于合同当事人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因,所以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这些合同有: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

那么什么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呢所谓效力待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效力需要由第三人来确定的合同,这类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它不完全具备合同生效的条件,因而其效力尚处于不确定的状态,须经第三人的同意才能确定是否有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同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自始就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效力不确定的合同,它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

有效、无效都取决于第三人是否追认。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三种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于还不具备完全的缔约能力。

所以其民事活动一般需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如一个12岁的小学生将家里价值100元的“爱华”单放机拿到一家玩具店换回一套价值400元的变形金刚玩具,那么这个以物换物的交易是否有效呢这就取决于孩子的法定代表人家长的意思,如果孩子的家长认可,那么这就是一个有效合同;如果家长认为这样交换吃亏了,这个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这是典型的效力待定合同。

当然,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如果订立的是纯获得利益的或与其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孩子们之间相互送礼物等,就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便直接有效。

二是《合同法》规定的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这些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代理人是否追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