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处方、配伍禁忌
如何辨别中药材的药材配伍禁忌合理搭配

如何辨别中药材的药材配伍禁忌合理搭配中药材的药材配伍禁忌合理搭配是中医药学中十分重要的内容,它涉及到中药疗效的发挥和药物安全的保障。
正确辨别中药材的药材配伍禁忌是保证中药处方质量和疗效的基础,下面将介绍如何辨别中药材的药材配伍禁忌和实现合理搭配。
一、了解中药材的性味归经中药材的性味归经是中药材运用中的基本理论,不同的中药材有不同的性味归经,并且中药材之间存在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关系。
性味是中药材的基本属性,如寒、凉、温、热等;归经是中药材作用的主要方向和途径,如归肝经、归脾经等。
通过了解中药材的性味归经,可以初步判断中药材之间的药材配伍是否合理。
二、注意药材的相互制约关系中药材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即有些中药材的性能互相制约,如果两种性能互相制约的中药材配伍在同一处方中使用,可能会导致疗效减弱或产生不良反应。
例如,黄连和白术,黄连性寒,白术性温,它们性能互相制约,不宜在同一处方中同时使用。
在中药配伍时,需要注意这种相互制约关系,避免不合理的搭配。
三、避免药材的相互促进关系中药材之间也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即有些中药材配伍在一起可以发挥更好的药效。
例如,当归和川芎,当归能温补血,而川芎能活血散瘀,二者配伍可以更好地发挥补血活血的作用。
在中药配伍时,也可以根据相互促进的关系合理搭配药材,以增强治疗效果。
四、避免与禁忌药物的配伍在中药配伍中,还需要避免与禁忌药物的配伍,以防止产生不良反应。
禁忌药物主要包括有毒药物、不宜合用的药物以及对自身有禁忌病症的人群。
禁忌药物的配伍会导致中毒、过敏等不良问题的发生。
因此,在中药配伍中应当仔细查阅禁忌药物的相关知识,避免药材与禁忌药物的配伍。
五、参考经典书籍和专业指南对于初学者来说,无论是辨别中药材的配伍禁忌还是实现合理搭配,参考经典书籍和专业指南是十分重要的。
例如,经典的《本草纲目》、《本草纲目拾遗》等书籍中记载了中药材的性味归经以及配伍使用的禁忌。
此外,专业的中医药学教材和指南也提供了详细的药材配伍知识,可以作为参考。
中药合格处方用法、用量、配伍禁忌、毒性中药

硫黄
有毒
酸,温。归肾、大肠经
1.5~3g,炮制后入丸散服。外用 适量,研末油调敷。
罂粟壳 土荆皮 山豆根
有毒 有毒 有毒
酸、涩、平。归肺大肠、肾经 辛,温。归肺脾经
3~6g
制川乌
有毒
制天南星 有毒
木鳖子
白果 制草乌 牵牛子 香加皮 常山 蕲蛇
有毒
有毒 有毒 有毒 有毒 有毒 有毒
外用适量,醋或酒浸外搽, 或研末调涂。 苦,寒。归脾、胃经 3~6g 一般用制品1.5~3.0g,宜 辛、苦,热。归心、肝、肾、脾经 先煎,久煎。 3~9g,外用生品适量,研 苦、辛,温。归肺、肝、脾经 末以醋或酒调敷患处。 0.9~1.2g,外用适量,研 苦、微甘,凉。归肝、脾、胃经 末用油或醋调敷。 甘、苦、涩,平。归肺经 4.5~9g 生:大毒、制:有毒。 归心肝、肾、 一般用制品。1.5~3g,宜 脾经 先煎久煎 苦,寒。归肺、肾、大肠经 3~6g 辛、苦,温。归肝、肾、心经 苦、辛,寒。归肺、肝、心经 甘、咸,温。归肝经 3~6g 5~9g 3~9g;研末吞服1~1.5g/ 次,1日2~3次。
三、中药的用药禁忌
1、配伍禁忌:“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 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注释:乌头(川乌、草乌、附子)反半夏、瓜蒌(全瓜蒌、 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 白及;甘草反海藻、京大戟、甘遂、芫花;藜芦反诸参(人 参、沙参、丹参、太子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 芍、白芍)
蜜麻黄 10g 杭白菊 10g 明天麻20g 鲜芦根 10g 大黄(后下)10g
正文
滑石粉(包煎)10g 三七(打粉冲服)5g 共3剂,一日一剂,煎煮400ml,
中药用药禁忌注意

中药的用药禁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配伍禁忌:在复方配伍中,有些药物应避免合用;神农本草经称这些药物之间的关系为“相恶”和“相反”;据蜀本草统计,本经所载药物中,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历代关于配伍禁忌的认识和发展,在古籍中说法并不一致;金元时期概括为“十八反”和“十九畏”,并编成歌诀,现将歌诀内容列举于下;1十八反:本草明言十八反,藻戟芫遂俱战草,半蒌贝蔹芨攻乌,诸参辛芍叛藜芦;2十九畏:硫磺本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但是,“十九畏”的概念,与神农本草经·序例中“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同用;;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由于对于“十九畏”和“十八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2.妊娠用药禁忌: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祛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3.服药时的饮食禁忌: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这说明服用某些药时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于疾病的关系,在服药期间,凡属生冷、粘腻、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应根据需要予以避免;高烧患者还应忌油;中药煎法的分类汤剂多由复方煎制而成的,其药物成分相当复杂,大体上有易溶于水和难溶于水的,亦有易挥发的,有久煎易破坏、分解、焦化的等等;为了提高汤剂煎出量,减少挥发性物质的损失和有效成分的分解破坏,提高汤剂的质量,确保疗效,应视各种药物的不同性质,在入煎时要分别对待;⒈先煎;先煎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药物的溶解度,降低药物的毒性,充分发挥疗效;1矿石类:贝壳类、角甲类药物,因质地坚硬,有效成分不易煎出,必须先煎;如生石膏、寒水石、赤石脂、灵磁石、、鳖甲、水牛角等等,可打碎先煎30分钟;2有毒的药物:如乌头、商陆等等,要先煎1~2小时,先煎、久煎能达到减毒或去毒的目的;3某些植物药:如天竺黄、藏青果、火麻仁只有先煎、久煎才有效;⒉后下;后下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挥发油的损耗,有效成分免于分解破坏;1气味芳香,含挥发油多的药物,如薄荷、豆蔻、砂仁等均应后下,一般在中药汤剂煎好前5~10分钟入药即可;2不宜久煎的药物,如钩藤、番泻叶等应后下;⒊包煎;1花粉类药物,如蒲黄;细小种籽类药物,如葶苈子、菟丝子;药物细粉,如六一散、黛蛤散等均应包煎;这些药物容易浮于水面,故须用纱布包好与其它药物入砂锅中同煎;2对含淀粉、粘液质较多的药物如秫米、浮小麦、车前子在煎煮过程中易粘锅糊化、焦化,故需包煎;3对附绒毛药物,如旋覆花等,采取包煎,可避免由绒毛脱落混入汤液中刺激咽喉,引起咳嗽;⒋烊化冲入;对于一些胶类或糖类,粘性大,如阿胶、龟板胶、鹿角胶、饴糖等,宜加适量开水溶化后,冲入汤液中或入汤液中烊化服用;⒌煎汤代水;一般体积庞大吸水量较大的药物如丝瓜络、灶心土、金钱草、糯稻根等先宜与水煎煮,将所得的药汁去滓后再煎他药;⒍溶化;如芒硝、玄明粉等亦可溶化冲入汤剂中应用;⒎另煎后兑入;一些贵重的药物如人参、西洋参、鹿茸等均可以另煎,其汁液兑入煎好的汤剂中服用;⒏生汁兑入;如鲜生地汁、梨汁、姜汁、竹沥等,不宜入煎,可兑入煮好的汤剂中服用;⒐合药冲服;某些贵重的药物有效成分不在水中溶解的或加热后某些有效成分易分解的药物,如人参粉、牛黄粉、羚羊粉、三七粉、麝香粉、甘遂粉等,将药末合于已煎好的煎剂中搅拌后服;⒑去滓加蜜煎;为便于病人服用,监制药物的毒性,延长药物的疗效常用去滓加蜜煎; 我们在临床中发现,个别病人服用乌头药物出现胃中不适的副反应时,用去滓加蜜煎的方法,常能消除这种副反应;中药按药性的分类1.解表药辛温解表药:麻黄桂枝紫苏生姜荆芥防风羌活白芷香薷蒿本苍耳子辛夷辛凉解表药薄荷牛蒡子蝉蜕桑叶菊花葛根柴胡蔓荆子升麻豆豉2.清热药清热泻火药石膏知母天花粉栀子夏枯草芦根淡竹叶清热燥湿药黄芩黄连龙胆草苦参清热凉雪药生地玄参丹皮赤芍水牛角紫草清热解毒药金银花连翘蒲公英大青叶板蓝根牛黄鱼腥草射干白头翁败酱草青黛穿心莲蚤休半边莲土茯苓山豆根红藤马齿苋白花蛇舌草紫花地丁垂盆草马勃清虚药青蒿地骨皮白薇胡黄连银柴胡3.泻下药攻下药大黄芒硝芦荟番泻叶润下药火麻仁郁李仁峻下逐水药甘遂巴豆大戟牵牛子4.祛风湿药独活威灵仙防己秦艽木瓜桑寄生五家皮白花蛇稀签草络石藤徐长卿桑枝5.芳香化湿药苍术厚朴霍香砂仁白豆蔻佩兰6.利水渗湿药茯苓泽泻苡仁车前子滑石木通金钱草茵陈猪苓通草萆薢石韦地肤子7.温里药附子干姜肉桂吴茱萸细辛花椒丁香高良姜小茴香8.理气药橘皮枳实木香香附沉香川楝子薤白青皮佛手乌药荔核青木香9.消食药山楂神曲麦芽莱菔子鸡内金谷芽10.驱虫药使君子苦楝皮槟榔贯众雷丸12.止血药大蓟小蓟地榆白茅根白及三七茜草蒲黄艾叶槐花侧柏叶仙鹤草13.活血祛瘀药:川芎延胡索郁金莪术丹参虎杖益母草桃仁红花牛膝水蛭乳香没药三棱鸡血藤五灵脂穿山甲姜黄14.化痰药半夏天南星白芥子桔梗旋覆花瓜蒌贝母竹茹白前前胡竹沥昆布天竹黄海蛤壳15.止咳平喘药:杏仁白部苏子桑白皮葶苈子紫苑款冬枇杷叶马兜铃白果中药煎药机标准操作规程为了更好的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特制定本规程;⒈领药煎药室领取药剂,并在领单上签字,注明领取时间,并核对姓名、性别、剂数、所需要煎煮的袋数,每袋剂量,如果领单上未注明,则按照每日一剂,一剂服用2次,每次150ml的剂量煎煮;⒉浸泡将需要煎煮的药材装入专用药袋,放入洁净桶内,加水浸泡1小时,然后翻转药袋继续浸泡至透为止;加水量为:需要调剂出的液体量+1000ml根据不同的药材作适量调整;⒊加料关闭煎煮罐上部的蒸汽阀门和下部的出料阀门;将浸泡后的药袋放入煎煮罐内,加入适量水,以轻压药袋时可见到水为准,盖上盖,按照对角顺序拧紧盖镙丝;注意此时还要对罐内药物进行挤压,以免空间不够,药物无法充分吸水膨胀导致煎煮不透;⒋煎煮打开机器电子开头,将温度设为110度,根据药材质地,设定高温时间为20-30分钟,然后开始运行工作;⒌出料待温度、压力和时间都达到标准时,机器会出现提示间,此时,打开上出料阀门到贮液罐内或打开下出料阀门,以洁净的不锈钠容器按盛药液,打开出料阀门时,注意要微型,不要开的太大,出液方向不要有人员,以避免蒸汽灼伤;出液停止时,关闭出料阀门,将煎煮罐内的药袋翻转,再次加入约1000ml的水,其余操作同前,继续煎煮15-20分钟,放出药液,待出液停止时,转动挤压杆尽量将药渣里的药液挤压至净,将两次的药液合并;⒍浓缩将药液用不锈钢容器浓缩至规定量,注意此时需要有专人看守,不可擅自离开;⒎封装打开加热封装按键,待温度达到封装要求,将浓缩后的药液趁热倒入封装容器内,根据袋数和服用次数来调解设定每袋装量;⒏清场煎煮机:将煎煮罐内的药渣袋取出,打开下出料阀门,以洁净水冲洗内壁至洁净,关闭下出料口;等待下一次煎煮;封装机:封装完毕后,关闭封装机电源,待存贮罐冷却后,打开出料口,以室温水冲洗至洁净,关闭阀门,等待下一次封装使用;控制要点:所用水质纯净无污染保持容器洁净阀门微开,注意出料时的安全,出液口处不可正对售货员;清洗贮料罐时要注意使用室温水,以免玻璃存贮罐炸裂;第七步封装时,药液一定要趁热封装,以免药液凉后发凝特别是方中有胶类药时甚至产生沉淀容易阻塞输液管路影响药物滤出;煎药操作规程中药调剂室收到医师开具的煎药处方,除医师在处方上已经注明煎药要求即应遵照处理外,其余一律按下列煎药规则进行调剂,注明煎药时间送交煎药室煎煮;㈠煎药时间:一般煎剂,第一煎沸后煎20分钟;第二煎应于沸后煎15分钟;滋补剂第一煎于沸后煎25分钟;第二煎于沸后煎20分钟;如处方内滋补品占的比重很少,即可按一般煎剂处理,否则应分别处理;有先煎药须先煎10分钟;后下药应晚下10分钟;特殊药物宜按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生乌头、生附子、生南星、生半夏等均应先煎2小时;麻黄先煎支沫再加入其他药品同煎;⒈先煎药品名:生石决明、生石膏、生牡蛎、生龙骨、磁石、赭石、紫云英、生瓦楞子等;⒉后下药品名:薄荷叶、紫苏叶、偑兰叶、藿香、豆蔻等;⒊滋补药品名:人参、党参、黄芪、生地黄、熟地黄、茯苓、枸杞、白术、山药、山茱萸、龙眼肉、肉苁蓉、薏苡仁、芡实、莲子、附子、金樱子、巴戟、狗脊、虫草、肉桂、何首乌、杜仲、龟板、鳖甲等;⒋另煎兑入药品名:犀角、西洋参、鹿茸、野山参等,煎时应另煎20-40分钟后兑入其他药品或另服;⒌溶化兑入药品名:阿胶、龟胶、鹿角胶等;⒍研末冲服药品名:牛黄、朱砂、熊胆、三七、犀角粉等;⒎装布袋煎的药品名:旋复花、枇杷叶、车前子、葶苈子、青黛、滑石、六一散、益元散等;㈡煎药人员收到药剂时,要按处方检查核对药味;应注意先煎、后下、另煎、溶化、研粉冲服和布包等;根据取药时间,按先后程序进行煎熬;㈢煎药应用凉水,煎后所得药液应有所控制;成人药剂加水量以三分水煎后为一分药液;或加水量没过药物约五分,煎后所得药液约100ml为宜;但还应根据药物体积轻重、多少分别处理;以药物有效成份煎出而又便于服用为原则,结合煎药时间适当掌握,不得任意兑水或抛舍药液;五岁以下儿童的药剂,其药液尽量要少,一般应为成人量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㈣火力应有所控制;未沸之前用武火,已沸之后用文火;药液煎成后应即时滤出,不应久贮于药罐内;㈤煎药时须用对号煎药卡,一个挂在药罐上,一个随着药在一起;头二煎分装,要核对煎药证上姓名,检查另兑药品或冲服药品,然后由经手人在煎药卡上签字;㈥煎药时精神要集中,不兼作其他工作,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工作时不吸烟,交接班时应将情况交代清楚;㈦煎药应有适宜的煎药室,煎药者应穿工作服,带口罩;使用的一切器皿,应随时洗刷干净,经常保持清洁卫生;㈧煎药应用砂罐,滤药应用滤斗;要尽量避免接触金属制品;㈨患者取药时,仍应将煎药证与药剂复核相符时再交与患者;㈩煎药要有专人负责指导,煎药人员应尽快熟悉业务和药性,避免发生差错;十一本文未列之药物,可由煎药负责人根据本文精神,按类似药物及药性分别进行处理;。
10例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处方分析

10例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处方分析作者:李枝端来源:《中国社区医师》2011年第21期例1患者,男,42岁,内科。
临床诊断:胃炎。
处方:缬沙坦胶囊40 mg×1盒;用法:40 mg,1次/日。
氯化钠注射液500 ml+维生素B6注射液0.2 g+维生素C粉针2 g,1次/日;5%葡萄糖注射液250 ml+生脉注射液40 ml+氯化钾注射液1 g,1次/日,均用1天,静滴。
分析①临床诊断书写不全。
②氯化钾输液浓度常规不≤3.4 g/L(45 mmol/L),即250 ml容器溶媒中氯化钾≤0.85 g。
③中药注射剂组分复杂,未经验证加入强电解质可能引起组分析出,微粒量大量增加,对病人不利。
《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用基本原则》要求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④勿单纯以“盒”替代药品数量。
例2患者,女,26岁,眼科。
临床诊断:右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高眼压。
处方:甘露醇注射液250 ml:50 g+速尿注射液40 mg,1次/日,用1天,静滴。
分析①甘露醇注射液为饱和溶液,加入其他物质后易析出结晶危害患者健康,于室温低时尤甚。
《国家处方集》“静脉给药注意事项”明确要求,不应该将药品加入到血液制品、甘露醇或碳酸氢钠溶液中。
②速尿建议使用通用名呋塞米。
例3患者,女,25岁,外科。
临床诊断:荨麻疹。
处方:氯化钠注射液250 ml+克林霉素磷酸酯粉针1.2 g,1次/日;5%葡萄糖注射液100 ml+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 g+维生素C粉针3 g,1次/日,均用1天,静滴。
分析①皮炎、湿疹合并细菌感染的,可使用含抗生素的糖皮质激素外用制剂。
湿疹继发感染面积较大者可酌情系统使用抗生素。
但诊断应该明确。
②短半衰期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宜1天多次给药。
③克林霉素磷酸酯说明书明确说明本品与葡萄糖酸钙为配伍禁忌,顺序输液应冲管。
例4患者,男,74岁,耳鼻喉科。
临床诊断:急性喉炎。
处方:银黄颗粒4 g×2盒;用法:4 g,3次/日。
大处方判定标准

大处方判定标准
大处方的判定标准可能因不同的情境和领域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判定标准:
1. 药物种类数量:一付中药处方的药物种类超过一定数量,通常被认为是大处方。
具体标准可能因医生习惯和治疗的疾病而有所不同。
2. 处方计量:如果中药处方计量大于一定天数,例如7天,可能被判定为大处方。
3. 费用高低:如果处方的费用明显高于正常水平,可能被判定为大处方。
4. 用药不适宜性:如果处方中的药物不适用于患者的疾病或病情,或者药物与患者的其他治疗或健康状况相冲突,可能被判定为大处方。
5. 重复用药:如果处方中存在相同或类似的药物,可能导致药物过量或不良反应,可能被判定为大处方。
6. 配伍禁忌:如果处方中的药物存在配伍禁忌,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危害,可能被判定为大处方。
7. 用药禁忌:如果处方中的药物不适用于患者的某些健康状况或疾病,例如过敏或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等,可能被判定为大处方。
8. 用量用法异常:如果处方中的药物用量用法明显超出正常范围,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危害,可能被判定为大处方。
9. 处方书写不规范:如果处方书写不规范、不清晰或不完整,可能导致误解或错误用药,可能被判定为大处方。
请注意,以上标准并非绝对,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医生的专业判断和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
如果您对大处方的判定标准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相关领域的专家或医生。
中、西药配伍禁忌

中药十八反: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芨攻乌藻戟遂芫具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第一句: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第二句:半(半夏)蒌(瓜蒌)贝(贝母)蔹(白蔹)芨(白芨)攻击或与乌(乌头)相对第三句:藻(海藻)戟(大戟)遂(甘遂)芫(芫花)都与草(甘草)不和第四句:诸参(人参、丹参、沙参、元参等所有的参)辛(细辛)芍(赤芍白芍)与藜芦相背叛中药十九畏: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中医药物配伍分为:相须、相使、相畏、相恶、相杀、相反.所以说十八反是指两种药物相反临床常用有毒中药一览表(第1页)临床常用有毒中药一览表(第2页)临床常用有毒中药一览表(第3页)②、国家规定有毒中药管理品种需凭生签名的专用处方才能配方、使用。
妊娠用药禁忌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副作用,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
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与慎用二类。
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
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斟情使用。
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以防发生事故。
服药时的饮食禁忌饮食禁忌简称食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忌口。
在古代文献上有常山忌葱;地黄、何首乌忌葱、蒜、萝卜,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甲忌苋菜:以及蜜反生葱等记载。
中药配伍禁忌

中药的用药禁忌一、配伍禁忌十八反本草名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十九畏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具体内容如下1.乌头类川乌、制川乌、草屋、制草乌、附子不宜与半夏类:半夏、清半夏、姜半夏、法半夏瓜蒌类:瓜蒌、瓜蒌皮、瓜蒌子、天花粉贝母类:川贝母、浙贝母、平贝母、伊贝母、湖北贝母白蔹、白及同用。
2.甘草不宜与海藻、京大戟、甘遂、芫花同用。
3.藜芦不宜与诸参人参、人参叶、西洋参、红参、党参、苦参、玄参、丹参、南沙参、北沙参细辛、白芍、赤芍同用。
4.硫磺、三棱不宜与芒硝、玄明粉同用。
5.狼毒不宜与密陀僧同用。
6.巴豆、巴豆霜不宜与牵牛子同用。
7.丁香不宜与郁金同用。
8.五灵脂不宜用于人参及其加工品人参、人参叶、红参同用。
9.肉桂不宜与赤石脂同用。
对有配伍禁忌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
必要时,经处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签字应在配伍禁忌药名处)。
调剂后原处方存留药店2年。
二、妊娠禁忌妊娠禁忌歌诀蚯斑水蛭及虻虫,乌头附子配天雄,野葛水银并巴豆,牛膝薏苡与蜈蚣,棱莪赭石芜花麝,大戟蝉蜕黄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槐花牵牛皂角同,半夏南星兼通草,瞿麦干姜桃木通,硇砂干漆鳖爪甲,地胆茅根都失中。
妊娠禁忌中药饮片1.妊娠禁药(41味)多为剧毒或性能峻猛的中药,凡禁忌的中药绝对不能使用。
2.妊娠慎用药(59味)。
不能一起吃的中药都有哪些

不能一起吃的中药都有哪些俗话说:“是药三分毒”,吃中药的朋友都知道中药有一些是不能一起吃的,一起吃会产生不良的后果。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不能一起吃的中药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不能一起吃的中药1、感冒中药和补益中药不宜一起服用,或者是,感冒时不宜服用滋补性中药。
这是为什么呢?简单来说,感冒在中医理论中称为表证,根据寒热性质不同,还可以分为风寒感冒、风热感冒、暑湿感冒等类型。
但不管是哪种类型,发散解表是治疗感冒的主要措施。
如果此时服用滋补性中药的话,就会阻碍病邪被“发散”出去,阻碍感冒的恢复。
此外,滋补性中药本身可能还会“助邪”,通俗的说就是补了邪气而不是正气。
所以,两者不宜一起服用。
2、十八反2-1、十八反最早见于张子和《儒门事亲》,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南、北)、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2-2、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第一句: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第二句:半(半夏)蒌(瓜蒌与天花粉)贝(贝母)蔹(白蔹)及(白及)[1]与乌(川乌、草乌和附子)相对第三句:藻(海藻)戟(大戟)遂(甘遂)芫(芫花)都与草(甘草)不和第四句:诸参(人参、沙参、玄参、苦参、丹参)辛(细辛)芍(赤芍白芍)与藜芦相背古今中医在开方用药时都沿用上述禁忌原则,也是学习中医中药必须要弄懂的。
诸参究竟应该包括哪些?《本草纲目》中记载为人参、沙参、丹参、苦参、玄参。
而党参、太子参、西洋参虽也名为参,但植物来源、成分及功效均与人参不同,又无任何临床依据,不可以其有参名就认定反藜芦。
3、十九畏3-1、十九畏最早见于明朝刘纯《医经小学》列述了九组十九味相反药,具体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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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药处方的结构
1 2 3
处方前记
包括医院名称、科别、 门诊号、住院号、 患者姓名、年龄、 性别、婚否、单位、 住址等 。
处方正文
饮片方:饮片名称、 剂量、剂数、用法 用量、脚注。 成药方:药品名、剂型 规格、数量、用法 用量。
处方后记
医师签字 药价 药师签字 (审方、调配、 复核、发药)
(2)食物类药引 主要有粳米、蛋黄、蛋清、 蜂蜜、西瓜汁等。如白虎汤用粳米益胃养 阴;凉膈散用白蜜,既可调和硝黄峻下,又 能存胃津、润燥结,收“以下为清”之妙。
(3)其他类药引 主要有酒、醋、盐、茶叶、 灯心、荷梗、荷叶、西瓜翠衣、童便等。如 仙方活命饮加酒煎服,取酒性善走,既可散 瘀,又能协诸药以达病所。
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 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四)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 片、丸、粒、袋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 盒为单位,溶液制剂、注射剂以支、瓶为单 位,应当注明剂量;
(五)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每一种药
品应当分行顶格书写,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 成分的药物应当避免重复使用,功能相同或 基本相同的中成药不宜叠加使用; (六)中药注射剂应单独开具处方。
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 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 (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 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 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 晚两次空腹温服”;
(十)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
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 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 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药品调剂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字。
药品调剂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
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除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 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不 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第十条
中成药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
求: (一)按照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结果, 辨证或辨证辨病结合选用适宜的中成药; (二)中成药名称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 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院内中药制 剂名称应当使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 准的名称;
(三)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
第十一条
民族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要求参照本 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 释。
第五节 中药处方的常用术语
一、药名附加术语
1.要求炮制类
包括炒、炙、煅、蒸、煨、煮等。如常用的炒焦白 术、蜜炙甘草、煅龙骨、酒蒸地黄、煨豆蔻、醋煮 芫花等。
2.要求修治类
桔梗、厚朴去皮; 银杏、桃仁去皮壳, 枇杷叶、金樱子去毛; 人参、牛膝去芦; 牡丹皮、地骨皮去心; 山茱萸、诃子去核; 巴豆、续随子去油; 蕲蛇、乌梢蛇去头尾; 斑蝥、红娘子去头翅;
定义:医师开汤剂处方时在药名的右上角所加的须调剂 人员对饮片采取不同简单处理的方法要求。 脚注内容:煎法、服法、简单炮制(临方炮制) 常用的脚注术语:先煎、后下、包煎、另煎、冲服、烊 化、打碎、炒制等
打碎
一些质地坚硬、致密的根及根茎类、矿物类、动物类药材, 不易吸水煎出有效成分,应予以打碎(如山慈菇、白矾、自 然铜、儿茶、肉桂、鳖甲、龟甲等)。
除处方医师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
如遇缺药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处方时, 要交处方医师修改,并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字 后才能调配。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有特殊情况下需延长 有效期的,由医师注明有效期,但最长不得 超过3天。
(三)处方限量规定
急诊处方----限3日量 门诊普通处方---- 最多不超过7日量。 毒性药品----- 不得超过2日极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 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 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麻醉药品注射剂----不得超过2日常用量。 晚期癌症----- 持科主任申请、院领导批准的特殊证 明,允许超限量和连续使用麻醉性镇痛药。
(四)适宜选用细贵药材
细贵药材主要指药材资源少,药效显著,价 格较昂贵的中药材,如羚羊角、冬虫夏草、人 参、鹿茸、麝香、天麻、牛黄、西红花、海 龙、海马、蛤蚧、金钱白花蛇、三七等等。 其商品规格和等级划分均较为复杂。因此,应 用细贵药材当注意其复杂的商品规格和等级 划分,才能够做到适宜选用。
果实种子类中药,表皮含有果胶和蜡质,不易吸水煎出有效 成分;内含油脂和挥发油,也不宜事先破碎。因此,该类药 物应于临用时破碎,以防止其有效成分的走失和变质(如五 味子,牛蒡子、瓜蒌子、荜茇、草豆蔻、芥子、丁香、酸枣 仁 、蔓荆子等)。
中药处方
第一节 中药处方的概念
一 处方的概念和意义 处方概念(狭义):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 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药品调剂人员审核、调 配、核对并作为患者发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法律意义 处方的意义: 技术意义 经济意义
2.忌口
由于治疗的需要,往往要求病人忌食某些食 物,称之为“忌口”。 如水肿忌食盐,黄疽、腹泻忌油腻等,都有 科学依据。又如服鳖甲忌苋菜、服荆芥忌鱼 蟹以及服桂枝汤禁生冷、粘滑、肉、面、五 辛、酒酪、臭恶等。
(二)处方书写规定
书写处方不得用铅笔、红色墨水笔,处方内
容书写完整(包括临床诊断)。 成药与饮片不得混在同一张处方上书写,饮 片的特殊煎法注明在药名的右上方,加括号。 药物名称和使用剂量应以现行的《中国药典》 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 用药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应印发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 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我局组织制定了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现予以印发,请各级中医医 疗机构在临床工作中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局医政司联系。
(二)中药饮片的命名
3.生用或鲜用饮片,在药材名前面加上“生”、
“鲜”字。如:鲜石斛、鲜芦根、生地黄、生 蒲黄等。生用有时也不加“生”字,但毒性中 药生用必须加“生”字,如:生川乌、生草乌、 生天南星、生半夏、生马钱子、生巴豆、生 甘遂、生白附子等。 4.“炭”、“霜”、“粉”类药饮片,在药 材名后面加上“炭”、“霜”、“粉”字。 如:蒲黄炭、荷叶炭、千金子霜、巴豆霜、珍 珠粉、马钱子粉等。
第一条
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 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 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 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
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 (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 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 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 理。
(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
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 整齐; (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 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 签名; (八)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
(九)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
(三)讲究使用道地药材 道地药材是中药材中的精华,它是指那些历史悠 久,品种良好,生产及加工技术成熟,质量优良的著名 药材。如产于浙江的“浙八味”:浙贝母、浙玄参、 杭菊花、杭白芍、杭麦冬、山茱萸、延胡索、白术; 产于河南怀庆府的“四大怀药”:怀地黄、怀山药、 怀牛膝、怀菊花;产于东北的“三宝”:人参、辽细 辛、北五味子,还有著名的贵药、云药、川药、广药、 西药、南药、北药等。
第六条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 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 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 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
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 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 项目。
8.要求特殊服法类
某些药物的服法有特殊要求,如三七、沉香、 鹿茸、金钱白花蛇等冲服,阿胶、鹿角胶烊 化等。
二、其他常用术语 1.药引 (1)药物类药引 这类药引又可分为两类。一 类为引经报使类,如太阳病用防风、羌 活、藁本为引,既是其他药物的“向导”,又 能发挥这类药物本身具有的疗效; 一类为调和 诸药类,如甘草、生姜、大枣等, 麻黄汤中炙甘草调和诸药,便属于这种类型。
兼证起治疗作用的药物 佐药:佐助药、佐制药、反佐药
使药:引经药、调和药
方剂组成举例
治肺热咳喘的 麻杏石甘汤
甘草(佐、使) 助君臣止咳平喘 调和药性
石膏(君) 清泻肺热
麻黄(臣) 宣肺止咳
杏仁(臣、佐) 降气平喘
第三节 中药处方的类型
经方: 经典著作中记载的方剂。 时方: 从清代至今出现的方剂。 秘方:有一定独特疗效,且秘而不传的处方。 验方、偏方:在民间流行,有一定疗效的简单处方。 法定处方:《中国药典》及局、部颁标准收载的处方。 协定处方: 指医师会同本院药师,根据临床需要,相互协 商制定的处方。 急诊:淡黄色 麻醉:淡红色 医师处方: 医师临时拟定的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