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文档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6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一、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1. 保险合同的签订甲、乙双方依据自愿原则,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当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在本合同所列家庭财产进行保险约定,丙方作为保险公司为其提供相关保险服务。
2. 保险标的乙方享有权益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贵重物品等。
3.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24时止。
4. 保险费及支付方式保险费为______元整。
乙方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交纳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
5. 保险责任(1)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享有的家庭财产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而遭受损失或损坏,丙方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2)保险金赔偿方式为实物赔偿或现金赔付,具体赔偿方式根据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6. 免责条款(1)因乙方故意破坏自己的家庭财产或第三方故意损害乙方家庭财产,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因战争、核爆炸、地震等涵盖性风险因素引起的家庭财产损失,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 保险合同变更因合同变更而产生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8. 争议解决因本保险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如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至______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附加条款1. 通知地址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知地址为: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2. 保险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需要修订或终止,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有关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5篇

有关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一、【保险人信息】保险人姓名/名称:______,注册地址:______,电话:______,邮编:______。
二、【被保险人信息】被保险人姓名/名称:______,与保险人关系:______,身份证号码/证件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注册地址:______,通讯地址:______,电话:______,邮编:______。
三、【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同意按照约定承保险人及/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财产险种。
承保范围及限额、特别约定等事项详见保单。
四、【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止。
五、【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保险金额:______元;保险费:______元。
保险费支付方式:______。
六、【免赔额】本保险合同约定除外责任、自负赔偿、免赔额、赔偿限额等问题详见保单条款。
七、【保险事故通知方式、理赔申请方式】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及/或被保险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通报,履行报案、查勘、理赔相关手续。
具体事宜详见保单条款。
八、【其他约定】其他约定详见保单条款。
九、【特别提示】被保险人如有申请保险金或解释本保险合同内容的事项,应接受保险公司的调查核实。
十、【签署】保险人(盖章):______签字:______日期:______;被保险人(盖章):______签字:______日期:______。
以上为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具体保险条款以保单为准。
希望各位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确保自身权益。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以便获得及时、准确的解答。
祝愿您的家庭财产平安无忧!篇2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一、投保人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受益人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投保产品信息:产品名称: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保险责任:1. 对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因火灾、盗窃、水灾等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 对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承担医疗费用赔偿责任;3. 对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 对合同终止后,保险期限内已发生但尚未得到解决的事故,依然承担赔偿责任。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5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投保乙方,乙方同意投保,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一、保险金额1.1 本合同所保家庭财产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财物等,详见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2.1 被保险人为甲方及其家庭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配偶、子女等。
三、保险责任3.1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财产发生盗窃、抢劫、火灾、爆炸、水渍、台风等意外事故导致损坏、丢失或毁坏,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2 保险责任范围详见保险单,甲乙双方应按照保险单规定履行。
四、免赔额4.1 免赔额为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即被保险财产损失超过该金额后,保险公司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费用5.1 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具体数额详见保险单。
5.2 保险费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六、保险期限6.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止。
七、保险事故处理7.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调查、勘察等相关工作。
7.2 保险公司应在接到保险事故通知后,及时处理理赔事宜,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8.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变更,变更后应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保险公司备案。
8.2 本合同自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自动解除。
九、法律适用9.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其他约定10.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家庭财产保险的合同范本7篇

家庭财产保险的合同范本7篇第1篇示例: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公司: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为其家庭财产投保,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一、保险范围及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住宅内的财产,包括家具、家电、装修及其他财产;(2)个人财产,包括首饰、艺术品、收藏品等物品;(3)其他特定的财产,根据乙方需求而定。
(1)每类财产的最高赔付限额为__________元整;二、保险责任1. 保险公司将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以下责任:(1)盗窃、抢劫所致损失赔付;(2)火灾、爆炸、雷击、水灾、风灾等意外事件所致损失赔付;(3)其他特定风险因素所致损失赔付。
2. 乙方需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及资料以便保险公司理赔。
三、保险费及缴纳方式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为__________元整,按照____________(年/月/季)支付。
2. 乙方可选择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将及时提供缴费账户信息。
四、保险期间及终止2. 若乙方逾期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将自动终止,保险责任自动免除。
五、保险条款变更1. 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出变更保险条款的要求,应提前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生效。
2. 双方变更保险条款时,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2. 争议期间,保险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不受影响。
七、其他事项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 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2篇示例: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投保人(以下简称“投保人”)一、投保人需如实填写家庭财产保险申请表,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方可获得该项保险合同的保障。
有关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8篇

有关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8篇第1篇示例: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及有关事项:甲方:保险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二、被保险财产及保险金额:1. 被保险财产:(1)房屋:地址、建筑面积、结构等详细情况(2)家具、家电:种类、数量、价值等详细情况(3)其他财产:珠宝、艺术品、贵重物品等详细情况三、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保险:对被保险财产因火灾、爆炸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2. 盗窃抢劫保险:对被保险财产因盗窃、抢劫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3. 水渍家庭保险:对被保险财产因水渍、漏水等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4. 财产综合保险责任:对被保险财产因上述原因及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根据被保险财产价值确定的保险费用金额2. 保险费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方式五、保险期间及保险起止时间:1. 保险期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2. 保险起止时间:合同生效日期、终止日期等具体时间六、保险赔偿的程序及方式:1. 保险事故处理程序:被保险财产发生损失时,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保险赔偿方式:按照被保险财产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赔偿方式可以是修复、置换或现金赔偿等七、其他约定事项:1. 免赔额:在一定范围内的损失不予赔偿2. 责任免除: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赔偿责任3.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八、保险合同生效: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本合同即刻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险公司)签章:日期:第2篇示例:家庭财产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保护家庭在意外事件中财产损失。
在现代社会,家庭财产保险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必备的一项保障。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签订的法律文件,规定了保险范围、保险责任、保险费率等重要内容。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7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保险公司,乙方愿意就其家庭财产向甲方投保,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1. 乙方将其所有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现金、珠宝等)向甲方投保。
具体保险标的以乙方提交的财产清单为准。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1. 乙方投保险种的保险金额以乙方申报的金额为基准。
2. 乙方应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保,确定保险价值。
三、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乙方如需续保,应在保险期限届满前与甲方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保险责任1. 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对乙方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抢劫、盗窃等意外事故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进行赔偿。
2. 具体赔偿标准按照甲方的相关保险条款执行。
五、投保人义务1. 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保险标的的情况。
2. 乙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 乙方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甲方。
六、保险公司义务1. 甲方应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处理。
3. 甲方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七、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案,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2. 甲方应对乙方的索赔请求进行核定,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赔款。
3. 如乙方存在欺诈行为,甲方有权拒绝赔偿。
八、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如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文5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书范文5篇篇1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家庭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家庭财产保险关系,保障乙方财产安全,共同遵守合同条款。
第二条保险标的乙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家庭财产向甲方投保,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厨房设备、生活物品等。
保险标的情况详见投保单。
第三条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乙方按照甲方的规定如实申报保险金额,甲方根据乙方申报的保险金额及保险价值进行承保。
具体金额和保险价值详见投保单。
第四条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对乙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3. 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4. 其他约定的保险事故。
第六条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战争、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2. 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3. 投保前已存在的损失或损坏;4. 其他在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的损垒情形。
第七条保费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费。
保费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投保单。
第八条赔偿处理篇2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将其家庭财产投保于乙方,并由乙方承担保险责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家庭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将其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贵重物品等)投保给乙方。
有关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5篇

有关家庭财产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保险公司公司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家庭财产安全需要保障,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家庭财产保险服务,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甲方将其家庭财产作为保险标的向乙方投保,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现金等可保财产(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双方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情况,共同确定保险金额及保险价值,并在保单中明确列明各项财产的具体金额或估价。
第三条保险期限保险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保险责任乙方在保险期限内对甲方投保的家庭财产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台风、龙卷风、暴雨等自然灾害;3. 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4. 其他双方约定的保险事故。
第五条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甲方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2. 战争、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因素;3. 正常的维修、保养及自然磨损等。
第六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保险费用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其他因素计算。
第七条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2. 乙方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核实,并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赔款。
3. 若甲方提供的索赔资料不全或存在虚假情况,乙方有权拒绝赔偿。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书面修改或解除合同。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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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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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广泛进行的法律行为,人议,以及劳动合
同等,这些合同由其他法律包括婚烟、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进行规范,
不属于我国合同法中规范的合同在市场经济中,财产的流转主要依靠合同。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一、保险财产范围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二、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下
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一)地震、海啸;(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第七条保险金额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
减少。
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
一、保险财产范围(家庭保险)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二、保险责任
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二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
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
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时,投保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保险财产的存放地点、状况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
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七条保险事故发出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
对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计收。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