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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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业绩评定及分级考核程序(含表格)

供应商业绩评定及分级考核程序(含表格)

供应商业绩评定及分级考核标准(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对供方业绩进行评定,为确定供方等级提供依据,加强对供方的监控和管理。

2.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工装模具、工量具、包装等合格供方。

3.0术语或引用文件无4.0职责4.1质量部负责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工装模具、工量具、包装等合格供方进行业绩评定及考核。

4.2采购部负责下月5日前提供上月采购物料的价格执行情况给质量部。

4.3生产部负责下月5日前提供上月采购物料的交付情况给质量部。

4.4质量部负责供应商品质、服务提供的统计分析。

5.0流程义规定描述5.1供应商业绩评定及分级考核管理见附件:《供应商业绩评定及分级考核管理流程图》5.1.1品质(50分)质量部SQE每月8日前对上个月各供方产品在进货检验、过程使用、售后顾客反馈情况进行统计,据此作出供方品质评价。

让步接收退货后续加工售后让步接收一次扣0.2分,对同一零件连续三次让步使用发整改通知,如供方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扣 1 分。

退货一次扣0. 5分,对同一零件连续二次退货发整改通知,如供方未能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扣1分。

在产品的后工序加工过程中,发现产品不符合要求,经分析是供应商原因的,发生一次扣 2 分。

产品在客户处(包括直接用户、中间用户和最终用户)发现不合格,经分析是供应商原因 的,发生一次扣 5 分。

5.1.2交付( 30分)质量部SQE 每月8日前对上一个月各供方的采购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据此作出供方交付评价交期交量单据运输包装合同规定的交 货日期(节假日 除外允许前后二个工作日内交货,否则视为未按计划交 货,每天扣1 分。

合同规定的交货数 量,允许上下浮动 5%,超过5%如视为未 按计划交货,每次 扣1分。

合同规定 的交期内的交货种 类,未完成的,少 一种扣 2分。

交货时要附 有自检报告、 流转卡,材质 报告、外协件 除外),少一份扣1分。

供应商月度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供应商月度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供应商月度绩效考核管理规定(评分标准)1.目的为供应商进行规范管理提供依据,统一操作。

促进供应商持续改进,提高质量保证能力,满足顾客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所有提供外协外购件的合格供应商。

3.职责技术部、品质保证部负责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进行评定。

市场部门负责订单跟踪、资料收集。

各个使用部门负责反馈质量信息和对供应商综合交付情况进行归口评定。

4.内容4.1供应商的绩效考核标准。

4.1.1 如果综合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则供应商评为A级;4.1.2 如果综合得分为80分到 89分(含80分)则供应商评为B级;4.1.3如果综合得分为70分到79分以下则供应商评为C级;注:A/B级供应商是月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对象。

4.2对供应商月绩效考核有影响的因素为:Q:质量S:服务T:按时供给/供给无差错C:成本计算公式:即总得分:F= Q+S+T+C≥90分.....................................(A级)F= Q+S+T+C≥80<90.....................................(B级)F= Q+S+T+C <79.......................................(C级)其中Q=Q1+Q2+Q3;S=S1+S2+S3; T=T1+T2+T3;C=C1+C2+C3。

4.3 质量问题(Q=40分)4.3.1 三包索赔(Q1=8分)无索赔.....................................................不扣分考评期间索赔两次以内.......................................扣1-6分考评期间索赔两次以上.......................................扣7-8分4.3.2 物料抽检合格率(Q2=20分)合格率≥95%................................................不扣分85%≤合格率<95%...........................................扣1-6分80%≤合格率<85%...........................................扣7-11分70%≤合格率<80%...........................................扣11-18分合格率<70%................................................扣19-20分4.3.3 顾客反馈(Q3=12分)无反馈.....................................................不扣分顾客抱怨的.................................................扣1-6分由供方产品造成问题需返修...................................扣7-10分由供方产品造成较大问题.....................................扣10-12分4.4 服务问题(S=15分)4.4.1 反馈信息处理(S1=8分)反馈信息及时处理............................................不扣分超过3个工作日不处理........................................扣1-3分超过1周未做处理............................................扣4-7分半月以上未做处理............................................扣8分4.4.2服务满意度(S2=4分)满意........................................................不扣分基本满意....................................................扣1-3分不满意......................................................扣4 分4.4.3 盛具投入(S3=3分)符合要求....................................................不扣分产品型号、生产批次等有缺失或盛具有损坏、不完整 .............扣1-2分无标识、或盛具损坏严重......................................扣3分4.5交货达成(T=25分)4.5.1 交货时间及时与否(T1=5分)(实际到货)时间≤(要求到货)时间+2天........................不扣分(实际到货)时间>(要求到货)时间+2天........................扣1-3分(实际到货)时间>(要求到货)时间+7天........................扣4-5分4.5.2 交货的数量与质量(T2=15分)(实际到货)数量=(要求到货)数量×(1±1%)质量无差错.........不扣分(实际到货)数量=(要求到货)数量×(1±1%)部分质量差错.......扣1-7分(实际到货)数量=(要求到货)数量×(1±3%)质量无差错.........扣1-7分(实际到货)数量=(要求到货)数量×(1±3%)部分质量差错.......扣8-13分实际到货数量超差6%以上或质量一半以上超差的...................扣13-15分4.5.3 追加交货情况(T3=5分)追加货物全力以赴供给.........................................不扣分(实际到货)时间≤(要求到货)时间+3天.........................扣1-3分(实际到货)时间>(要求到货)时间+7天.........................扣4-5分4.6 成本(C=20分)4.6.1 超合同价格(C1=10分)(实际)价格与(合同)价格相差不大..............................不扣分(实际)价格<(合同)价格×(1+3%).............................扣1-4分(合同)价格×(1+10%)>(实际)价格>(合同)价格×(1+3%)....扣5-8分(实际)价格>(合同)价格×(1+10%)............................扣9-10分4.6.2 附加费用(C2=5分)不产生附加费或产生附加费不用我方承担..........................不扣分附加费<物品价格×5%...........................................扣1-4分附加费>物品价格×5%...........................................扣5分4.6.3 其他(C=3分)退换产生费用的.................................................扣1-3分由供方产品质量导致产生赔偿费用的...............................扣1-3分。

供应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KPI-可编辑版

供应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KPI-可编辑版

供应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目的建立一套客观的、科学的、公正的供应商绩效考核体系,对供应商产品质量、交付、服务和价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促进供应商不断改善和提升,满足公司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下同)持续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整车生产类供应商。

3定义3.1供应商绩效考核通过建立客观、公正、科学、有效的考核标准体系,对供应商业绩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展开相关运用。

3.2配额调整供应链管理中心根据供应商绩效评估结果或根据运营部门申报经评审后的结果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分配额度进行调整。

3.3标准价价格管理部门根据零部件工艺流程、工时定额、材料定额等核算出来的外协产品价格或核定的外购产品价格。

3.4价格差异率价格差异率=(供应商报价-标准价)/标准价*100%。

3.5直供件直接由供应商送到运营现场,并满足公司产品质量要求的物料。

3.6一次交检验合格率一次交检验合格率=抽检合格总数/抽检总数*100%。

3.7工厂内部反馈产品质量问题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经过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后进入中心仓前或者运营地点前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即为工厂内部反馈产品质量问题,简称内反馈。

3.8运营产品反馈质量问题公司整车投放运营后,由运营部门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即为运营产品反馈质量问题,简称外反馈。

3.9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整改针对供应商的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公司提出需要供应商在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质量管理等方面做出改善,并确保杜绝相似问题再次发生,即为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整改。

3.10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整改的有效性供应商完成产品质量问题整改后,经过公司质量管理部门验证后确认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即为有效整改,否则为无效整改。

3.11交付完成率交付完成率=已按交期交付产品总数/本月计划应交总数*100%。

3.12缺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到期订单出现延迟交付,造成中心仓报缺或运营地报缺。

4职责4.1供应链管理中心4.1.1负责对供应商进行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评价,并对供应商进行分类和评级。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明确对供应商的考核,提升供应商绩效。

二、范围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所有合格供应商。

三、职责
1、采购部主控供应商的业绩考核
2、采购部负责供应商服务和物流方面业绩考核,负责供应商业绩考核的
汇总,供应商会议的组织
3、产品部负责供应商产品开发业绩的考核
4、质保部负责供应商质量业绩的考核,第二方质量体系和过程审核
5、销售公司负责供应商备件供应及售后索赔方面的考核
四、考核方法
产品部、质保部、采购部、销售公司分别根据考核细则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1、考核频次:1次/月
2、考核汇总时间:次月的5日前
3、考核内容:
供应商的开发能力、供货产品质量、服务、物流业绩、价格等方面的考核
4、考核供应商名次:
A、供应商的开发、质量、服务和物流业绩满分为100分,每月根据供应商的考核结果分别对供应商方面的业绩考核并进行排名。

B、供应商业绩分项加权:产品开发业绩加权系数为15,质量为30,服务方面为10,物流为10,价格为25,配套商体系和过程10;
C、供应商业绩综合排名:根据供应商各方面业绩考核结果乘以它们的权数之和即为这个供应商的考核结果
D、考核结果公布方式:每月对供应商的考核结果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供应商,
并挂在奇瑞科技网上,最优、最差配套商在奇瑞的宣传档里进行宣传和鞭策。

五、考核结果的处理
1、对考核前十名的供应商我们将把其纳入我公司预选核心配套体系成员
2、对考核后十名的供应商我们将召开供应商整改大会,限期进行整改
3、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供应商的配额
4、对考核靠前的供应商,我们将把其设为新产品开发的预选供应商。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评价管理办法通过对供应商业绩的评价,保证采购渠道满足公司产品战略发展需求,确保采购能力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

1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的采购供应商管理。

2 职责2.1 采购部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业绩评价工作,建立、保存供应商业绩档案。

2.2 质量监督部参加对供应商的评价,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资格。

2.3 生产车间、计划财务部参与对公司供应商的评价。

2.4 销售公司负责反馈采购件三包质量信息。

3 管理内容3.1 供应商业绩评价原则以月度评价为依据,季度考评,年度评价,确定供应商业绩及供货比例、供货资格。

3.2 供应商业绩评价流程及评价结果的应用3.2.1 各归口部门按月分别对供应商业绩进行评价,评价方法见3.3供应商评价标准,于次月10日前报采购部。

3.2.2 采购部收集、汇总各部门的评价结果,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按照评定总分的高低分值,依次将供应商定为“A、B、C”三个等级,具体的等级标准如下:A级: 总分≥85分,该供应商继续保持其合格供应商资格;B级: 75分≤总分<85分,该供应商仍保持合格供应商资格,但应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以提高产品质量。

整改结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质量监督部,并重新进行评审;C级:总分<75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3.2.3 评价结果应经各打分部门的会签后,报送质量、采购主管领导。

3.2.4供应商综合评定的作用:供应商综合评定是制定采购计划的重要依据,采购计划的制定应遵照如下原则:1)独家供货:①若该供应商被评定为A级,正常采购;②若该供应商被评定为B级,采购部应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以提高产品质量。

整改结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质量监督部,并重新进行评审;③若该供应商被评定为C级,采购部应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并于2个月内寻找新的供方。

2)有2家以上同时供货:①供应商评定等级相同时:同为A级时,则平均供货;同为B级采购部应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供应商评定同为C级时,采购部应对其下发整改通知,并于2个月内寻找新的供应商。

供应商考核奖罚管理制度

供应商考核奖罚管理制度

供应商考核奖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供货效率,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特制定本供应商考核奖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我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所有供应商。

三、考核原则1. 公平性:考核标准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

2. 客观性:考核依据实际数据和事实进行。

3. 透明性:考核结果和奖罚决定对供应商公开透明。

4. 动态性:考核标准和奖罚措施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需求进行适时调整。

四、考核内容1. 供货及时性:供应商是否能够按照约定时间供货。

2. 产品质量:产品是否符合我公司的质量标准。

3. 价格竞争力: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是否具有市场竞争力。

4. 服务响应:供应商对订单变更、退货等请求的响应速度和处理效率。

5. 合作态度:供应商的合作意愿和沟通效率。

五、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2. 随机抽查:不定期对供应商的供货、产品质量等进行抽查。

3. 客户反馈:收集并分析客户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反馈。

六、奖罚措施1. 奖励:- 优秀供应商将获得下一年度优先合作权。

- 对于连续三个季度考核优秀的供应商,给予价格优惠或支付条件上的便利。

- 对于提供创新解决方案或显著提升供货效率的供应商,给予特别奖励。

2. 惩罚:- 供货不及时或产品质量不达标的供应商,将被处以违约金或降低订单量。

- 服务响应不佳或合作态度差的供应商,将被警告并要求限期改进,否则将减少合作规模。

- 对于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供应商,将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责任。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将作为供应商合作等级调整、订单分配、价格谈判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八、考核结果的申诉与复核供应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收到考核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我公司将组织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供应商业绩管理制度(含表格)

供应商业绩管理制度(含表格)

供应商业绩管理制度(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为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明确对供应商的评价,提升供应商绩效。

2.0范围适用于整车SOP后公司所有合格供应商。

3.0职责3.1 采购部3.1.1 供应商业绩评价的归口部门,负责供应商业绩评价组织及汇总。

3.1.2 负责供应商价格业绩评价,供应商会议的组织。

3.2供应商品质部/过程质量管理部负责供应商质量业绩的评价。

3.3生管物流部负责供应商物流业绩方面的评价。

4.0工作内容采购部、供应商品质部、过程质量管理部及生管物流部分别根据评价细则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4.1 评价频次:SOP正常供货后每季度进行一次。

4.2 评价时间:每季度首个月10日前,评价结果于当月20日前汇总发布。

4.3 评价内容供应商的价格控制能力、供货产品质量保证及质量整改能力、生产保障及现场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4.4 评价打分4.4.1 供应商品质部及过程质量管理部合计权重为30%。

各供应商按总分为100分依照《供应商供货业绩评价细则(质量)》条款细则逐条对照扣分后为该供应商质量评价得分,再乘30%计入汇总得分。

4.4.2 生管物流部(含第三方物流公司)权重为30%。

供应商分为属地(由生管物流部负责评价)和非属地(由第三方物流公司评价)。

各供应商总分为100分,依照《供应商供货业绩评价细则(物流)》条款细则逐条对照扣分后为该供应商物流评价得分,再乘30%计入汇总得分。

4.4.3 采购部权重为40%。

评价人依照《供应商供货业绩评价细则(采购)》各条款进行得分评价,并以最后加权得分总和乘40%计为该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评价汇总得分。

4.4.4 评价结果公布方式:每季度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供应商。

4.5 评价结果的处理4.5.1 对评价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供应商在供应商微信群中连续一周滚动发布通报表扬。

4.5.2 对评价得分低于70分(含)的供应商,将评价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供应商,并限期进行整改,提交“8D”报告,并在次月交付过程中跟踪验证至问题关闭。

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受控状态:受控号:持有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放日期:2004年1月14日编制/日期:郭元鲍思语2004.01.05审核/日期:高立新查精学2004.01.05批准/日期:李立忠2004.01.07周必仁2004.01.121、目的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为质量提升、供货稳定、新产品开发迅速、充分和配套体系优化提供基础和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所有已在进行产品开发和批量供货的非进口零部件供应商。

3、定义和术语3.1有条件供货:即暂时供货,视零部件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有条件供货的零部件价格要下浮5%~15%,整改周期短的件在1 个月内、周期长的在3 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供货价格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10% 。

3.2 客户意识培训班:当单项扣分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达到一定值时,由采购部组织供应商主管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工程师参加培训会议,重点学习奇瑞公司的各种系统要求,讨论如何避免后果的进一步恶化,针对问题和风险认真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

3.3 暂停采购与配送:在零部件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明前、及单项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瑕疵零部件所采取的临时停止采购和上线使用的行为。

至问题查明或整改措施已落实时,可取消暂停的状态。

3.4 零部件停用:当零部件发生重大、严重批量性质量问题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供应商相应零部件采取停止采购和使用。

零部件停用3〜6个月后,才可以考虑恢复供货,恢复供货的程序见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3.5 一般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3.6 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4、职责4.1 由采购部、质保部、汽研院分别对供应商从供货、物流、服务、备件、质量、产品开发等各方面进行扣分并按月汇总,上传至SCM系统;4.2采购部负责对扣分的汇总和公布,归口管理供应商业绩考核记录的存档和维护;4.3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处置的执行,处置方案由三部门共同提出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4.4质保部、汽研院对业绩评价情况进行查询、核对,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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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奇瑞汽车公司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规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 试行 )
受控状态:
受控号:
持有者:
发放日期: 2004年1月14日
编制/日期:郭元鲍思语
审核/日期:高立新查精学
批准/日期:李立忠周必仁
1、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为质量提升、供货稳定、新产品开发迅速、充分和配套体系优化提供基础和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已在进行产品开发和批量供货的非进口零部件供应商。

3、定义和术语
3.1有条件供货:即暂时供货,视零部件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有条件供货的零部件价格要下浮5%~15%,整改周期短的件在1个月内、周期长的在3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供货价格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10% 。

3.2客户意识培训班:当单项扣分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达到一定值时,由采购部组织供应商主管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工程师参加培训会议,重点学习奇瑞公司的各种系统要求,讨论如何避免后果的进一步恶化,针对问题和风险认真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

3.3 暂停采购与配送:在零部件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明前、及单项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瑕疵零部件所采取的临时停止采购和上线使用的行为。

至问题查明或整改措施已落实时,可取消暂停的状态。

3.4 零部件停用:当零部件发生重大、严重批量性质量问题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供应商相应零部件采取停止采购和使用。

零部件停用3~6个
月后,才可以考虑恢复供货,恢复供货的程序见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3.5 一般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3.6 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4、职责
4.1 由采购部、质保部、汽研院分别对供应商从供货、物流、服务、备件、质量、产品开发等各方面进行扣分并按月汇总,上传至SCM系统;
4.2 采购部负责对扣分的汇总和公布,归口管理供应商业绩考核记录的存档和维护;
4.3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处置的执行,处置方案由三部门共同提出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4.4 质保部、汽研院对业绩评价情况进行查询、核对,对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要求。

5.考核程序
5.1 处罚类别
赔偿和补偿
参加客户意识培训班学习
暂停采购及配送
新产品开发限制
供应商降级
削减供货份额
零部件停用
取消配套资格
5.2 扣分项目及细则详见附表1。

5.3 罚则
5.3.1 供应商要对由其造成的奇瑞经济和品牌损失进行赔偿和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停线损失
返工人工费及连带损失
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
因延迟到货或到货不合格而采购其他替代零部件给奇瑞公司造成的额外支
付,如价格差额、运输费用等
其他损失补偿
具体赔偿和补偿办法参照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执行。

5.3.2 单项扣分处罚
出现单项扣分超过10分时,应按以下条款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出现10分项时,将暂停采购和配送;1季度内连续出现3次同样的10分项时将对部分件进行停用和对供应商进行降级
出现20分项时,将停止供应商正在进行的新产品开发项目;1年内同样的20分项出现3次时取消其新产品布点的资格,并降低供应商级别
出现30分项时,将减少供应商部分零部件供货份额;1年内同样的30分项出现2次时,将停用相关零部件,在问题整改落实前不作为新产品布点对象,并降低供应商一个等级
出现40分项时,将停用相关零部件,并对供应商降级;1年内出现2次40分项时将取消其新产品布点资格,并再降级一次,直至最低级;1年内出现3次则取消配套资格
出现50分项时,供应商将不作为新产品拟布点的对象并降级;50分项1年内出现2次时,取消配套资格
当60分项出现时,供应商配套资格将被取消
5.3.3 累积扣分处罚
单月累积扣分超过30分时,将对部分零部件进行暂停采购和配送
季度累积扣分达60分或年度累积扣分达150分时,降低部分零部件供货份额
季度累积扣分达到100分或年度累积扣分达200,停用相关零部件;降低供应商级别,每增加40分降一级,直至最低级
年度累积扣分超过200分时,供应商不作为新产品拟布点对象
半年累积扣分超过150分或年度累积扣分超过250分时,取消配套资格
5.3.4对于达到暂停供货、降低份额、停用、取消配套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由于实际情况而暂时无法实施相应处罚,如独家供货或另一家能力严重不足时,可转为有条件供货。

5.4 关于新供应商选择和新产品布点的条件、供应商级别的动态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见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

6.相关文件
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供应商配套采购协议》
包装认可协议
汽车零部件储运合同
配套、试制协议
技术协议
阳光协议
采购合同
7.记录
供应商业绩考核及处罚记录 BG .02-01
附表1:
凡给奇瑞公司造成的经济和品牌损失的问题和行为
月累积扣分超过20分
受到以下除取消配套资格外的处罚时
出现10分项
单月累积扣分超过30分
出现30分项
季度累积扣分超过60分
年度累积扣分达150分
出现20分项
1季度内出现3次同样的10分项
1年内同样的30分项出现2次
出现40分项
季度累积扣分达100分
年度累积扣分达到200分
1季度内出现3次同样的10分项
1年内同样的20分项出现3次
1年内同样的30分项出现2次
出现40分项
季度累积扣分达100分
年度累积扣分达到200分
1年内同样的20分项出现3次
1年内同样的30分项出现2次
1年内出现2次40分项
出现50分项
年度累积扣分超过200分
1年内出现3次40分项50分项1年内出现2次出现60分项
年度累积扣分超过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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