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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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1)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1)

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1999-12-07 12:14 | 来源:人事处| 查看:2 [ 字号:大中小 ]评定标准:副教授、副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1) 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 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 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

(二)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

(三) 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四)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教师和本科院校1993年以前毕业的教师)。

(五) 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或具备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

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条件
近年来,高校科研人员晋升职称的新规则出台,有许多重要的提升条件,这些条件将决定一个科研人员是否能够获得晋升副研究员职称。

首先是关于专业能力的评审,一般而言,获得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科研人员应该拥有一定的学术和科研的能力,有较强的学术驾驭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

关于学术驾驭能力,可以通过科研成果的完成情况,以及发表论文的数量等来进行评估,而关于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可以通过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其它学术交流的积极性来进行评估。

其次是关于教学能力的评审,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科研人员应该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这可以通过科研人员授课的情况,以及在授课过程中的学生评价等进行评价。

此外,科研人员的科研精神也可以作为合格的副研究员的评价指标之一,可以考察科研人员在科研事业上是否具有乐观进取的态度和开放的心态。

最后是关于学术水平的评审,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科研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大多数情况下,能够申请者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学术水平应该至少达到教授级,例如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国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情况,以及参加国外学术会议的情况等都是考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准。

以上就是晋升副研究员职称所需要满足的评审条件,希望科研人员在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过程中,能够积极努力,提高个人的学
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以方便自己获得职称晋升。

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

……………………………………………………………精品资料推荐………………………………………………… ( )级专业技术资格送 评 材 料 目 录 单姓名: 单位: 说明:1、送评材料目录单由申报人填写1份,人事部门按目录验收材料; 2、获奖成果、论文著作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代表作最多以5篇为限;3、专项技术报告或实例材料是指处理和解决技术难题而写的(含未发表在内),提交时应是原件;4、申报人应将证件证明、成果材料、论文及技术报告分类装钉,以防遗失。

5、此表纸张规格为A4,单面印制,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申报评审表(一)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评定标准:讲师、助理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动态,掌握本专业的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善于表达,课堂讲授效果良好;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公开发表有一定水科的学术论文或艺术作品;能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完成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二)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3年以上,完成岗前培训,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可认定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三)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讲师或助理员资格。

(四)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助教或实习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实习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

副教授提拔条件

副教授提拔条件

副教授提拔条件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教师的职称名称,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被提拔为副教授:
1. 教育背景: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并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2. 教学能力:需要在教学方面表现出色,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能够独立承担本学科的教学任务。

3. 科研能力:需要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能够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4. 学术影响力:需要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发表演讲,担任学术期刊编委等。

5. 综合素质: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道德、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学科对于副教授的提拔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条件可以参考学校或学科的相关规定。

此外,还需要通过职称评审等程序才能最终获得副教授职称。

副研究员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是一个科研领域的职称,对于一个人来说,成为副研究员是一项重要的成就。

那么,什么样的条件能够让一个人成为副研究员呢?
一个申请副研究员职位的人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研究经验。

他们应该在自己的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并对该领域的前沿发展有深入的了解。

副研究员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他们应该能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并能够提出新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他们的研究成果应该能够在学术界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副研究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他们应该能够与团队成员合作,共同完成科研项目,并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科研工作。

副研究员还需要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职业操守。

他们应该能够遵守学术规范,不做任何不道德的行为。

他们应该能够诚实守信,不抄袭他人的研究成果,并正确引用他人的成果。

副研究员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和科普能力。

他们应该能够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传播给更多的人,并能够培养出优秀的科研人才。

总结来说,要成为副研究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研究
经验,具备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职业操守,具备教学能力和科普能力。

只有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才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副研究员。

评副教授职称需要哪些条件

评副教授职称需要哪些条件

评副教授职称需要哪些条件评副教授不仅需要具备开课的能力,也需要对本学科的整体情况有详细的了解。

自己主持研究项目,而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不断开设成新课。

业务条件是:
1、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成绩优良;
2、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者在业务技能上有较高的造诣;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是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

仅低于教授。

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

中国 1986 年规定,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高等学校教师应达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职条件:任讲师 5 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后已任讲师 2 年以上,且具有本门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教学成绩显著;曾发表、出版一定水平的论文、专著或教科书,或在教学、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其他较大贡献。

岗位职责
高校为创建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需要一流的师资队伍,高水平的师资后备力量是一流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成为我校师资队伍的有生
力量,学校设立的岗位。

特任副教授对外可称为副教授,并可以此身份申报国家、中国科学院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粤人职199928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粤人职199928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粤人职[1999]28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作者: 时间:2009-6-15粤人职[1999]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

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省高教厅组织拟定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2000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一、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评定标准]教授、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的进步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或年轻教师,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的能力;熟悉运用一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以下列出了副教授职称评审的条件,作为一名资深的创作者,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学历要求•申请副教授职称的候选人需具有博士学位。

2. 教学经验•候选人需在高等教育机构担任正式教职,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3. 学术研究•候选人需具备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并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应在学术期刊、学术会议等发表并得到同行评审。

4. 学术影响力•候选人应在相关学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研究成果能够引起同行的重视。

•可通过论文被他人引用、学术专著的出版及学术奖励等方式来证明学术影响力。

5. 学术带头人•候选人应在相关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带头人地位,能够带领研究团队开展有影响力的研究项目。

6. 教学评价•候选人必须通过教学评价,取得一定水平的教学成果。

•教学评价结果可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等方式来获取。

7. 社会服务•候选人应积极参与学术组织、学术团体等社会服务工作,为学术界做出贡献。

8. 职称评审程序申请副教授职称的候选人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评审:1.材料提交:候选人需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要求进行提交。

2.初审:评审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学术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学术评审,评估其学术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力等方面。

4.教学评审:评估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

5.综合评审:综合考虑学术评审和教学评审结果,对候选人进行最终评审。

6.职称评定:评审机构根据综合评审的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副教授职称。

以上是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的相关内容。

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帮助广大学者更好地了解评审条件,为自身的学术和教学发展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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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副教授、副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

(二)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

(三)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教师和本科院校1993年以前毕业的教师)。

(五)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或具备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中1或2的要求:
1 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

(3)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前3名)。

2 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
(1)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前3名)。

(2)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或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主要完成人)。

(3)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在第八条要求的基础上,理工类增加2篇(部)、文科类增加4篇(部)、艺术类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2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4)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运动会或其他专业比赛上获前3名。

(5)获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较熟练地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考试(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二)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前入学的大学毕业生,现从事中古字号专业(如古汉语、中医、民乐等)并申报本专业资格者,可选考古汉语、医古文或外语,成绩合格。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
1 获得博士学位。

2 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3 1966年以前大学毕业,从事公共政治理论课(含德育课)和公共体育课教学并申报本专业资格。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1门基础课或2门以上课程(对专业课教师,其中1门应为专业基础或技术基础或实践性的课程),并按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二)担任班主任或其他社会服务工作(累计半年以上),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或培养出优秀的体育、艺术人才。

(三)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研究开发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研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好,有2次以上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二)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的造诣,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或教坛新秀奖。

(三)获市(厅)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获市(厅)级上述奖项三等奖(前2名)。

(四)艺术类专业人员参加或作品入选由省级以上的专业部门组织的音乐会、展览会等;或主持过大型项目的设计或企业的形象设计,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六)被评为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年均授课32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著作:理科类4篇(部),文科类5篇(部)。

(二)年均授课204-31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科类5篇(部),文科类6篇(部)。

(三)年均授课120-23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科类6篇(部),文科类7篇(部)。

(四)年均授课60-11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科类7篇(部),文科类8篇(部)。

(五)年均授课59计划学时以下者,论文、著作:理科类9篇(部),文科类10篇(部)。

(六)艺术类专业人员提交较高水平的艺术作品5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或被工厂、企业等采用),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学术论文、著作2篇(部)以上。

第九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的特定解释
1 本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学位)、资历、外语、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 论文、著作的要求:
(1)“著作”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第一作者或主编;或本人撰写:理科类6万字以上,文科类10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其中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入的论文(除非被4大索引收录)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按条件中的论文数量要求,须有二分之一在非本单位主办的刊物上发表。

(2)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在论文、著作的数量要求上按第八条第1款执行。

3 获得博士学位并申报副教授者,受聘讲师期间,须有1篇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发表(含内部刊物)或有1次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4 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方面,以科研方面的要求
为主、年均授课59计划学时以下者,只能申报副研究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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