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二手房交易转让单位或个人(卖方)缴纳税费一览表
附表2:二手房交易转让单位或个人(卖方)缴纳税费一览表

二手房交易转让单位或个人(卖方)缴纳税费一览表
卖方
主体
税费
项目
房屋类型
税费标准
税费依据及征收部门
个人
营
业
税
五年以上非普通住宅(144平方米以上)
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的5%。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
税务部门
五年以内所有住宅
销售收入(全额)的5%。
办公、商业用房
销售收入(全额)的5%。
个
人
所
得
税
个人住房
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按照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相关税金和合理费用后余额的20%征收;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转让住房收入的1%征收;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住房的,按转让收入的3%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地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地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发〔2006〕100号)
税务部门
非住房
按照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相关税金和合理费用后余额的20%征收。
销售收入(全额)的5%(单位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单位销售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税务部门
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以及过户流程

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以及过户流程二手房交易费用明细表购房方支付契税:是由购房人支付的一项税费,住宅类房屋的契税在1%~3%之间,各地根据购房时间、购房面积、购房单价、购房政策等各项因素有所调整,最低低于总结的1%。
营业税:也是由购房人支付,最新的政策是如果二手房房产证已满五年,那么就免征营业税。
如果未满五年,营业税及所有附加在5.6%左右。
土地增值税:二手房如果是非住宅类的房产,那么要支付土地增值税,商铺、酒店和写字楼的税率是10%吗,其他类型为5%。
售房方支付个人所得税:是由卖房人支付,普通住宅的税率为1%,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为1.5%。
如果售卖的房屋是家庭唯一住宅,并房产证满2年,将免征个税。
双方支付印花税:合同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二手房交易中主要是收取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印花税。
这项税费买卖双方各支付0.05%。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房地产交易后续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是根据交易房屋的面积计算,如果平方面积越大,那么费用就越高。
收费标准时每平方6元。
买卖双方各支付一半。
二手房过户流程1、了解房子状况。
买方了解房子整表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供给合法的证件,包含房子拥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如卖方供给的房子合法,能够销售,买方能够交纳购房定金(但不是商品房销售的必经程序)。
销售两边经过洽谈,对房子位于方位、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子交给期限、房子交给、产权处理等达到一致意见后,两边签定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子销售合同。
3、请求过户。
销售两边共同向房地发销售处理部分提出请求,处理部分要查验有关证件,检查产权,对契合上市条件的房子准予处理过户手续。
如果存在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赞同的状况,则回绝请求。
4、立契。
房地发销售处理部分审阅赞同后,销售两边能够处理立契手续。
5、交交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杂乱,要依据销售房子的性质而定。
比方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表

产权人为公司:地税报税
产权人为个人:预计过户指导价ⅹ5%
产权人为公司:地税报税
印花税
产权人为个人:免征
预计过户指导价*0.05%
交易手续费
产权证面积ⅹ2元/㎡
写字楼6元/㎡ 车库7元/㎡
商场10元/㎡ 车位150元/个
公告费
100元/件(购买境外人士房产)
购买方
契税
首套:
面积≤90平:预计过户指导价*1%
写字楼6元/㎡车库7/㎡
商场10元/㎡车位150元/个
土地出让金
私宅:预计过户指导价*8%
拆迁安置房:预计过户指导价*4%
公房(如房改房、统建房、侨改房、经济适用房、解围房):预计过户指导价*1%
划拔:土地批租处先申请报税
出让:免征
印花税票
5元/本
权属变更登记费
住宅:180元/个
车位:180元/个
其他:1250元/个
首套:
面积>90平:预计过户指导价*1.5%
第二套:
面积<90平预计过户指导价*1%
第二套:
面积>90平:预计过户指导价*2%
三套及以上:
预计过户指导价*3%
预计过户指导价*3%
印花税
购买方为个人的:免征
购买方为公司的:预计过户指导价*0.05%
预计过户指导价*0.05%
交易手续费
产权证面积ⅹ2元/㎡
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表
物业名称
产权建筑面积
合同成交价
预计过户指导价
交易方
税费项目
住宅
非住宅
税费金额
出售方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营业税及其附加
满两年:免征
房产转让缴纳税赋情况表

城建及附加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税额×7%
应纳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3%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税额×7%
应纳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1%
印花税
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缴纳
土地增值税
增值额=转让房产收入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评估后确定的房产成本价-转让房产时允许扣除的税费。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的情形:
房产税
应纳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
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税额。(24元/平方米)
(二)购买方需缴纳的税负:
税种
企业出售或转让自有房产
个人转让
印花税
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缴纳
契税
合同金额的契税税率为3—5%。
3、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用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房产缴纳税赋
情况表
(一)出卖方需缴纳的税负:
税种
企业出售或转让自有房产
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表

卖家支付
买家支付
备注
契税
首套住房
--------
面积≦90㎡计税价格×1%
需提供无房证明
面积>90㎡计税价格×%
二套住房
--------
面积≦90㎡计税价格
三套住房
--------
无面积限制,计税价格×3%
增值税
2年以内
计税价格×%
--------
工本费
260元左右
维修基金
面积×75元/㎡(不带电梯)
原房东未交的
面积×4元/㎡(带电梯)
佣金
买卖双方各成交价1%
评估费
商业贷款:评估价的千分之三,公积金贷款:免征
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表
2016年5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
2年及2年以上
免征
个人所得税
方法一:计税价格×1%(无法提供原购价凭证)
--------
方法二:(计税价格-原购入发票价-合理费用)*20%
注:个人转让自用满五年、并是家庭仅有一套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提供“家庭仅有一套生活用房”的证明
其他费用
交易手续费
面积×4元/㎡
房产交易税费一览表

个人出租居住房屋
合同金额的0.1%
房屋租金的5%缴纳
房屋转租
单位转租房屋个人转租非居住房屋
合同金额的0.1%
营业税:按租金的5%(附加0.56%);
个人按收入的20%
单位按收入的33%
个人转租居住综合税款
(4)房地产开发项目应交税金
税种
税率标准
备注
城镇土地使用税
幅度定额税率(元/平方米.年):大城市0.5-10,中等城市0.4-8,小城市0.3-6,县城、镇、工矿区0.2-4
耕地占用税
定额税率:1-10元/平方米
土地契税
3%-5%
营业税
销售收入的5%
开发商卖给中介机构售房
城建税
大城市7%,县城5%,镇以下3%(按营业税计)
教育费附加
80元
80元
80元
300元
抵押登记费
公积金贷款:100元/套;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200元/套。
公积金贷款:100元/套;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200元/套。
公积金贷款:100元/套;组合贷款或其他贷款:200元/套。
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办法,每件收费上限为3万元
配图费
25元
25元
25元
65元
权证印花税
5元/本
满5年(出售价-购入价)*5.55%征收
合同价*5.55%征收
不满5年:按合同价*5.55%征收
不满5年:按合同价*5.55%征收
不满5年:按合同价*5.55%征收
3
所得税
1、(售价-个人所得税可扣除项目)*20%;
2、售价*1%
1、(售价-个人所得税可扣除项目)*20%;
2、售价*2%
二手房交易税费计算明细表

税务局
契税(交易报价)
×1.5%(高档住宅3%)[买方]
=
财政局
工本费(件)
[买方]
=135元
房产管理局
土地出让金(交易报价)
×1%(公房须交)[买方]
=
房产管理批租处
中介费(成交总价)
×(1+1.5)%[买卖双方]
=
中介公司
过户手续代办费(件)
200元×2[买卖双方]
=400元
中介公司
合计:元
按揭
房产交易费用清单(实收版)
项目名称:建筑面积:成交总价:交易报价:客户名称:
性质
收费项目
应税比例
收取金额
收取部门
交
易
交易手续费(建筑面积)
×3/㎡×2[买卖双方]
=
房产管理局
印花税(交易报价)
×0.05%×2[买卖双方]
=
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交易报价)
×1.5%[卖方]
=
税务局
营业税(交易报价)
×5.55%[卖方]
评估价(交易报价)
×0.4%
=
评估所
保险费(贷款额)
×0.085%×年限
=
保险公司
抵押登记费(件)
=190元
房产管理局
按揭手续代办费(件)
=400元
中介公司
担保
担保费(欠款额+款额)
×0.8%
=
担保公司
手续费(件)
=800元
担保公司
应交总费用:元首付:按揭:月付:
(完整word版)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表

北京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览表
商铺买卖税费
买方税费: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2、房屋登记费:55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3、权证印花税:5元/本。
4、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5、契税:交易价(或评估价)×3%。
卖家出售的时候,商铺不论年限,都要交纳以下几种税费:
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
2、印花税:房屋产价的0.05%。
3、土地增值税:
A、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每年加计5%)-有关税金]×适用税率速算公式。
B、不能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土地增值税=(转让收入-转让收入×90%)×30%。
4、个人所得税:
据实征收为(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为转让收入
×7.5%×20%。
转让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相当于个人净收入。
5、营业税及附加税:
A、可提供上手购房发票的,为(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B、不能提供上手发票的,为转让收入×5.5%。
C、税费为差额的5.56%
6、土地出让金:
商业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5%计收;商业路线价区段路的商业临街宗地,加收路线价的10%;办公用途用房按其网格点基准地价的30%计收。
7、土地出让金契税:
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让金价款的3%征收。
(资料来源: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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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税务部门
企业
所得税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税务部门
印
花
税
对单位销售所有房屋,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0.05%计征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税务部门
土地
增值税
能提供评估价格或购房发票的,按增值额以30%、40%、50%、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征;不能提供评估价格或购房发票的,按交易价格以不低于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
税务部门
城市维护
建设税
实际缴纳营业税额的7%(市区辖区内)、5%(县城、镇辖区内)、1%(不在市区、县城、镇辖区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税务部门
教育费
附加
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额的3%。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税务部门
地方教育
附加
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额的2%。
印
花
税
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
税务部门
非住房
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的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家地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地税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发〔2006〕100号)
税务部门
非住房
按照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相关税金和合理费用后余额的20%征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0号)
税务部门
房屋转让
手续费
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二手房屋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6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首次上市减半计收。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2〕62号规定)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国家地税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
表二:
二手房交易转让单位或个人(卖方)缴纳税费一览表
卖方
主体
税费
项目
房屋类型
税费标准
税费依据及征收部门
个人
营
业
税
五年以上非普通住宅(144平方米以上)
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的5%。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
税务部门
城市维护
建设税
实际缴纳营业税额的7%(市区辖区内)、5%(县城、镇辖区内)、1%(不在市区、县城、镇辖区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税务部门
教育费
附加
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额的3%。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
地方教育
附加
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额的2%。
财政部门
房改房
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土地收益金缴纳标准按不低于购买的公有住房座落位置的标定地价的10%确定,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9〕113号)
财政部门
单位
营
业
税
所有房屋
税务部门
五年以内所有住宅
销售收入(全额)的5%。
办公、商业用房
销售收入(
个人住房
纳税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按照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相关税金和合理费用后余额的20%征收;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转让住房收入的1%征收;通过拍卖市场拍卖住房的,按转让收入的3%征收。
二手房屋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6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首次上市减半计收。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规范房屋交易手续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2〕62号规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0号)
税务部门
水利建设
基金
所有房屋
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08%。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陕财办综〔2013〕153号)
税务部门
房屋转让手续费
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房管部门
非住房
二手房屋转让手续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10元/平方米。
土
地
收
益
金
经济适用
住房
满5年上市转让的,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金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
土
地
增
值
税
所有房屋
能提供评估价格或购房发票的,按增值额以30%、40%、50%、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征;不能提供评估价格或购房发票的,按交易价格以不低于5%的核定征收率征收;对居民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财政部国家地税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国家地税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