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申办指南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办事指南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10-09-07 11:12:29 来源:科技贸易处浏览次数:7505一、法律依据1.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2005年第29号令)2.商务部关于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通知(商技发[2005]548号)3.商务部关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行政许可制度改革的补充通知(商技发[2006]第41号)二、办事流程(一)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1.经营资格登记①企业通过“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提交电子申请表②我厅网上受理③企业递交纸质申请材料④我厅初审核合格后转报商务部审批⑤商务部批准后企业方可申请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2.敏感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请①企业通过“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提交电子申请表②我厅网上受理③企业递交纸质申请材料④属我厅审批的,审核合格后发放进出口批复单;属商务部审批的,初审合格后转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批准后,到我厅领取批复单⑤企业凭进出口批复单到我厅许可证配额中心换领进出口许可证(二)内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①企业通过“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提交电子申请表②我厅网上受理③企业递交纸质申请材料④属我厅审批的,审核合格后发放进出口批复单;属商务部审批的,初审合格后转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批准后,到我厅领取批复单⑤企业凭进出口批复单到我厅许可证配额中心换领进出口许可证注:外资企业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请与我厅加工贸易处联系三、申请材料根据商务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中对相关产品进出口所需的材料提供。
需转报商务部审批的,在我厅初审合格后,由企业将材料取回并寄往商务部审批(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产业司出口管制二处,邮编:100731)。
四、办理时限企业网上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收到企业纸质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放批复单。
需转报商务部审批的,办理时限按商务部公布的为准。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1号——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1号——发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15.06.30
•【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1号
•【施行日期】2015.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
正文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
2015年第21号
根据《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和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需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审批后,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进口经营者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第96号公告公布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同时废止。
《201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15年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标有
“*”的货物按照本公告执行。
附件: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15年6月30日。
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指南

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许可指南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履行我国在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承担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作为我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等有关部门对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出口进行管理。
本指南旨在宣传、普及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出口经营者和公众对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认识,强化出口经营者和公众的守法自律意识,依法开展相关对外经贸活动。
一、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概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办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我国对两用物项和技术实施出口管制。
1、什么是两用物项和技术?本指南所称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上述有关行政法规管制的物项和技术。
两用物项和技术一般既可用于民用目的,也可用于军用目的。
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和发布《两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许可指南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以下简称《管理目录》),并根据实际需要适时更新《管理目录》,为从事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业务的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实务参考。
2、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部门规章有哪些?依据核、生物、化学和导弹等领域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行政法规,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有关出口管制部门规章,具体如下:《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办法》、《民用航空零部件出口分类管理办法》和《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办法》。
3、中国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涉及哪些管理部门?中国出口管制形成了以商务部为主管部门,会商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等多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实行了中央、地方两级管理模式,其中许可申请受理、初审工作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通用许可申请指南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通用许可申请指南《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通用许可申请指南》嘿,新手朋友!如果你要申请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通用许可,听我给你唠唠,我可是有不少自己的经验呢。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你得全面了解两用物项和技术的定义。
这些东西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进出口的,就像是给特殊的宝贝搬家一样,得小心翼翼。
我一开始就以为只要是普通的东西进出口,后来才知道不一样,不少东西看起来普通,其实属于两用物项。
那怎么知道哪些是两用物项呢?你得把相关的管制清单好好看几遍。
这个清单就像一个大账本,上面密密麻麻地写着各种东西。
我当时就是大意了,没仔细看,结果资料准备的时候缺东少西的。
在申请的时候,你的企业得是合法合规的,你想啊,如果企业本身一堆问题,怎么能放心让你进行这种特殊物品的进出口呢?就好像一个信用不好的人,银行不敢贷款给他一样。
二、实用建议材料的准备是重点。
要像加了强迫症属性一样仔细核对每一份材料。
营业执照得在有效期内,复印件要清晰可辨。
还有进出口合同等资料,可别弄错了数字或者关键条款。
我自己那时就多打印了几份不同合同样本,以防万一需要修改补充。
和相关部门打交道,态度积极点。
多给工作人员打电话咨询,一开始我还不好意思老打电话,后来发现人家其实很乐意解答。
这就好比你问路,得多问几遍才能找准路嘛。
最好是列一个问题清单,一次性问个清楚。
三、容易忽视的点时间安排很容易被忽视。
申请的各个环节都有时间要求,就像火车的时刻表一样严格。
我曾经就差点错过一个提交申报的时间节点,差点前功尽弃。
千万要把这些时间记录在你的日历或者小本本上,特别是审查反馈后要求你补充材料的时间,可不能拖延。
别忘了除了线上提交资料,可能还需要线下递交特定的原件或者补充材料。
我当时以为线上提交完事儿了,结果差点误了事。
四、特殊情况如果你的企业有外资成分,这个情况会比较特殊。
你要额外提供一些相关外资的说明等材料,这就像家里来了客人,你得特殊招待一下。
我见过有些企业就因为没准备好这个外资情况的说明,被打回来重新申请。
09051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通用许可管理办法

《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9年第8號《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管理辦法》已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2009年第22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公佈,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長:陳德銘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完善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有關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有關行政法規規章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兩用品及相關技術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兩用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導彈及相關物項和技術出口管制條例》、《有關化學品及相關設備和技術出口管制辦法》等。
本辦法所稱兩用物項和技術是指前款有關行政法規規章管制的物項和技術。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是指商務部根據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經營者的申請,依照有關行政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進行審查,准予其持商務部簽發的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批復,依據許可有效期和範圍,在《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商務部、海關總署2005年第29號令)規定的發證機構多次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的行為。
未取得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出口經營者應當依據有關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逐單申請出口許可。
第四條商務部是全國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的主管部門。
商務部委託的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負責本地區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的日常監督管理。
第五條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分為甲類通用許可和乙類通用許可。
甲類通用許可允許出口經營者在許可有效期內向一個或多個特定國家(或地區)的一個或多個最終用戶,出口一種或多種特定兩用物項和技術。
乙類通用許可允許出口經營者在許可有效期內向同一特定國家(或地區)的固定最終用戶多次出口同種類特定兩用物項和技術。
第六條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通用許可有效期不超過三年。
两用物项办理流程

两用物项办理流程
嘿,大家好呀!今天咱来聊聊两用物项办理流程这个事儿。
就说我上次吧,公司要进口一批东西,里面有涉及到两用物项的。
哎呀,这可把我给忙坏了。
我就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跑,一会儿去这个部门问问,一会儿又去那个办公室瞅瞅。
先得准备一堆材料,什么申请表啦、证明文件啦,那叫一个繁琐哟!我是小心翼翼地整理,生怕漏了啥。
然后呢,去提交材料的时候,还得排老长的队,等得我心焦啊。
接着就是审核啦,那过程可真是漫长,我感觉自己等得头发都要白了几根。
每天都盼着能有个消息,心里那个忐忑呀。
好不容易审核通过了,我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过还没完呢,后面还有一系列的手续要办。
这跑来跑去的,我这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
但没办法呀,谁让咱要办理这两用物项呢。
虽然过程麻烦点,但最后顺利办完的时候,还是挺有成就感的呢。
所以呀,大家要是遇到两用物项办理流程这事,可别嫌麻烦,一步一步来,总能搞定的!嘿嘿,就说到这儿啦,大家拜拜喽!。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

更改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一经签发,不得擅自更改证面内容。如 需更改,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提出更改申请,并将许可证交 回原发证机构,由原发证机构换发许可证。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
两用物项和技术定义
• 两用物项是指军民两用的敏感物项和易制毒化学品。 • 两用物项和技术是指敏感物项和技术、易制毒化学品和其 他的总称。 • 其中:敏感物项和技术=核、核两用物项和技术、生物两 用物项和技术、化学两用物项和技术、监控化学品和导弹 相关物项和技术; 易制毒化学品=可用于制《外贸法》 二、《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四、《核出口管制条例》 五、《军品出口管理条例》 六、《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条例》 七、《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
申请条件: 一、获得对外贸易经营许可 二、已获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申请材料:
一、监控化学品。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监控化 学品进口核准单》、《监控化学品出口核准单》 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进口 批复单》或《商务部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出口批复单》 三、核、核两用品、生物两用品、有关化学品、导弹相关物项、易制毒化学品和计 算机进出口的批准文件为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者出口批 复单。其中,核材料的出口凭国防科工委的批准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申领表 五、合同正本复印件 六、进出口经营者公函(介绍信)原件 七、进出口经营者领证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 八、如因异地申领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的, 被委托人应提供进出口经营者出具的委托公函(其中应注明委托理由和被委托人身 份)原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领进出口许可证
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办理流程

英文回答:The country strictly regulates dual—use items involving imports,which require an import licence to be legally imported。
Processes include application, approval, licensing, etc。
Applicants are required to submit a detailed application to the relevant State authorities, including a description of the dual—use items, a description of their use, technical parameters,the country of export, etc。
The application must be accurate andplete and clear。
Technical and security assessments are also required after first—instance clearance to ensure that dual—use items do not pose a threat to national security and social stability。
Import permits may be issued only after approval by the departments and after a meeting。
The process is strictl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escribed procedures and cannot be imported in priv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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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商务部)办事指南
行政事项名称: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商务部)
行政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04年4月6日第15号主席令)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17日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二条;
三、《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2006年9月21日商务部令第7号)
四、《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 2006年9月7日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
五、《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5年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令第29号)
六、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商办资函[2009]77号)
申请条件:
一、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或者为依法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需进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购买、经营许可或备案。
申请材料:
1.经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易制毒化学品出口申请表》原件;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
5.出口合同(协议)复印件;
6.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进口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证明复印件或进口
方合法使用的保证文件原件(含中文译件)。
许可程序:
一、企业通过“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政务平台”提交电子申请表,经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申报书面材料;
二、申请出口目录第三类中无需国际核查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申请表进行审查,经审查许可的,发放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复单,企业凭批复单在当地许可证发证机构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凭证报关。
三、申请出口目录第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目录第三类中需国际核查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核实,经核实合格的转报商务部。
四、对于申请出口目录第一、二类中无需国际核查的易制毒化学品的,电子申请表转报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经审查许可的,发放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批复单,企业凭批复单在当地许可证发证机构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凭证报关;
五、对于申请出口需国际核查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商务部在收到许可申请后进行审查并进行国际核查,核查无误经许可的,发放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批复单,企业凭批复单在当地许可证发证机构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凭证报关。
告知方式:网上查询办理进度、告知结果并发证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国际核查无时限要求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机电和科技产业司 65197559 65197371
值班电话及传真: 65197559
行政监管:行政监管部门 65197970 65198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