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问题

合集下载

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详解

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详解

投资性房地产业务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详解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确认中应注意,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其中,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通过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指企业拥有产权的建筑物。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取得的、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处理。

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核算可以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分别进行核算,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但是,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具体分析如下。

成本法下投资性房地产的初始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不同来源的房地产其成本构成不同:(1)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对于企业外购的房地产,只有在购入房地产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自租赁期开始日起,下同)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称之为外购的投资性房地产。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自行建造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自行建造(或开发,下同)的房地产,只有在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同时开始对外出租或用于资本增值,才能将自行建造的房地产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借记投资性房地产贷记“在建工程”科目;(3)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为出租企业将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该项存货在转换日的账面价值,借记“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开发产品”等科目。

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的填报方法

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的填报方法

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的填报⽅法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的填报⽅法 应如何理解及填报。

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2年预售收⼊10000万元,营业税⾦及附加500万元(会计未计⼊损益),管理费⽤200万元,销售费⽤200万元,财务费⽤100万元。

2013年完⼯备案,成本6000万元,营业税⾦及附加250万元,管理费⽤100万元,销售费⽤100万元,财务费⽤50万元。

预计⽑利率15%。

⼀、会计处理: 2012年度企业取得的预售收⼊不确认收⼊,计⼊预售账款,成本、营业税⾦及附加不结转。

利润表如下: [转载]新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的填报⽅法 2013年度完⼯,将预售收⼊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完⼯收⼊),结转成本、营业税⾦及附加。

利润表如下: [转载]新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的填报⽅法 ⼆、⽼申报表填报⽅法(单位:万元) (⼀)2012年预售 1、预售收⼊在会计上计⼊预收账款,不确认收⼊,但按照填报规则,应将预售收⼊10000万元填⼊附表⼀《收⼊明细表》第4⾏“销售货物”。

[转载]新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的填报⽅法 2、再将预售收⼊10000万元填⼊附表三《纳税调整项⽬明细表》第19⾏“其他”第4列“调减⾦额”;将营业税⾦及附加500万元填⼊附表三第19 ⾏“其他”第4列“调减⾦额”;预计⽑利额10000×15%=1500万元填⼊附表三第52⾏“房地产企业预售收⼊计算的预计利润”第3列“调增⾦额”。

[转载]新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的填报⽅法 3、过渡到主表 [转载]新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的填报⽅法 2012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25万元。

(⼆)2013年完⼯ 1、会计上已将预售收⼊10000万元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完⼯收⼊),但按照填报规则,附表⼀《收⼊明细表》中不包括该完⼯收⼊。

[转载]新申报表房地产企业的填报⽅法 2、将完⼯收⼊10000万元填⼊附表三《纳税调整项⽬明细表》第19⾏“其他”第3列“调增⾦额”;将去年调减的营业税⾦及附加500万元填⼊附表三第19⾏“其他”第3列“调增⾦额”;预计⽑利额1500万元填⼊附表三第52⾏“房地产企业预售收⼊计算的预计利润”第4列“调减⾦额”。

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及填表说明

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及填表说明

附件5:元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以下部分由征收机关负责填写)一、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应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证书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写;纳税人是个人的,则填写姓名。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二、承受方性质: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填写情况点击选择.三、承受方、转让方识别号: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填写纳税人微机代码;没有微机代码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是个人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四、承受方、转让方联系电话: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应填写办税人员常用电话号码;承受方、转让方是个人的,为本人常用电话号码。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五、权属转移时间:指承受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其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土地及存量房权属转移时间为签订协议、合同时间,增量房权属转移时间为纳税人申报时间.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六、合同名称及编号:指双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或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名称及相关编号.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七、土地、房屋地址:为产权转移的土地、房产的座落地址,有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注明的详细地址;暂无产证权的,按合同注明的详细地址填写。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录入。

八、权属转移类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征契税的五种行为和其他等六种类型: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地产交换和其他。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及资料审核后下拉选择.九、房屋性质:是指权属转移为房屋的,根据用途及面积等规定划分为以下几类:1。

商铺;2。

非普通住房;3。

普通住房;4.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5.其他房产。

本指标根据纳税申报表及资料审核后下拉选择.十、权属转移面积。

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占地面积和房产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指建筑物或土地占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按产权证或合同记载数据填写;建筑面积。

房地产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示例

房地产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示例

房地产企业纳税申报表填报技巧房地产企业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国家专为其出台了特殊的行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但遗憾是作为承装所得税政策落地的容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却一直未能为该行业量身打造,固定程式的申报表和个性张扬的地产税政之间诸多撞击,导致众多地产会计忘表兴叹、无从下手。

笔者对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进行了总结,希望对广大地产财务朋友在申报表填报实操上有所裨益。

一、填报总体思路地产行业纳税申报貌似复杂,但事实上只要实务操作中把握填报原则、理清填报思路,即可化繁为简。

该填报思路可以概括为二十二个字:“预缴两步调、汇缴三步调。

未完工年度调整,完工年度转回。

”现将具体实操详述如下:二、填报详述(一)未完工年度1、预缴申报(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的规定,从今年第1季度开始,纳税人的季度申报将辞旧迎新。

与以前旧表相比,该表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要是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等文件的规定细化为申报表的行次,整体显得更紧扣政策,科学合理。

但美中不足之处,新表依然未考虑地产行业的个性化问题,因此,季度申报表的填表工作依然需要变通处理。

2、年度汇算清缴(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调整三项费用扣除基数)地产行业在汇算清缴时,有三处不同于一般行业的申报表特殊处理,分别为:毛利调整;预缴营业税及附加和预缴土增税调整;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的扣除。

因此,地产行业除了需遵循一般行业的申报表填报规则,还需进行三步独特调整。

现分述如下:第一步:预计毛利额的调整地产企业在未完工年度收到的预售款,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房地产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示例

房地产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示例

房地产企业填报纳税申报表示例房地产企业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国家专为其出台了特殊的行业企业所得税政策,但遗憾是作为承装所得税政策落地的容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却一直未能为该行业量身打造,固定程式的申报表和个性张扬的地产税政之间诸多撞击,导致众多地产会计忘表兴叹、无从下手。

笔者对地产行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进行了总结,希望对广大地产财务朋友在申报表填报实操上有所裨益。

一、填报总体思路地产行业纳税申报貌似复杂,但事实上只要实务操作中把握填报原则、理清填报思路,即可化繁为简.该填报思路可以概括为二十二个字:“预缴两步调、汇缴三步调。

未完工年度调整,完工年度转回。

”现将具体实操详述如下:二、填报详述(一)未完工年度1、预缴申报(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的规定,从今年第1季度开始,纳税人的季度申报将辞旧迎新.与以前旧表相比,该表未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要是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等文件的规定细化为申报表的行次,整体显得更紧扣政策,科学合理。

但美中不足之处,新表依然未考虑地产行业的个性化问题,因此,季度申报表的填表工作依然需要变通处理。

2、年度汇算清缴(调增预计毛利、调减预交税金、调整三项费用扣除基数)地产行业在汇算清缴时,有三处不同于一般行业的申报表特殊处理,分别为:毛利调整;预缴营业税及附加和预缴土增税调整;业务招待费和广宣费的扣除。

因此,地产行业除了需遵循一般行业的申报表填报规则,还需进行三步独特调整。

现分述如下:第一步:预计毛利额的调整地产企业在未完工年度收到的预售款,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根据《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案例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企业所得税 季度、年度申报表填报说明(六)

案例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企业所得税 季度、年度申报表填报说明(六)

案例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表填报说明(六)案例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企业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表填报说明裴玉梅2018.5.15四是,《季度表》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填写,则可能出现季度预缴所得税大于年度应交所得税的问题。

下面结合案例,依据不同的计算方法,列示出季报口径和年报口径计算“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的情况及原因:(为了便于分析查看,本文将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略做改动,详见“季度表”)。

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有两种计算口径填报:(1)按国税发(2009)31号有关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年报口径计算填报;(2)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说明口径计算填报。

第一种算法,按国税发(2009)31号有关规定以及企业所得税年报填报口径:按此口径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二是,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1)计算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①先计算出三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情况表”(见下表)。

①当期销售九里二期“取得的未完工开发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为351.89万元,应填入《季度表》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完工本期发生额”栏次中;②上半年已经填报的九里一期“未完工开发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经计算为15034.29万元,应填入《季度表》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完工上期累计发生额”栏次中。

“季度表”未完工金额合计=本期发生额+上期累计发生额,经计算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未完工金额合计数”为15386.18万元。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1. 引言本文档旨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指引。

增值税作为一种间接税,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税种。

正确申报和缴纳增值税能够确保企业合规经营,减少税务风险,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

,理解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流程和要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至关重要。

2. 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基本流程增值税纳税申报过程涉及以下几个基本步骤:- 登录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 填写纳税申报表- 核对申报信息- 提交申报表- 缴纳税款3. 登录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先登录所在地税务局的电子申报系统。

登录方式通常有两种:用户名、密码登录,和数字证书登录。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登录方式。

4. 填写纳税申报表主要的纳税申报表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通常是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

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会计凭证、发票等材料,并按照税务局的规定填写相应的表格。

在填写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填写纳税申报表的时间范围,通常为一个月或一个季度。

- 填写完整的纳税人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税率和税款计算方式。

- 核对各项数字的准确性,确保无误。

5. 核对申报信息在填写完纳税申报表后,企业需要仔细核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核对过程包括查看表格中填写的各项数字是否正确,与相关凭证和发票是否一致等。

只有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才能保证后续申报流程的顺利进行。

6. 提交申报表核对完申报信息后,企业可以将填写好的申报表提交给税务局。

在提交之前,需要将电子申报表进行保存,以便后续需要查询或修改时使用。

税务局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和核对。

如发现问题,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或修改相关信息。

7. 缴纳税款一旦申报表通过审核,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相应的税款。

房地产企业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问题(Word)

房地产企业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问题【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8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字体:【大】【中】【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房地产企业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时应确认收入实现,在填列纳税申报表时,将预售收入作为“其他视同销售收入”填列“收入明细表”中,并将其与企业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合并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如果该部分的视同销售收入,在以后正式办理产权证明实现会计上的收入时,其将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中再次体现,仍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

请问,这样会不会使同样一笔收入在分别按税法规定计入“视同销售收入”和按会计要求计入“营业收入”时,造成重复作为计算扣除上述费用的基数的结果?答:1.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因此,企业在预售期间可按预售收入计算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而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前所发生的招待费、广告费应进行累计,在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年度起,再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招待费、广告费的扣除比例。

2.企业在预售阶段取得预售收入,如果年度终了开发产品未完工,在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其预售收入不填入年度申报表附表一的收入明细项目,而是将预计毛利额计入年度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五十二行(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调增金额栏),预计毛利额=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

如果年度终了前有部分项目已完工并结转销售,其结转的销售收入应计入申报表附表一的收入明细项目,同时应计算结转的实际毛利额。

对结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原已作过纳税调整增加的预计毛利额,应计入年度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五十二行(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调减金额栏)。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改进

1 2 3 4
当年销售收入 的5 。 %。因此 , 以税收 口径还是 会计 口径 的销售收入
计算业务招待 费 ,并如何填报纳税 申报表成为经常讨论 的一个话
题 , 文 拟 对 此 展 开 分 析 , 提 出 自己 的见 解 。 本 并

一 收^类《整项 目 罔 l 初同销售收^ 填写附表・) (
第一种观点认为 , 业务招待费应该按照税收 口径下的销售收入 列支, 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在税收 口径下计算的 , 以只要收入符合 所
税 法 的 确认 条 件 , 招 待费 就 应该 按 照税 收 收入 进 行 计算 扣 除 。 业务
畸形。 以尽管预售收入符合税收收入的确认条件 , 申报表 的表 所 但 间关系实际 上排斥了它的体现 , 从实际操作出发 , 观点二更为可行。 通过 比较得知 , 第一种观点注重理论上的正衙 陛, 第二种观 点 注重实务上的操作性。 笔者认为 , 应将第 一种 观点作 为主要解题 思 路 ,因为财税工作作为一门社 会科 学 ,具有 很强 的政 策性 和业务
1 2 3
1 3 表2 行次
1 2
一 、 售 ( 业 ) 入 合 计 +1 ) 销 营 收 : 3 பைடு நூலகம் ( ) 业收 入 合 计 (+8 一 营 3 : 1主 营业 务 收 入 ( + + + ) 、 4 5 6 7
( ) 同销 售收 入 (4 +1 二 视 1+ 5 6) 纳 税 调 整 项 目 明细 表 ( 部 ) 局 项目 账裁金额 I金额 税} 炙 调蹭金额 调减金额
后的余额 ; 应税所得是按照税法规定 , 在会计利润 的基础上经过必 要调整计算的所得 ,即企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 但
必须 按照税法 的规定 纳税。 实行会计利润和应税所 得的分离 , 有利 于保证财务制度 和税收法规各 自相对 的独立性 。 因此业务招待费 的 核算基础以税收收入为依据 , 保证了计税依据来源的一致性 。 房地 产企业的特点决定 了其 与普通企业在缴纳税款方式上 的 不同。 般企 业的应税所得是通 过收入 、 一 成本 、 费用一 步步计算 出 来的 , 房地产企业 的应税所得除 了一部分是计算的 , 而 还有一部分 是估 算的 , 估算 的部分被称 为“ 预计利润 ”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 。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

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引
一、概述
本指引旨在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正确、便捷地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以确保纳税义务的履行,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化。

二、纳税申报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流程如下:
1. 登录税务局网站或APP,进入增值税申报系统;
2. 选择申报期和申报表,填写相关纳税信息;
3. 核对填写信息无误后,电子申报表;
4. 签署电子申报表并提交;
5. 缴纳相应的税款;
6. 等待税务局核实申报表并发出纳税通知书;
7. 根据通知书要求,办理发票报销等相关手续。

三、纳税申报注意事项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定期进行增值税申报,一般为每季度的一天;
2. 申报前应及时更新相关纳税资料,确保准确填写税表;
3. 对于出现的疑问或纠纷,应及时与税务局联系沟通,避免影响申报工作;
4. 纳税申报时,应保留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局核查;
5. 遵守税法相关规定,确保申报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6. 申报时应注意保密纳税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四、纳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1. 增值税申报表填写错误怎么办?
如果发现填写错误,应及时联系税务局进行更正,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罚款。

2. 增值税申报表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增值税申报表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应纳税额
3. 纳税申报是否可以逾期?
纳税申报一般不得逾期,否则将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责任。

五、结束语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希望本指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申报工作有所帮助,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房地产企业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问题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08日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字体:【大】【中】【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房地产企业在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时应确认收入实现,在填列纳税申报表时,将预售收入作为“其他视同销售收入”填列“收入明细表”中,并将其与企业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合并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如果该部分的视同销售收入,在以后正式办理产权证明实现会计上的收入时,其将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中再次体现,仍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

请问,这样会不会使同样一笔收入在分别按税法规定计入“视同销售收入”和按会计要求计入“营业收入”时,造成重复作为计算扣除上述费用的基数的结果?
答:1.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因此,企业在预售期间可按预售收入计算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而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前所发生的招待费、广告费应进行累计,在企业取得销售收入年度起,再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招待费、广告费的扣除比例。

2.企业在预售阶段取得预售收入,如果年度终了开发产品未完工,在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其预售收入不填入年度申报表附表一的收入明细项目,而是将预计毛利额计入年度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五十二行(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调增金额栏),预计毛利额=预售收入×计税毛利率。

如果年度终了前有部分项目已完工并结转销售,其结转的销售收入应计入申报表附表一的收入明细项目,同时应计算结转的实际毛利额。

对结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原已作过纳税调整增加的预计毛利额,应计入年度申报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五十二行(五、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调减金额栏)。

3.无论会计上如何处理,企业在计算上述两项费用扣除时均以企业取得的实际收入计算,因此不会发生重复计算的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