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母乳喂养指导(医院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
医院母乳喂养规定

北安市一院母乳喂养规定
1、本院制定促进母乳喂养的规章制度,并传达到全体工作人员。
大力宣传和执行国际促进母乳喂养的有关规定。
2、本院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实施母乳喂养规定的技术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
3、医护人员必须做好孕产妇实施母乳喂养的宣传工作,如母乳喂养的好处、母乳喂养的方法等。
4、帮助母亲在产后半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并进行皮肤接触30分钟以上。
5、医护人员必须教会母亲如何喂奶,以及在需与其婴儿分离情况下如何保持泌乳。
6、无医学指征,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给新生儿喂代乳品或饮料。
7、无医疗上的需要一律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8、鼓励母亲要不定时、不定量的按需哺乳。
9、一律不要给新生儿用奶瓶及橡皮奶头,不要宣传、馈赠、推荐和使用母乳代用品。
10、母婴出院后,由随访小组负责母乳喂养情况的随访,设热线电话,继续为母乳喂养的母亲提供咨询服务。
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

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的建设和促进母婴护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指南参考了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卫生部的《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新生儿访视技术规范》、《儿童喂养与营养指导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制定了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开展母婴护理与保健服务的产后母婴康复机构,其服务对象为刚分娩出院的产妇及其婴儿。
服务内容包括婴儿的喂养、健康保健和产妇的集中食宿、产后护理、形体恢复等。
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的运营应经有关部门许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其功能定位为“为产妇提供助其康复的科学服务和良好的环境,指导产妇研究科学喂养和护理婴儿的方法、培养其做一位合格的母亲”,由经资格认定的护理人员帮助并开展服务工作。
第二章设施设备与环境产后母婴康复机构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并取得相应的工商、食监、消防等许可。
应选址于交通方便、环境安全卫生的区域,距离最近的综合性医院或妇幼保健专科医院应不超过15分钟车程,须远离污染区和危险区。
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的建筑基地应阳光充足、通风良好、视野开阔。
可以为独栋建筑,也可以与其他场所如宾馆公用一栋建筑。
如为后者,产后母婴康复机构与共用的其他场所之间应有必要的隔断设施,保证严格的独立性;电梯和楼道也应独立,不得与其他场所共用。
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的床位设置在12张以上。
产后母婴康复机构应建有居室、食堂、洗衣房、功能活动室、办公室等基本场所;建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排污设施。
每间居室和功能活动室应具备恒温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
居室和功能活动室在使用时,室温应保持在22℃-26℃,相对湿度在55%-65%,每隔几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1分钟,冬季注意保暖,夏季注意降温。
产后母婴康复机构需配置的基本设备为:血压计、体温计、血糖仪、经皮胆红素检测仪、儿童体格测量用具(体重计、身长测量仪)、紫外线灯、奶瓶消毒机(符合ISO)、电冰箱、洗衣机(可升温至90℃-93℃持续5min功能)、氧气瓶、应急药箱、轮椅车等。
【免费下载】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

第七条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的床位设置在12张以上。
产后母婴康复机构应建有居室、食堂、洗衣房、功能活动室、办公室等基本场所;建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排污设施。
第八条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的每间居室和功能活动室应具备恒温设施和空气消毒设施。
居室和功能活动室在使用时,室温应保持在22-26℃,相对湿度在55%-65%,每隔几小时开窗通风一次,每次15分钟。
冬季注意保暖,夏季注意降温。
第九条产后母婴康复机构需配置的基本设备为:血压计、体温计、血糖仪、经皮胆红素检测仪、儿童体格测量用具(体重计、身长测量仪)、紫外线灯、奶瓶清洗消毒机(符合ISO15883)、电冰箱、洗衣机(可升温至90℃-93℃持续5min功能)、氧气瓶、应急药箱、轮椅车等,此外还应配置与开展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其他设备。
第十条产后母婴康复机构应当并且仅在公共区域、关键区域安装监控设施。
第十一条居室不应采用易燃易碎化纤及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修材料,人员出入和通行的厅室走道地面应选用平整防滑材料。
第十二条居室应通风、采光、整洁、安全,居室之间应有良好隔声处理和噪声控制。
每间居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只可居住一位产妇。
母亲床单位占地不少于5平方米,婴儿床单位占地不少于2平方米。
每间居室还应具有独立的盥洗卫生间,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配设坐便器、毛巾架、梳妆镜、洗漱盆、废纸桶、淋浴器、防滑浴垫、换气扇等。
第十三条每间居室应配设单人床、床头柜、桌椅、衣柜、衣架、毯子、褥子、被子、床单、被罩、枕芯、枕套、枕巾、时钟、夜灯、暖水瓶、面盆、污物桶等。
床头还需有电话与呼叫器,确保每床均能与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母婴同室和家庭化房间应增加相应设施和物品如24小时冷热水供应、电视、微波炉(可公用)、电热壶等。
第十四条餐厅应配设餐桌、座椅、时钟、公告栏、废物桶、洗手池、消毒设备和防蝇设备等。
厨房应配设相应的炊具、用具、食品分类存放设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水电气控制设备等。
母乳喂养管理制度

母乳喂养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健康,提高母乳喂养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内所有涉及母乳喂养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职责分工1、产科医护人员(1)负责向产妇及家属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和方法,帮助产妇树立母乳喂养的信心。
(2)指导产妇正确的哺乳姿势和含接技巧,及时解决产妇在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观察产妇的哺乳情况,评估乳汁分泌量和新生儿的吸吮情况,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建议。
2、儿科医护人员(1)负责新生儿的喂养评估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新生儿在喂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与产科医护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母乳喂养的成功实施。
3、营养科医护人员(1)为产妇提供合理的饮食建议,保证产妇在哺乳期获得充足的营养。
(2)协助解决产妇在饮食方面可能影响乳汁分泌的问题。
4、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指导母乳喂养相关的感染防控工作,确保母乳喂养的安全。
5、医院管理部门(1)负责组织和协调母乳喂养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2)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人员培训、设备购置等。
四、工作内容1、产前教育(1)孕妇在孕期接受至少一次母乳喂养的专题讲座,了解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和好处。
(2)发放母乳喂养宣传资料,包括母乳喂养的技巧、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等。
2、产后指导(1)产妇分娩后,医护人员应在 1 小时内协助产妇进行早接触、早吸吮,促进乳汁分泌。
(2)指导产妇按需哺乳,即新生儿饥饿或母亲感到乳房胀满时进行哺乳,不限制哺乳次数和时间。
(3)帮助产妇掌握正确的哺乳姿势,如坐位、侧卧位等,确保新生儿能够有效地吸吮乳汁。
(4)告知产妇如何判断新生儿是否吃饱,如观察新生儿的大小便次数、体重增长情况等。
3、乳房护理(1)指导产妇保持乳房清洁,每次哺乳前用温水清洁乳头和乳晕。
(2)若产妇出现乳头皲裂、乳房胀痛等问题,医护人员应及时给予处理和指导。
(3)鼓励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促进乳汁分泌和排出。
(完整版)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制度

(完整版)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制度母乳喂养指导工作制度1. 目的本指导工作制度旨在规范母乳喂养指导工作,保障母婴健康,提供全面的母乳喂养支持和指导。
2. 范围本指导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与母婴相关的医疗机构和保健机构。
3. 喂养指导流程3.1 宣传和教育- 加强对母乳喂养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 向孕妇和新生儿家庭提供有关母乳喂养的教育材料和培训。
3.2 咨询和指导- 通过预约和候诊的方式,向咨询者提供个性化的母乳喂养指导和意见。
- 鼓励家庭成员一同参与,提供家庭支持和辅导。
3.3 质量控制- 定期进行质量评估,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标准和要求。
- 针对咨询者的反馈,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4. 专业人员要求4.1 母乳喂养指导员- 必须具备相关医学或护理专业背景。
- 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
4.2 家庭支持专员- 必须具备相关心理或社会工作专业背景。
- 必须参加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
5. 安全和隐私保护5.1 保护用户隐私- 咨询者的个人信息必须得到保护,不得泄露或滥用。
5.2 安全措施- 指导工作场所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咨询者安全。
6. 工作评估6.1 绩效考核- 根据指定标准和要求,对指导员和支持专员进行定期考核。
6.2 经验交流- 鼓励专业人员之间进行经验交流和分享,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
7. 违规处理7.1 违规行为定义- 对于违背工作准则和伦理规范的行为,包括滥用职权、泄露用户隐私等,将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7.2 处理措施-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停职、解雇等。
8. 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母乳喂养指导工作的依据,经过必要的修订和调整后,须重新发布。
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精选五篇)

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精选五篇)第一篇: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1、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开始母乳喂养2、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3、除母乳外,禁止给予新生儿任何食物及饮料,除非医学指征4、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5鼓励按需哺乳6、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入人工奶嘴或使用安慰物7、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1、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开始母乳喂养2、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3、除母乳外,禁止给予新生儿任何食物及饮料,除非医学指征4、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5鼓励按需哺乳6、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入人工奶嘴或使用安慰物7、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1、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开始母乳喂养2、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3、除母乳外,禁止给予新生儿任何食物及饮料,除非医学指征4、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5鼓励按需哺乳6、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入人工奶嘴或使用安慰物7、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1、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开始母乳喂养2、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3、除母乳外,禁止给予新生儿任何食物及饮料,除非医学指征4、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5鼓励按需哺乳6、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入人工奶嘴或使用安慰物7、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1、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开始母乳喂养2、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3、除母乳外,禁止给予新生儿任何食物及饮料,除非医学指征4、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5鼓励按需哺乳6、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入人工奶嘴或使用安慰物7、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1、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开始母乳喂养2、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3、除母乳外,禁止给予新生儿任何食物及饮料,除非医学指征4、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5鼓励按需哺乳6、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入人工奶嘴或使用安慰物7、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1、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开始母乳喂养2、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3、除母乳外,禁止给予新生儿任何食物及饮料,除非医学指征4、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5鼓励按需哺乳6、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入人工奶嘴或使用安慰物7、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护士工作中母乳喂养职责:1、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开始母乳喂养2、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3、除母乳外,禁止给予新生儿任何食物及饮料,除非医学指征4、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5鼓励按需哺乳6、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入人工奶嘴或使用安慰物7、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第二篇:护士在院感工作中的职责=护士在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中的职责1、在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的指导下,完成本科室的预防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落实,护理操作工作中自觉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常规及手卫生规范。
母乳喂养门诊工作及管理制度

母乳喂养门诊工作及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母乳喂养对婴儿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母乳喂养率,保障母婴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门诊工作及管理制度。
1. 坚持母乳喂养的原则,提倡母婴同室,早开奶,按需哺乳。
2. 加强母乳喂养宣传教育,提高孕妇及家庭对母乳喂养的认识和信心。
3. 为哺乳期母亲提供全面、专业的咨询和指导,解决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组织结构1. 设立母乳喂养门诊,负责母乳喂养相关的咨询、指导和管理工作。
2. 母乳喂养门诊由具备丰富经验的儿科医生、营养师和母乳喂养顾问组成。
3. 建立母乳喂养专家团队,定期开展培训和研讨,提高母乳喂养服务水平。
三、工作内容1. 母乳喂养咨询:为孕妇和哺乳期母亲提供关于母乳喂养的知识、技巧和常见问题解答。
2. 母乳喂养指导:根据母婴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母乳喂养计划,指导母亲正确哺乳。
3. 母乳质量监测:定期检测母乳营养成分,为母亲提供合理的膳食建议。
4. 母乳喂养问题处理:针对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乳头疼痛、乳腺炎等,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5. 母乳喂养宣传教育: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母乳喂养的认识和重视。
四、管理制度1. 母乳喂养门诊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确保母乳喂养服务顺利进行。
2. 母乳喂养咨询记录:详细记录咨询内容,便于跟踪母婴状况和调整喂养方案。
3. 母乳喂养指导档案:建立母子档案,记录母乳喂养相关数据,为后续服务提供依据。
4. 母乳质量监测制度:制定监测标准和方法,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
5. 母乳喂养问题处理流程:明确问题处理程序,确保及时解决母乳喂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母乳喂养相关培训,提高门诊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
2. 加强母乳喂养知识普及,提高孕妇及家庭对母乳喂养的认识。
3. 设立考核机制,对母乳喂养门诊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服务质量。
六、总结与改进1. 定期总结母乳喂养门诊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妇幼保健院促进母乳喂养规定

妇幼保健院促进母乳喂养规定
一、将母乳喂养规定传达到全体医务人员,并将规定张贴在为
母婴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地方。
二、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新上
岗工作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18小时;行政、后勤、产科、儿科医务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三、加强孕期宣教,通过多种形式,多个环节把有关母乳喂养的
好处及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方法告诉所有孕妇。
四、帮助顺娩母亲在产后1小时内进行早吸吮、皮肤接触,时
间不少于30分钟;剖宫产产妇及其新生儿进行常规处理后,即进行皮肤接触、回母婴同室后及早协助母婴进行早吸吮、皮肤接触,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五、指导母亲如何喂奶,以及母婴分离的情况下,如何保持泌
乳(包括正确的喂奶姿势、含接姿势以及在母婴分离时正确的挤奶手法)。
六、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饮料、代乳品,除非
有医学指征。
不给母乳喂养的婴儿吸人工奶头或用奶头作安慰物。
七、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
治疗、护理分离时间不超过1小
时,除非有医学指征。
八、鼓励产妇按需哺乳,不限制喂奶次数与时间。
九、母婴出院后,由公共卫生科负责母乳喂养的随访,设立母乳
喂养咨询门诊和热线电话。
十、医务人员禁止向母亲推荐或推销母乳代用品。
医院所需
奶粉要从正规渠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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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母乳喂养指导
(一)目的:
(1)帮助母亲建立成功的母乳喂养;
(2)促进母婴健康。
(二)评估:
(1)母亲自理能力及乳房情况,有无乳房皲裂、乳头凹陷等;
(2)新生儿基本情况。
(三)具体方法:
(1)喂养前,协助母亲洗净双手。
用枕头、靠垫支撑母亲的手臂、腰部和腿部,使亲舒适放松。
护理人员采用舒适的体位,舒服放松,才能更好的帮助母亲。
(2)母亲体位:
①侧卧式:哺乳时母亲应保持清醒,以免不能及时发现婴儿异常情况,或压伤婴儿。
适用于:
1)剖宫产术后的母亲,避免切口受到压迫;
2)母亲倍感疲惫,希望在婴儿吃奶时休息;
3)乳房较大的母亲,侧卧位利于婴儿含接;
4)夜间哺乳,利于母亲休息。
②摇篮式——最常用姿势:母亲坐的椅子高度合适,用
一个垫子或枕头放在她的背后,如椅子太高可放一小凳在母亲脚下。
产妇拖婴儿的那侧肘部可以支撑在床边或沙发扶手,或提供托垫。
③橄榄球式。
适用于:
1)双胎:两个宝宝同时喂;
2)乳头内陷、乳头扁平、乳房过大的产妇;
3)适合于剖宫产妇。
④交叉式。
适用于:适用于早产儿、小婴儿、吸吮能力弱或含接有困难的婴儿
(3)婴儿体位:
①婴儿枕部与脊柱呈一直线,脖子不能扭曲;
②怀抱婴儿时,婴儿的头颈部、腰骶部有良好的支撑;
③婴儿的脸对着乳房,鼻子对着乳头;
④婴儿身体紧贴母亲的胸腹部。
(4)托乳房的方法:母亲将拇指与其余四指分别放于乳房上、下方,呈“C”形托起整个乳房。
将拇指放在上方,其余四手指在乳房下方根部,托起乳房。
拇指轻压乳房,将乳头对着婴儿鼻子,使孩子容易正确含接。
托乳房的手不要
太靠近乳头,以免影响婴儿的含接。
(5)婴儿的正确含接:
①用乳头轻触婴儿的口周使其将嘴张开;
②当婴儿的嘴张大时,将乳头及大部分乳晕放进婴儿口中,使婴儿能含住整个乳头及大部分乳晕,婴儿口腔上方可见有较多的乳晕;
③婴儿下唇向外翻,下巴紧贴乳房,吸吮时面颊鼓起呈圆形。
(6)婴儿有效吸吮的判断:
①保持有节律的吸吮-吞咽-呼吸模式;
②能看到婴儿慢而有力的吸吮动作,伴有的吞咽动作或听到吞咽声;
③婴儿的手和手臂放松;
④吸吮结束,婴儿主动放开乳房,嘴巴湿润,并表现满足;
⑤母亲感觉有乳汁流出、乳房肿胀感消失、乳房变软。
(7)按需哺乳:
①根据婴儿的需求进行哺乳,而不是按照作息时间表哺乳。
婴儿的哺乳信号包括:舔嘴唇、咂嘴巴、吃手、张嘴左
右寻觅;快速动眼;触碰嘴唇即张开嘴巴;哭通常是饥饿的最终信号。
②喂养的间隔时间和持续时间都没有严格的限定。
③每天有效吸吮的次数不少于8次。
④夜间应坚持哺乳,有利于泌乳素的分泌,使乳汁更充足;有利于对卵巢排卵功能的抑制。
(8)哺乳结束时,应避免在婴儿口腔负压情况下拉出乳房,而引起局部疼痛或皮肤损伤。
可用食指轻按婴儿下颏,取出乳头。
同时,可挤出少量乳汁涂在乳头及乳晕处,预防乳头皲裂;勿用肥皂水、乙醇等刺激性液体清洗乳头。
每次哺乳后,应将新生儿抱起轻拍背部1-2 分钟,排出胃内空气,以防溢奶。
(四)注意事项:
(1)鼓励母亲至少纯母乳喂养6个月,并在添加辅食的基础上坚持哺乳24个月及以上。
(2)应避免使用母乳替代品和奶瓶,如母乳喂养困难,可将母乳挤出,用勺子或杯子喂哺,一次量不宜过大。
在建立良好的母乳喂养前,应避免使用安抚奶嘴。
(3)乳量较少时,吸完一侧再吸另一侧;乳量较多时,每次可吸吮一侧乳房,下一次哺乳时吸另一侧,做到有效吸吮。
(4)判断婴儿是否得到足够的母乳,应通过婴儿的体
重、大小便、以及婴儿的精神状态、皮肤状况等表现综合判断。
婴儿母乳摄入充足时表现为:
①每天哺乳8-12 次;
②出生后五天,体重每天增加20-35g,出生后十天体重应回复至出生体重;
③乳汁分泌充足后,每天小便次数不少于6次;
④婴儿活泼警觉、皮肤紧实有弹性。
若因乳量不足而影响婴儿生长,应鼓励母亲不要轻易放弃母乳喂养,同时寻求母乳喂养专业人士和儿科护理人员的帮助,而不是轻易添加配方奶。
(5)母乳喂养过程中,母亲应面对面注视新生儿,通过目光、语言、抚摸等与婴儿进行情感交流。
(6)支持并帮助在母亲患有疾病时(除母乳喂养禁忌证)继续母乳喂养,可寻求母乳喂养专业人士的帮助。
因某种情况暂时不能实施母乳喂养时,应帮助母亲定时挤奶,以维持乳汁的分泌,并将挤出的奶用喂杯或勺子喂哺婴儿。
(7)如产妇因疾病或其他原因需终止哺乳者或暂停哺乳时,应尽早就医并帮助回奶或挤奶。
不宜母乳喂养的情况包括:
①婴儿禁忌证:半乳糖血症、枫糖尿症、苯丙酮尿症等;
②母亲禁忌症:
1)传染病的急性传染期(如HIV血清阳性、人类T淋
巴细胞白血病病毒Ⅰ型(HTLV-1)感染等);注:“活动期肺结核且未经有效治疗、活动性水痘、活动性疱疹、患乙型肝炎且新生儿出生时未接种乙肝疫苗及乙肝免疫球蛋白、乳房疱疹等”已不是母亲禁忌症。
水痘疱疹哺乳时有可能接触到未结痂的水痘或疱疹时,可将母乳挤出,用杯子喂养。
乙肝问题我国已经实施了双重免疫接种,是可以母乳喂养的,出生后未接种前仍然可以早吸吮和早开奶。
2)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服药且药物对乳汁有影响的(如吸毒者戒毒前、正接受化疗或放射治疗);
3)患有严重精神性疾病及产后抑郁症的产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