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县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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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

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

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将对小型锅炉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对于未经许可、违法排放的小型锅炉,我们将依法予以取缔,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小型锅炉的排放监测,确保其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其次,我们将推动小型锅炉的更新换代工作。

对于老旧、高耗能、高污染的小型锅炉,我们将鼓励和支持其更新换代为清洁、高效的新型小型锅炉,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此外,我们还将加强对小型锅炉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工作。

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小型锅炉的燃烧效率,减少排放污染物的含量,从根本上解决小型锅炉对环境的污染问题。

同时,我们还将加大对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小型锅炉污染问题的认识,引导人们积极参与到小型锅炉取缔工作中来,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最后,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通过上述小型锅炉取缔实施方案,我们相信能够有效地减少小型锅炉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好我们的环境,让人民群众能够生活在一个清洁、健康的环境中。

希望全社会能够共同参与到小型锅炉取缔工作中来,共同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燃煤锅淘汰实施方案

燃煤锅淘汰实施方案

燃煤锅淘汰实施方案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和能源结构的调整,燃煤锅炉作为高污染、高能耗设备,逐渐成为环保治理的重点对象。

为了加快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燃煤锅炉淘汰的背景和意义。

燃煤锅炉作为传统能源设备,其燃烧过程产生的废气和废渣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而且,燃煤锅炉的能源利用效率较低,也无法满足现代工业生产的需求。

因此,淘汰燃煤锅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改善环境质量,还可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燃煤锅炉淘汰的目标和任务。

为了有效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我们提出了以下目标和任务,逐步淘汰老旧、高污染的燃煤锅炉,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加大对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淘汰工作;建立健全淘汰燃煤锅炉的监管体系,确保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燃煤锅炉淘汰的实施方案。

1. 制定具体的淘汰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淘汰的范围和目标。

根据地区环境状况和能源结构,确定淘汰燃煤锅炉的优先顺序和步骤。

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出相关补贴政策和奖励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的考核评估机制,对淘汰工作进行动态监管和评估。

3. 加强对淘汰后的清洁能源设备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淘汰燃煤锅炉后的能源供应和环境治理工作。

四、燃煤锅炉淘汰的保障措施。

1. 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的淘汰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淘汰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努力。

3. 加强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推动清洁能源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高淘汰后的清洁能源设备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五、燃煤锅炉淘汰的效果评估。

通过对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淘汰政策和措施,确保淘汰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

全县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

全县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

全县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X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X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X年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淘汰落后办〔X〕6号)精神,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X县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总体要求,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大气质量,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分类推进”的原则,开展燃煤锅炉提标升级改造,确保全面完成我县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到X年底,全面淘汰我县城市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总计1台。

三、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即日起至X年6月30日)1.摸清情况。

X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深入摸底调查,提供淘汰锅炉清单。

2.分解任务。

X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单位,具体到人,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确定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时限要求。

X 要将燃煤锅炉淘汰任务落实细化到企业,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完成淘汰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X年7月1日至X年11月30日)1.组织实施。

X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辖区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确立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举措、扎实稳妥推动,确保全面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2.督促检查。

县经科局会同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发展改革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方案实施情况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

(三)评价验收阶段(X年12月1日至X年12月20日)1.初审验收。

X人民政府对辖区燃煤锅炉组织实施淘汰后进行对照自查,再向县经科局、县环保局和县质监局申请初审。

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减少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广西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柳州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到2020年,全面淘汰市、县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结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控要求,通过实施关停淘汰、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对我市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开展专项整治,实现锅炉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二、主要任务(一)加大燃煤锅炉分类治理。

市、县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

对10蒸吨/小时以上各类燃煤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锅炉废气排放标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电〔2018〕227号)要求,提升锅炉产品、在用锅炉节能环保水平,加强锅炉节能环保监管,推广高效锅炉,推动锅炉节能改造。

各县(区)、新区对《柳州市2018年燃煤锅炉设备信息列表》(见附表1)中的燃煤锅炉开展排查,对锅炉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制定计划,分阶段、分类别实施整治。

逾期未完成整治的,由辖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下达关停决定,实施关停;对计划拆除的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设施予以拆除,并做好拆除后续的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二)严格燃煤锅炉准入。

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有效解决当前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区202_年大气污染防治颍淮蓝天工程重点项目实施,有效改善环境质量。

根据《关于印发**市202_年大气污染防治颍淮蓝天工程重点项目清单的通知》(*环委办〔202_〕181号)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乡镇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一、整治目标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淘汰全区范围内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改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按期完成我区202_年大气污染防治颍淮蓝天工程重点项目,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年度考核控制目标。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贸园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燃煤小锅炉淘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及组织协调。

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202_年9月13日)区政府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会议,下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摸排核查(9月14日9月25日)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进行摸排,全面查清本辖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区现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对现场进行拍照、登记造册,建立“一户一档”。

9月25日前,全区现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要全部排查完毕,相关材料报送至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三)集中整治(9月26日10月30日)1.发送通知(9月26日9月30日)。

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

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

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一些地方性污染严重、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我公司制定了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旨在推动我国清洁取暖工作,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一、背景分析。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其中锅炉排放是主要的污染源之一。

尤其是一些老旧、落后的燃煤锅炉,排放污染物严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加强对这些锅炉的治理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任务。

二、实施方案。

1. 制定具体的关停时间表。

对于老旧、落后的燃煤锅炉,我们将制定具体的关停时间表,逐步淘汰这些高污染、高能耗的设备。

2. 推广清洁能源取暖。

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采用清洁能源取暖,如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等,减少对煤炭的依赖,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3. 加强监督检查。

对于一些存在违规排放、超标排放的锅炉企业,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确保环保政策的有效实施。

4. 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对锅炉治理的政策法规建设,推动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升锅炉燃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我们的工作目标是逐步淘汰老旧、高污染的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取暖,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对环保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四、工作措施。

1. 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

加强与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取缔关停锅炉工作的落实。

2.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对环保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3. 加大投入力度。

鼓励企业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入,支持技术改造,提高锅炉燃烧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五、工作成效。

我们相信,通过取缔关停锅炉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将会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效。

首先,大气污染物排放将会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空气质量将得到明显改善。

关停小锅炉实施方案

关停小锅炉实施方案

关停小锅炉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对于污染物排放的管控要求也越来越严格。

小锅炉作为一种常见的工业锅炉设备,其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备受关注。

为了有效减少小锅炉的环境影响,我国相关部门提出了关停小锅炉的实施方案。

本文将对关停小锅炉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以便相关企业和单位能够全面了解相关政策,并积极配合实施。

一、政策背景。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快淘汰小煤炭锅炉,减少燃煤锅炉,推进清洁取暖。

小锅炉作为燃煤设备的一种,其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政府决定对小锅炉进行关停,以减少大气污染。

二、关停范围。

关停小锅炉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业企业的小型燃煤锅炉;2. 农村地区的散烧煤锅炉;3. 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使用的小型燃煤锅炉。

以上范围并非全部,具体的关停范围还需要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具体界定。

三、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关停小锅炉的顺利实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方案:1. 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关停小锅炉的时间节点和步骤;2. 加大宣传力度,让相关企业和单位充分了解政策要求,积极配合关停工作;3. 提供政策支持,鼓励采取清洁能源替代小锅炉,如天然气、生物质能源等;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关停工作符合政策要求,不留死角。

四、关停后的影响。

关停小锅炉将对相关企业和单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企业需要进行设备更新或替换,可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2. 部分地区可能出现取暖和生产用热不足的情况,需要寻找替代方案;3. 可能会对相关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产生一定影响,需要及时调整生产计划。

五、应对措施。

针对关停小锅炉可能产生的影响,相关企业和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积极配合政府的政策要求,尽快更新或替换小锅炉设备;2. 探索清洁能源替代方案,如利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3. 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小锅炉的依赖。

全县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方案

全县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方案

全县淘汰燃煤小锅炉的工作方案根据《X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X政发〔X〕31号)和《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切实改善XX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县政府决定分期分批强制淘汰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含燃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等设施)。

为保障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调、单位联动的工作思路,采取集中并网、拆撤扩建、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淘汰县城建成区内燃煤小锅炉,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切实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集中供热为主、清洁能源替代为辅的原则。

淘汰燃煤小锅炉应遵循集中供热并网为主,电、天然气采暖方式为辅,新能源或者其他清洁能源供热为补充的基本原则。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应当优先并入集中供热热网。

无法并入集中供热热网的,可改用电、天然气、新能源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二)坚持政策引导、综合施策的原则。

制定淘汰小锅炉“以奖代补”、“煤改气”、“煤改电”等优惠政策,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进程。

供热、燃气、供电企业要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主动介入并积极协助做好本企业管网覆盖区域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三、目标任务(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X市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方案》要求,从X年开始至X年结束,利用4年时间,全面淘汰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二)工作任务。

1.气源建设。

积极与省、市发改、能源部门及中石油沟通协调,推进气化XX 工程建设,为煤改气提供保障。

2.淘汰燃煤小锅炉。

(1)淘汰方式。

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应当优先并入集中供热热网。

目前不能并入集中供热热网或者对供热有特殊需求的,可以改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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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区县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方案
根据X要求,结合我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取缔淘汰时限和范围
X年X月底前,县城区全面取缔淘汰X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乡镇、农村地区X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X%以上。

二、组织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取缔淘汰工作。

三、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X月X 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国家、省市有关取缔淘汰燃煤小锅炉的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制定方案阶段(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本辖区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工作方案,对前期摸底排查出的X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用户,逐户指导制定最佳取缔淘汰方式,列出详细取缔淘汰计划表,分别下达取缔淘汰通知书,限定完成时限。

鼓励燃煤锅炉用户采取集中供热、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或主动拆除。

取缔淘汰阶段(X月X日-X月X日):组织力量,分片包干,对照各燃煤锅炉用户选取的取缔淘汰方式,按照先
易后难、先污染重后污染轻等原则,按时序分批推进,X月底前力争完成取缔淘汰任务数的X%以上,X月底前力争完成X%以上,X月底前全面完成取缔淘汰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时完成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任务,是国家、省、市对我县的刚性要求,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务必具有高度的敏感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逐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按时限完成取缔淘汰任务。

(二)加大执法力度。

燃煤锅炉取缔淘汰期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联合组织派出所、执法队、生态环境所等部门和单位,建立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对应拆不拆、久拖不拆、拒不执行、逾期仍使用燃煤设施的,依法没收燃煤设施,组织强制拆除并按高限处罚。

对暴力抗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三)加大考核力度。

县生态环境局对燃煤锅炉取缔淘汰进展情况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次调度结果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并进行通报。

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如期完成取缔淘汰任务的,交由监察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完善取缔淘汰档案台账。

在燃煤锅炉取缔淘汰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注意收集有关资料,包括取缔前后对比照片、生态环境、质监等部门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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