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单体图电子报件技术规定

合集下载

江门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技术细则

江门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技术细则

附件一: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系统技术文档江门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技术细则(试行)为加快城市改造、建设的步伐,提高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规范性、科学性、严密性、高效性,江门市规划局决定在江门市区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电子报批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报批)。

为保证规划管理部门能快速准确核算规划指标数据,以及对规划审批案件实行统一管理,特制定电子图形文件编制技术要求细则。

建设单位应严格参照本细则有关规定编制规划设计,送审时提交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电子文件。

第一条电子报批主要是针对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因此有关技术标准都以建设部、广东省及江门市在居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面有关政策、法规而制定。

其它性质的建设项目(如工业区、厂区、大型公共建筑等)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也应参照本细则有关要求绘制,以便于系统统一自动计算指标。

第二条电子文件格式要求采用AutoCAD2000或2002版本的DWG文件。

第三条为便于系统自动计算指标,电子文件图层应按统一标准设置,图层名采取中文命名,图层颜色、实体线型见表一。

注:工业区、厂区规划项目中的厂房建筑套用表中的“住宅建筑标准层”图层设置要求,办公、宿舍及后勤用房套用表中“公共建筑标准层”图层设置要求。

第四条凡表一中列出的图层,绘制内容必须是图层说明中所列出的项目,不得绘制其他无关内容。

第五条凡绘制内容与表一中图层设置一致的,必须采用表一的标准,包括图层名称、图层颜色和线型的设置;其他内容可自由设置图层名称、颜色、线型。

第六条本细则规定长度单位为一个绘图单位(Drawing unit)代表一米。

第七条文件中标注可以采用TrueType字体及形(Shx)字体两种类型。

采用TrueType字体必须为Windows2000标准安装的字体类型之一;采用形字体时英文字体必须为AutoCAD2000或2002自带字体,中文字体以下字型其一:HZTXT、HT64F、FS64F、KT64F、ST64F、CHINA。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暨《报建通》软件升级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暨《报建通》软件升级

关于开展“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暨《报建通》软件升级”培训的通知各建筑设计单位、各规划设计单位及各建设开发公司:为更好贯彻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最新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方案送审及报建中建筑面积核查工作,拟定于2004年6月15—18日、22—25日举办两期“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暨《报建通》软件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我市各建设单位(包括建筑设计单位、规划设计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开发公司等有关单位)的建筑/规划设计人员,有关技术人员,办理建筑工程送审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建筑工程方案送审最新技术标准与规范的指导性文件),建筑电子报批软件系统操作(系统升级至2.0版,与旧版本相比有较大改动)。

三、培训时间为方便各位学员学习,本次培训分期集中上课、分批安排上机,每期培训总学习时间为1天,半天集中上课、半天上机操作。

第一期集中上课时间为6月15日上午8:30—12:00,上机时间分批分别安排在6月15日、16日、17日、18日下午14:30—17:30。

第二期集中上课时间为6月22日上午8:30—12:00,上机时间分批分别安排在6月22日、23日、24日、25日下午14:30—17:30。

四、培训地点上课地点:广州市童心路西胜街42号,广州市科技中心1号楼多功能会议厅上机地点:广州市童心路7号2楼,广州市规划专业继续教育基地电教室五、收费标准培训费200元/人(含学习培训费、资料费)。

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报名工作,并请于6月9日前持《参加“建筑电子报批软件系统升级”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前往广州市城市规划局C座3楼财务室交费报名;或直接汇款至广州市穗规信息技术培训部,帐号:440420306012000005032(银行:建行吉祥支行),并将报名表及汇款回执传真至83347969,83491336。

本次培训恕不接受培训现场报名及交费。

学员请于培训当天携带《继续教育证书》到现场办理证书登记手续。

电子报建 数字报建 操作教程

电子报建 数字报建 操作教程

电子报建操作流程一:总平面指标计算图1、首先将“总平面指标计算图”和“各单体指标计算图”放置于同一文件夹内2、打开总平面,进行项目设置(XMSZ);总地属性设置(ZDSX)【组织机构代码:60892852-8,建筑专业甲级,南京金宸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确认总平面坐标准确,将“用地红线”转成“31分地块边界”(PLZTC);设置“分地块边界线”的属性(SXSZ)4、单体导入(DTDR)选择单体DWG,输入单体栋号,插入单体“平面定位”点(单体导入前先将平面定位点落在总图对应位置)5、“建筑基底”即建筑的首层面积轮廓线,将其转换成“33建筑基底”(PLZTC),并设置其相应属性;建筑基地用于计算地块建筑密度,由于在总图“单体提取”过程中经常会将“建筑基地”图层丢失,所以一般设置完“建筑基地”图层属性后将其冻结。

6、“有效绿地范围”即绿地面积线,总图上绘制出绿地pl线将其转换成“31有效绿地范围”,并设置其相应属性;有效绿地范围用于计算地块绿化率。

7、“室外停车用地”即地面停车位,总图上绘制出地面停车位范围将其转换成“31室外停车用地”,并设置其相应属性。

注意事项:1、每次计算数据前需要先在“总图布置”中进行“单体提取”,然后在“图形检测”中依次进行“PL线检测”→“属性检测”→“相交检测”→“单总检测”,所有检测无误方可进入“查询统计”进行“指标统计”2、在进行各项检测时,经常容易出现“不包含在地块内”“属性不符”“面积与单体面积不一致”等错误,可能原因是单体面积线中含有复杂曲线或者进行了“回形编组”“布尔运算”等操作,此时应该再单体中尽量简化曲线和避免使用“回形编组”等。

二:单体归整1、绘制地上单体的计全面积的面积线,将其转换成“33计全面积外廓线”,并设置其对应属性。

2、绘制单体的计半面积的面积线,将其转换成“33计一半面积外廓线”,并设置其对应属性。

3、绘制地下室外轮廓线,将其转换成“33地下室外廓线”,并设置其对应属性。

广州市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建筑面积的计算)

广州市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建筑面积的计算)

广州城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1、总则1.1 为保证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审查的准确性,提高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审批效率,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确立了实施建设工程电子报批的审批制度。

本指引具体说明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及电子文件的处理方式,以供建筑工程设计人员参考。

1.2 本指引适用于建筑工程规划管理中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申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设计方案的调整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的调整四类业务处理。

2、建筑指标审查概要2.1建筑工程审查以建筑项目为基本单元,对每一个建筑项目出两份建筑指标,指标分为:建筑功能明细表及建筑面积明细表两种类型,详见附录1《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附录2《建筑面积明细表》。

2.2建筑项目的划分2.2.1具有相同地上层数的若干幢建筑实体可划分为一个建筑项目,不同层数建筑实体可划分为多个建筑项目;2.2.2对于裙、塔楼结构,虽裙楼和塔楼层数不同,除2.2.3情况以外,一般作为同一项目对待,不划分为两个项目;2.2.3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应将层数相同的塔楼与裙楼地下室划分为一个项目,其余塔楼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项目。

2.2.4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虽有不同层数的,但如塔楼为连体结构,无法分隔,此时可作为一个项目对待。

2.2.5 同一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只作为一个项目对待,不划分为多个项目。

2.3建筑功能明细表说明2.3.1项目名称。

项目命名格式为:“建筑性质(建筑编号,<裙房> <连体>”,后两项为可选信息;例如:“商业、住宅楼(自编号A、B栋,裙房连体)。

建筑性质可从十一大类建筑项目中选择,包括:商业、住宅、办公、学校、科研、厂房、仓库、体育、公建、市政配套、其它。

只有在建筑项目为一个独立用地的公建单体楼时才可选用“公建”作为项目名称。

2.3.2幢数。

计数原则是指一个楼梯入口为一幢,如为多楼梯入口但明显为一个连体的建筑(无分隔逢)也可计算为一幢。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和电子报批系统技术规定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和电子报批系统技术规定

市城市规划管理三维互动指标核算及其电子报批技术规定(试行版)市城乡规划局二O一O年四月目录1 DWG图的设计深度 (3)2 DWG图的制图标准 (6)3 CPI图的规整深度 (8)4 电子方案制作流程图 (11)5 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的成果格式要求 (13)6 相关概念及指标计算规则 (14)7 各类行政审核表单 (142)为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化和信息化,提高规划审批工作的效率质量与公平公开,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依据《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市实际情况,现制定《市城市规划管理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技术规定》。

本规定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套技术规定体系的组成部分,在市城市规划区围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

标准是设计与管理之间遵守的约定,由市城乡规划局制定、设计单位贯彻执行、软件系统自动实施。

项目将制定可操作的建设项目电子报批的相关规,市城乡规划局发布电子报批技术标准,使用其中自适应标准的成图工具把设计方案定义成符合标准的报审图,在规的流程控制下市城乡规划局利用“审查模块”自动读取图形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生成关键指标与对比表,从而实现对方案直观系统的判断,给出合理评价以形成规划业务审批依据。

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

1DWG图的设计深度总图、建筑单体图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8版),按其深度完成的设计成果应按市城乡规划局采用的指标核算与电子报批系统软件进行报审件制作,报审件设计成果应符合以下规定:1.1修建性详细规划与建筑总平面图1.1.1 基本要求报审方案的设计必须依据市城乡规划局提供的技术条件、已测现状地形图以及各类规划控制线。

1.1.2 场地定位标明规划总用地红线、规划净用地红线转角点的坐标。

1.1.3 道路区道路分为小区干道和宅间路。

小区干道要求绘制出包含人行道在的道路红线,标注出道路红线宽度;宅间路以路两边沿石为界绘制外轮廓并标注其宽度。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送电子总平面图图形要求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送电子总平面图图形要求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送电子总平面图图形要求
(试用)
建设单位:
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向我局提供施工总平面图的电子格式文件,以配合项目审批和制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附图。

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图的电子文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文件格式:
)图形是或者其以下版本所创建的文件。

)由其他软件(例如天正等)生成的图形也必须在原版中完整原样的显示各项要素。

)随光盘附带规划局规划设计红线电子文件,已经在中配准坐标,并已建立相关图层,可作为设计参考使用。

、图形坐标、标注格式
1)总平面图必须包含格式的矢量地形图,地形图必须是乌鲁木齐市城市勘察测绘院提供最新版本的地形图,禁止对地形图内容进行删减、修
改;
2)报送总平面图电子文件严格要求保持乌鲁木齐市绝对坐标系,以“M”
为单位(中一个图形单位代表M),不得对地形图进行缩放、旋转、
平移;
3)所报送的总平图电子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平面尺寸必须与报送审批的纸质总平面图完全一致;
4)建筑外轮廓线的标注应标至外墙皮;
5)所有尺寸标注以“M”为单位,必须在中能够正常显示,不出现单位、
1 / 3
有效精度、字体、箭头格式、线形等的变化,标注必须是一整体,不
得炸开;
3.实体要素的表现:
1)所有实体要素必须是由命令绘制的封闭多段线实体,不得炸开,不得是块,实体的线形、层、颜色属性参考第三条附表;
2)拟建建筑外轮廓投影线描红;
.图层及颜色、线型标准:。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电子报建要求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电子报建要求

石政文审(2014年44号)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电子报建要求为加强规划管理,提高规划审批的规范性、科学性、严密性和高效性,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申报,保障建设项目电子报建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要求如下。

《建、签字、件。

五、电子文件命名要求3.三维模型图提供max格式文件,根据“设计成果命名要求”存入文件夹中。

(二)相关资料将各种文、书、证、照等纸质材料须用文件原件进行彩色扫描,分辨率为200dpi,提供jpg格式文件,尺寸为A4幅面,文件容量不宜超过1M。

多页资料需生成pdf文件,并按阅读习惯顺序存储。

第二部分建筑工程总平面图设计深度及指标要求一、设计深度要求(一)总平面规划图正式报建纸图为蓝图,制作总平面图时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二)标明图纸要素,如图名、指北针、比例、图例、图签等;(三)图纸比例为1:500、1/1000、1:2000,制图单位为米,坐标1.2.3.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建筑物间距(项目内部建筑距离及周边建筑物与外部相邻的建筑物之间的间距)。

4.不同等级道路的宽度(含小区级道路)和转弯半径,规划道路中线交点、拐点坐标、中线转弯半径;5.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内、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6.总平面图中的地形图应清晰并与新设计的内容在线条深度上应明确区分,图纸比例准确。

总平面图上的用地界线、建筑、道路、环境的各种设计线型应粗细有别、层次分明;7.地块内须保留的建筑应注明,其规模应计入项目总的建设规模;8.规划用地统计表、居住用地平衡表、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公共设施配建一览表、建设规模详细一览表等完备。

(四)综合技术经济指标1.2.3.第三部分总平面图电子数据技术要求一、制图标准(一)图形采用dwg文件格式(2004-2006版本),并处于模型空间,汉字一律采用“宋体”。

(二)图面标识文字高度为3个绘图单位,尺寸类标注一律采用AutoCAD中的DIM样式,文字标识清楚,保留两位小数。

广州城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精华版

广州城市规划局建筑工程电子报批技术指引精华版

⼴州城市规划局建筑⼯程电⼦报批技术指引精华版⼴州城市规划局建筑⼯程电⼦报批技术指引⼴州城市规划局建筑⼯程电⼦报批技术指引1、总则1.1 为保证⼴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中建设⼯程建筑⾯积审查的准确性,提⾼建筑⼯程规划管理审批效率,⼴州市城市规划局确⽴了实施建设⼯程电⼦报批的审批制度。

本指引具体说明建筑⾯积计算⽅法及电⼦⽂件的处理⽅式,以供建筑⼯程设计⼈员参考。

1.2 本指引适⽤于建筑⼯程规划管理中建筑设计⽅案审查、申请建筑⼯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设计⽅案的调整和建筑⼯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的调整四类业务处理。

2、建筑指标审查概要2.1建筑⼯程审查以建筑项⽬为基本单元,对每⼀个建筑项⽬出两份建筑指标,指标分为:建筑功能明细表及建筑⾯积明细表两种类型,详见附录1《建筑功能指标明细表》、附录2《建筑⾯积明细表》。

2.2建筑项⽬的划分2.2.1具有相同地上层数的若⼲幢建筑实体可划分为⼀个建筑项⽬,不同层数建筑实体可划分为多个建筑项⽬;2.2.2对于裙、塔楼结构,虽裙楼和塔楼层数不同,除 2.2.3情况以外,⼀般作为同⼀项⽬对待,不划分为两个项⽬;2.2.3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应将层数相同的塔楼与裙楼地下室划分为⼀个项⽬,其余塔楼划分为⼀个或若⼲个项⽬。

2.2.4裙楼和多幢塔楼组合结构中,塔楼中虽有不同层数的,但如塔楼为连体结构,⽆法分隔,此时可作为⼀个项⽬对待。

2.2.5 同⼀塔楼中有不同层数的,只作为⼀个项⽬对待,不划分为多个项⽬。

2.3建筑功能明细表说明2.3.1项⽬名称。

项⽬命名格式为:“建筑性质(建筑编号,<裙房> <连体>”,后两项为可选信息;例如:“商业、住宅楼(⾃编号A、B栋,裙房连体)。

建筑性质可从⼗⼀⼤类建筑项⽬中选择,包括:商业、住宅、办公、学校、科研、⼚房、仓库、体育、公建、市政配套、其它。

只有在建筑项⽬为⼀个独⽴⽤地的公建单体楼时才可选⽤“公建”作为项⽬名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单体图电子报件技术规定
为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提高规划审批工作的效率质量与公平公开,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现制定《城市规划管理建筑单体图电子报件技术规定》。

一、设计深度
方案、施工图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设部2008年),按其深度完成的设计成果应按市规划局采用的电子报批系统软件进行报审件制作,报审件设计成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1 单体基底
单体基底轮廓是指单体建筑主体外轮廓与地面相交的水平投影范围,基底外轮廓应闭合。

1.2 建筑主体
建筑主体轮廓是根据建筑地下室、首层、标准层、顶层分解建筑计算面积,对各层对象和各不同属性功能部分进行分解,分解出外轮廓应闭合。

局部公建的居住建筑,分解面积轮廓可参考国标和规划条件配建分类,分解出外轮廓应闭合。

注:居住类项目局部公建性质轮廓是指某整体楼层中功能使用性质发生区域性变化而产生的物理概念性空间围合,局部性质须勾绘出封闭的多段线,并标明性质类别(具体分类可参考国标和规划设计条件配建用房分类)。

1.3 建筑附属
建筑附属主要包括阳台、雨棚、室外楼梯、屋面附属等建筑附属构件,根据附属构件性质分解建筑计算面积,分解的轮廓应闭合。

1.4 室内车位
绘制出车位范围外轮廓,并标明停车类型(不标代表标准小型车),停车层数大于1
层的,应在其右上角标明停车层数。

1.5 造型轮廓
根据标准层主体及其构件拆分建筑,并对拆分的对象围合构造相应的闭合轮廓。

1.6 统计表类
建筑单体图中须绘制单体指标一览表。

1.7 指北针
建筑单体图图面须绘制指北针。

二、DWG图的制图标准
1.报审图的图形采用AutoCAD 2004-2009的DWG文件,并处于模型空间,汉字一律采用“宋
体”。

2.绘图比例:建筑单体图一律按照毫米为单位绘图,即一个图面的绘图单位等于是1毫米。

3.图面标识文字高度为3个绘图单位,尺寸类标注一律采用AutoCAD中的DIM样式,文字
标识清楚,保留两位小数。

4.图形的坐标采用世界坐标系。

5.报审方案宜采用简单实体绘图,如多段线、单线、圆、弧等,不宜采用复杂实体,如椭
圆、样条曲线、组、无名块等;不得出现重复线、零长线、带高度线和带厚度线等;应
将图中无关的实体清除干净,图形的容量不宜大于8M。

6.每个单体必须为单独的图形文件,且其所有的设计内容都应在本图形文件中集中表现。

7.所有实体线应为闭合多义线,且均不得存在自交。

8.报建实体应放在具有专业属性的图层下,其它实体不得绘制在此图层下。

专业图层及其
相关参数见“建筑单体图图层设计标准”。

三、建筑单体图图层设计标准
3.1 单体基础信息
3.2 公摊
3.3 住宅户型3.3.1 套内
3.3.2 阳台
3.3.3 飘窗
3.3.4 其它构件
3.3 附属公建3.3.1 主体
3.3.2 阳台
3.3.3 架空
3.3.4 附属其它构件
3.4 屋顶绿地
3.5 室内车位
3.6 单体造型3.6.1 主体造型
3.6.2 阳台
3.6.3 架空
3.6.4 雨棚
3.6.5 室外楼梯
3.6.6 其它构件
3.6.7 楼顶间
3.6.8 女儿墙
3.6.9 平屋顶
3.6.10 坡屋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