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岗增效提薪、推行走岗式劳动201112280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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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彩咨询—石家庄钢铁-关于印发《关于继续深化劳动用工改革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石钢劳人字(2003)第87号

华彩咨询—石家庄钢铁-关于印发《关于继续深化劳动用工改革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石钢劳人字(2003)第87号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文件石钢劳人字〔2003〕87号★关于印发《关于继续深化劳动用工改革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单位:《关于继续深化劳动用工改革的试行办法》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领会文件实质,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继续深化劳动用工改革的试行办法二OO三年九月八日附件:关于继续深化劳动用工改革的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激活人力资源配置,规范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培育学习型组织与员工,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公司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改革的主要内容1、将目前的顶岗合同工改制为协议制员工。

协议的原则是,当事人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与确定合同期限;参照劳动力或人才市场类似工种岗位市场价位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协商确定建立基本社会保险与参保方式。

2、进一步规范合同制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完善不同用工制度与不同岗位人员合同内容具有差异性的劳动合同模式,以法协调新形势下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

3、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员工素质提升的需求建立岗位职业资格准入与预警机制。

第二章协议制员工管理第三条使用协议制员工的原则1、根据人力资源供求状况,优先安置现有合同制员工,后使用协议制员工的原则。

2、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3、谁使用,谁负责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基本条件1、年满18至35周岁。

2、经体检与政审,身体健康和无劣迹。

3、具备所从事岗位的身体素质与技能、文化水平。

4、已与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第五条审批与录用程序1、主要生产单位因生产确需使用协议制员工的,须提前30天做出需求计划报劳动人事处,计划内容包括具体岗位与上岗资格、条件、需求数量等。

2、根据二级单位计划,劳动人事处核实,并报公司审批后,向劳动实业公司下达《委托用工通知书》。

3、劳动实业公司根据《委托用工通知书》公布招聘公告。

4、报名人员根据招聘公告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和就业前培训合格证,经面试和体检合格后,持《协议制员工进入公司前通知书》到安环处、武装保卫处接受安全教育和治安教育,经教育合格后,由劳动实业公司开据《协议制员工调转介绍信》到用工单位试用。

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油人劳字[1999]第164号)精神,现对有关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中油人劳字[1999]第164号文件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简称用人单位)的全部国有职工。

二、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人员的界定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人员,是指科级及其以上的管理人员、中级职称及其以上的技术人员、高级工及其以上的操作、服务人员。

三、新增职工录用原则新增职工是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之日(1999年4月9日)起,用人单位新增加的职工,包括大中专技校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和系统外调入人员。

㈠、㈠、新增职工必须严格控制在集团公司年度劳动力计划以内。

在计划指标内,用人单位可以自主确定用工对象。

㈡、㈡、新增职工必须通过企业内部人才劳动力市场,实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实现职工合理配置。

㈢、㈢、新增职工必须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应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鉴证。

四、四、新增职工接收和录用㈠、转业和退伍军人1、1、转业干部一般签订3年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随意解聘、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因工作需要,录用到中高级技术、管理、操作、服务岗位的,签订5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

2、2、退伍军人在人才劳动力市场通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上岗的,一般签订3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

3、3、对缺乏专业技能需要培训的,先进行一定时期的技能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后,再通过竞争上岗。

学习期间,除发放生活费外,成绩优秀者,可适当发放奖学金。

㈡、毕业学生各类毕业生应通过企业内部人才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竞争上岗。

录用到一般性技术、管理、操作及服务性岗位,签订3年以内期限劳动合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2.03.22•【字号】沪劳保综发[2002]10号•【施行日期】200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的指导意见(沪劳保综发(2002)10号)各有关委办局,和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了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现就在本市企业中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的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企业在职工收入分配的总体制度上,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坚持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在确定岗位工资的水平时,应该对岗位进行科学合理的测评,具体为胜任该岗位所应具备的体力、智力、知识、技能、责任心等,以使按劳分配具体化和科学化。

(二)坚持与市场价位衔接的原则工资分配水平是劳动力市场的反映,而人力资源的配置要受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的影响。

因此,企业内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使职工的工资收入处于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从而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企业综合竞争力的提高。

(三)坚持与效益结合的原则追求经济效益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随着加入WTO,企业不仅要适应国内市场竞争,还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因此效益问题越来越显得重要。

而企业经济效益的来源,最主要的就是职工的劳动创造。

为此,对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影响的收入分配,应当坚持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从而形成收入分配上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和能增能减机制。

二、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的主要形式所谓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就是既要突出岗位因素的基础和核心地位,又要适当考虑其它影响劳动业绩的重要因素,结合起来形成最有效的、符合本企业、本岗位生产经营特点的工资制度。

溪工字[2011]38号(竹溪县总工会关于落实“提质、提速、提效”工程的实施方案)

溪工字[2011]38号(竹溪县总工会关于落实“提质、提速、提效”工程的实施方案)

溪工字[2011]38号竹溪县总工会“提质、提速、提效”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提质、提速、提效”工程的意见》(溪政发[2011]32号)精神,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保障和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现结合机关实际,制定落实“三提”工程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提升服务中心水平,确保政令畅通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效能监督、严格考核奖惩,使机关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全体干部职工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推动全县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以实施“三提”工程为载体,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切入点,以“强化责任抓落实、提升效能促发展”为基本目标,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载体、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效率为主要任务,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职工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不断提升服务中心促发展、服务职工群众促和谐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县总工会建设成为县委政府满意、职工群众依靠、社会各届信赖的“职工之家”。

三、工作措施1、抓思想教育。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

按照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要求,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要求,使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

二是强化思想教育。

把宗旨观、政绩观、科学发展观等思想教育贯穿于“三提”工程的始终,使全体干部职工员充分认识实施“三提”工程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工作的理念,努力为广大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

进一步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并真正加以落实,特别是加强对新建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劳动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3]41号

劳动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3]41号

劳动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3]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部门:劳动部《关于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劳薪字<1992>8号)和《关于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劳薪字<1992>30号)下发以来,各地区、部门坚持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积极而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并取得明显的效果。

实践证明,工资制度改革对加强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鼓励职工学习技术,合理拉开工资差距,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企业内部分配中技术等级与工资等级脱节、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脱节以及平均主义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与此同时,试点过程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

根据中央关于“加快工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的要求,为了保证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精神,我部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部门及企业的实际贯彻执行。

一九九三年五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深化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一、积极稳妥地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岗位技能工资制是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实行企业自主分配的一种基本工资制度。

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是为了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精神,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把企业推向市场,并逐步实行企业自主分配的具体措施。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我市关于加强劳务输出工作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我市关于加强劳务输出工作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我市关于加强劳务输出工作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2.03.28•【字号】合劳社秘[2002]22号•【施行日期】200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我市关于加强劳务输出工作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合劳社秘[2002]22号)各县、区劳动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我市关于加强劳务输出工作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关于加强劳务输出工作的意见近年来,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积极引导、按需流动、凭证管理、全程服务”的总体思路,把劳务输出工作作为分流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切实做好劳务输出工作,推动“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目标的实现,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劳务输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思路及目标2002年全市劳务输出工作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抓住一个枢纽(即劳务输出信息枢纽),建设两个基地(即劳动力资源基地和劳务输出基地),做好三项服务(即为外出人员做好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维权等服务)。

2002年全市劳务输出的工作目标是实现劳务输出新增6.3万人(具体目标任务分解见附表)(略)。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1、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责任感。

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相当充裕,除乡镇企业和当地第三产业吸纳一部分外,尚有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跨地区寻找就业门路。

组织劳务输出,不仅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脱贫致富步伐,促进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而且还可以缓解就业压力,有利于打破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旧体制,培育和发展以市场机制在区域间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新体制。

统筹城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劳动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劳动部关于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劳薪字[1992]8号

劳动部关于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劳薪字〔199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在企业“逐步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内部分配制度”的精神,按照“一切经过试点,先立后破”的原则,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原则同意,现就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研究执行。

一、关于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进行以岗位技能工资制为主要形式的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试点工作,要坚持以转换企业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重点是打破“大锅饭”和“铁饭碗”,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从而达到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促进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目的。

试点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通过试点,进一步总结企业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经验,完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为逐步扩大试点、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打好基础。

二、关于试点条件和范围。

为确保试点质量,抓好典型,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严格控制试点面。

按照条块结合的方法,先从地区和部门中选择少数既有行业特色和代表性,又具备以下条件的国营企业进行:一是实行了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二是基础管理工作较好,定员定额、记录统计、考查考核、经济核算等项规章制度健全;三是企业劳动、人事、培训、考核等项制度的配套改革有较好基础;四是领导班子较强,劳资干部队伍素质较高,对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认识一致,自愿进行试点的企业。

加强和完善劳动定额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加强和完善劳动定额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发表时间:2018-12-18T16:04:12.77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4期作者:唐蕾[导读] 企业作为企业,采用等额管理制度可以起到有序管理的目的,也是企业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唐蕾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生活段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50001摘要:企业作为企业,采用等额管理制度可以起到有序管理的目的,也是企业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对于企业后期发展具有较为重要的意义,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在进行劳动定额管理的过程中存在一些矛盾,企业在市场经济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也非常突出,因此需要对传统的劳动定额管理进行相应的调整,采用更加科学的方法,使得定额管理更加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维持企业市场发展的整体质量。

文章对企业劳动定额管理进行分析,找出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更加优化的管理方法,提升管理质量。

关键词:企业;劳动定额管理;途径前言企业管理现代化是新时期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劳动定额是按照统一生产计划,由多个人共同劳动以完成一个生产目标的劳动模式。

企业行业在生产目标上是以人或物的位移为中心的,其生产产品是一种服务,而非实物,运输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生产与消费是同时完成的。

企业劳动定额管理对企业基层站段的劳动力合理安排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重要的作用。

企业改革的深入,伴随着企业设备的不断更新与程序制度的不断修改,需要不断创新模式,合理调整生产布局,企业劳动定额管理也需要不断革新标准与计算方法,以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1劳动定额概述劳动定额主要是指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企业按照相应的工作方法、工作进度及完成工作需要的时间对生产的产品数量进行要求,以保证在相应的时间内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劳动定额制度可以将劳动力进行最大化的利用,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非常重要的环节,能更好地满足市场的发展需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作为典型的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问题较为突出,传统的劳动定额管理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进步的需要,造成企业部分生产经营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企业经济的发展,但是企业作为国家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使用最少的人力、物力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是发展的目标,劳动定额可以将抽象化的工作进行具体化的处理,使得劳动可以进行更加精确的划分,并且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因此需要对劳动定额的发展进行更加规范化的管理,提升定额管理质量。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9.07.01•【字号】温人社发〔2019〕105号•【施行日期】2019.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用工正文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温人社发〔2019〕105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两个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实行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9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外商投资企业中开展特殊工时审批清单式改革试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本市范围内,已取得特殊工时行政许可并在有效期内,以及初次或变更申请特殊工时行政许可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办理程序(一)平等协商用人单位在向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实施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前,必须履行民主程序,与工会或涉岗职工代表就本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岗位清单式管理进行专项集体协商。

协商应符合《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

协商内容应包括:拟列入清单式管理的特殊工时制度类型(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还需包括计算周期)、岗位名称、涉岗职工人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数,正式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劳务派遣单位的意见并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公章)等。

协商后的文本草案要提交涉岗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涉岗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协商文本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涉岗职工代表或全体涉岗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并经应出席会议人员过半数讨论同意通过。

(二)提出申请专项集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人单位可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

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彻底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传统管理方式,打破“大锅饭”,调动职工积极性,激发职工创造力,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实行劳动定额管理,既是加强企业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必然要求。

实践证明,定额管理抓得越细、标准越高、考核越严,越有利于加强管理,越有利于降低劳动消耗、缩短劳动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越有利于调动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更快更好发展。

从目前全厂的情况看,在劳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

一方面,人员比较紧张,直接影响或阻碍着企业发展,难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尤其是在伏雨季节,人员流失更加严重;另一方面,由于管理存在缺陷,致使工作效率较低。

平时工作缺乏计划性,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职工没有紧迫感,常常是一个人的活几个人干,一天能干完的活几天干不完,工没少出,钱没少花,效率低下。

原因固然很多,但最主要、最根本的就是机制问题、管理问题,说到底就是人的问题,这与形势发展的要求是不适应的。

二、实行劳动定额管理范围的界定及应掌握的原则1、范围的界定①凡生产单位或辅助生产单位,均推行劳动定额管理的办法;***厂、***公司,可从实际出发,参照执行。

②总厂机关及各分厂(厂、公司)后勤人员,要从实际出发,对凡能量化、便于考核的岗位或工作,也可实行定额管理的办法,以增强职工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

2、应掌握的原则①范围要广。

实行劳动定额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因此,实行定额管理的范围一定要广,要覆盖工作的方方面面,大到改造项目,小到结晶池的管理、坨台、沟道的整修等,都要实行定额管理,或定额到人,或小段包干,做到日清日结,日清日高,切忌平推平拥、老牛大赶山式的管理方法。

②标准要高。

对实行定额管理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本着满负荷工作的原则,事先测算好工作量,以最少的人力投入,干更多的事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力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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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永煤控股…2011‟1013号
关于合岗增效提薪、推行“走岗式”劳动组织
管理的通知
各子公司、各单位,机关部(处)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九次党代会“务实发展、关键在做”的会议精神,按照煤化集团“两调整、两提高”的总体要求,永煤公司提出“抓结构调整重提升”的管理思路,以合岗增效提薪为抓手,实现人力资源优化,达到机构精简、提高工效、增长工资的目的,借鉴“大连镍业”模式,经研究,公司决定推行“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
“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是指一般不设固定看守性岗位,依靠机电设备自动控制与保护装置、监测监控系统和走动巡岗等措
施来保证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员工在不同岗位之间流动工作,在岗人员大部分时间处于工作和劳动状态,有效劳动时间趋于饱和的一种劳动组织形式。

“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强调现场管理、主动管理、积极管理、细节管理、精益管理和动态跟踪管理。

二、推行原则
1、兼岗并岗的原则。

对现有岗位系统排查、摸底,能合则合、能兼则兼、能并则并。

2、岗闲人不闲的原则。

一个岗位暂时没活干,员工要到另一个有活的岗位去作业,提倡岗闲人走动,一人多岗练技能。

3、有效劳动时间趋于饱和的原则。

每个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有效劳动时间要达到80%以上,员工不能长时间“闲”在岗位上。

4、有利于提升管理水平和劳动效率的原则。

推行“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工效和生产效率,兼岗涨工分,合岗分流增效提薪。

三、具体措施
1、优化组织机构。

各单位应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根据业务范围和工作性质,采取合并机构、归并职能、优化流程等方式,成立大政工、大综合,构建层次简化、程序优化、职责明晰、精干高效的组织机构体系,形成“小机关、大基层”的管理格局,优化管理程序,向扁平化管理迈进。

各子公司、矿(厂)组织机构优化目标是机关部室在现有基础上压缩20%左右,鼓励
成立综合性部室,鼓励机关人员分流到基层。

2、合岗提效。

各单位机关人员要从严控制,辅助和后勤服务人员要从紧控制,基层单位原则上不设专职的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团委书记等。

各单位基层分厂、区队(车间)、班组要大力推行“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对固定看守性岗位能撤则撤,使基层员工80%以上的时间用在操作、巡检和记录上。

各单位在现有人员基础上争取在本单位内部或永煤控股层面分流20%以上。

3、加强员工综合素质技能提升,鼓励工人多取证。

各单位要鼓励工人多取操作证、技能等级证,如要求电工必须有钳工的操作证,钳工同样有电工的操作证,鼓励一人多证,一人多岗,一专多能,为实现合岗提效打好基础。

4、多上设备少用人。

各级技术部门和机电部门要时刻关注自己所在行业的前沿科技动态,特别是新开工和技改的项目,能智能化(自动化)的不搞机械化,能机械化的不搞人工化,要把“多上设备少用人”的理念落到实处。

5、强化劳动效率和定员定额管理。

各级组织要不定期召开合岗提效专项会议,研究当前岗位兼并和提效工作方案,有效理顺管理体系,建立起劳动定员定额与劳动用工管理的双向互动机制。

各单位要开展工作写实,描述各岗位有效工作时间,对于工作不饱满的岗位,要采取合并、兼岗等措施,切实提高劳动工效。

6、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导向作用,鼓励基层单位自主合岗
提效。

在落实“减人不减资”政策的基础上,对兼岗并岗的单位
实施重点激励政策,按现有定员标准核定工资基数,鼓励各单位
合岗提效,提高人均工资水平。

7、实施项目带动。

“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和组织结构优化工作实行项目带动制。

试点单位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项目计划并实施。

项目完成后,公司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估,根据各单位机构精简数量、分流富余人员人数和合岗提效效果,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奖励。

8、稳妥分流富余人员。

对于部分单位优化组合产生的富余
人员,在二级单位内部或永煤控股层面合理分流,确保员工队伍
思想稳定。

合岗分流不是目的,目的是提高工效涨工资,分流的
富余员工一定要转变观念,摒弃“穷家难舍”的传统思想,配合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工作,尽快重新上岗就业。

9、一项具体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各单位增加机
构设置及增加用人指标必须报请永煤控股批准,永煤控股将根据
各单位上报情况,每月经班子集中研究批复一次。

四、试点推行
为保证“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和组织结构优化工作取得良
好效果,公司将在亏损的化工企业进行试点,再向洗煤厂、矿山
及其他单位推广。

机关组织结构优化工作在全公司范围内同时推行。

为支持试点单位优化劳动组织、合岗提效,公司将在薪酬分
配及富余人员安置等工作上给予政策支持和薪酬倾斜。

1、试点单位。

龙宇煤化工、永银化工和新桥选煤厂先行试点,矿井单位、永城本部人员紧张的单位暂缓。

年初公司提出化
工企业“四班三运转”改为“三班三运转”,部分推行难度大的化
工企业可暂停,通过推行“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来实现合岗提效。

试点单位要制定“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实施方案报永煤控
股备案后执行。

2、整合化工企业检修队伍。

两个及以上距离相近的化工企
业可自由组合,联合成立一个检修中心或检修公司,检修人员集
中管理,检修中心开展劳务技术输出,集中优势技术资源,优化
组合,增加检修人员工资。

五、其他要求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把优化劳动组织管理,提高劳动效率作为加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教育引导干部员工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积极思维,摒弃“人多好干活”的陈旧思想。

各单位要
继续下大力气进行人力资源结构调整,新上的项目,新成立的单位,必须优化部门设置,优化人员配备,要向先进企业学习,找
管理短板,向先进企业对标。

树立“无人则安、少人多安”的新
安全观。

3、创新机制,稳步推进。

公司鼓励二级单位优化劳动组织,推动合岗提效工作稳步实现。

为鼓励各二级单位开展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明年的工效挂钩办法要考核人均指标,将各单位的工资总额和班子成员年薪与人均利润、人均产量、人均产值等人均指标的优化和对标排序挂钩。

4、结合实际,寻求突破。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生产工作实际,对本单位组织机构和人员状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公司通知要求,确定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及突破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合岗增效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5、永煤控股将对各单位“走岗式”劳动组织管理推广情况进行重点督促和检查,对合岗增效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班子将进行经济处罚或交流使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管理人事劳动组织△通知
主办:人力资源部 2011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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