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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第二章PPT课件

第七节 卫生法的法律关系
学习要点
• 什么是卫生法律关系? • 卫生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一、卫生法律关系概念
• 是卫生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 教学、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在卫生管 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 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既有联 系又有区别。
二、卫生法律关系特征
(一)从法律关系的形成的目的和过程看, 它是在卫生管理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 过程中,基于保障和维护此联合下发 了一份内部文件,要求对果子狸饲养场 所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2004年元月19 日,县林业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及 当地乡政府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的 情况下,对金某驯养的31只果子狸进行 了宰杀和消毁处理。
为此,金将联合执法的县卫生局、林业 局等四被告推上法庭。
第一节 卫生行政执法
1、概念 • 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执行、适用卫生法 律,实现国家卫生行政管理活动的行政行 为,是进行卫生事业管理、适用卫生法律 法规的最主要的手段和途径。
2、卫生行政执法的特征 • (1) 执法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卫生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 (2) 执法是一种职务性行为 • (3) 执法的对象是特定的---特定的、具体的公
第四节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一)含义 指体现在各种卫生法律、法规之中的,
对于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而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 (二)内容 1.保护人体生命健康原则 2.预防为主原则 3.遵循科技的原则
4.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 5.全社会参与办卫生原则 6.国家卫生监督原则 7.患者权利义务平等原则
•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从维护社会公共利 益出发,采取应急预防措施,本来无可厚 非。但任何行政行为的实施都必须符合法 律规定。现四被告实施宰杀果子狸的具体 行政行为既无法律依据又不符法定程序, 显属违法。而该行为所造成的原告损失也 应依法予以赔偿,故作出了上述判决。
2024版卫生法学PPT课件

卫生法律制度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 行了全面规范,包括医疗机构和医务 人员的执业资格、医疗技术和服务质 量等方面。
促进医学科学研究和发展
卫生法律制度鼓励和支持医学科学研 究和发展,推动医学技术的创新和进 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
03
卫生法律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
01
构成
卫生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02
特点
卫生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强制性等特 点。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卫生 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 员、公民等。
客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卫生法律 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 的对象,包括生命健康、行为、物 等。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形式
内容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包括卫生管理权、卫生 服务权、健康权等。
卫生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保障公民健康权
卫生法律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公民的健 康权,即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医疗卫 生服务、健康环境和健康生活方式等 权利。
强化公共卫生管理
卫生法律制度强调公共卫生管理的重 要性,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公共卫 生法规和政策,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慢性病等公共卫生问题。
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卫生法学PPT课件
目录
• 卫生法学概述 • 卫生法律制度 • 卫生法律关系 • 卫生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 医疗卫生法律制度 •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 公共卫生法律制度 •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
01
卫生法学概述
卫生法学的定义与发展
卫生法学的定义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 法学与医学、卫生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而 形成的交叉学科。
促进医学科学研究和发展
卫生法律制度鼓励和支持医学科学研 究和发展,推动医学技术的创新和进 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
03
卫生法律关系
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与特点
01
构成
卫生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02
特点
卫生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复杂性、强制性等特 点。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主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国家卫生 行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 员、公民等。
客体
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卫生法律 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 的对象,包括生命健康、行为、物 等。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形式
内容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包括卫生管理权、卫生 服务权、健康权等。
卫生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保障公民健康权
卫生法律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公民的健 康权,即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医疗卫 生服务、健康环境和健康生活方式等 权利。
强化公共卫生管理
卫生法律制度强调公共卫生管理的重 要性,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公共卫 生法规和政策,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慢性病等公共卫生问题。
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
卫生法学PPT课件
目录
• 卫生法学概述 • 卫生法律制度 • 卫生法律关系 • 卫生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 医疗卫生法律制度 • 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 公共卫生法律制度 • 医疗纠纷处理法律制度
01
卫生法学概述
卫生法学的定义与发展
卫生法学的定义
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 法学与医学、卫生学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而 形成的交叉学科。
卫生法学PPT课件

03
卫生法律体系
Chapter
国家卫生法律体系概述
国家卫生法律体系的构成 包括宪法、卫生法律、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 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卫生规章、卫生标准、卫生国 际条约等。
国家卫生法律体系的特点 具有系统性、层次性、协调性、发展性等特点,旨在保障 公民健康权益,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卫生法律制度逐 步健全
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卫生立法 工作,完善卫生法律制度, 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医疗卫生人员法 律素养持续提升
随着医疗卫生人员法律素养 的不断提高,他们将更好地 履行医疗卫生工作职责,维 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医疗卫生纠纷处 理机制不断创新
针对医疗卫生纠纷处理中的 难点和热点问题,国家将积 极探索创新纠纷处理机制, 提高纠纷处理效率和质量。
国家卫生法律体系的作用 规范卫生行政行为,维护卫生市场秩序,保障公共卫生安 全,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
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的构成
01
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的特点
02
强调预防为主,注重社会参与,强化政府责任,保障公共卫生
卫生法律问题
研究在卫生领域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 题,如医疗纠纷、公共卫生事件等, 以及如何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
卫生法律关系
研究在卫生领域中,各种主体之间因 卫生法律规范的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 义务关系。
卫生法学与其他学科关系
与法学关系
卫生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它运用法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来研究卫 生领域的法律问题。
跨区域协调与信息共享的 法律要求
加强跨区域协调和信息共享的 法律要求,提高公共卫生应急 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卫生法规课件pptx

卫生法规与民法的关系
卫生法规与民法存在交叉
卫生法规与民法存在一定的交叉,二者都关注于保护人的生 命健康和人身权利。
卫生法规对民法的补充
卫生法规对民法在某些方面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特别 是在涉及健康和医疗方面的问题上,卫生法规提供了更为具 体和针对性的规定。
卫生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
社会法与卫生法规存在交集
卫生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制定卫生标准的意义
01
卫生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人民健康、规范市场行为、推动行业
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卫生标准的流程
02
制定卫生标准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包括前期调研、起
草标准、征求意见、审查批准等环节。
实施卫生标准的要求
03
实施卫生标准需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同时加强监督和检
公布
修改后的卫生法规应当及时公布,并自公布之日 起生效。
未来卫生法规的发展趋势
更加注重预防
与国际接轨
未来卫生法规将更加注重预防,加强源头治 理,注重风险评估和控制。
随着全球卫生形势的变化,未来卫生法规将 更加注重与国际接轨,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 区的交流与合作。
加强监管力度
促进创新发展
未来卫生法规将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力度 ,严格执法,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社会法与卫生法规存在一定的交集,二者都关注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的维护。
卫生法规为社会法的实施提供支持
卫生法规对于社会法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为社会法的实施提供 了更为具体的措施和手段。
06
卫生法规的修改与完善
卫生法规的评价与反思
01
法规实施效果评估
定期对卫生法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便了解法规存在的问题和不
卫生法课件完美版2024新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应急处理组织体系
建立健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组织体系,包括应 急指挥机构、专家咨询组、现场处置组等,确保快速响应 和有效处置。
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 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能够迅 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02
自律组织作用发挥
自律组织通过自我约束、自我管 理、自我服务等方式,规范行业 行为,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03
政府与自律组织的 协同
政府应加强与自律组织的沟通与 协作,共同推动卫生行业的规范 发展。
违法违规行为法律责任追究
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
依据卫生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卫生领域的违法违规行 为进行准确认定。
政府需制定全面、科学的卫生法规,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以 保障公众健康。
监管卫生服务机构
政府对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其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 卫生服务。
创新监管手段
如采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
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及作用发挥
01
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鼓励和支持卫生行业成立自律组 织,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促进 行业健康发展。
• 近代卫生法:清末至民国时期,随着西方医学的传入和公共卫生观念的普及, 我国开始制定一系列卫生法规,如《医师暂行条例》、《管理饮食品营业规则 》等。
• 现代卫生法: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卫生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1982年宪法规定了“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 ,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 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等一系列卫生法律条款 ,为卫生法制建设提供了宪法依据。此后,我国陆续颁布了《食品卫生法》、 《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等卫生法律,以及大量 卫生行政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卫生规章等,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卫生法律体 系。
卫生法学 课件-PPT精选文档

南通智障少女子宫被切案(2019年)
举证责任倒置与防御性医疗(2019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 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 担举证责任。
医患关系紧张——医闹
中国医师协会、《医师报》、医师网、搜狐健康
长吴崇其)
杂牌军 个人独著:
1.台湾学者黄丁全: 法律出版社《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2019年10月第1版 2.北京大学孙东东《医疗告知手册》、《卫生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医事法学研究及典型案例 评析》、《医疗纠纷案例精选精评》(东南大学出版社)
医院能否使用病人从医院外面购买的药物?
“卫生法学”
总 论(8学时)
第一部分:绪论 第二部分:卫生法概述 第三部分: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 第四部分:卫生法的制订和实施 第五部分:卫生行政执法 第六部分: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第一部分:绪论
课程名称的争议
卫生法学 卫生法 医事法学 医事法 医疗法律 医学法学
对当前教材的评介
人卫系列(哈医大樊立华、复旦大学达庆东、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
肖志军拒签事件(2019年)《侵权责任法》(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56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 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某院内科一肝硬化腹水晚期病人趁陪人外出之际跳楼 自杀,家属大闹医院,最终医院给家属2万元解决问题, 该医院该不该赔钱(医院允许陪侍)?
“法律是适用于个别事件的一种普遍规定”--《法哲
学原理》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举证责任倒置与防御性医疗(2019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 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 担举证责任。
医患关系紧张——医闹
中国医师协会、《医师报》、医师网、搜狐健康
长吴崇其)
杂牌军 个人独著:
1.台湾学者黄丁全: 法律出版社《医疗法律与生命伦理》2019年10月第1版 2.北京大学孙东东《医疗告知手册》、《卫生法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3.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医事法学研究及典型案例 评析》、《医疗纠纷案例精选精评》(东南大学出版社)
医院能否使用病人从医院外面购买的药物?
“卫生法学”
总 论(8学时)
第一部分:绪论 第二部分:卫生法概述 第三部分: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 第四部分:卫生法的制订和实施 第五部分:卫生行政执法 第六部分: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第一部分:绪论
课程名称的争议
卫生法学 卫生法 医事法学 医事法 医疗法律 医学法学
对当前教材的评介
人卫系列(哈医大樊立华、复旦大学达庆东、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
肖志军拒签事件(2019年)《侵权责任法》(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第56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 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某院内科一肝硬化腹水晚期病人趁陪人外出之际跳楼 自杀,家属大闹医院,最终医院给家属2万元解决问题, 该医院该不该赔钱(医院允许陪侍)?
“法律是适用于个别事件的一种普遍规定”--《法哲
学原理》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2024版卫生法律法规培训PPT课件

明确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规定 医疗机构不得超范围执业。
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 将其分为不同类别,实行不同的管理 要求。
2024/1/25
9
药品管理法规
2024/1/25
药品注册管理制度
01
规定药品注册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
卫生法律法规案例解析
2024/1/25
17
医疗机构违法案例
案例一
某医院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 助生殖技术,被处以警告、没收
违法所得,并罚款3万元。
案例二
某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 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处以罚款 5000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
许可证》。
案例三
某医院未按照规定书写和保管病 历资料,被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
2024/1/25
职责与任务
卫生监督机构承担卫生行政许可、 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执法 任务,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卫 生秩序。
执法手段与措施
采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处 罚等手段和措施,确保卫生法律法 规得到有效执行。
15
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与监管措施
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制定完善的卫生法律法规监管制度,明确各 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与权 力。
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卫生执法部门将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加大 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保障卫生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社会认知度逐步提高 随着卫生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 认知度将逐步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将得到增强。
24
完善卫生法律法规的建议和措施
加强立法工作
卫生法概述PPT课件

• 调整国际卫生关系
• 调整卫生事业发展与服务活动 等其他关系
第三节 卫生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一、卫生法的特征 (一)行政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相
结合的法律 (二)在医学发展演变基础上逐步形成
的专门法律 (三)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
的法律 (四)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一)卫生保护原则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保护社会健康原则 (五)尊重自主权原则
(二)法律
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 范的总称。
• 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 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 规范
• 法律又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 范
•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 会规范
二、卫生对法律的影响 (一)卫生发展对法律的影响
1、卫生的发展促进了许多法律、法 规的产生;
(三)通过法律控制现代医学 无序、失控和异化带来的社会 危害性。
第二节 卫生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 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二、卫生法调整的对象
• 调整卫生组织管理关系 • 调整卫生资源和卫生经济关
系
• 调整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关系
• 调整生命与科学技术关系
(二)卫生行政法规(27个)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三)部门规章(400多个) (四)地方卫生法规和规章
卫生法概述
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卫生 和法律的关系、卫生法的概念和 调整对象;熟悉卫生法的特征和 基本原则、卫生法的渊源;了解 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的制定、 卫生法的实施。
• 调整卫生事业发展与服务活动 等其他关系
第三节 卫生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一、卫生法的特征 (一)行政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相
结合的法律 (二)在医学发展演变基础上逐步形成
的专门法律 (三)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
的法律 (四)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一)卫生保护原则 (二)预防为主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保护社会健康原则 (五)尊重自主权原则
(二)法律
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并由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 范的总称。
• 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 法律是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 规范
• 法律又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 范
•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 会规范
二、卫生对法律的影响 (一)卫生发展对法律的影响
1、卫生的发展促进了许多法律、法 规的产生;
(三)通过法律控制现代医学 无序、失控和异化带来的社会 危害性。
第二节 卫生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 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二、卫生法调整的对象
• 调整卫生组织管理关系 • 调整卫生资源和卫生经济关
系
• 调整生命健康权益保障关系
• 调整生命与科学技术关系
(二)卫生行政法规(27个)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三)部门规章(400多个) (四)地方卫生法规和规章
卫生法概述
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卫生 和法律的关系、卫生法的概念和 调整对象;熟悉卫生法的特征和 基本原则、卫生法的渊源;了解 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的制定、 卫生法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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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医疗损 害赔偿民事诉讼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提供的 一项技术服务。
7.
首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组织只能在人民法院受理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以后才能采用
若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医患双方均可在接到鉴定报告书起15日内向 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
近年来,医患矛盾在不断加深,医疗纠纷的发生频率 也在不断升高, 而医疗活动引起的患者人身损害是 医疗纠纷最主要的起因,所以如何客观、公正、及时 的对医疗损害进行认定,厘清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 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而医疗纠纷鉴定制度正是其中的
组长:关李键嫣。晓
组员:黄浩敏,向奕玫,沈璐,周芳,陈善颖,林珠婷,孙沫 琳,赵景伟,沈立 14临本3班第8组
的依可据作、为是“属医医卫于疗患“生事一双故般行损医方政害疗协赔纠部商偿纷门纠”解还处纷是决”理。医医疗疗纠纠纷 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 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 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4.
鉴定程序启动:一、二、三、 两级医学会鉴定制
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5.
你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有过 错
8.
2006年一月,宋某因脊柱胸9病变到重庆外科医院做手术。手术过程 中,医生先将无病的第8胸椎椎管侧壁破坏后,才进行第九胸椎手术, 另外,医生用10%福尔马林对宋某良性瘤术后的残腔进行冲洗处理。 宋某手术后第二天出现上腹部疼痛,至今已有三年。2007年11月3日, 某医院的MRI报告明确指出,这种症状可能与宋在市外科做的手术有 关。
不同点:
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
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
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
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而司法鉴定具有资质并登记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坚定的
回避有三种: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1. 2
1. 3
案情简介:患者王某,男,私营企业主, 2002年3月,王 某因阴茎肿块到某大医院就诊,发现右侧腹股沟淋巴结手 触可及,立即被收住入院。经过检查发现王某患有阴茎分 化型磷癌,即被施行阴茎部分切除及双侧腹股沟淋巴结活 检术。手术中发现右侧腹股沟淋巴结1.0cm,质地硬,左 侧腹股沟淋巴结0.5 cm,质地软。然而病理检查发现,左 侧腹股沟淋巴结有肿瘤累及,右侧没有。医院遂即为王某 施行了左腹股沟淋巴结清扫术。然而病理报告发现取出的 九枚左腹股沟淋巴结未见肿瘤累及。
9.
•
经鉴定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鉴定为医
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补偿标准,
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获得的经济补偿相对较少。因此,患者或者患者近
亲属往往以侵权纠纷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对医疗纠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这是目前医疗纠纷案例中普通存在的问题。经鉴定属于医疗过错的,按
宋某与其家属向重庆市外科医院提出赔偿,医方认为手术成功,宋某 向重庆市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 不服鉴定结论,以重庆市外科医院手术中操作严重失误,导致病员术 后痛苦,侵害了病人的健康权,要求该医院赔偿医疗费、药费、住院 费、误工工费等损失。重庆是某基层法院经审查,受理了此案。
2.
12
3.
鉴定结果: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
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 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
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 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
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 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 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 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 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 性 鉴问 定题 结进 论行 的只鉴检 活有定验 动经才过能、。医确鉴疗定事该别故纠和技纷判术是 断并提供
第三,两者的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审查,
那么,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均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在这样严谨的司法 审查程序下,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
1. 1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原则和制度
1、以事实为依据 2、鉴定委员会独立进行鉴定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鉴定委员成员的回避制度 ①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与医疗事故或事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③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
怎么办?
你认为医院不适当的医疗行 为为病人造成了人身损害
你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你对医院赔偿金额不满意
此刻,为了公平、公正地解决医疗纠 纷,一个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出现 很重要!需要它来对医方的诊疗行为 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从而确定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
6.
是指人民法院在 医疗损害赔 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 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 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 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 定结论的活动。
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经济赔偿,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获得的赔偿相
对较高。因此,医方与患方向法院提出的鉴定申请及赔偿标准都不同。
法院到底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是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两个鉴
定都进行,是目前审判实务急需解决的问题。
•
•
医患双方应先对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构
可以向上一级医疗机构的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如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
故的,患方则可以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这样就可以避免进行两个鉴定后
鉴定结果出现冲突,法院难以抉择的情形发生。同时也有利于审判结果
的统一。
1. 0
相同点:
第一,都是一种证据。 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若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 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而要以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 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已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最终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拒绝作出处理决定, 当事人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7.
首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组织只能在人民法院受理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以后才能采用
若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医患双方均可在接到鉴定报告书起15日内向 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1.
近年来,医患矛盾在不断加深,医疗纠纷的发生频率 也在不断升高, 而医疗活动引起的患者人身损害是 医疗纠纷最主要的起因,所以如何客观、公正、及时 的对医疗损害进行认定,厘清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 就显得非常重要了,而医疗纠纷鉴定制度正是其中的
组长:关李键嫣。晓
组员:黄浩敏,向奕玫,沈璐,周芳,陈善颖,林珠婷,孙沫 琳,赵景伟,沈立 14临本3班第8组
的依可据作、为是“属医医卫于疗患“生事一双故般行损医方政害疗协赔纠部商偿纷门纠”解还处纷是决”理。医医疗疗纠纠纷 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 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 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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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程序启动:一、二、三、 两级医学会鉴定制
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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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有过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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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一月,宋某因脊柱胸9病变到重庆外科医院做手术。手术过程 中,医生先将无病的第8胸椎椎管侧壁破坏后,才进行第九胸椎手术, 另外,医生用10%福尔马林对宋某良性瘤术后的残腔进行冲洗处理。 宋某手术后第二天出现上腹部疼痛,至今已有三年。2007年11月3日, 某医院的MRI报告明确指出,这种症状可能与宋在市外科做的手术有 关。
不同点:
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
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
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来
完成,不存在选择其他鉴定机构的可能。而司法鉴定具有资质并登记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坚定的
回避有三种: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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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患者王某,男,私营企业主, 2002年3月,王 某因阴茎肿块到某大医院就诊,发现右侧腹股沟淋巴结手 触可及,立即被收住入院。经过检查发现王某患有阴茎分 化型磷癌,即被施行阴茎部分切除及双侧腹股沟淋巴结活 检术。手术中发现右侧腹股沟淋巴结1.0cm,质地硬,左 侧腹股沟淋巴结0.5 cm,质地软。然而病理检查发现,左 侧腹股沟淋巴结有肿瘤累及,右侧没有。医院遂即为王某 施行了左腹股沟淋巴结清扫术。然而病理报告发现取出的 九枚左腹股沟淋巴结未见肿瘤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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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已构成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鉴定为医
疗事故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补偿标准,
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获得的经济补偿相对较少。因此,患者或者患者近
亲属往往以侵权纠纷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对医疗纠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
这是目前医疗纠纷案例中普通存在的问题。经鉴定属于医疗过错的,按
宋某与其家属向重庆市外科医院提出赔偿,医方认为手术成功,宋某 向重庆市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不属于医疗事故。患方 不服鉴定结论,以重庆市外科医院手术中操作严重失误,导致病员术 后痛苦,侵害了病人的健康权,要求该医院赔偿医疗费、药费、住院 费、误工工费等损失。重庆是某基层法院经审查,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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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结果: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
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 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
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 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
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 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 学专家和法医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 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 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 性 鉴问 定题 结进 论行 的只鉴检 活有定验 动经才过能、。医确鉴疗定事该别故纠和技纷判术是 断并提供
第三,两者的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审查,
那么,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均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在这样严谨的司法 审查程序下,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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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工作原则和制度
1、以事实为依据 2、鉴定委员会独立进行鉴定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原则 4、鉴定委员成员的回避制度 ①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与医疗事故或事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③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
怎么办?
你认为医院不适当的医疗行 为为病人造成了人身损害
你不服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你对医院赔偿金额不满意
此刻,为了公平、公正地解决医疗纠 纷,一个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出现 很重要!需要它来对医方的诊疗行为 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从而确定双方
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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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人民法院在 医疗损害赔 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 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 患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有无因果 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 定结论的活动。
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经济赔偿,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获得的赔偿相
对较高。因此,医方与患方向法院提出的鉴定申请及赔偿标准都不同。
法院到底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是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两个鉴
定都进行,是目前审判实务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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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双方应先对医疗纠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经鉴定构
可以向上一级医疗机构的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如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
故的,患方则可以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这样就可以避免进行两个鉴定后
鉴定结果出现冲突,法院难以抉择的情形发生。同时也有利于审判结果
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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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点:
第一,都是一种证据。 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 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 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若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机关作出的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 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而要以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 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已作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最终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拒绝作出处理决定, 当事人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