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安全、消防措施及其主要技术原则(投标专用)

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安全、消防措施及其主要技术原则(投标专用)
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安全、消防措施及其主要技术原则(投标专用)

劳动安全、工业卫生和安全、消防措施及其

主要技术原则

一、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泵站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包括:

1、城市污水中含有较丰富的有机质,在汇集、管道输送过程中,由于有机质的腐败,其中部分硫转化成硫化氢,至预处理构筑物中释放出来,如通风不良,硫化氢积聚,造成空气中硫化氢浓度过高,危害作业(巡检)人员的健康。

2、选择集水井、CASS反应池、消毒池等水池面积大,池水深,如不慎跌入水池会造成溺水事故,严重者会造成溺水者死亡。

3、生产运行中水泵等设备运行中产生较高的噪声。工人在高噪声环境中作业,会感到刺耳、烦躁、不舒服,长时间高噪声会导致听觉迟钝,甚至引起不同程度的耳聋。据资料介绍,噪声还会影响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

4、生产过程中有一些用电设备和电器线路、电器开关等,如防护不良或绝缘老化损坏,再遇上工人操作不当,会造成电击、触电事故,严重时会造成人员伤亡。

5、湿污泥在储存过程中发生厌氧消化,生成甲烷、硫化氢等易燃有毒气体,如不及时排除,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和引起硫化氢中毒的危险。

在污水处理厂内,污水和污泥中含有很多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和生物成分,如不加以足够的重视,会对操作工人的健康产生危害;污水处理设施上产生的雾气、水气等都能传播细菌和病毒。操作工人可能由于直接吸入气体或间接由沾到皮肤或衣服上的水滴而发生感染。在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时已经考虑相应措施,但是,更重要的是操作工人培养起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这样会大大减少细菌和病毒感染的机会。特别是在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环境操作时,如不加以足够的重视,甚至会发生伤亡事故。

除了对本厂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制订必要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外,考虑以下的劳动保护和安全措施:

(1)、总布置图符合安全要求。

(2)、设备正常运行时,工人在中央控制室内进行操作。但操作人员仍需每天巡检,在设计中尽量使巡视通道顺畅。水池楼梯布置合理,避免巡视通道的迂回曲折水池的上下频繁。(3)、抗震

本工程的建、构筑物抗震设计均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有关要求进行。

(4)、抗洪

设计中为了防止内涝,及时排出雨水,避免积水毁坏设备、厂房,在厂区内设有场地雨水排除系统。

(5)、防雷

设计已采用避雷或防雷措施。

(6)、防暑

为防范暑热,采取以下防暑降温措施:在生产厂房采取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等通风换气措施,部分建筑设置空调系统。

(7)、电力供应是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生命线,供电及电力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才能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电气设计采取有关安全措施。

(8)、各处理构筑物走道和临空天桥均设置保护栏杆,其走道宽度、栏杆高度和强度均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

(9)、在生产有毒气体的工程,设置H2S测定仪、报警仪和通风系统,并配备防毒面具。(10)、对于较深的水池,检修时,需对水池进行换气,满足劳动保护的换气要求,然后才可进行操作检修。

(11)、对于一些密封结构,通风条件差的场所,采取机械通风。

(12)、厂内配置救生衣、救生圈、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防护用品。

(13)、厂内设置一定电缆沟,将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敷设于内。其他厂区管道、闸阀均需考虑阀门井或采用操作杆接至地面,以便操作。

(14)、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须设置专用仓库,专人保管,并满足劳动保护规定。(15)、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及防护均须满足电器设备有关安全规定,留有足够的安全标准距离。

(16)、水泵、电机等易产生噪音的设备需设置隔振垫以减少噪声。

(17)、机构设备的危险部分,如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等必须安装防护装置。

(18)、须设置适当的生产辅助设施,并注意保护完好和清洁卫生。

另外,为了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污水处理厂的管道、设计和日常维护可按《城市污水处理厂管道和设备色标》规定进行涂色。

(1)、污水处理厂管道识别色:

管道名称颜色

污水管道宝绿色(BG03)

污泥管道棕黄色(YR06)

自来水管道淡绿色(G02)

氯气管道淡棕色(YR01)

(2)、污水处理厂管道保护色

管道名称颜色

污水管道黑色

污泥管道黑色

自来水管道海灰色(B05)

氯气管道草绿色(GY04)

(3)、污水处理厂安全色

设施名称颜色

污水处理构筑物护栏黄黑色间隔条纹

污泥处理构筑物护栏红白色间隔条纹

构筑物扶梯黄黑色间隔条纹

构筑物走道板黄黑色间隔条纹

消防水管道及消火栓红色

二、消防

本工程在正常生产情况下,一般不易发生火灾,只有在操作失误、违反规程、管理不当及其它非常生产情况或意外事故状态下,才可能由各种因素导致火灾发生。因此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或减少火灾发生造成的损失,根据“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本工程在设计上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1)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

污水处理厂内道路呈环形布置,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主要道路宽4m,次要道路宽3m,均与外部道路相连,转弯半径满足消防车对道路的要求。

厂区设有室外消火栓。沿污水处理厂道路主干道设室外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米。

2)建筑

污水处理厂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给水、采暖通风、空调及电力设备的选型和保护等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本工程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均严格按规定进行。

根据建筑物特性、建筑面积、消防系统设置情况等因素,结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建筑物内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如MCC控制室各应配置2个灭火等级3A的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1组),中间提升泵房上部应配置3个灭火等级3A 的手提式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1组)等。

灭火器设置一经审查通过后,任何人不得无故更改或减少所配灭火器的种类、规格及数量,并应定期检查维护、更换灭火器,保证其有效的灭火功能。

3)电气

建、构筑物的设计均根据其不同的防雷级别按防雷规范设置相应的避雷装置,防止雷击引起的火灾。

电气系统具备短路、过负荷、接地漏电等完备保护系统,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4)消防给水及消防设施

污水处理厂区设室外消火栓,并设置消防管网。

三、事故处理

污水处理厂预计可能发生的事故大约有如下几种情况:

(1)、电气遭雷击断电,此时污水处理厂无法运行,污水可从拟预留的事故岔道排放口排放。正常情况下应严格避免这类情况发生。

(2)、局部处理构筑物仪表或机械故障,本工程选用的方案为六组水池,因此局部故障可互为调节。

(3)、污水可超越CASS反应池等。

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

10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第十章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10.1 劳动安全卫生 10.1.1 设计标准和规范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遵守法规、安全为先”的设计指导思想,确保项目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本可研主要按下列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劳动安全与卫生设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2002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200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60号,2002年); 4、《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第3号令,1996年); 5、《有色冶金工厂安全技术规程》(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1987年6月); 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8、《有色金属冶炼厂电力设计规范》(YS5002-1996); 9、《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1992); 10、《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1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12、《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13、《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

14、《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1987); 1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16、《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GB8196-1987); 17、《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2008); 18、《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 1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2-2009); 20、《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 10.1.2 职业危险因素及其影响 本项目电解金属锰生产属湿法冶金过程,其工艺过程包括碳酸锰矿制粉、浸出化合、净化及电解等。硫磺制酸主要包括原料及熔硫工段、焚烧及转化工段、干吸工段、尾吸工段、成品工段。根据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的特点,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物理或化学变化,有如下因素可能造成职业危害: 1、原料破碎、磨粉过程、熔硫工段中会产生粉尘; 2、浸出过程有酸雾逸出,硫酸有泄露的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 3、电解槽存在漏电的可能; 4、电解金属锰生产的浸出化合、净化、电解和硫酸生产的焚烧及转化工段、干吸工段、尾吸工段、成品工段等过程的跑、冒、滴、漏,存在腐蚀和烧伤的危险; 5、熔硫工段、焚烧及转化工段、余热发电工段各设备均在较高的温度状态下工作,存在高温伤害的危险; 6、余热发电工段有余热锅炉,属于压力容器,存在爆炸的危险; 7、硫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三氧化硫以及电解金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编号:SY-AQ-0233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fire control room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的主管部门应按月制定工作人员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单位应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统一记录操作人员的考核情况。 四、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按时上岗,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

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八、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外线电话及火灾事故应急照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第十二章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第十二章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12.1劳动安全卫生执行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建设,坚持贯彻执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卫生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在选择技术方案时,采用国内成熟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自动化、机械化水平,减轻劳动强度,改善劳动环境。工艺、电气、仪表、土建等各专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12.1.1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5.1.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2002.11.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2011.12.31施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2011.12.1施行)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352号令(2002.5.12施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2002版)12.1.2采用的主要标准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1993)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T12801-2008)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1995) 《石油化工生产建筑设计规范》(SH3017-199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199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3097-200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40-1996)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化工设备基础设计规定》(HG/T20643-1998) 《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SH/T 3004-20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 《石油化工紧急停车及安全联锁系统设计导则》(SHB Z 06-199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1985)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标准》(HG/T23001-1992)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则》(GB4387-2008)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T4200-2008)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管理

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管理 1.1劳动法简述 我国政府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劳动法》对保障安全生产、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安全和健康、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做了强制规范,简述如下: 1、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规定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所谓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4、规定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既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又必须履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义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劳动部门的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6、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两项权利是: 1、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2、劳动者有在劳动中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7、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 道。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罚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 2、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4、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5、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流程,明确重要事项与责任目标,保障医院消防安全与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内容 2.1 库房消防管理 2.1.1 各级各类库房的消防工作必须由科室领导主抓并负责,专职专人管理,建立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并对新职工进行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1.2 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 1 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 2 米。易相互发生反应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醒目标明物品名称和灭火方法。 2.1.3 易自燃、易分解的物品,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严格控制温、湿度不超标准。物品入库应当有专人检查,禁带火种入库。对包装破损的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2.1.4 库房内不得堆放大量纸箱、被褥等易燃物品,不得存放汽油、酒精及化学物品。 2.1.5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绝对不许吸烟和使用电炉,库房内电线应穿管,不得使用超过 60W 以上的白炽灯并加装防爆罩,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火炉取暖。 2.1.6 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牌,库区内的消防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不得挪用。仓库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2.1.7 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精神麻醉物品要执行双人保管、双本帐册、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2.2 手术室消防管理2.2.1 手术室其火灾危险性主要与使用易燃易爆的麻醉剂有关,其吸入浓度大都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范围之内。必须落实如下防火防爆措施: 2.2.1.1 手术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备,排风不得再循环使用。 2.2.1.2 控制易燃物。操作要谨慎,绝对禁止任何火种。不得使用盆装酒精泡手消毒。易燃药品应随用随领,不得储存。其中氧化亚氮必须与其它可燃品分开存放。 2.2.2 应有静电消除措施。应采用特制的导电软管,铺设接地的铜板或金属网,用易燃性麻醉药的过程中,禁止使用电灼、电凝器、激光刀。凡需使用心电图、除颤器、内窥镜等带电器械,各项检查工作均应在手术前做好;手术室内非防爆型开关、插头,应在麻醉前插好,并需等手术完毕,乙醚蒸气排除干净后,方可切断或拔去插头;手术室内禁止使用电炉、酒精灯等明火,电源、动力系统的电源设备绝缘性能必须良好,防止短路产生火花。 2.3 氧气站消防管理2. 3.1 严格按规定使用电源。氧站周围架设高、低压电缆应大于安全距离。 2.3.2 做好避雷和防静电保护。 2.3.3 氧站工作区严禁烟火,杜绝明火。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进工作区。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基本概念介绍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基本概念介绍 在论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内容之前,先阐明有关我国与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是很有必要的。 (1).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实现劳逸结合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总称,统称为劳动保护。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通常把这种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称为职业安全卫生,而苏联、德国、奥地利、南斯拉夫和我国等则称之为劳动保护,名称虽然不同,工作内容大致相同,中认为是同一概念的两种不同命名。 从定义可以看出,劳动保护是保护从事劳动生产的劳动者,但是,劳动保护并不是指国家对劳动者所有方面的保护,而是专指对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伤亡和职业危害的保护,它不包括职工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保护,也不包括一般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实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解决他们在劳动中由于生理关系而引起的一些特殊问题。 劳动保护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由于劳动过程中(工具设备和

生产环境)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若不加以保护将会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例如,矿井作业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水、火灾害等事故;工厂生产可能发生机器绞碾、电击电伤、受压容器爆炸以及各种有毒草有害物质的危害等;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碰撞;交通运输可能发生车辆伤害和淹溺事故;农业生产可能发生机农业机械伤害、触电、农药和化肥中毒等等。所有这些,都会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甚至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生产过程中,还有一些因素(人及组织行为不当)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也有影响。如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强度过大,会造成过度疲劳,积劳成疾,并且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过于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的劳动,也会给他们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来消除这些因素,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2).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重伤口事故是指符合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百度文库汇总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和验收工作,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时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矿山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验收办法按已颁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实行国家监察,参加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已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同意; 2.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3.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效果进行了测定和评估; 4.对试车或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5.对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产岗位进行了检测,并建立了档案; 6.建立健全了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7.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在进行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还必须先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初步验收。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工程。

2.经劳动部门确认对职工安全和健康有较大危害因素的项目(工程。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前 20天向劳动部门申请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并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 (见劳字〔 1989〕 48号附件三,略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 (见附件。 第七条建设项目 (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内容和劳动部门审批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 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专题报告和验收审批表进行分析、复核; 2.劳动部门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岗位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进行效果分析和评估,还可根据需要委托法定检测单位进行复测; 3.经复核、检查、评估、复测已达到职业安全卫生要求的建设项目(工程 ,劳动部门签署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的结论性意见; 4.劳动部门就复核、检查、评估、复测中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整改完毕。 第八条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和《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1审查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运行情况和效果分析评价材料,并审查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岗位的检测数据; (2 审查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意见”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整改后的效果分析评价材料; (3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卫生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 为营造安全、卫生的办公环境,现制定《****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办公场所。 一、责任划分 各部门以所在办公区域划分卫生及安全责任区,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责任区划分为: 综合部负责:西南角玻璃间、东南角玻璃间、主任办公室对面办公隔断、靠窗南起第1-4办公隔断、库房、会议室、开水间及旁边玻璃间、财务室及对面办公室、消防通道。 资讯部负责:第5-7办公隔断、洽谈室和青年书屋、四楼图书馆。 商城部负责:第8、9办公隔断、更衣室。 运营部负责:第10办公隔断、北面两个玻璃间、三楼机房。 运营管理集团负责:一楼北面办公场所及二楼大厅中部4 个办公隔断。 二、卫生管理 1.公共卫生由保洁员每日清扫,每位职工应自觉维护办公环境的干净整洁。 过道及卫生间:地面干净无水渍,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便池、洗手池保持卫生,镜面清洁无水痕,垃圾桶及时清理。 公用设备:打印机、饮水机等公用设备附近不得存放个人物品,打印纸张及废纸须分类整齐存放。 会议室及洽谈室:使用过后须将桌面整理干净,座椅归位,

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 2.个人及部门负责区域卫生由职工负责整理干净。 保持桌面干净整洁,个人物品及文件资料整齐有序,堆砌高度低于办公桌隔板立面高度。 3.其他 禁止在办公区域内食用有浓烈气味的食品及零食。 三、安全管理 1.防盗方面 重要文件:做好重要资料保存工作,不得随意摆放保密文件及红头文件,以防泄密。 办公室钥匙、一楼门禁卡:由指定人员配备,不得转交他人使用。若丢失,须向综合部备案。 门窗:职工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负责区域窗户。 消防门:电商部办公区域内共有三处消防门,分别为办公区域内北面(靠近西北角)、东南角、西南角处。在非发生火灾等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开启消防门。值班人员需定时检查且在值班结束时确保消防门关闭。 2.安全方面 办公电脑:必须设有8位以上字母、数字及字符混合开机密码;浏览记录需要保持60-90天;内网安装Mcfee防毒软件;不能保存任何与工作无关的音频、视频、图片等文件;严禁“一机双网”;严禁传输涉密信息。 危险品:职工不得带违禁品、危险品、枪支、管制刀具等进入办公场所。

第十九章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第十九章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19.1编制依据及设计采用的标准规范 19.1.1 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防护的原则与要求 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我国一项重要政策,是工程建设和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化工工业的发展,该醒目的设计采用先进、合理、可靠的生产工艺,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范和规定,力求提高技术装备水平,降低原材料消耗,加强对三废的治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工人身体健康,保护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确保操作环境清洁,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人素质,做到文明安全生产。 19.1.2 国家及行业的规范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 号令(199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 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 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定》GB50057-94,2000 年版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 年版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动部发[1996]140 号《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19.2职业安全 19.2.1工业毒物 毒性是指某种毒物引起机体损伤的能力。毒性大小,一般以毒物引起实验动物某种毒性反应所需的剂量表示,所需的剂量越小,表示毒性越大。常用LD50 表示半致死量。毒性分级如表19-1 所示: 表19-1 毒性分级表 19.2.2 本项目主要物质危险性 (一)本项目主要物质有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和三甲基苯等,其危险性如下所述: (1)苯 无色透明液体。有芳香气味。具强折光性。易挥发。能与乙醇、乙醚、丙酮、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冰乙酸和油类任意混溶,微溶于水。燃烧时的火焰光亮而带黑烟。相对密度(d154)0.8787。熔点+5.5℃。沸点80.1℃。闪点(闭杯) -11.1℃。易燃。低毒,半数致死量(大鼠,经口) 3800mG/kG。有致癌可能性。密度比水小。 毒性作用:丁烯被认为是一种纯窒息剂,在高浓度下有麻醉作用,丁烯有一种愉快的气味,浓度达0.8~1.0mg/l,较长时间接触,会导致粘膜刺激,头痛、嗜睡、血压微升。一般情况,在低浓度下较长时间接触或在高浓度下相对短时间接触,对人的健康没有什么明显的危害。 急性毒性::口服-大鼠LD50: 930 毫克/公斤; 口服-小鼠LD50: 4700 毫克/ 公斤(溶剂苯) 急性中毒症状: 1)轻度中毒;病人感到头晕、头痛、眩晕、酩酊感、神志恍惚、步伐不稳, 有时可有嗜睡、手足麻木、视力模糊。消化系统症状可有恶心、呕吐等。粘膜有轻度刺激症状如流泪、咽痛或咳嗽等。轻度中毒病员,一般经脱离现场与及时对

劳动安全卫生试题

一、综合类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其含义是什么?答:《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答: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劳动部劳部办发[1994]289号通知,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除、限制或预防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生产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统一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哪些安全教育? 答:安全教育可以促使劳动者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其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自觉性,也是提高劳动者技术素质的一个组成部分。 安全教育根据有关法规内容主要包括: 1.对新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所谓“三级”,即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入厂教育即新工人到厂后由劳动工资或人事部门及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准分配到车间(队);车间教育即由车间(队)主任(队长)或主管安全的负责人负责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班组教育即由班组长或班安全员负责,进行实际操作安全技术教育。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对入厂的新工人除了进行“三级”教育外,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他所从事的工作极易发生伤亡事故,不仅危害本人,而且还会危害他人安全的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焊接、车辆驾驶、爆破等作业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不仅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能独立工作。 3.新岗位、新技术的教育,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岗位和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 4.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制度的教育。 5.对各级行政、技术管理干部的教育,对此主要是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教训的教育。 ◇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国家规定的标准? 答:“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主要是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如:女工卫生室、更衣室、饮水设施等)。“国家规定的标准”主要是指劳动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劳动部劳部发[1994]289号) ◇如何理解用人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答: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一些国家标准,如:《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这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安全标志等。对危险

卫生、治安、保卫、消防管理检查制度

卫生、治安、保卫、消防管理检查制度 一、卫生管理检查制度 项目部生活区管理卫生制度是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重要条件之一,更是保证本项 目施工任务“安全、质量、进度”全面完成的根本;本汇编包括如下内容: (一卫生防疫 加强卫生管理工作,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企业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重视这项工作,切实贯彻“预防为 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同企业的文明生产结合起来,坚持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减少以至消除传染和疾病的发生,达到保护劳动力,促进生产的目的。 1. 项目部施工现场应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担 架等急救器材,也可以用办公用房兼做保健卫生室; 2. 专职安全卫生和卫生防疫管理机构应努力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清查和掌握工地职业危害和疾病危害因素的基本情况和污染 源的分布情况,员工人数及体检情况。 3. 对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必须加强管理和控制,并指定专人 负责,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4. 掌握本企业的职业危害因素,对尘、毒、噪声、振动、辐射等 污染危害点的治理制定长远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并积极责成 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5. 生产作业现场做到无积水、泥浆;落地灰要及时清理,主要通 道、楼梯间保持通畅;杂物、垃圾按规定区域堆放,并定期清 理。工地排水畅通。 6. 设立卫生包干区,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饭堂、厕所(浴 室、大门口、道路、材料堆放场地等划分包干范围,设专人 或轮值打扫。 (二宿舍卫生 员工必须遵守执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搞好个人卫生及宿舍的环境卫生,争取做到每天一次小清扫,周末一次大清扫员工严禁在宿舍内进行赌博等其他非法活动。节约用水,节约用电。随手关闭水龙头,严禁随地吐痰,制造脏乱。禁止在宿舍内外乱接电线、生火、烹饪。床上不要放置私人物品,物品应放床下。应保持室内所有物品清洁干净。吸烟者必须将烟蒂、烟灰投入烟灰缺,不可乱丢。宿舍卫生 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三食堂卫生 1. 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

劳动保护基本知识

劳动保护基本知识 第一章劳动保护概述 第一节劳动保护的概念 劳动保护,就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危及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因素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两大类。 所谓直接的因素,如矿井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水灾、火灾;机械加工可能发生机器绞碾、电击电伤;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交通运输可能发生车辆伤害和淹溺;有毒有害作业可能发生职业病害;等等。 所谓间接的因素,如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或劳动强度过大,造成过度疲劳,容易发生事故或积劳成疾;女工从事过于繁重的劳动或有害特殊生理的作业,造成危害;等等。 为了消除这些不安全和不卫生因素所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都属于劳动保护的范畴,为了实现以上目的,国家采取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属于组织措施的有,制定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进行劳动保护立法,制定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政策;建立劳动保护管理机构;总结劳动保护工作经验,交流劳动保护情报和信息,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实行劳动保护监察,依法强制企业重视劳动保护工作。 属于技术措施的有,开展劳动保护科学研究,逐步实现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电气化和封闭化,达到本质安全;应用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和不卫生因素;供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提高预防能力、补偿特殊损害,以减轻危害程度;等等。 我国劳动保护的完整概念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实现劳逸结合,以及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二节劳动保护工作的意义和指导方针 一、劳动保护工作的意义 (一)劳动保护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加强劳动保护,

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节能措施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第六章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节能措施 第一节设计采用标准 1《有色冶金工厂安全技术规程》; 2 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 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 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7《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 8《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8); 9《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84)。 第二节职业安全卫生 为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国家财产遭受 损失,本工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进行设计。 钨粉、碳化钨粉、钴粉和混合料生产主要工序有还原、配碳、碳化、湿磨及喷雾干燥等,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物理的或化学的变化,有下列因素可能造成职业危害及安全事故: ⑴还原炉、碳化炉用电作热源,有可能发生漏电、触电事故。 ⑵粉末处理用H2气作还原剂,如果操作或管理不当,有可能发生爆炸事故的危险。 ⑶各梯子、平台有可能发生人体跌落的危险。 ⑷机械设备高速旋转运行中,有可能产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危险。 针对上述因素,根据有关安全与卫生规程、规范和标准,有必要采取防范措施,实现文明生产。

1 防雷 厂房防雷按第二类工业建筑物进行设计。喷雾干燥系统采用避雷带作为防直击雷的保护措施。 2 防震 厂房所有建筑物均按地震裂度六级设防。 3 生产过程劳动安全措施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卫生措施,从根本上改善生产的安全卫生条件;对工艺操作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人身、设备安全,促进工艺生产顺畅,产品质量提高。 4 用电安全措施 设备及电器设立独立接地系统,并用铜板接地极。所有变压器、电缆桥架、电缆沟、电器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采用接零线或接地保护。 5 防火、防爆措施 对使用氢气、酒精场所,厂房需作防火、防爆处理,照明需选用防爆灯具,加强通风、换气,设置全面换气装置,并在散发口设自然排风罩,对氢气等管道按防火防爆标准考虑接地,并设阻火装置,以确保安全。 6 防尘措施 对粉尘岗位加强机械通风、除尘,净化操作环境,经收尘净化后的废气达标排放,除尘器滤尘的效率达99%,其含尘浓度<120mg/m3 。 7 噪声防治措施 对噪声大的设备如球磨机和风机配置在单独隔离房内,并采取吸声隔声,操作时佩带个人防护用具,设置隔音的值班室。 8 设置安全卫生机构,由安全卫生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测,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 9 劳动安全卫生的投资约占总概算的4%左右,其措施已含在工艺、通风、土建、给排水和电力专业设计及利用企业现有生活设施中,系有机联系的综合治理。 采取上述安全与卫生措施,职业安全与卫生条件是具备的。为了

企业必须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设施

企业必须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变,切实保障施工作业环境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有明显的划分隔离,并设有防护措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办公区和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要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要达到以下标准: (1)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2)办公、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3)办公室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

卫生。 (4)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5)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6)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7)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8)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9)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声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126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卫生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利用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科室、病区等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

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医院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概述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关系到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职工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改革开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任何忽视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行为,都是对职工群众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不负责任的行为。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群众,都必须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一)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方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通过、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对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

长期经验和教训的总结,可以说是用职工的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实践证明,要搞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些方针。 (二)国家制定的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有哪些? 近年来,为从法律制度上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各级地方政府、生产经营单位从制度、体制、经济等方面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职业病的发生,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在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都作出了哪些规定? 《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应履行职责的规

劳动安全卫生和消防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安全卫生和消防管理规定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安全卫生和消防管理规定(最新版) 1.目的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各级领导和职工都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真正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并以此为最终目的。 2.职责与权限 2.1总经理安全职责 2.1.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负全面责任; 2.1.2负责审查和批准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1.3在安排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时,保证有关的劳动保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三同时”;

2.1.4负责设计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技术人员; 2.1.5负责处理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职工; 2.1.6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 2.1.7保证公司产品符合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2.1.8负责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 2.2管理部安全职责 2.2.1组织推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法令、方针和政策; 2.2.2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2.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 2.2.4下达年.月度安全卫生的管理计划及目标,定期确认.评价其计划的执行情况。 2.2.5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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