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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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细则

学校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细则

学校德师风考核评价标准细则一、爱岗敬业:(20分)1.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热爱本职工作。

2.教书育人、尽职尽责,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

3.认真备课、授课和批改作业,认真组织考试考核。

4.注重培养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5.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学校工作提出善意的意见和建议,对本职工作有创新。

二、热爱学生:(15分)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2.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个学生。

3.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三、严谨治学:(20分)1.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不断更新执教理念,不断丰富科学文化知识和职教理论知识。

2.刻苦钻研业务,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四、服从领导与团队协作:(15分)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顾全大局。

2.关心集体,热爱学校,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3.尊重同志,诚恳待人,不犯自由主义,团结协作,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五、遵守规章制度:(15分)1.自觉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

2.不随便离岗或离开课堂,有事自觉请假。

3.工作时间不搞娱乐活动,不喝酒,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向学生推销商品、学习资料;不向家长索要钱物;不向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指责、训斥家长。

六、教师形象:(15分)衣着打扮得体,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时刻注意教师的自身形象。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以及考核细则表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方案以及考核细则表
(4)及时反馈教育教学信息,为学校教育教学决策提供依据(25分)。
十、考核结果的等级划分
1.优秀:总分在90分以上;
2.合格:总分在80-89分;
3.基本合格:总分在70-79分;
4.不合格:总分低于70分。
十一、考核结果的公布与反馈
1.考核结果将在每学年末公布,教师可在规定时间内查询个人考核结果。
(4)遵守社会公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教育教学方面:
(1)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执行;
(2)课堂教学方法与效果;
(3)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的提高;
(4)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五、考核方法
采用自评、互评、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比例计算考核结果:
1.自评:10%
2.互评:20%
2.教育教学方面(满分100分):
(1)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执行(20分);
(2)课堂教学方法与效果(30分);
(3)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的提高(30分);
(4)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20分)。
3.教育教学研究方面(满分100分):
(1)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升教育教学理论水平(25分);
(2)承担或参与课题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25分);
1.学校应保证考核工作的透明度,考核方案、考核细则、考核流程和考核结果应予以公开。
2.学校应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回应教师和社会关切,接受监督。
3.学校应通过校内公告、网站、会议等多种形式,公开考核相关信息,提高考核工作的公信力。
十七、考核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续)
4.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咨询渠道,为教师提供考核相关的咨询服务,确保教师对考核工作的理解和认同。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地市关于加强师德建设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全校在职教职工。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 11 人、年级组长 3 人及教师代表 9 人(在教代会代表中随机抽取)组成。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表,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评议1、自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互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互评。

3、综合考评。

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及考核小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在广泛宣传发动及调研基础上组织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主要为定性考核参考,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学生和家长代表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 ,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四)综合评定,确定等次考核组根据个人、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

并逐一反馈,组织复议,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记于教师个人档案。

三、考核等级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得分在 86 分以上为优秀, 85-72 分为合格, 71 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① 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②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③ 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④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⑤ 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⑥ 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⑦ 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⑧ 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⑨ 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⑩ 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⑩ 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细则一、专业素养专业素养是教师职业道德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期待教师在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以及持续学习和发展方面达到高标准。

专业素养的考评将包括: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理解程度。

教育教学方法的创新性和有效性。

对最新教育理论和实践的了解和应用。

二、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包括全体在职教师,无论其职务、年龄、性别或教龄,都应接受职业道德考评。

三、考评方式考评方式将采用多种形式,以确保公正、全面和客观。

考评方式包括:学生评价: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学生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感知和评价。

同事评价:通过教师互评,了解教师在同事间的职业道德表现。

领导评价:学校领导根据观察和评价,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评分。

四、考评结果考评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

考评结果将作为教师奖惩、晋升、续聘等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措施对于职业道德表现优秀的教师,我们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证书、提供进修机会等。

对于职业道德表现较差的教师,我们将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甚至解除聘用等处理。

六、评估反馈考评结束后,我们将及时向教师反馈考评结果,指出其优点和不足,并提供改进建议。

同时,我们将鼓励教师就考评结果和反馈进行申诉和复议。

七、改进措施根据考评结果和反馈,我们将制定具体的改进措施,如加强教师培训、优化教育教学方法、完善考评机制等,以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本考评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希望全体教师能够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培养优秀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3.教师对学校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诉。
十四、考核工作的监督
1.学校应建立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学校设立师德师风举报信箱和热线电话,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加强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师德师风建设的新要求,确保考核工作与时俱进。
4.通过持续改进和优化,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
十二、考核指标的具体化
1.爱国守法
-是否参加升国旗仪式,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涉及黄赌毒、邪教等。
4.关爱学生(占比20%)
(1)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
(2)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5.为人师表(占比20%)
(1)坚守高尚情操,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
(2)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四、考核方式
1.自评:教师按照本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我评价。
3.加强师德师风宣传,树立典型,传播正能量,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加大对师德师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十一、持续改进与优化
1.学校应定期对师德师风考核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的修订和完善,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建立师德师风建设交流平台,鼓励教师分享心得体会,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与提升。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一、考核目的。

师德师风考核是对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全面评价的一项重要工作。

其目的在于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考核内容。

1. 教学态度,包括教师对待学生的态度、对待教学的热情和认真程度等方面的表现。

2. 课堂管理,包括教师在课堂上的纪律管理、学生情绪管理、课堂秩序等方面的表现。

3. 师生关系,包括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相处方式、交流沟通、关心关爱等方面的表现。

4. 专业素养,包括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分标准。

1. 优秀(90-100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突出,能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学生起到了榜样作用。

2. 良好(80-8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良好,能够做到言传身教,对学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3. 合格(70-7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一般,能够基本做到教书育人的要求。

4. 不合格(60-69分),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够起到教书育人的作用。

5. 待提高(60分以下),教师在以上各方面表现非常差,需要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

四、考核流程。

1. 学校将制定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时间等。

2. 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3. 对于评分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进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并要求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 学校将对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进行定期考核,以保持教师的良好师德师风。

五、考核结果运用。

1. 优秀和良好的教师将被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扬良好的师德师风。

2. 合格的教师将得到肯定和鼓励,同时也会得到相应的师德师风教育培训。

3. 不合格和待提高的教师将接受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否则将做出相应处理。

六、结语。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对于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及考核表
二十一、考核结果的存档与保密
1.考核领导小组应建立健全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长期存档;
2.考核档案应包括教师个人考核表、考核数据、分析报告、反馈意见等,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考核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泄露;
4.教师个人考核结果仅用于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不得作为其他用途。
2.同行评价:教师相互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学生评价:学生和家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4.学校评价:学校领导、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对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5.考核小组综合评价:根据以上评价结果,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九、考核结果的处理与反馈
1.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进行记录,并存档保管;
2.学校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3.学校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位教师,教师应认真对待反馈意见,进行自我反思和改进;
4.学校对考核优秀教师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约谈和指导。
十、附则
1.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考核领导小组应定期收集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3.学校应鼓励教师参与师德师风考核的改进工作,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
4.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师德师风考核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二十、本考核细则及考核表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争议,以学校的解释为准。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及考核表进行修订的权利。

学校教师德能勤绩廉考核细则

学校教师德能勤绩廉考核细则

教师德能勤绩廉考核细则为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把竞争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纳入学校管理轨道,建设一支具有高尚师德、渊博知识,精于教书、善于育人、勤于科研、勇于创新、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分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德3分、能5分、勤5分、绩55分、廉2分。

一、德(3分)评分要点:1、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

2、敬业爱岗,乐于奉献,顾全大局,服从领导。

3、工作作风正派,尊师爱生,团结同志,不搞团伙。

评分标准:1、造成不安定因素,挑拨是非,拉帮结派搞团伙者扣1分。

2、违犯《师德规范》,特别是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造成恶果者扣1分。

3、不服从领导,在学校工作分配中造成阻力,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扣1分。

二、能(5分)评分要点:1、认真学习各科新课程标准,领会新课标理念,并能贯彻于教学活动之中。

2、能严格按照学校制订的《教学常规实施细则》办事,做到精心备课,细心批改,耐心辅导,热心转差,专心提优。

3、能积极参加各级教研活动,业务水平逐步提高。

4、能积极开展电化教学和实验教学,课堂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5、能加强自身基本功训练,能在教学中充分体现,效果明显。

评分标准:1、不认真学习新课标,不求上进,教学方法陈旧者,扣1分。

2、少备一课时扣0.2分,少批改一次扣0.2分。

3、提优转差效果不明显,或无效果者扣1分。

4、能用而不用电教器材和实验器材,自身基本功差者扣1分。

三、勤(5分)评分要点:1、能模范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2、能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擅自离岗。

3、能按时上下课,不推迟上课,不延时下课,不无故旷课。

评分标准:1、病事假累计5天不扣分,超过两天后,病假累计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2分。

旷工1天扣0.5分。

说明:开会缺席每次扣0.2分。

2、请假需有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绩(55分)绩的测算以被考核人所任教学科成绩的综合率为依据,全校按照教学成绩的综合率乘以55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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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力行师德规范,提高师德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根据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和省地市关于加强师德建设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全校在职教职工。

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六个方面。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结合进行。

(一)成立考核小组
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及内设机构负责人11人、年级组长3人及教师代表9人(在教代会代表中随机抽取)组成。

(二)制定考核细则及评分表,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组织评议
1、自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自身师德修养及师德表现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2、互评。

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对照考核细则进行互评。

3、综合考评。

学校考核组采用多种评价方法,组织学生、家长代表及考核小组等评价主体实施考核评议。

在广泛宣传发动及调研基础上组织学生评议和家长评议:主要为定性考核参考,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组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班级的学生和家长代表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进行评议。

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每年抽取不同任课班级进行评议。

(四)综合评定,确定等次
考核组根据个人、学生、家长、教师评议结果,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在量化的基础上,综合分析,逐一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拟定等次在校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

并逐一反馈,组织复议,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记于教师个人档案。

三、考核等级
1、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得分在86分以上为优秀,85-72分为合格,71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为不合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①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②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或毁损学校名誉的;
③组织或者参与对学生的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的;
④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
⑤品行不端,歧视、侮辱学生的;
⑥在工作岗位遇到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未及时采
取措施,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
⑦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⑧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⑨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的;
⑩擅自停课、缺课或擅离职守的;
⑩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20%的权重计于绩效考核结果;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作为教师资格定期登记、岗位聘任、职务评审、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现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2、师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岗位聘任、职务评审、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定级,不得评先评优。

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五、加强领导
校长是师德考核第一责任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考核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和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

对带有普遍性的师德问题,要分类梳理,制订整改措施,认真进
行整改。

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和管理,及时诫勉谈话,限期改正。

附表: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
3、学校教职工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附表1:
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素
注:各考核要素权重由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附表2: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登记表
(年度)
组长签名:
注:自我评价若内容较多可另续纸
附表3
学校教职工师德考核评分细则(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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