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正式登记许可审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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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目录1总则1.1 为了确保农药登记工作的科学性、正确性和公正性,保证农药登记产品的质量、效果和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农药登记规定,制定本《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以下简称《要求》)。

1.2 本《要求》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和境外进口农药产品的登记。

1.3 本《要求》中所称申请者一般是指取得法人资格的农药生产企业。

申请者应具备所申请农药产品的生产条件,境外申请者要在我国设有依法注册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

1.5 农药登记分为田间试验、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三个阶段。

田间试验是指登记前的田间小区或相当于田间小区性质的试验,包括田间药效、残留和环境生态试验。

临时登记是指田间试验后,为需要进行示范试验(面积超过10公顷)、试销以及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的农药而申请的登记。

正式登记是指为经田间试验示范、试销可以作为正式商品流通的农药产品所申请的登记。

1.6 农药登记分为新农药、新制剂、相同产品、扩大使用范围和方法、分装登记、续展登记、特殊需要登记等类别。

1.6.1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我国批准登记的原药(母药)及其制剂。

含有的有效成分已取得登记且在保护期内的农药按新农药要求提供资料。

1.6.2 新制剂是指已过登记保护期的新农药改变剂型、有效成分含量或配比(包括添加渗透剂、增效剂和安全剂等)而制成的产品,包括新剂型、新含量、新混配制剂和新药肥混配制剂。

1.6.3 相同产品是指产品中的有效成分、剂型、含量或配比(包括渗透剂、增效剂和安全剂等)等与已经登记的产品相同的产品,包括相同原药和相同制剂。

1.6.4 相同原药是指申请登记的原药与已取得登记的原药质量无明显差异,即其有效成分含量不低于已登记的原药,且杂质(0.1%以上以及0.1%以下有明显危害的)的组成和含量与已登记的原药基本一致或优于登记的。

农药登记规定

农药登记规定

农药登记规定农药登记规定农药是指用来防治农业有害生物的化学药剂。

农药的合理使用可以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质量,同时还能保护农作物免受病虫害的侵害。

然而,由于农药的化学成分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农药登记规定。

下面就来介绍一下我国的农药登记规定。

首先,农药登记是指农药企业将其生产的农药提交给国家农药登记机构进行审查和评估,以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过程。

在我国,农药登记的主管部门是农业农村部。

根据我国的农药管理法规定,任何企业在我国从事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都必须要办理农药登记手续。

农药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农产品质量,促进农药的安全使用。

农药登记的评估主要从农药的效果、安全性和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

首先,农药必须要具有有效的防治作用,能够有效地控制目标害虫或病原体的数量,从而减轻农作物的损失。

其次,农药必须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会对农产品造成污染,保证农产品的质量。

此外,农药还必须要对人体和环境具有较低的毒性,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农药登记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对农药的生产工艺、化学成分、安全性、用量使用方法、留滞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农药企业需要准备充分的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实验数据、安全性评估材料等进行申请。

在提交申请之后,国家农药登记机构将进行审查和评估。

审查的时间一般较长,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在审查过程中,专家组将对农药的各项性能进行评估,包括其作用机理、分解代谢途径、毒理学性质等。

如果农药登记申请通过审查,农药企业将获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农药的生产、经营和使用。

在农药登记的过程中,我国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保障农药的安全使用。

首先,对已经登记的农药进行监督抽检,确保农药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其次,通过加强对农药使用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对农药合理使用的认识和能力,从而减少农药的滥用和误用。

另外,我国还加强了对农药残留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

农药登记审查技术规范

农药登记审查技术规范

农药登记审查技术规范农药登记审查技术规范是为了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性,合理利用农药并减少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而制定的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农药登记审查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农药登记申请1. 农药登记申请的途径农药登记申请可以通过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或者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至相关部门。

2. 农药登记申请的材料农药登记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农药名称、成分及配方、制剂规格、用途和目标病虫害、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安全性评价、环境风险评价、有效期和贮存条件等。

3. 农药登记申请的费用农药登记申请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用于覆盖审查和监督的成本。

二、农药质量和安全性评估1. 农药质量评估对农药产品进行质量评估,包括对制剂中活性成分的含量、杂质和有害物质的检测,以及制剂的理化性质的测试等。

2. 农药安全性评估对农药产品的毒性和危害性进行评估,主要包括急性毒性、亚慢性和长期毒性、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等方面的评价。

3. 农药残留量评估对农药在农产品和环境介质中的残留量进行评估,确保农药使用后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三、农药效能评价1. 农药效果评价通过田间试验和实验室测试,评价农药对目标病虫害的防治效果,包括药效、持效性、剂量响应和防护间隔等。

2. 抗性评价评估农药对目标病虫害的抗性情况,以避免农药失效和抗药性的发展。

四、农药标签使用说明农药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包括使用剂量、防护措施、农药残留期限等。

五、农药质量监督1. 农药生产监督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药生产过程符合规范,并满足质量和安全要求。

2. 农药市场监督对农药市场进行监督,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销售行为,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权益。

六、农药登记审核流程1. 农药登记申请受理相关部门收到农药登记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 农药评价和审查对农药进行质量、安全性、效能等方面的评价和审查,提出评价报告和审查意见。

农药登记标准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

农药登记标准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

农药登记标准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农药是现代农业中不可或缺的工具,它可以有效地控制农作物病虫害,提高产量和质量。

农药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使用不当或者使用含有过量有效成分的农药,可能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都有相应的农药登记标准,其中包括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

农药登记是指政府对农药进行审查和核准的程序,主要目的是确保农药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有效成分是农药中具有杀虫、杀菌、除草等作用的主要成分,其含量直接影响着农药的功效和安全性。

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是指农药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其有效成分的含量必须在一定的范围内才能被允许使用。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的标准有所不同,但都是基于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来确定的,旨在保障农药的使用安全和有效性。

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主要包括最低有效成分含量和最高有效成分含量两个方面。

最低有效成分含量是指农药中有效成分的最低含量,低于这个含量则农药可能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农作物的防治效果。

最高有效成分含量是指农药中有效成分的最高含量,高于这个含量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甚至产生毒性。

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必须经过科学研究和实践验证,确保既能够发挥农药的作用,又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农药登记机构通常会对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范围要求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督,一旦发现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超出规定范围,将会被禁止生产和销售,以确保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农药生产企业也要严格按照农药登记标准要求对农药进行生产和销售,不得违规使用过量有效成分的农药,以确保农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篇示例:农药的有效成分是其起药作用的主要成分,是农药产品的核心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稳定性,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必须在一定范围内。

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过低会导致农药的毒力不足,达不到预期的防治效果;而有效成分含量过高则有可能引发安全风险,对农作物、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农药三证

农药三证

所谓农药“三证”就是农药产品出厂前,应当经过质量检验并附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等相关信息的证明。

农药“三证”,缺一不可。

正确识别农药“三证”,有利于预防假劣农药,维护好农民朋友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此,孝感市消委提示广大农民朋友们:购买农药时,请认真识别农药“三证”。

1、农药登记证:临时登记证是以LS 或WL开头。

正式(品种)登记证号以PD、PDN或WP、WPN开头。

分装农药的尚需办理分装登记证号。

2、生产许可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格式如XK13?067009(40%水胺硫磷乳油),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格式如HNP33055??C0440(58%车草宝可溶性粉剂)。

3、质量标准证:我国农药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种,其证号分别以GB或Q等开头。

凡是不以上述LS、PD、XK、Q等英文开头的“三证”号,往往是自己编写的,不受法律保护,其质量值得怀疑。

农药”三证”指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

”三证”以产品为单位发放,即每种农药产品,同一种农药产品不同厂家生产,都各有各自的”三证”。

1.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农药属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农药的企业需要具备特定的设备、设施、技术条件及管理素质,方能保证产品质量,并使全国范围内生产厂点有个合理布局,控制生产厂点的数量。

为此国家规定: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包括联营、设立分厂和非农药生产企业设立农药生产车间),应经企业所在地省级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农药生产企业被批准后,生产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农药的,应当向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已有企业标准的农药的,应当经省级化学工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化学工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农药。

2.农药标准农药标准是农药产品质量技术指标及其相应检测方法标准化的合理规定。

农药登记证含量与执行标准要求

农药登记证含量与执行标准要求

农药登记证含量与执行标准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农药是农业生产中使用的一种重要的化学物质,可以有效地控制害虫、病虫害和杂草,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如果农药使用不当,不仅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还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各国对农药的登记、生产、销售和使用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农药登记证的内容和执行标准要求。

农药登记证是农药生产企业在国家农药登记部门注册农药产品的必要文件,也是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准入证明。

农药登记证的核心内容包括农药的成分、含量、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毒性等信息。

农药登记证的核心要求是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性,保护农作物和环境不受到农药的污染。

农药登记证包括了农药的化学成分、含量和标准。

农药的化学成分是指农药产品中的主要活性成分,通常为一种或几种具有杀虫、杀菌、除草等功能的化学物质。

农药的含量是指农药产品中各种化学成分的含量比例,一般以百分比或千分比表示。

农药的标准是指国家农药登记部门规定的对农药含量、使用方法、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包括最大残留限量、允许使用的作物、使用方法和剂量等。

农药登记证的执行标准要求是指农药生产企业在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药产品时必须遵守的规定和规范,旨在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对农作物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执行标准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农药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农药登记部门颁发的农药登记证的要求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药产品,不得擅自调整化学成分、含量和生产工艺等。

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销售和使用管理体系,确保农药产品销售和使用的安全性和效果。

农药销售企业必须向购买者提供合法的购买凭证和使用指导,防止不法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

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密切关注国家农药登记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及时调整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药产品的策略,确保符合国家法规要求。

农药登记证含量与执行标准要求

农药登记证含量与执行标准要求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农药登记证是指农药产品在我国经过国家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审批后取得的合法证书。

农药登记证的含量和执行标准是保障农药产品安全有效使用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业生产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从农药登记证含量和执行标准要求的角度进行探讨,为农药生产企业和农户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农药登记证含量要求农药登记证含量是指农药产品中活性成分的含量或相对含量,也是评价农药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

农药登记证含量要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1 活性成分含量农药产品活性成分含量是农药产品的核心成分,直接影响农药的杀虫、杀菌、除草等效果。

在农药登记证中,需明确规定农药产品中活性成分的含量范围和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有效性。

1.2 杂质含量除了活性成分外,农药产品中存在杂质也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杂质含量过高不仅会降低农药产品的效果,还可能对农作物、环境和用户造成危害。

在农药登记证中,需规定农药产品中各类杂质的含量限制要求。

农药登记证执行标准要求是指农药产品在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的规定。

农药登记证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生产标准农药产品的生产标准是农药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的规范。

在农药登记证中,需明确规定农药产品的生产工艺、设备、质量控制、包装等内容,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农药登记证含量与执行标准遵守意义农药登记证含量和执行标准要求的遵守意义重大,对农产品质量、农业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均具有重要意义。

3.1 保障农产品质量农药产品含量和执行标准要求的遵守可以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

合格的农药产品不仅能有效防治病虫害,还能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农产品合格上市。

3.3 保护环境生态农药产品含量和执行标准要求的遵守可以有效保护环境生态。

合格的农药产品不仅能减少农药残留和环境污染,还能减少对土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第二篇示例: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种化学药剂,能够有效地控制病虫害,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药登记资料要求是指农药企业在提交申请进行农药登记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农药登记是指农药产品的合法登记过程,包括了农药产品的安全性评价、有效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农药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农药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负面影响,保障农作物的健康生长。

1.企业资质:农药企业需要提供企业资质认证文件,包括企业的注册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农药产品基本信息:农药企业需要提供农药产品的基本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剂型、规格、主要成分、用途、生产工艺等相关信息。

3.农药产品安全性评价:农药企业需要提供农药产品的安全性评价报告,该报告需要包括对产品的毒性、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等方面的评估结果。

同时,还需要提供对产品的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刺激性、过敏性等的相关数据。

4.农药产品有效性评价:农药企业需要提供农药产品的有效性评价报告,该报告需要包括对产品的杀虫效果、杀菌效果、除草效果等方面的评估结果。

同时,还需要提供对产品使用方法、使用量、使用范围等相关数据。

5.农药产品环境影响评价:农药企业需要提供农药产品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该报告需要包括对产品在环境中的分布、降解速度、生物富集性等方面的评估结果。

同时,还需要提供对产品使用对土壤、水体、生态系统等的影响评估。

6.生产设备和条件:农药企业需要提供生产设备和条件的相关资料,包括生产车间的布局、设备的规格和数量、生产流程等信息,以及厂区的环境治理情况。

7.质量控制体系:农药企业需要提供质量控制体系的相关资料,包括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生产记录、质检记录等,以证明产品的质量可控。

总之,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主要目的是对农药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可控,保障农作物的安全生产。

农药企业应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审核。

农药管理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工具,用于保护作物免受病虫害的侵害。

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的健康,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我国制定了农药管理条例。

本文将对农药管理条例进行详细阐述。

一、农药的定义与分类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理、消灭农作物、农田有害生物的化学、生物、微生物制剂以及其他物质。

农药按照其作用方式可以分为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几大类别。

二、农药的登记与审批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了农药的登记与审批程序。

首先,农药生产企业需要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和实验报告,提交给农药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登记。

登记机关会对农药的使用效果、安全性等进行评估和审查。

只有通过注册登记的农药才能在市场上合法销售和使用。

三、农药标签与包装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的标签与包装也做了详细规定。

农药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性要求,防止农药泄露和污染环境。

农药标签上需要清晰明确地标注农药的成分、用途、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信息,以帮助农民正确使用农药,并提醒注意安全。

四、农药的销售与使用农药管理条例严格规范了农药的销售与使用。

农药经过注册登记方能上市销售,销售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向购买农药的农民提供农药使用说明书,并向其宣传农药的正确使用方法。

农药的使用必须按照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农民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直接接触农药。

五、农药残留的监督与检测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残留的监督与检测提出了严格要求。

农业部门定期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性。

对于超过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将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

六、农药不良事件的处理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不良事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当发生农药中毒等不良事件时,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及时上报农药登记机关,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对于违法使用农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农药管理的宣传与培训农药管理条例强调了农药管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农药登记流程

农药登记流程农药登记是指农药生产企业向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一系列的审查和评定程序,最终取得农药登记证书的过程。

农药登记流程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药登记的流程及相关要求。

首先,农药登记的申请。

农药生产企业需要向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递交农药登记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农药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毒理学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需要详细完整地反映农药产品的生产工艺、使用方法、毒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的信息。

其次,农药登记的审查。

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资质审核、技术评估、安全评价等环节。

审查的重点是对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毒性、残留量、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农药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接着是农药登记的试验。

经过审查合格的农药产品需要进行田间试验和毒理学试验,以验证其在实际使用中的效果和安全性。

田间试验包括对农药产品在作物上的防治效果、残留量、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考察,毒理学试验则是对农药产品的毒性、致癌性、致畸性等进行评估。

最后是农药登记的审批和颁发证书。

经过试验合格的农药产品将提交给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最终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发农药登记证书。

农药登记证书是农药产品上市销售的必备证件,也是消费者购买农药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

总的来说,农药登记流程包括申请、审查、试验和审批等环节,需要农药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操作。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定程序,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才能最终取得农药登记证书,使农药产品合法上市销售。

农药登记流程的完善将有助于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对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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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NY/XZSP TG 302.34-2014
农药正式登记审批标准
1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2 审批内容
2.1申请人的资质;
2.2 申请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3申请资料是否完整、规范,数据是否真实、有效;
2.4 产品是否有效、质量可控,对人畜、作物、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和其他生物是
否安全。

3 审批依据
3.1《农药管理条例》。

3.2《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3.3《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4 办事条件
4.1 境内申请人的资料应当经省级农药检定机构签署初审意见。

4.2 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其中1份应为原件):
4.2.1 《农药正式登记申请表》。

4.2.2 申请原药正式登记的资料:
a)产品摘要资料;
b) 产品化学资料;
c) 毒理学资料;
d) 环境影响资料;
e) 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
f) 产品安全数据单;
g) 其他资料,包括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毒理学、环境影响试验和登记情况资
料或综合查询报告等。

4.2.3 申请制剂正式登记的资料:
a) 产品摘要资料;
b) 产品化学资料;
c) 毒理学资料;
d) 药效资料;
e) 残留资料;
f) 环境影响资料;
g) 标签或者所附具的说明书;
h) 产品安全数据单;
i) 其他资料,包括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有的毒理学、药效、残留、环境影响试验和登记情况资料或综合查询报告等。

4.3 不同类型农药正式登记资料具体要求按《农药登记资料规定》提供。

5 办理程序
5.1 农业部行政审批办公大厅农药窗口审查申请人或省级农药检定机构递交的《农药正式登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5.2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5.3 新农药产品,经国务院农业、化工、卫生、环境保护部门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评审。

5.4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审核意见,报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6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12个月)。

7 收费标准
2500元/产品(变更使用范围:100元/作物)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52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农药登记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6]1718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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