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民营银行的政策

合集下载

中国银监会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监会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监会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各银监局:为落实《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9号)文件精神,做好民营银行持续监管工作,促进民营银行依法合规经营、科学稳健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审慎监管与创新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快转变职能,明确监管责任,形成规制统一、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安全高效的民营银行监管体系,为民营银行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坚持全程监管、创新监管和协同监管相统一的原则,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管引领,做好沟通协调。

坚持统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督促民营银行遵守商业银行各项审慎监管要求,根据民营银行特点,实行差异化监管安排。

坚持试点经验和常态化设立相衔接的原则,有效落实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五项原则。

二、明确发展战略(一)特色经营。

民营银行应当确立科学发展方向,明确差异化发展战略,制定切实可行的经营方针,发挥比较优势,坚持特色经营,与现有商业银行实现互补发展、错位竞争。

(二)市场定位。

民营银行应当着力开展存、贷、汇等基本业务,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

(三)创新模式。

鼓励民营银行探索创新“大存小贷”、“个存小贷”等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模式,提高与细分市场金融需求的匹配度。

(四)技术运用。

支持民营银行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产品、服务、管理和技术创新,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为银行业持续发展、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

三、落实审慎经营规则(一)公司治理。

民营银行应当加强自我约束,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建立符合发展战略和风险管理需要的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明晰职责和议事规则。

提高董事会履职能力,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并承担银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

(二)资本管理。

民营银行应当加强资本管理,强化资本约束,建立可持续的资本补充机制,确保资本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充分抵御各类风险。

民营银行的设立:理论基础、现实条件及动态监管制度

民营银行的设立:理论基础、现实条件及动态监管制度

民营银行的设立:理论基础、现实条件及动态监管制度【摘要】民营银行的设立旨在促进金融市场的竞争与创新,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本文从理论基础、现实条件和动态监管制度三个方面探讨民营银行的设立。

在理论基础方面,民营银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体系发展的必然选择,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效率。

在现实条件方面,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改革营造了民营银行设立的条件,同时也存在着市场需求和资本支持的基础。

在动态监管制度方面,政府应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确保民营银行的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可以得出民营银行的设立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并需要完善的监管制度来保障其稳健运营,为金融市场带来更多活力与创新。

【关键词】民营银行、设立、理论基础、现实条件、动态监管制度、引言、结论1. 引言1.1 引言民营银行的设立有其相关的理论基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业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可以为民营企业和个人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

民营银行还可以推动金融市场的竞争,促进金融创新,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民营银行的设立还受到现实条件的影响。

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仍在进行中,金融市场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对民营银行的设立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市场竞争激烈,经营环境复杂,也给民营银行的设立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压力。

民营银行的设立还需要受到动态监管制度的约束和规范。

监管是保障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对民营银行的设立和经营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和规定。

只有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加强风险管控行为,民营银行才能良性发展,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民营银行的设立既有其理论基础,也受到现实条件和动态监管制度的制约。

只有在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规范金融经营行为的民营银行才能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 正文2.1 理论基础民营银行的设立是基于一系列的理论基础。

市场经济理论认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银行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金融机构,具有资金调度、信用分配等功能,为经济的发展和稳定贡献着重要力量。

2024年国家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024年国家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推动民营经济的稳定增长。

本文将从税收减免、金融支持、减少行政干预、创业创新环境等方面,总结2024年国家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首先,税收减免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政策。

政府逐步降低小微企业的税负,并对具有重大技术改造、产品研发、环保等特点的民营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特别是2024年细化了增值税减免政策,将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其次,政府通过金融支持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2024年,政府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推出了一系列金融创新工具,如民营银行、民营信托等,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灵活的融资渠道。

此外,也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贷款额度和更优惠的利率。

第三,政府积极减少行政干预,搭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间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办事环境。

此外,也加大了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竞争环境,确保了民营企业能够公平竞争。

同时,政府还鼓励创业创新,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

2024年,政府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加大了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创新券、股权众筹等,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激励,鼓励他们投身创新创业,推动经济发展。

此外,政府还积极解决企业面临的用工问题。

通过取消一些涉企行政许可证、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等方式,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用工机会。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职业培训的力度,提高了劳动者的技能水平,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人力资源。

综上所述,2024年国家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集中在税收减免、金融支持、减少行政干预、创业创新环境等方面。

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将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进一步提升了民营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有助于推动中国经济的稳定增长。

民营银行监督管理措施方案

民营银行监督管理措施方案

民营银行监督管理措施方案民营银行监督管理措施方案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开放,民营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保障民营银行的正常运营,有效监督和管理措施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民营银行监督管理措施方案,旨在提供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在制定监管政策时的参考。

1. 监督机构的角色民营银行的监督管理需要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目前,我国设立了银监会和证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这些机构应当在实施监督管理措施时,对民营银行特点作出相应的调整。

监督机构的角色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监督管理政策和规范,确保民营银行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审查和批准民营银行的设立和运营计划;- 监督和评估民营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调查和处理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制度措施;- 提供咨询和培训等支持,加强民营银行的合规意识。

2. 风险管理措施为确保民营银行的安全稳定运营,风险管理措施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监管机构应确保民营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框架,并主动参与和协助民营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工作。

具体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 风险评估和分类监管:根据民营银行的业务类型和规模,对其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监管,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资本充足监管:设定合理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确保民营银行能够承担风险并保持稳定的盈利能力;- 贷款质量监管:加强对民营银行贷款质量的监管,包括审查贷款审批流程、风险控制规程等;- 经营行为监管:加强对民营银行经营行为的监管,例如对大额交易、关联方交易等进行审查和监控;- 市场风险管理:监管机构应与民营银行合作,制定适合其业务的市场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对外汇风险、利率风险等的管理。

3. 内部控制措施内部控制对于民营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监管机构应当要求民营银行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设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运营中的问题;- 加强内部控制流程的规范和制度建设,确保业务运营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加强对风险管理的监控与评估,确保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组织对业务运营的独立评价,防止内部欺诈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提供培训和指导,加强民营银行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

民营银行的发展现状

民营银行的发展现状

民营银行的发展现状近年来,中国的民营银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机构,民营银行以灵活的经营模式、创新的服务理念和高效的运营机制,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民营银行的发展可以追溯到2014年底,当时中国首家民营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正式开业。

此后,国家相继批准了数家民营银行的成立。

目前,全国已经有十几家民营银行获得了筹建或者开业牌照。

这些民营银行涉及多个行业,如浙商银行、温州银行等,助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民营银行在服务理念上与传统银行有所不同。

它们更加注重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与传统银行相比,民营银行在信贷审批流程上更加简化和高效,能够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此外,民营银行还通过开展互联网金融等创新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和智能的金融服务。

民营银行的发展受到了监管政策的支持。

国家鼓励民营银行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并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等。

此外,监管部门还支持民营银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合规监管,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

尽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民营银行仍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民营银行对于资本的需求较高,但在融资方面仍存在困难。

其次,民营银行需要面对传统银行的激烈竞争,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另外,民营银行需要不断提升风险管理和合规能力,加强内控机制,防范金融风险。

为了进一步推动民营银行的发展,政府和监管部门可以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加大对民营银行的扶持力度。

同时,民营银行应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加强与传统银行的合作,提升服务水平和品牌声誉。

此外,民营银行还可以加强技术创新,推动数字化转型,提供更加智能化的金融服务。

总的来说,民营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随着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支持,民营银行有望进一步扩大规模和影响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民营银行也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自身的健康发展。

民营银行设立政策与程序

民营银行设立政策与程序

民营银行设立政策与程序民营银行可分为中资民营银行和中外合资民营银行,下面分别介绍这两种民营银行的设立政策和程序。

第一部分中外合资民营银行的设立一、中外合资民营银行的设立条件(一)中外合资民营银行设立的基本条件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2、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5、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6、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7、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机制;(二)中外合资民营银行的股东需具备的条件1、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2、具备有效的反洗钱制度,但中方非金融机构股东除外;3、外方股东具有从事国际金融活动的经验,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的有效监管,并且其申请经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同意;4、符合《中国银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审慎性条件。

拟设中外合资民营银行的外方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应当经济状况良好,具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其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银监会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

(三)拟设中外合资民营银行的股东除应当具备以上条件外,其中,外方股东及中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应当为金融机构,且外方唯一或者主要股东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为商业银行;2、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处,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无须设立代表处;3、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香港、澳门地区的银行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60亿美元;4、资本充足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以及银监会的规定。

2024年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前景分析

2024年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前景分析

2024年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前景分析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深化和改革,民营银行作为一股新兴力量,逐渐崭露头角。

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银行的发展前景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本文将从经济环境、技术创新、监管政策、市场竞争、国际化发展、风险管理以及社会责任等七个方面,对我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前景进行深入分析。

一、经济环境分析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长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

这一转变对于民营银行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

一方面,经济增长的放缓意味着金融市场的需求增长可能减缓,民营银行需要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为民营银行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在服务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方面,民营银行可以发挥灵活、创新的优势。

二、技术创新趋势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银行业的技术创新也日新月异。

民营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新生力量,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数字化转型。

通过引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民营银行可以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客户体验,并降低运营成本。

同时,技术创新也为民营银行带来了新的产品和服务模式,如供应链金融、智能投顾等,从而为其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

三、监管政策影响监管政策对于民营银行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近年来,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不断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

对于民营银行而言,监管政策的加强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

一方面,严格的监管要求民营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合规经营;另一方面,监管政策的引导也为民营银行提供了发展的方向和支持。

四、市场竞争状况银行业是一个充满竞争的市场,民营银行作为后来者,需要面对来自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等多重竞争压力。

然而,民营银行在体制机制、服务模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和创新性,这使得它们在市场竞争中具有一定的优势。

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民营银行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浅析中国民营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浅析中国民营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浅析中国民营银行的发展现状及前景【摘要】中国民营银行作为新兴力量,在金融领域逐渐崭露头角。

本文从民营银行的定位与特点出发,探讨了其在面临的发展挑战中所展现出来的韧性和创新能力。

通过对发展现状的分析,揭示了民营银行在政府政策支持下不断壮大的态势。

未来,民营银行有望在更多领域获得发展机遇,预计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在强调了民营银行的发展势头良好,并提出了应对策略,展望未来发展的方向。

中国民营银行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值得金融行业和投资者密切关注。

【关键词】关键词:民营银行、发展现状、前景展望、定位、特点、发展挑战、政府政策支持、发展现状分析、前景预测、发展势头、应对策略、展望未来1. 引言1.1 民营银行的兴起民营银行的兴起源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开放度的增加。

198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金融体制也在不断改革,逐渐向着多元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在这一背景下,为了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金融需求,民营银行开始崭露头角。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监管政策的支持,民营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逐渐提升,发展势头迅猛。

未来,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民营银行将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机遇,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发展现状目前,中国民营银行的发展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

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和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民营银行在金融领域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国已有数百家民营银行获得了开业批复,并且不断增长。

这些民营银行在服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客户方面表现突出,成为金融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

值得注意的是,民营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作为新兴金融机构,民营银行仍然面临着资金、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短板,影响了其经营效率和竞争力。

监管政策不够明确和完善也成为了民营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

政府对于民营银行的监管需要更加规范和透明,以保障其健康、稳健的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对民营银行的政策开放民营银行的呼声早已有之,而民间资金多年来一直被压抑着,以高利贷、地下钱庄、资产管理公司等形式默默生存。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国家对民营银行的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国家对民营银行的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是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调研表明,首批试点民营银行在探索差异化业务模式和创新金融产品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公司治理架构落地运转,监管制度框架初步确立。

本文建议,按照“放松事前准入管制,加强事中事后审慎监管”的思路,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展民营银行”的要求,及时评估、持续完善现有政策框架,在为民营银行营造更为宽松发展环境的同时,有效守住风险底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这是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推进金融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民营银行的设立与发展状况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自2015年4月起组织对5家试点银行和属地银监局进行了调研。

本文基于试点现状,梳理当前民营银行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提出推进民营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试点现状(一)业务基本情况2014年底,首家民营银行前海微众银行成立。

截至2015年底,5家试点民营银行资产总额794.3亿元,贷款余额236.04亿元;负债总额650.9亿元,存款余额199.43亿元;不良贷款余额0.18亿元,不良率0.07%;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主要监管指标达标。

温州民商银行实现当年盈利。

(二)市场定位与业务模式试点银行立足特色经营,发挥比较优势,探索差异化市场定位。

迄今各项业务开展基本符合设立初衷:金城银行侧重“公存公贷”,微众银行坚持“个存小贷”,网商银行秉承“小存小贷”,华瑞银行和民商银行定位于“特定区域”。

华瑞银行、金城银行和民商银行接近传统银行,主要借助线下网点为区域内客户提供存贷汇基本金融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差异化业务模式。

华瑞银行突出定位于上海自贸区的全面金融服务优势,提供覆盖“结算、投资、融资、交易”的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系统。

同时以纳入投贷联动试点为契机,与股东均瑶集团通力合作,实现利息加投资增值的双收益模式,打造交易服务型银行。

金城银行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拓展对公供应链业务,着力打造资产驱动、主动负债型轻资产银行。

民商银行利用股东产业链优势,着力推进“一带一群、一带一圈、一带一链”批量营销模式,推出“旺商贷”“信惠贷”等特色产品。

微众银行依托腾讯在科技平台、用户基础、数据获取和分析能力上的优势,将互联网作为唯一的服务渠道,将自身定位为“持有银行牌照的互联网平台”:向普罗大众和微小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向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经数据模型筛选过的客户。

通过分享客户,降低金融业整体营销成本;通过向同业提供风控数据,降低信贷业务坏账成本;通过提供科技支持,降低自身运营成本,推动社会融资成本逐步下降。

目前,微众银行已形成零售信贷类“微粒贷”、代销理财类APP、平台金融三大产品线。

截至2015年末,微粒贷累计放贷128亿元,户均贷款余额低于1万元。

网商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数据和渠道创新,形成系统批量化、低成本的流水线式信贷审批放款模式,为线上客户提供“310”金融服务体验。

同时针对农村推出小额信贷产品“旺农贷”,上线不到半年已覆盖全国4852个村庄,农民户均贷款4.4万元。

(三)公司治理架构落地运转一是形成相互制衡的股权结构。

五家民营银行的股权构成体现了相互制衡的原则,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30%,控制权由2—3个大股东分享。

任何一个股东无法单独控制民营银行决策,实现了股东之间的相互监督。

由此既确保股权相对集中,决策相对高效,又能抑制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剥夺中小股东权利。

二是按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董事会、监事会分别下设专门委员会支持履职。

三是落实监管要求,加强关联交易管理。

如微众银行明确划下两条红线:一是银行不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二是发起人股东及各自的关联公司不得从本行获得任何贷款。

(四)监管制度框架初步确立从2013年起,国家相继推出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

2015年5月《存款保险条例》出台后,首批试点民营银行均已加入存款保险体系。

2015年6月,银监会发布《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准入条件、许可程序、促进发展、加强监管和营造环境七个方面加强顶层制度设计。

2015年8月,银监会发布《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对民营银行准入条件和审核要求作出细化规定。

同时推行限时审批,受理时长从6个月压缩到4个月。

目前第二批12家民营银行进入论证环节,重庆富民银行、四川希望银行和湖南三湘银行已获准筹建。

存在问题总的看来,民营银行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特别是准入监管整体上仍偏审慎,民营银行展业中实际存在的限制过多,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亟待细化,加上内部治理水平有待提高,民营银行发展中还面临诸多挑战。

(一)准入环节依然存在诸多限制1.远程开户面临实质性限制。

远程开户是微众银行、网商银行等不设线下网点的民营银行商业模式成功的前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5年底发布的《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目前仍未放开远程开立全功能的I类账户,使两家互联网民营银行吸纳存款受到严重制约。

截至2015年底,微众、网商银行存款余额不足2亿元,占负债总额不足1%。

2.单一网点限制。

《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民营银行应坚持“一行一店”模式,在总行所在城市仅可设1家营业部,不得跨区域。

虽然名义上民营银行比照城商行管理,但单一网点限制实属歧视性待遇,不利于民营银行拓展业务、服务客户,也不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银行业。

3.负债来源渠道单一。

由于民营银行设立初期信用尚待检验,加上远程开户受限和单一网点要求,导致现阶段民营银行负债只能依赖股东和同业,资金来源过于集中。

截至2015年年末,民营银行同业负债占负债总额接近三分之二。

4.业务资格受限。

根据《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的规定,民营银行两年之内无法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开展流动性管理;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民营银行至少在成立三年内(恰是最急需的时段)无法发行金融债解决资金来源。

此外,由于不是全国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正式成员,现阶段民营银行也无资格发行大额存单,只有华瑞银行、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获得同业存单发行资格。

(二)事中监管亟待细化完善1.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

当前,民营银行经营中的风险防控压力逐步显现。

一是贷款仅占总资产的不足30%,投资类资产占比远高于贷款,对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同时部分高收益的非标投资风险隐患值得关注。

二是通过互联网发放的小额贷款,具有额度低、客户分散、用途难以监测等特点,对银行预防和处置欺诈风险、防控信息科技风险提出更高要求。

三是应关注微众、网商等网络银行24小时不间断运营模式可能带来的流动性错配风险,需要出台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控制风险。

2.差异化发展模式的考核机制。

差异化的市场定位是民营银行市场准入的重要筛选标准。

从开业一年多来的实践看,在负债成本上升、优质资产缺乏、不良率攀升的背景下,民营银行特色化发展过程中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

面对激烈竞争,民营银行部分业务偏离了之前的市场定位。

如吸揽居民存款有限、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有待加强、资金运用以投资类资产为主、非标资产规模较大等。

应建立考核机制,引导民营银行“不忘初心”,坚持特色化发展战略,不走同质化竞争的老路。

3.股东延伸监管措施。

“有股东接受监管的协议条款”是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前提之一。

实践中各家银行主要股东均按要求将接受延伸监管的承诺列入《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

当前应明确对主要股东的延伸监管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主要股东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并按年度向监管部门报送组织架构、关联机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信息。

二是明确主要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转让股权、限制股东权利等。

(三)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如果金融市场没有健全有效的退出机制,监管当局就很难在前端真正放宽市场准入,并将重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没有事先设计好银行的退出机制是上世纪90年代我国台湾地区民营银行改革最重要的失误之一。

当前民营银行发展已进入常态化审批阶段,第二批12家银行已进入申请论证阶段,其中3家已获批筹建。

《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虽然要求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就民营银行市场退出建立协调机制,并提出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但在相关金融立法尚未出台的背景下,现阶段民营银行市场退出缺乏高位阶法律依据。

(四)内部治理仍须完善一是温州民商银行成立一年多来,大股东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兼任银行董事长,可能带来利益冲突等内部治理问题。

同时9人董事会中仅有独立董事1人,难以有效履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赋予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二是主要股东风险自担机制的范围和条件各不相同,在《存款保险条例》出台后效力须澄清。

有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是允许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重要前提,其实质是对主要股东赋予超越有限责任之上的加重义务。

五家试点银行的主要股东分别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明确了风险自担的内涵。

如华瑞银行自担风险承诺包括持续补充资本、对银行进行流动性救助、配合实施恢复和处置计划、在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前在出资额1倍范围内对50万元以下的小额储蓄存款进行赔付等。

但该承诺附有条件,即存款保险出台后,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金城银行的承诺更严格,明确界定了股东两个层级无限连带责任的法律属性,但责任范围并不清晰。

从监管公平性考虑,应当提升“风险自担”的立法层级,同时就其内涵与责任范围统一标准。

政策建议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是金融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建议有关部门及时总结三年多来的试点经验,与时俱进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框架,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市场竞争环境。

(一)将“风险自担”机制纳入金融法律框架学界和业界普遍认为,要求主要股东承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无限连带责任,是我国独有的对民营银行股东的歧视性待遇。

这是一种误解:首先,风险自担机制从法律性质上属于限制加重义务,是对股份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修正,是在坚持银行股东有限责任基础地位的前提下,在银行处于危机状态下扩张主要股东责任界限的一种制度安排,意在通过主要股东自力承担风险和自救来维护单体银行稳定。

其次,美国、日本、俄罗斯和我国台湾地区在《银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信贷机构破产法》等金融立法中都明确赋予控股股东追加资本、放弃红利、提供担保等加重义务,有国际经验可资借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